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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三寸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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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在猶豫什麽?”

我輕輕勾起唇:“我不想回去。”

“那是什麽原因呢?這個醜陋的世界……”

我搖頭,給他的眼光卻是他不懂得。

因為我曾經……

也是一個人類啊!

他看著我的表情納悶,卻也沒有放棄:“我們來打一個賭吧。你能贏,我也不管那麽多了,閻王大人就傷心也就罷了。若是我贏了。你就乖乖的聽我的話,好好回去呆著。”

“你這是哪來的信心信我一定會接受你的挑戰?”不過沒給他換氣的機會。我又說道。“不過本小姐還真就喜歡做有難度有挑戰的事情。”

“三寸金蓮您知道的吧。”

那當然是有所聞。

三寸金蓮跟我國古代婦女裹足的陋習有關。裹足的陋習始於隋,在宋朝廣為流傳,當時的人們普遍將小腳當成是美的標準。而婦女們則將裹足當成一種美德,不惜忍受劇痛裹起小腳。人們把裹過的腳稱為“蓮”,而不同大小的腳是不同等級的“蓮”。大於四寸的為鐵蓮。四寸的為銀蓮,而三寸則為金蓮。三寸金蓮是當時人們認為婦女最美的小腳。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於是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因此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游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後主李煜的嬪妃,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宮嬪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李煜看後十分喜歡,稱其有淩雲之態。

總之,這種風氣先興起於宮帷之中,後傳入民間,到北宋神宗熙寧年間就廣為流傳了,並把纏腳當成了婦女的美德,把不纏腳當做恥辱。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皇後馬娘娘,就是因為有一雙天然大腳而受盡嘲笑。

一些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嘆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淩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局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1]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目前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占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這件事,一度被人們渲染為“男降女

不服”——清兵入關,有“剃發令”,在武力高壓下,漢族男子最後不得不屈服執行,故而男子剃發,被視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與此同時,女子纏足雖也同樣為清廷下令停止,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的根深蒂固。也正因為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開始了纏足習俗。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註。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醜的重要標準,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現女子因腳太小行動不便,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挺受歡迎的。

過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趾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其慘其痛,可想而知,這樣做一般大都是在長輩的逼迫下進行的。母親或祖母不顧孩子的眼淚與喊叫,以盡到她們的責任,並以此保證孩子未來的婚姻生活。

這種人為的傷殘行為之所以能廣為流行,是因為它以人工的方式營造出了一種獨特的“女性美”。在五代之前,即有詩文稱讚女性小腳之美,五代之後纏過的小腳更是被譽為“金蓮”、“香鉤”、“步步生蓮花”等等。文人們甚至總結出了小腳的“四美”(形、質、姿、神)、“三美”(肥、軟、秀)。到清朝。纏足之風大盛,漢族女子沒有不纏足的。

這種審美心理事實上包含了濃厚的性意識,清朝文人李漁在其《閑情偶寄》中甚至公然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由於小腳“香艷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他竟將小腳的玩法歸納出了48種之多。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可以說,在古代小腳是女人除**、*外的第三“***”。在古典名著《*梅》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坑時破土的鍬鋤”之類的說法。甚至穿在小腳上的繡鞋也被賦予了性的內涵。清朝時,一位中國留學生被日本海關官員要求解釋為什麽攜帶一些小巧的編織繡鞋,這位學生有點害羞地說,他希望在空閑時間能欣賞到他愛人的“腳”。

除此以外,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於腳小不便於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墻”。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給妻子鞋穿;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制作了貞*帶。而實際上,在貧窮落後的中國,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一個天足的女人。也有人說纏足是為了使女人在行走時必須繃緊

大腿根部的肌肉,於是保持**的緊窄,從而讓男人獲得更大性快感。

纏足作為一種習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習俗的形成,如古時候山西大同的賽腳會,就是女人們在農歷六月初六這天,向人們展示自己的小腳,以博得好評為榮。

纏足,在歷史上也曾被禁止過。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國也曾頒布過類似法令。直到清末,海禁大開,在外來的文化和先進的知識分子不斷呼籲聲中,纏足的風氣才非常緩慢地走向滅亡。特別是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先生發布纏足禁令),從城市到鄉村纏足才逐漸被廢除。今天,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有一雙被稱為“解放腳”或“半裹腳”的婦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蓮”已越來越少見了。

纏足這一習俗。體現了中國古代獨特的審美標準和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它的消亡,顯示了婦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標志了中國已從傳統走向現代。

說白了,這就是一種**中國女性的一大“武器”了。

為何這麽說,其實談談這裹腳的過程就知道了。

纏足前需要準備的物品:

