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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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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章】

“你……”

當真正見到了加尼美德斯,我反而怔怔地望著他,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他有著一頭與洛佳爾同樣質地的金棕色卷發,英俊的臉上帶著淡淡的雀斑,笑起來有一個羞澀的梨渦,薄薄的嘴唇微微緊抿,淺褐色的眼珠均勻分布著黑色珠點,深深望著我,溫柔又安靜。

這是有著同樣氣質的兩兄妹。

我不禁微微濕了眼眶,輕輕喚他:“湯姆森……”

那是我150年都未再提起過的名字。

這才驚覺,當年的自己,是何等的任性與不知足。當我為洛佳爾的付出感到心酸,情不自禁地去責怪Elijah的冷漠時,居然從來不曾回頭望一眼,去心疼一下沈默內斂、默默忍受我的蠻橫無禮的湯姆森。

我們兩兄妹是多麽幸運,能夠讓另一對品德高尚、大愛無疆的兄妹,一見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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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尼美德斯告訴我,早在他1863年戰死沙場、重回奧林匹斯山神宮時,便調用了所有檔案與資料,在愛情島精心為我制造了這個幻境。

“Mikaelson一家都是人類。”他微笑著,任由我舒然靠在他溫暖的肩頭。

“你能和我完婚,Kol覆活與我們同住,Klaus不再孤獨,Elijah和洛佳爾終於在正確的時間相愛,並且有一個盼望已久的孩子,而她的名字,叫做金妮·維妮亞斯·邁克爾森。”

他黯然垂下頭:“不知維妮亞斯過得好不好,沒有宙斯的通行條,我無法下地獄看望。”

“你們有沒有手機之類的?”我問。

他輕笑,捏了捏我的鼻子:“傻瓜。神界還是很原始,幾千萬年來就沒怎麽變動過,宙斯和赫拉需要維護奧林匹斯山的純潔性。除了在人間行走執行任務的神與天使,大家根本就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完全融入大自然。手機嘛,簡直聞所未聞,你什麽時候見過金妮用手機?我估計維妮亞斯也弄不明白那是什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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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對她不起。”我想起金妮的死,感到鼻酸:“你怪我嗎?害得你最好的朋友下地獄。”

“我更怪我自己。”加尼美德斯將頭靠在她的發絲上,閉上雙眼:“你不會知道我說了多麽過分的一番話,傷透了她的心。”

“終究是我的錯。”我黯然搖頭:“一切都從我執意服用Cure開始,所有人都是因為我而受傷。”

“沒有人能指責你追求幸福。”加尼美德斯轉過身,緊緊握住我的手:“只是Bekah,我真的想問,變成人類確實是你想要的嗎?哪怕經過這麽多事後?”

我楞住。

這句話,似乎半年前,Elijah也問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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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麽知道變回人類就是你想要的呢?”Elijah深深皺著眉:“那不過是一個浪漫的概念,僅此而已。況且你未必能勝任,Rebekah。”

“也許你是對的。”我輕笑著點頭:“但我不在乎,我只想做一個普通人類,過上簡單的生活,經歷生老病死。”

我深深望著他:“我們活了20個人生了Elijah,難道還不夠嗎?”

“我只是不懂。”他的心涼下來,困惑地搖頭:“你為何總覺得我們的家人是個負擔。Always and forever。”

他的語氣有著不可覺察的哀傷:“直到現在,這句話對我來說依然重要。”

“你永遠都是我的哥哥。”我沈默良久後,這樣告訴他:“我永遠都不會停止愛你們。但這次,我只想走我自己選擇的路,而不是你和Nik幫我選的。”

我走近他,流下淚來,面上滿是哀求:“求你了,Elijah,給我Cur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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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想變回人類,這是上千年的願望了。

只是那時,我並不知道自己會經受這荒唐的一切。三年內死去、以瘋狂的速度變老、所有人為我而做的努力都徒勞無功、連累一條條無辜的生命、而我最終仍將走向死亡。

我甚至還沒有好好地享受過哪怕一天的人類生活。

這就是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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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後悔的吧。”我淚流滿面,怔怔地輕笑:“我後悔服下了Cure,後悔連累我的哥哥們,後悔得知洛佳爾的真相,後悔傷害你和金妮,後悔維妮亞斯為我下地獄。如果時光倒流,我一定不會這樣做。”

