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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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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沈嘉,近來還好嗎?”

正與人談笑的沈嘉聞聲轉過頭,見來人居然是聚會的組織者齊齊,笑顏立時綻放如花,熱情又不失分寸地與他寒暄起來。

弄明白她是什麽樣的人後,齊齊跟她說話便多留了個心眼兒。現在也是,生疏客套著,他不著痕跡地打量面前的女人:妝容精致,衣著得體,言笑自若,清麗大方。

怪不得櫻桃那小機靈鬼都能被她給坑了,這麽有欺騙性的外表,要不是她自己作死,誰能知道她漂亮的畫皮下藏了顆黑心?

說是校友聚會,其實只能算是一個朋友圈的輻射,今天到場的同學互相之間差不了幾屆。都是年輕人,裏頭最大的距離畢業也沒多久,還沒有形成聚會必定要攀比的惡性風氣。

衣著方面,大家都比較隨意,整潔體面就差不多了。畢竟一個人家境如何,早前在學校便瞞不過人,會來參加這個聚會,也沒什麽特別差的。

在這種親切愉快的氛圍下,盛裝打扮的沈嘉似乎有些格格不入。

不過她是個反應機敏的人,進來後隨便掃了幾眼,又和認識的同學聊了幾句,便趁去洗手間的功夫,將脖子上晃眼的項鏈摘下塞進手包,手上的鐲子也取下一只,又拿了備用的別針將裙角拾掇一番。

簡單幾步,再出來時,先前全身上下用力過猛的形象頓時一變,她又成了那個清新柔美的沈嘉。

在學校時,她的人緣就很好。維持人際關系是件很費神的事兒,但不得不說,沈嘉在這方面格外有天賦,至少回國這麽久,分別後再沒見過面的同學們待她依然如往日一樣熱情。

齊齊離開去招呼別人了,他的空缺很快就有人補上。來上海這麽久,備胎已經有不少了,所以沈嘉並沒想在這場聚會中跟誰發展一下,今日此行主要是為了拓展人脈,打開事業局面。有人主動上前攀談,她當然高興,全副心思都在身邊幾個大有前途的同學身上了,壓根兒沒法分心註意別的。

櫻桃挽著盛裴軒入場時,宴會廳裏的人差不多都齊了。今天她的任務是負責看熱鬧,所以並沒有刻意打扮,小盛自然是婦唱夫隨,同樣低調現身。

不過兩人顏值過高,這樣低調地進場還是引起了不少人註意。在三次元裏,櫻桃並不是什麽活泛的性子,相反,她上學時對外露出的性格都是安靜優雅的。不同於熱愛交際生活的沈嘉,她交朋友一向是隨緣,家世這種東西怎麽也瞞不住,所以大多數人都是知道她,認得出她,卻輕易不敢尋她說話。

幸好齊齊眼尖,馬上走過來迎他們倆。他第一次見小盛,免不了互相認識一番,大概是考古的職業病,齊齊愛悄悄打量人,仔仔細細把小盛從頭看到腳,他在心底給這人打了幾個標簽,總體印象不錯。

櫻桃一看他的表情,就曉得他心裏在想什麽。怕他大大咧咧地當著小盛哥哥面就說出來,櫻桃笑著推他:“又有人來了,快招呼去,別管我們倆了。”

齊齊扭頭一看,還真是!只好歉意地沖兩人點點頭,對櫻桃說:“咱倆這麽熟,我就不跟你客氣了。帶你男朋友好好吃好好玩,一會兒咱們再說話。”

說完就往前頭去了。

前幾天小盛剛因為胡非池鬧了一場,這會兒來了個齊齊,先頭跟他說話的時候櫻桃還沒覺得,等他一走,立馬想起來了,有些擔心地望向男票。

盛裴軒看她那憂心忡忡的小眼神,忍不住失笑,撓了撓她的手心,低聲笑道:“你當我是什麽醋都吃麽?那我成什麽了?醋缸還是醋壇子?”

男人也是很敏感的,他會為方知寧和胡非池動氣,卻不會擔心剛才那位齊先生。很明顯,齊齊跟櫻桃的關系只是好友而已,小盛還沒盲目到會敵視櫻桃身邊所有男人的地步。

“我跟他就是朋友。”雖然小盛嘴上說了不介意,表現得也不像介意的樣子,但為了以防萬一,櫻桃還是解釋了兩句,強調:“純潔的革命友情。”

她認真的模樣真心可愛,小盛愛得不行,又是好笑,要不是這會兒周圍人多,他非得把小家夥摟懷裏好好親兩口不可。

沒走幾步,就遇上一堆熟人,櫻桃把小盛介紹給他們認識,有個魔都土著笑著擺擺手:“不用介紹了哈哈!大家都住上海,《今日有約》肯定是看過的!”