1:藍色的裹布六條。大約要八尺到十尺以上,裹布要比一般的長且要漿好,纏到腳上才不會擠出皺折。

2:平底鞋五雙。鞋形稍帶尖,鞋子大小寬窄要能隨著纏腳的過程慢慢縫小、縫瘦。

3:睡鞋兩三雙。睡覺時穿著,可防裹布松開來。

4:針線。裹布纏妥後,把裹布的縫及裹布的頭密密縫好。

5:棉花。纏足時腳骨凸出的部位,穿鞋時用棉花墊著,免得把腳磨破生雞眼。

6:腳盆及熱水。纏足前用溫水洗腳。

7:小剪刀,修腳趾甲及雞眼之用。

首先纏腳的時候讓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熱水在腳盆裏,將雙腳洗幹凈,乘腳尚溫熱,將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盡量朝腳心拗扭,在腳趾縫間撒上明礬粉,讓皮膚收斂,還可以防黴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後用針線縫合固定,兩腳裹起來以後,往往會覺得腳掌發熱,有經驗的人不會一開始就下狠勁裹,最好是開始裹的時候輕輕攏著,讓兩只腳漸漸習慣這種拘束,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緊,這一個時期可以從幾天到兩個月左右。

這個過程就叫做試纏。

而後便是試緊。

纏的時候慢慢收緊,讓足部肌膚受到的壓力一次比一次緊些,這時還不能太緊,以兩腳能忍受的小痛為度,在這期間把腳趾勒彎纏使腳向下略卷。纏的時候預先纏第二、第五兩個足趾,纏得向腳下蜷屈,連帶的第三、第四兩個趾頭也就跟著向腳下蜷屈。試緊的時間也須要數天到兩個月左右,在這期間,裹腳布漿得較硬,捶去皺折,略緊地纏在腳上,使腳受慣硬裹腳布及緊纏的壓力,接著才能真正用勁裹緊。

纏的時候,要用勁把裹布纏到最緊的程度,每次解開來重纏的時候要將四個蜷屈的腳趾頭由腳心底下向內側用勁勒過,每纏一次要讓腳趾彎下去多壓在腳底下一些。同時還要把四個蜷屈的腳趾,由腳心底下向腳後跟一一向後挪,讓趾頭間空出一些空間來,免得腳纏好以後,腳趾頭擠在一起,腳尖太粗。一直要纏到小趾壓在腳腰底下,第二趾壓在大趾趾關節底下才可以,裹尖的時候往往得把腳趾向足底扭到屈無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緊緊地勒住,纏的時候第二趾的趾關節和第三、四、五趾的趾關節受到很大的扭屈,每纏一次就得把幾個扭傷的關節再傷害一次,纏的時候痛苦難當,纏好要用針線緊緊地把裹布縫起來,硬擠進尖頭鞋裏,然後要求少女到處走動。走動時重量壓在內彎跪折的八個腳趾上,把關節扭傷得更厲害,腳趾頭因為才彎進去還沒緊貼在腳掌上,走時腳趾關節容易長雞眼,要時常用針把雞眼挑掉。

白天一雙腳痛得寸步難行,到了晚上一雙腳放在被子裏不但痛,而且蒸熱燠悶,有時簡直像炭火燒著一樣痛苦,睡覺時只能把腳放在被子外,半夜起來捱著腳哭痛是常有的事,有的痛得去解開裹腳布,但被發現了就是挨一頓毒打,然後再狠狠的地回去,經常*未眠整夜把腳貼在墻壁上取一點涼,第二天一早醒來,又得再解開裹布纏得更緊,纏到最後第三、四、五的腳趾關節會嚴重地扭傷甚至脫臼,扭傷脫臼的時候腳會腫得很厲害,皮膚也變成瘀紫色,痛苦至極,但是裹得仍是日緊一日,直到腫消了腳趾都纏到腳底下去,這才算完成了裹尖的工作,接著便可進行裹瘦的工作。

腳裹尖的時候,四個腳趾都已經蜷回到腳掌底下,可是卻未必能熨貼靠在腳底下,裹瘦的工作是把小趾骨(也就是外把骨)向下向內推蜷入腳心裹,把小趾跟的部位向腳心內側往下用勁拗下去,然後用裹布勒著帶緊,裹尖時二、三、四、五腳趾不過壓在腳底下一半,裹瘦時要把外把骨纏倒,足趾當然壓入腳心內側更多,纏到最後,第三、四、五個腳趾尖要能碰到腳掌內緣,才算完成裹瘦的工作。