我緊緊抱住他,痛苦地流淚:“哪怕吸血鬼永生的生命黑暗無邊,也總好過如今所有人陪同我經受煎熬。我實在是自私。”

加尼美德斯長嘆一口氣。

我明白,他是欣慰的。

“Bekah,你長大了,懂得為他人著想。”他那海藍寶鉆般的透明眼珠亮晶晶地望著我:“我能理解你,知道嗎?你想要的並不是變回人類,你只是想要簡單平凡、安定溫馨的生活。你唯一的過錯,便是誤以為變回人類,就是得到幸福的捷徑”

我忽然渾身戰栗,如醍醐灌頂般驟然清醒。

“天……天……”我的大腦一片空白,胸口一陣氣悶,驀地淚流滿面。

我以為那是捷徑,卻繞了愚蠢的遠路;我以為那是康莊大道,誰知卻一路遍布荊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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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究竟如何才能得到幸福?”我撕心裂肺地嚎啕大哭,對前路迷茫而恐懼。

“想想Rem。想想洛佳爾。”加尼美德斯緊緊摟住我,溫柔得像一片迷蒙的大海。

Rem為幸福犧牲了心,洛佳爾為幸福犧牲了命。

善待幸福,才能得到幸福。

犧牲便是重生。

而金妮對我說的第一句話:幸福,是靠犧牲來換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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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說過,兩年後,我的死,抵了整整12萬條人命?”我喃喃自語。

“是的,要知道,你功德無量。”他在那一瞬有著不可遏制的揪心,然而更多的卻是讚許。

“若我自願去死,便可稱之為犧牲?”我如一個好奇的孩童。

“Rebekah……”他忽然渾身一震,滿目心酸,聲音隨之顫抖:“對不起,Rebekah。這是命運,你根本就沒有選擇的餘地,我與金妮愧疚的根源便在於此。你註定要死去,無論自願與否。我們只能想盡辦法讓你看淡生死,明了犧牲的寓意,好讓你坦然面對自己不公正的命運。”

“不必愧疚。”我忽然一陣清醒,只覺心澄眀澈:“Kol在超自然煉獄受盡折磨,那是報應。同樣的,我一千多年來殺人無數,作惡多端,得此下場,也沒什麽好說的。”

加尼美德斯愕然地望著我,仿佛不可置信。

我輕笑:“怎麽?不像是我說出來的話?我自己也想不到呢,何況是你。”

拍拍身下漸漸枯黃的草坪,我無所謂地笑著,有著看破紅塵的釋然,並且得意洋洋:“我在想辦法朝你和洛佳爾靠攏呢!不然怎麽配得上讓你們付出?總該讓你們覺得,我值得別人對我這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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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忽然間緊緊抱住我,非常、非常緊,緊得讓我幾乎喘不過氣來。

“加尼美德斯……”

“Rebekah……”他的下顎死死抵著我的肩頭,將臉龐挨著我的頸窩:“Rebekah……Rebekah……”

溫熱的液體流入我的長裙,浸濕了繡著白海棠的棉布。

“哎。卡特萊特先生。”我的嘴角泛著一抹狡黠的笑意,靜靜撫摸他的金棕色毛發,輕柔又舒緩:“卡特萊特太太肚子餓了,想要吃卡特萊特小姐做的那桌豐盛的飯菜呢。”

他呆呆停滯了一秒,不可遏制地哭出聲來。

“回家吧,湯姆森。”我流下淚來,面上掛著一個璀璨的笑容,如一株光潔透亮的紅珊瑚。

1000多年來,也就這一刻,我美得讓三界人神癡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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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章】

鄉下的日子太平靜,靜得我幾乎察覺不到它的流逝。

我在烈日下同全家到地裏摘棉花;跟著Elijah到森林裏捕捉負鼠與野雞;和洛佳爾以及嬤嬤用搗衣杵用力拍打他們泥跡斑斑的衣服;同狄米娣那群姑娘們一同做針線;跟Kol陪著金妮伊森瘋瘋癲癲地玩耍;在Nik畫畫時指手畫腳地大肆批判。

真真正正的人類生活,一手一腳都要自己操辦,再也不能倚靠吸血鬼的小把戲投機取巧地作弊。

這真的很煩。

我總是在大太陽底下渾身酸臭,又頭暈眼花;樹林尖銳的碎石與交錯縱橫的枝椏總是會劃傷我的手臂;十幾號人堆積如山的臟衣服總是讓我作嘔;沒完沒了的卷繃帶與縫紉總讓我的脾氣失控。

