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猛鬼食人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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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渾身上下為灼熱的陽光焚燒。但是,我沒有死亡。
兩腳嚴重變形,使得我輕而易舉地從半圓形鐵帶中將兩腳抽|離出來。
黑夜已經降臨,而白女巫和那個男人早就不知去向。我一離開椅子就摔在了地上,像是被硫酸腐蝕過的雙手按在滿布灰塵的地面,知覺在一點點清晰。我想,我身上其餘地方的皮膚也不會比雙手的好太多。這個時候,我聽到了一陣腳步聲,伴隨著清越的鈴鐺清響。
“……我的主……”
“……你怎麽會傷的這麽嚴重……”
“……上帝保佑你……”
少女的腳踝上系著鈴鐺,潔白的裙擺隨著步伐微微擺動之時,就能看到。
她將我半抱在懷裏,少女的馨香與血液的甘美在吸引我。我慶幸這個時候的自己,沒有任何攻擊能力,從而爆發的本能被壓制住,沒有去傷害這個善良的、拯救了我的少女。
我在少女的小木屋裏修養了整整三個月,養回了一頭長發和全身的肌膚。少女叫做阿黛,也是一個女巫,擁有治愈和覆生的能力。她曾不慎在人前暴露這樣的能力,拯救了一個感染了瘟疫的小女孩,隨之而來的命運便是被人察覺出身份,然後活活燒死。但是阿黛的能力就是覆生啊,她將自己覆活了,自此遠離人群,在叢林深處獨自居住著。她說遇見我是很恰巧的事情,她一直在尋找和她一樣,擁有異能的人——
看來不管人也好,吸血鬼也好,女巫也好,離群而居都會感到獨孤和寂寞。
她跟隨著感覺來到了那間小屋前。當時已經入夜,除了躺在屋內被焚燒的奄奄一息的我,她沒有見到任何人。阿黛救了我,即便吸血鬼的自愈能力極強,但是沒有阿黛,我不可能這麽快地恢覆。
我坐在木屋前,伸出戴著皮質手套的手,接住初夏的陽光。看著陽光從指縫間落下,恍如隔世一樣。吸血鬼見光即刻便死,而我,即便被傷的傷痕累累,卻奇跡般地活了下來。阿黛的木屋更不是那種遮風遮雨的水泥磚瓦屋,我養傷的時候,就看著雨天裏,她拿著鍋碗瓢盆去接漏下來的雨水,晴天的時候陽光透過木板照到我的身上,帶著些微的刺痛感。
陽光沒有拒絕我。
曾經我篤定吸血鬼不能見光,所以初擁之後我再沒接觸過陽光。這一次算是因禍得福嗎?讓我知道,所謂的天賦——普通人的感官,也包括了可以接觸陽光,我的普通人的觸覺。當然,我也必須要穿戴嚴密,長久地暴露在陽光下,依舊會傷害我的身體。
阿黛編了一個花環遞給我,說:“你不要再曬太陽了。對你身體不好。”
“我喜歡陽光。”是的,即便曾經因之傷痕累累,但在知道不會有致命的傷害以後,穿戴嚴密地沐浴陽光就成了我的愛好。阿黛是知道我的身份的。在我露出獠牙咬斷了一只叢林狼的脖子的時候。而這善良的姑娘依舊接納了我——當時我才恢覆了一半,皮膚坑坑窪窪,大部分地方是透明狀態。這樣的我,如果離開了阿黛的照拂,肯定必死無疑了。經過那次事情之後,阿黛給我準備的食物就換成了鮮血。這些鮮血來自五花八門的動物,但阿黛肯定只是取了一小碗的血,並在之後將動物們恢覆。我不知道阿黛是如何做到的,覆生的能力也讓阿黛更為了解生命,*與靈魂,她憐憫一切生靈,所以從不殺生。一想到這所有的一切都是為我做的,我深感感激的同時,也深深地憐惜著這個對孤獨恐懼到極點的姑娘。
“我去了一趟城裏。”阿黛繼續說。
“你看起來有心事?”幾個月的相處,阿黛顛覆了女巫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原本對白女巫,對所有女巫的滔天恨意都在相處的歲月裏漸漸消失。當然,我也能從她細微的面部表情去推測她此刻的情緒。
“嗯。蘇,我沒有告訴你,兩個月前我就找到了別的女巫們。只不過我不喜歡那裏。”
我輕輕點頭,我明白阿黛說的“那裏”是女巫聚集的地方,想必女巫集團裏有不少像是白女巫那樣的人,所以阿黛不喜歡很正常。阿黛用手托著下巴,白色的裙擺在木頭平臺上散成一朵白色薔薇。她說:“可是,很多女巫,像我這樣的人,被殘忍的殺害。蘇,我們不曾做傷害別人的事情,只不過是天生多了特殊的力量——上天賜予這些力量的時候並沒有問過我們的意願,不是嗎?”