裹瘦的時候,裹腳布纏到最緊,整個力量又特別著力在小趾跟的部位,往往因為血液循環不良,造成小趾跟部也就是外把骨的位置壓瘡潰爛。纏的時候要把小趾骨用勁向下推,四個腳趾也順著向腳掌內緣再推進去,使勁把裹腳布纏緊,纏好以後兩只腳可能痛得半天不能走路,要勉強掙紮著,才能用腳後跟墊著走,走一步痛一下。坐下時是一陣陣抽痛,睡覺時也會又漲又痛,如果腳上潰爛化膿了,那漲得更難受,得把腳用枕頭被子墊高,有時得把腳跟擱在床欄上壓著神經發麻才好受一點,天氣熱時足內發燒痛得更厲害。痛得輕時睡了覺,兩腳還痛得抽痙,或*頻頻痛醒,飲食無味。解開裹布,往往潰爛的部位和裹布緊緊粘著,勉強撕下來,便是一片血肉模糊,差不多得用六個月的時間,強忍痛苦挨到腳趾頭都抄到腳內側邊,由腳內緣能摸到腳趾頭,這樣才算是瘦到家。潰爛的傷口,處理不當往往愈來愈嚴重,到最後甚至會導致小趾腐爛脫落形成慢性骨髓炎,多年不愈。由此可知,要纏得一雙小腳,真是得歷盡千辛萬苦,無怪乎纏足婦女對其小腳的呵護,勝於一切。

腳掌裹瘦了以後,接著進行裹彎的工作,裹彎是要在腳底掌心裹出一道深深的陷凹,陷凹越深,腳掌弓彎的程度愈厲害,裹到腳掌折成兩段,前段的腳掌與腳跟緊靠著,中間一道深縫有時深達四五公分,小趾夾在深縫裏,腳背因為腳掌彎折的關系,向上膨起成高坡狀,有些纏不好的腳背膨起如球。裹彎了以後腳的長度就明顯的縮短,標準的小腳要求的是三寸長,也就是10厘米左右,裹彎的過程靠的是在纏的時候把腳跟往前推,把腳背往下壓,前後施力束緊,大拇趾經此一束,立刻向下低垂,腳心慢慢現出凹形,再用勁去纏,弓彎愈甚,大約半年左右腳就可以纏成弓形。一般而言,纏足裹彎的時候痛苦情況稍為緩和,但是在南方有些地方腳掌裹瘦並不十分下工夫,到了十幾歲才開始裹彎,裹的時候又要求特別短小,這時候痛苦就非常厲害,甚至痛得在床上翻滾。如腳裹瘦不夠工夫,就直接把腳裹彎,往往裹好以後腳會變成向內鉤援內彎,像香蕉一樣的腳形十分難看。腳由平直拗成拱橋狀,再成馬蹄狀,直到腳尖腳跟緊靠在一起,腳弓縮得無可再縮的時候,才算是裹成一雙標準的小腳。

纏腳纏裹的過程,簡單地說就是裹尖的時候將外側四個腳趾蜷握,並將腳掌上的外側縱弓部分拗屈。裹瘦的時候腳橫弓向下拗屈,並進一步對外側縱弓拗屈。裹彎的時候才將腳的內側縱弓拗屈,並進一步將外側縱弓拗得更徹底。腳裹好以後,腳掌上用於緩沖沖撞力量的腳弓消失了,走路時得用膝關節和踝關節做緩沖。因為腳掌裹瘦到僅剩大拇趾,走路時腳掌向前推的力量很小,多以腳跟著地,運用大腿的力量運步,小腿肌肉萎縮不發達,所以纏腳了以後小腿也跟著變細,大腿則反而**,也有人走路時用大拇趾球和腳跟一起著力的,這樣走路就變成外八字走路,也是小腳常見的走路形態。

纏足的過程,主要是把關節扭屈,並把腳上的橫弓和縱弓扭到最大的限度,所以標準的裹腳方法都是用布條纏裹扭曲,把關節屈到極限,扭傷、脫臼幾乎是必然發生的,等關節扭過去腳自然蜷曲弓小,這是正常的裹腳方法,但是在有些情況幼女裹腳起步較晚,或是不了解纏腳的正確方法,或是有些要求裹出特別纖小的情況,這時候除了用裹布纏裹以外,也有很多是借助其他方法的。