但這又太幸福了。

今時今日,我才發覺,最真實的生活便該是這樣。

也就是說,以往1000多年,我都白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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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重要的,是我又過回了每晚例行祈禱的生活。

在孤兒院裏的那幾個月,金妮也會冒著被斥責的危險帶著9個孤兒做禱告,然而教室外人聲鼎沸、一片嘈雜,經文隨時都有可能被粗暴地打斷。況且當時,我是實在沒有心思去感謝上帝。

然而現在,仿佛生活重回正軌,在那個我們依然崇尚信仰的年代,一切都古老而陳舊,甚至是迂腐,卻讓我感到真實。盡管要受緊身胸衣的束腰之苦,我仍舊熱愛落日下這片一望無垠的紅土地。

這是我最像家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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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及祈禱之時,洛佳爾、狄米娣與湯姆森溫婉的面龐在燭光下朦朧而模糊,為他們覆上了一層閃閃爍爍的金光,綿綿密密環繞著。從前我也總以為是燭光,如今才明白,那便是他們自身散發出的能量。

他們並肩而坐,主導著儀式,虔誠又崇敬,口中念著繁雜冗長的經文,卻絲毫不錯。待要念簡單的玫瑰經時,我們一同滾動著手中的念珠,喃喃道:“聖母瑪利亞,願你救贖我罪惡的靈魂……祝禱我長樂未央……”

Nik和Elijah向來都不甚認真,只有Kol眼中溢滿了癡迷。小金妮和伊森低垂著長長翹翹的雙睫,沈靜而穩妥,稚嫩的童聲不徐不疾,專註地跟隨著母親進行禱告。我從前不是同Nik打鬧,便是發著呆打瞌睡,如今看著兩個孩童,忽然著了迷。

噢,他們是多麽像漢良子灩,那兩個不同尋常、充滿靈性的孩子。

我擡眼望向莊嚴慈悲的聖母,白玉石塑像流光婉轉,深邃的雙眸如夢似幻,浩瀚如海,仿佛穿透我內心深處的孤寂靈魂。

情不自禁地,我在聖潔光明的頌祝神曲中,怔怔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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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祈禱完畢,洛佳爾習慣性地坐到小沙發上。

幾乎全縣的人都來了吧?維克利爾莊園的大客廳中擠滿了人,真是太擠了。有正在服喪、穿著黑紗如烏鴉般的老婦遺孀,鰥夫弱子,還有渾身上下遍布著大大小小的傷口、穿得破破爛爛的南方小夥子們,Kol和他們很親近。

那都是些可憐的人們,不是失去了丈夫便是失去了兒子,抑或是一只手臂一條腿。

Elijah照舊坐在胖胖的扶手邊;Nik從前光抱著小伊森,如今還要多抱一個金妮;芒羅夫婦坐在長餐桌旁小口地抿著少得可憐的玉米威士忌;賓利和愛麗絲依然眉來眼去;Kol正四處尋找著他的絲綢流蘇坐墊,卻發現被湯姆森和一個戰友占掉了,正和他們理論呢。

一切都溫馨如舊。

但當我的目光觸及那個隔三差五便出現在我們家、面熟到不可置信的男人,神色瞬間一凜,如遭雷轟電擊。

天哪,我總算認出來————我怎麽能現在才認出來!他是吉姆·邦內爾!

每晚造訪維克利爾的鄰居朋友是那樣多,烏泱泱滿屋子都是人,而150年的光陰使我早已忘記他們的模樣。噢我的天!半年了半年了!我同這個男人在一個屋檐下已然共處了半年,而我卻無所察覺!

我不可遏制地目露兇光,習慣性猙獰地露出一口白牙,下意識攥緊了小機子上泛著寒光的水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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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的殘片正飛速地掠過我的腦海,狂暴地拍打紛飛,劈啪作響,糾纏的、混亂的、嘈雜不安。到最後唯一剩下的,便是他那張醜惡的嘴臉猙獰而令人作嘔,手中緊握著尖銳的匕首,毫不留情地捅入Kol的後背。

就是他!封住Kol,暗算我,燒死洛佳爾!深仇大恨!

