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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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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鬧劇,以另一種表演收場。何小雅不依不饒,顯示出絕不善罷甘休的氣場,我無奈變成白臉把她拉扯開。這都深秋季節,她還買個冰淇淋,嘟著嘴發怨:“你要不拉我,我一定會把那個老板娘說到無地自容,她嗓門大有啥用。”

“算了,也不是多大的事兒,你已經替我出了很大的氣。”我想笑,但笑不出,她確確實實幫了我。

“那你的車怎麽辦,你還記得那個騙子長什麽樣嗎?我們好去報警,我可是學法律的。”她舔著冰淇淋,洋洋得意,煞是天真的樣子。

現在我也算半個警察吧?我微笑著:“算了吧,說到頭還是我自己送上門的。”

“你是怕麻煩吧,我跟你說,這種事不能忍,有一次還有第二次。你把那家夥的相貌大概描述一下,我幫你收拾他,我可是學法律的。”她驕傲地說著自己的專業。

其實,我應該早該看出來,從她一直喋喋不休中,從她跟林秋落的關系中,她不單單是學法律的。

馬六兒剛搬進倉庫的時候,我們一度幾個月追問他的大學生活是什麽樣的。除了經常回覆我們的那一句‘墜落的天堂’,還有一句就是‘學好數理化,不如有個好爸爸’

許四多、王建東、林秋落他們都有一個好爸爸,跟他們同樣勁頭十足的何小雅,難道會是一個扛鋤頭的爸爸?

於是我大垮幾步,真的開心地笑道:“算了吧,反正那輛車不屬於我。”

何小雅跑著貓步追趕我:“你走那麽快要去哪?”

對呀!我要去哪呢?我似乎身無分文,於是我停下腳步等待後面的女生。何小雅跑到我身邊,我開口:“你身上有錢沒?”有了第一次,二次開口找女生借錢,感覺是很順理成章的事。

何小雅看了我會,恍然大悟:“哦…你該不會是沒錢了,才打算把車賣了吧。”

他們為何都是如此的聰明,一點不懂含蓄,就這樣直接戳穿。為了換回僅有的一絲餘地,我只能用一個美麗的謊言來搪塞:“我覺得你上次說得對,送石頭太普通了,我打算把車賣了,買塊大大的玉石,刻上我和林秋落的名字,定義為我們的三生石。”

“哇!好感動的耶,如果秋落姐知道你飯都吃不起,賣車給她買玉石,一定感動的要死。”何小雅舔著冰淇淋,有些誇張的表達:“你別看秋落姐平時大大咧咧,什麽也不在乎,其實她內心是很敏感的,任何一件事,都會抵觸到她。她每次都抱著我哭得稀裏嘩啦時,我都會講冷笑話給她聽,她就會擦幹眼淚笑著說‘小雅謝謝你。’”她模仿著林秋落的樣子。

從一開始,我就應該懂她的心,她表面裝得不讓人親近,當對你打開心扉時,會向你傾訴一切。像那個晚上一樣,我看見了一個真實的林秋落,她偽裝的堅強,似乎只是不讓自己受傷。

而我一開始看到的是‘這姑娘長得不錯,身材又好’如此庸俗。而我們都是庸俗之人,也只有庸俗的眼光。

何小雅繼續著:“就像今天中午一樣,她哭著對我說‘林伯伯不讓你們倆來往’,我就說‘林伯伯日理萬機,腦袋糊塗得慌,顧哥這麽聰明的人,將來一定會有大作為’。秋落姐說‘他聰明個屁,學個車都學不會,我爸考驗他兩句,他就氣得走人。’

感情林老大也只能在他女兒面前裝裝好人,說說謊話,考驗我兩句?他是想考驗我對他的忠心吧。何小雅蹦到我前面,不再吃冰淇淋,正兒八經地看著我:“所以顧哥,你不能在馬路上晃了,得認真學習,做給林伯伯看,證明你的實力。”

我聽得一頭霧水:“嗯?”

她聽力不錯,沒有把我的疑問當成肯定:“學習呀,林伯伯把你送到學校來,不是讓你學好了以後為他出力嗎?他都給了你這麽好個機會,你一定要牢牢抓住,證明給他看,他沒有看錯人。你有能力之後,再加上秋落姐哭鬧絕招,他肯定會同意你們發展的。”

我不知她為何這樣關心我與林秋落的未來發展,這樣地勵志鼓勵我。其實我很想告訴她,謝謝你的好意,我是來殺人的。

“B大學教學資源可是非常豐富的,特別是金融,記得林伯伯說‘一個成功的商人,必須熟悉的了解貨幣’,而秋落姐卻選擇文藝系,而我更是對錢沒什麽興趣,就學法律咯。”

她捏著我的肩,慎重其事的說:“我跟秋落姐從小玩到大,不想讓她這次付出這麽多,卻沒有一點回報,她真的認定你了,顧哥加油吧!不要讓我和秋落姐失望,不要讓林伯伯看不起,努力去認識錢吧。”

哇!這是多大的動力呀,我卻無動於衷。加油?我沒錢,我連初中都沒畢業,雖然明白一個簡單的道理———錢,越多越好。但要讓它認識你,多起來,我必須要跟會計學、經濟學、統計學、財政學、數學分析、高等代數、概率論之類的名詞打交道,盡管我讀過初一會那麽兩句English,但面對這些偶爾聽說的詞語,怎麽跟它們來往?怎麽努力?

我人生最努力的一件事,估計就是活著。不管白活,還是有意義,我始終都努力過,這樣就好。為了以後的努力,我慷慨激昂:“嗯,放心吧!你們不會看走眼的,我會證明給所有人看,顧子浩是超厲害的。”

“哈哈哈…顧哥有你這句話我就放心了。”何小雅笑得很開心,舔著冰淇淋。

我繼續編寫美麗的謊言:“不過,我覺得在學習時間,應該適當給對方一些驚喜,才不會讓這場愛情感到無聊寂寞。所以,我現在當務之急應該是去買玉石,以表我的決心。”

何小雅大方的說:“那我陪你去選,錢我來付。”

我急忙阻止:“不,不用了,錢你可以借給我,我努力賺錢還你,這樣也算是一種動力。”

她還是很大方:“那就走吧!”

我阻攔:“不,不,我覺得還是我自己去比較好,你要前腳陪我去買,後腳沒準就打電話告訴你秋落姐了,那樣就不算驚喜了。”

她略有所思,點點頭:“那好吧,不過我現金沒有那麽多。”

我急忙追問:“哪有多少?”

何小雅翻了一下自己的挎包,道:“才2000多點。”

我疑問:“這夠了吧。”

“買塊差的還差不多,好的玉石都要上萬呢!”她說。

一塊石頭都賣這麽貴,記得上次我有看過一次電視,一個死人用過的瓶子,一家夥用一千萬買回來。看來與時共進的社會,人越來越不值錢了。其實我很疑惑買個死人用過的瓶子回去,除了增加晦氣,還能幹什麽?我還不如買幾個人回去伺候著。

除了女人,其他什麽都不懂欣賞的我,只能繼續行騙:“其實只要是玉石,比普通石頭體面點就行,關鍵在於它的意義何在,不是嗎?”

我用一些虛無的價值觀,來騙取一個剛剛還鼓勵我的女生,這如此可恥的事,我居然做了。還做得那樣的光明磊落。

人世間的犯罪基礎,應該是欺騙自己。明明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卻還在找一些片面之詞來搪塞內心的缺陷,說服自己是對的,去做吧!做過之後,當那些片面之詞消失,就開始悔恨。

人們始終要給即將做的事找各種各樣的托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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