這是北方比較常用的方法,北方纏足較重纖瘦,因此,在裹瘦以後,腳趾全部蜷折到腳底,腳掌內外緣雖纖瘦卻有幾處關節旁凸的位置,如要裹得更瘦,就用兩片竹片,夾在腳掌左右用裹布緊纏,纏得時候生硬的竹片緊貼靠在腳骨關節上,痛苦可知,往往在關節**的部位,由於磨擦的關系會導致潰爛化膿。雖然如此,北方尤其山西省仍有很多人用竹片夾入行纏,目的除了把腳裹得特別纖瘦以外,還可以把大拇趾裹得尖細,腳跟也能一並裹得瘦窄,整只腳裹出來又窄又直,纖如柳葉,細瘦可憐。所以雖然裹的時候少女往往痛澈心脾,晝夜哭泣,但是為了一雙瘦削正直、傲視眾人的小腳,還是吞下淚水忍痛力纏。與夾竹片相似的裹法,有人用大約三公分寬的竹片,用布包著墊在腳跟兩側和後面,幫忙把腳跟束小,也有人用銅板或一片凹形木片壓在腳的內外踝纏裹,還有人怕腳裹彎的時候,腳面凸出太厲害形成鵝頭,就用一個銅錢壓在腳面上纏裹,這些方法都是硬生生地把腳用堅硬的東西束上去,來改造不夠滿意的小腳腳形,姑不論效果如何,僅少女在纏束過程所經歷的那種刻骨銘心之痛,對現代人來說,可真是極不文明和不人道的做法。

舊時代家中有很多器具是用石頭制的,石磨或洗衣服的砧板,是婦女最容易拿到的重物,於是腳纏得不稱心如意時,就有人拿石板去壓腳,石板壓腳最常用於腳向內歪、內拐的情況,正常裹腳裹彎的時候是直接往下彎曲,但外縱弓還沒裹彎,也就是還沒裹瘦的情況下就進行裹彎,大拇趾會向內側拗曲,這時候整只腳就像鐮刀形內彎,改正的方法就是脫下弓鞋盤坐著讓腳心相對,雙腳置於硬木板上,用重石板放上去壓,剛壓上去,歪屈的腳掌受壓迫,當然十分痛苦,壓過一個小時以後兩腳從膝蓋以下就麻痹了,有時怕石板的重量不夠還要用手按在石板上增加重量,讓內拐的腳掌矯正回來,通常連續每天這樣壓上一兩個月,才能顯出效果,腳經過這樣壓迫以後,除了內彎的情況改善,腳掌變得較纖瘦,腳趾蜷彎的程度也較理想,同時腳變得兩側平直周正。

石板壓迫以後雙腿麻木,有人以為麻木是因血液循環不良,怕因腳的血液循環不良導致雙腳壞死,所以壓麻木了以後多會要求少女起來行走或是做灑掃的工作,可是雙腳麻木如何行走,有時還得用兩個人扶著到處走動活動血液循環。壓石板一般是坐著施壓,也有人睡覺時躺著施壓,腳上穿睡鞋,放在木板上,再壓石板,壓石板的目的是為了改善歪拐的腳形,也有人只是為了把腳裹瘦而用石板來壓迫。

這樣說了,那必然也是又痛苦,又*,又非常人了,然而又為什麽要取三寸金蓮這麽好聽的名字呢?

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在佛門中被視為清凈高潔的象征,故而以蓮花命名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

為什麽在“蓮”前加“金”字?這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的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金蓮”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

小腳迷們往往根據大小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於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

婦女纏足是“小腳一雙,淚水一缸”。纏足的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帶,將婦女的足踝緊緊裹住,使肌骨變形。纏足後腳會變得纖細扭曲。纏腳前,小女孩先要泡腳。有的地區在為小女孩裹腳前,會將羊羔或雞開膛破肚,然後令女孩將腳伸入其內,浸兩腳黏糊糊的血。

為了讓皮膚縮緊,有人還會在女孩的腳趾間灑明礬。然後,除大腳趾外,4個小腳趾用力向腳心推進並壓在腳板下,再以一條長十尺、寬兩寸半至三寸半的藍布,從四趾,經足背、足跟,再至足背、足跟,一圈圈狠狠裹纏。

纏足時代,女子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可解去布帶。也有終身纏裹,至老不除的。女孩兒從三四歲開始纏足,一般三四年就可“定型”。

清末山西大同還舉辦“亮腳會”。每年農歷六月初六,婦女都坐在家門口,伸出小腳來供過往行人觀賞品評。腳最小、繡鞋最精致的女性得到的好評最多,也最能博得男性的歡心。當地有些歌謠就描寫了男子挑選對象以腳小作為重要條件:“看我腿,是好腿,紅綢褲子綠穗穗。看我腳,是好腳,梅花高底菜碟擱。”

額,不能再想了,別說慘絕人寰這種話了。

“你提這個做什麽?”

“當然是我們的賭約啊。”他輕輕一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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