我目眥欲裂,抄起小刀攏到寬大的裙擺中,一步步朝他逼近。

他坐在向來鐘愛的大搖椅上,花白的胡子一飄一飄的,迷離的眼神四處亂轉,悠閑地品嘗著曼哈頓運來的新茶,在洛佳爾溫柔的呢喃中昏昏欲睡。

我通紅的眼中只剩下他粗壯而短小的脖頸,死死緊盯著因吞咽而咕咕滾動的喉結,滿腦子都是將小刀狠狠刺入時血花四濺的精彩場面。

讓他死,讓他死!我要報仇,我要報仇!

近在眼前了。

我目光渙散,殺機畢現,嘴角泛出一抹決絕冷酷的笑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伸出我裙裾後的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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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kah!”

一只手牢牢摁住我的手臂,不動聲色地奪過鋒利的小刀。

湯姆森反身摟過我,帶著不容反抗的力度將我拖行至沙發上,腳尖幾乎離地。他溫柔的語氣中蘊藏著深深的警告:“別鬧,咱們到沙發上坐著,好好聽洛爾的故事。”

我狠狠瞪著他,深吸一口氣,只覺臉頰滾燙得像要燒起來,便粗魯地抓起茶盅,揚起脖頸一飲而盡,方才稍稍平覆我噴薄而出的濃濃殺機。

“發生了什麽?”Nik敏銳地察覺到不對勁。

“沒什麽。”湯姆森摟住我的手一緊,面上依舊害羞而討好:“Bekah期待新的故事進程很久了。”說罷深深望著我。

我木然地回應著,像個機器人:“是,我只是太激動。”

“每晚都聽,有什麽好激動的。”他皺起眉,語氣中滿是懷疑。

金妮和伊森的面色都迷茫起來,卻有著興奮的好奇。洛佳爾尷尬地看著Elijah,他沈下眼簾,刻意清了清嗓子,輕輕拍了拍洛佳爾的手背,淡淡地說道:“繼續吧,洛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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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他怎麽還有臉到我們家來!”我怒氣沖沖地疾步跨越泥濘的紅土地,深重的夜露蘸濕了我的腳背。

“Bekah你聽我說……”湯姆森緊緊跟在我身後,一把拉住我的手臂:“聽我說,現在只是1866年,這是改寫的歷史不是真的!是我做的幻境明白嗎?沒有1867年的冬天,沒有你父親的追殺,沒有你們的流亡,沒有洛佳爾的慘死!”

“就算有,我也看不到對吧。”我忽然冷靜下來,認真地說道。

他被我一句話噎得張口結舌,半晌說不出話來。

“呵,果然。”我輕笑:“我挺會挑時候的不是嗎?1865年冬到1867年冬,正好兩年。能在所有殘忍的事發生前死去,倒也是我的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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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kah……”他又是這樣,滿臉苦惱與無奈,半句話都說不出來。

每逢我自嘲地說起自己的死,諷刺著我的愚蠢為命運的荒唐可笑推波助瀾,他便會露出現在這副讓人欲罷不能、火冒三丈的神情。

當然不是他的錯,無非是我自己想不開。

之前說得多好聽,我還真以為自己超凡脫俗、看淡生死了。笑看庭前花開花落,漫看天邊雲卷雲舒,真正做起來,一點也不容易。

看來我的道行還不如漢良子灩,真對不起金妮和加尼美德斯的諄諄教誨。

再想要朝著洛佳爾靠攏,我還是只能灰溜溜地承認Rebekah Mikaelson的自私自利與小肚雞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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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叉著腰瞪著他半天,忽然噗嗤一聲笑了。

他愕然。

“你真讓人抓狂。”我笑得直不起腰:“你肯定是全天下最傻的神祗。洛爾是因為單純,只有你是真的蠢笨哈哈哈哈……”

“你又取笑我!”他生氣地說道,漲得滿面通紅。

“你像我的小弟弟。”我狡黠地笑著,現在最大的樂趣就是欺負湯姆森。

“我……我比你大……三倍!”他驚得目瞪口呆,結結巴巴地爭辯著。

“哇哦哇哦……”我笑得更厲害了,止都止不住:“你的口吃不是治好了嗎?怎麽又覆發了呀!”