他這話一說,周圍的同學們善意地哄笑起來,你一言我一語,不是跟小盛搭話,就是要櫻桃談談戀愛史,誇她厲害,一回國就拿下男神。

有人問小盛:“我記得去年的早新聞是你主持的,主持得很好哇!怎麽後來又換人了?”

小盛沒想到這裏也能碰到自己的觀眾,笑著回答:“去年那段時間是代班,有個新聞組的同事的病了,剛好我早年播過新聞,就過去替了他一段時間。”

“噢,原來是這樣。”同學甲恍然大悟。

還有白富美女同學興致勃勃地問:“盛先生,我有看你主持的《花樣姐姐》,你跟何林好像關系很好,他有女朋友嗎?”

問題如此直白,一圈同學哄堂大笑,關系好的朋友打趣她:“你問這個幹嘛?就算盛先生告訴你人家沒有女朋友,你又能咋地?”

白富美同學倒是大方,自己也笑道:“那我就去追唄。你們還笑我!‘食色性也’造不造?”

小盛也被逗笑,之前他多少有些緊張,真跟櫻桃的同學說上話了,發覺這些名校的天之驕子們也沒有想象中那麽高不可攀,每個人都隨和風趣,素質極高,談論的話題跟普通人沒有什麽區別。

過了一會兒,櫻桃被幾個女同學包圍,聊起衣服首飾鞋子包包,簡直熱火朝天。好在她還記得自己帶了男朋友來,百忙之中騰出空,瞥了一眼,見小盛哥哥正在一邊跟人說話,稍稍放下心。

秦煜大概是今晚最後一個到的。

他來得太遲,齊齊都已經上臺說過話了,宴會廳裏這裏一堆那裏一群,聊天的聊天,喝酒的喝酒,也有窩在角落吃吃吃的。

環視一圈,人來得太多,他沒有發現自己想找的身影,便先走到了角落沙發坐下,不想惹人註意。

一開始,小盛還以為眼前這人跟他一樣,也是陪著女朋友或愛人來的,被另一半拋下,只能孤零零地坐在這裏。結果秦煜一擡頭,滿臉病容把他給嚇了一大跳,連忙問:“你還好吧?”

秦煜楞了一下,看到他盯著自己的臉,下意識摸了摸臉頰——突然想起來自己傷後未愈,臉色的確是很難看的,怪不得被人誤會了。

他勉強扯了扯嘴角,搖頭:“我沒事。”

兄弟,這樣可不像沒事啊!

在場的都是櫻桃的同學或校友,要真發生什麽事兒,他是萬萬不能袖手旁觀的。小盛有點兒擔憂,又怕人家嫌自己多管閑事,只好不多說,過去給他端了杯溫水來,“我看你臉色不太好。”

見他對一個陌生人都能釋放善意,在某些方面還算單純的秦煜被感動了。接過水,向他道謝,又邀請他一起坐,小小抿了一口溫水,才嘆著氣說:“我前段時間受了傷,所以臉色不怎麽好看。”

兩個沒事兒幹的男人恰好碰到一起,不閑扯兩句怎麽打發時間?

於是小盛就跟秦煜聊起來了。

除了劈腿之外,秦煜總體來說是個不錯的人,否則櫻桃當初也不會看上他。普通富二代的壞習氣他都沒有,謙虛好學,聰明善良,對人也沒什麽防備。

比如現在,跟小盛只是萍水相逢,人家給他遞了杯水罷了,他就老實給小盛透了底,除了挨打受傷太過丟臉他選擇保密之外,其他的,諸如家世學歷工作,都交待了。

他家世好,學歷高,這些小盛聽著都沒多大感覺,當聽說他居然是個醫生,小盛臉上的尊重之意溢於言表,還有些小小的羨慕:“醫生辛苦啊,但是受人尊敬,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

溫水入胃,秦煜臉上漸漸有了些血色,笑了一聲:“國內的醫生,不僅辛苦,還很危險。而且也不好找對象,實在太忙了,抽不出時間談戀愛。”

“這沒辦法,不管什麽工作,想上進就得多付出時間。工作和戀愛之間的平衡,只能靠自己掂量了。”這是小盛的經驗之談,想起櫻桃,他唇邊不由自主帶上了笑,“我女朋友,她就喜歡醫生,說男人穿白大褂帥。你條件這麽好,肯定不愁找不著對象的。”

聽到“對象”一詞,秦煜的眼神下意識便朝人群中掃去,這回終於被他發現那道倩影——她就站在一群男人中間。

他深吸一口氣,把杯中清水一飲而盡,放下杯子,略帶歉意對坐在一旁的小盛說:“看到一個朋友在那邊,我過去跟她打個招呼,失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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