“Rebekah Mikaelson!你真是個壞女孩!”他氣鼓鼓地大聲叫嚷著,還要揮舞起拳頭,讓我的眼前瞬間出現了紮著馬尾辮的小姑娘擰著裙角別別扭扭地發脾氣的畫面。

“現在想想,你口吃的時候還是蠻可愛的。”我一本正經地說道:“湯姆森,不如你變回真身吧,至少加尼美德斯英俊得人神共憤,我看著也賞心悅目呀,現在這算什麽!噢,一個可憐的傻男孩,最近還經常口吃……”

“你……我……我的天!看我娶了一個什麽樣的女人!”他的眼神滿是嫌棄,匆匆忙忙地落荒而逃,邁開長腿飛快地往家走。

我笑得前仰後額,走得跌跌撞撞的,緊緊跟在他身後,想方設法扯住他的衣角:“噢我的湯姆森,別跟我離婚,我的生命將從此失去意義,靈魂也會痛苦得成為齏粉的!失去了你,我的世界就一片漆黑啦!你在我心中就如那耶和華神一般尊貴,聖母瑪利亞一般慈悲,兼有維納斯的美貌,雅典娜的智慧,波塞冬的廣博,噢……最重要的,是有阿瑞斯的暴躁呢!我的壞脾氣小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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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章】

活了一千多年,只覺人生如戲。

沒想到所謂的餘生,居然僅有區區兩年。不過,若是一直維持現有的狀態,我倒是對未來充滿期待,哪怕未來僅僅意味著死亡。

現在的日子對我來說,才是真正的生活。這就是難得的戲外人生。我不再於舞臺上顛沛流離、竭盡全力地取悅觀眾,而是尊卑顛倒,傲然端坐於臺下縱觀全局。

許多事,以局外人的身份重新看一遍,方才驚覺其中深深蘊藉的玄機,從而不得不感嘆命運的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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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jah與洛佳爾便是如此。

他們的故事甚至無法歸到‘愛情’一類,裏面夾雜了太多愚蠢至極的醜事,全部攤開鋪平到臺面上,只讓人覺得頭痛欲裂、糾纏不清。

這是一對苦命鴛鴦,相遇是錯、相知是錯、相愛更是大錯特錯。

從一開始便是個局。相遇是早已設下的陷阱,相知是達成目的的手段之一,然而相愛,卻成了一個可笑又可悲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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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Elijah深愛Katerina Petrova整整350年,1492年那激情澎湃的愛戀深埋心底,施之以千鈞重擔填壓按捺,早已成為畸形的病態之愛,自以為再無動心的能力,致使他對感情冷漠而淡然。

1000多年來,他的露水情人數之不盡,皆才貌雙全、身世顯赫,庸脂俗粉自然不入他眼。而其中,亦不乏紅顏知己。只是Katerina在他心中的定義實在是神聖不可侵犯,能喚醒他對愛情的概念的,這麽多年來,也只有洛佳爾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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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佳爾並不簡單。貌不驚人、低調無趣的她,有著艷冠群芳的花魁所望塵莫及的魅力。

Elijah是最早發現並欣賞這一點的人。

在我們都忽視甚至厭惡她的時候,Elijah敏銳地察覺到她溫吞吞的性格下潛藏著的巨大能量,並嘗試著去與她走近,與她交心。她當之無愧是天底下最忠誠的朋友,這一點所有人都無法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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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年,湯姆森陣亡,卡特萊特家被燒,洛佳爾一夜之間家破人亡,無處可去。她僅剩的兩條路,一是寄人籬下,投靠神秘瀑布鎮的堂親;二則是遠嫁肯塔基州。Elijah的高尚讓他做出了迎娶洛佳爾的決定,將她拯救出流離失所、無人問津的尷尬殘局。

縱然明白這是加尼美德斯幫助洛佳爾嫁入Mikaelson家的把戲,也該意識到其中存在的變數。怎麽就知道Elijah願意娶一個不愛的女人?怎麽就知道性格孤僻格格不入的始祖家族能接受一個相識不久的人類姑娘?

說到底,還是洛佳爾的個人魅力,迷住了Elijah,迷住了Mikaelson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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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個完美的女主人。

賢惠妥帖,穩重得體,事事思慮周全,不燥不急。這讓我們所有人心生依賴。

就像回到年幼時一般,母親總是替我們打理大小家務,處理一切煩難。她是年長的、成熟的、慈愛的、包容的、深愛我們的。

我們對母愛的渴望,使得洛佳爾的存在意義深重。

最親近她的是Kol。我早已習慣倚仗哥哥們,而Elijah又太像父親,女兒總是喜歡親近父兄的。然而Kol不是,曾經他依賴機敏過人的Cissie,現在,他在試圖讓洛佳爾取代我們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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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jah是滿意的。

他是長子,總是自覺地捍衛著我們家族,保護著他的兄弟姐妹。能讓支離破碎的家庭黏合拉攏,成為兄弟姊妹的精神紐帶,這便是他最中意的妻子。

然而他待她,好是好,卻讓我感覺,同善待一個忠誠可靠的女仆沒什麽差別。

噢,或許比對嬤嬤和愛麗絲稍微好一些吧,至少可以說說莎士比亞。

洛佳爾確實單純,然而並不愚蠢,這便是最為悲哀之處。她什麽也明白,什麽也清楚,Elijah亦不屑於隱瞞他的感情,於是她只能加倍地痛苦。

若不是那晚我聽見她躲在廚房偷偷哭泣,我也會以為,她並非如我想象的一般深愛Elijah,而只是純粹感激他的恩情。她所表現出來的歡喜、平靜與欣慰,幹凈得不含一絲雜質,真誠可信。

自那以後,我暗暗留心。白日洋溢著的微笑,到夜露深重之時,統統幻化為撕心裂肺的哀鳴。她知道我們的聽力異於常人,因此總是在暗夜中悄悄離開維克利爾莊園,跑到柳樹坡嚎啕大哭。

那是Elijah向她求婚的地方。

每次想到這裏,我都會渾身戰栗,如芒在背、如鯁在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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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總會發現某些端倪。

我絕不相信,連仆人們都一清二楚的她對他的感情,每夜同床共枕的當事人會一無所知。哪怕是我無數次脫口而出的激憤與諷刺,也都清晰地表達出我對他不解風情的批判了。

然而不愛就是不愛。Elijah就是沒辦法愛上洛佳爾,正如同他深愛Katerina 350多年一樣不可思議。或許這就是愛情。

出乎意料,無理可循。

所以在1879年的溫哥華,偶遇Elijah的我們驟然得知洛佳爾的死訊,讓我深深痛恨他的無情無義長達數十年之久。我和Nik東躲西藏,不是沒想過洛佳爾或許早已死去。然而我們還是心懷希望,小心翼翼地避開這個讓人心寒的話題,亦不敢重回克萊頓一探究竟。

Elijah的雲淡風輕讓我憤怒,第一陣撲面而來的放聲大哭過去後,我只要憶及他宣告洛佳爾死訊時的平靜與冷漠,就恨得貼皮入骨、牙齦酸痛。她為我們犧牲了性命,而他如此無情。

仿佛死去的只是一頓晚餐,而不是他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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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心頭的一根刺,插在心底,長消不散。

直至今時今日,我方才恍然大悟,不是Elijah的心冷漠如冰,而是洛佳爾授意消除了他的記憶。於是我開始覺得有意思極了。原來Elijah並非不愛洛佳爾,只是他從來就不知曉內心真正的感情。

直到她死了他才明白他愛她,並且為她將克萊頓全縣屠殺殆盡。

何其悲哀,人生,仿佛就是由一次又一次的錯過組成。若是就這樣平和安穩下去,或許Elijah永遠無法弄明白自己的心。可當他醒悟過來了,洛佳爾又早已化為一團灰燼。

苦啊苦啊,來生出現了一個金妮,卻在離亂的是非裏糾纏不清,再來一個維妮亞斯,卻在素未謀面時就下了地獄。

或許命運早已奠定了他們無緣相守,只能各自離散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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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自感嘆,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不必掙紮著活下去,活下去,明知前方死路一條,便也就心靜。

眾人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

我將愛我的人拋棄在現實世界,跟隨加尼美德斯逃來愛情島避開險惡的人生,去參悟以往1000多年都從未明了領悟的道理。

思考來思考去,回顧我整個顛沛流離的人生,卻僅剩逃亡二字。

我這才驚覺,1000餘個春秋,我都白活了。

根本,我的心智就停留在死的那一瞬,再也沒有成長過。

我永遠只有17歲,毫無進步可言。

這樣的人生,即便真的死了,似乎也沒什麽好去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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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楞楞地呆坐著,覺得很不對勁。

不,我要弄明白生死的意義,我不要不明不白地死,到死也是個糊塗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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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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