“阿黛,去做你想做的事情。”
“事實上,我遇見的女巫告訴我,至尊女巫在三個月前憑空消失了,而且新奧爾良城似乎出了一個很厲害的女巫獵人,大家亂成了一團。雖然互不相識,可我還是想去做些什麽。”
聽完阿黛的話,我震駭不已,而當時這震駭多少飽含了遺憾。
——白女巫,就這麽死了?
而阿黛則直接和我說了她的打算。她要離開這裏了,回到她的同伴當中去。不僅僅是因為歸屬感,也是因為物傷同類。其實,我本來也要告辭離開了。只是阿黛先開了口。我的身體已經痊愈,而且因禍得福,陽光不會對我造成太大的困擾。我和阿黛簡單地交換了下日後的行程,就分道揚鑣了。
即便知道今天一別,可能再也沒有相見的機會了。但她走的毫不留戀,我也簡單地收拾了下行李後,就踏上了回鄉的路程。阿黛要和她的同類生活在一起,而我,也要在漫長的歲月中,等待與家人團聚的那一天。
原本的我,是打算在報覆完白女巫之後再踏上回鄉的路的。或許還是和計劃裏一樣,和萊斯特一起離開。
可現在,我改變了主意。那是我一個人的家鄉,和萊斯特無關。
他那樣的人,隨性而追求一切新鮮刺激的東西。在我們無比漫長的歲月裏,他遲早會厭惡我。只是時間而已。而我很清楚自己,我是一個一旦認真就變得固執的人,如果漫長的歲月裏習慣了他的陪伴,等他有朝一日撇開我離去,我會無法面對獨自一人的生活。
——曾經的我對他敬而遠之,當他強行將我們的命運交織在一起,我試圖過逃離,那個時候我是真的厭惡他啊。但後來,我卻在點點滴滴的相處中,對他生出了依賴感。一起離開新奧爾良?一開始是我誆他的話,後來,我漸漸地就認真了。將他算入了我人生計劃的一部分。
這樣的依賴,不應該放任下去。
1790年的6月,我站在開往荷蘭的游輪上,看著密西西河的碼頭漸漸變成一個黑點。我想起了很多人,但大部分都只剩下了零零碎碎的畫面。
最後浮現在腦海中的依舊是萊斯特·德·萊昂科特。
我穿越了一個多世紀,躲過了許多的困難和險阻,終於在1920年,踏上了祖國的黃土地。一戰的爆發是我返回祖國的最大險阻,即便逐漸有了汽車和飛機這些代步工具,也無法加快我的速度。在漫長的歲月裏,我有時候躺在無人的曠野裏,心裏空蕩蕩一片,最後在記憶最深處挖掘到了家的溫暖,便重新振作起來,睡意全無,然後在廣袤的草地上奔跑,一直跑到朝陽升起,或陰雨綿綿。
我將身上的金子兌換,買了幾套漂亮的旗袍。這個動蕩的、各種文化碰撞的年代。我不愛那洋裝,偏好這端莊的旗袍。我綰著發,簪著碧玉,穿著丁香色的旗袍,踩著鑲水晶的高跟鞋。從西北一路往東南行去。
剛剛踏進文縣那天,天氣極好。趕路的時候我不穿那些漂亮的旗袍,而是換上舒適寬大的男裝。我壓低了帽檐,進入茶樓避一避正午的日頭。茶樓內客人不多,只坐著一個穿著絲綢長袍的富家公子,他一面逗弄著鳥籠裏的鸚鵡,一面還哼著幾句——“祥雲冉冉婆羅天……離卻了種香國遍歷大千。諸世界好一似輕煙過眼,一霎時來到了畢缽巖前……”
“……少爺,少爺!老爺讓您趕緊家去!”
“你怎麽來了?又出什麽事了?”被打斷興致的公子哥顯然很不耐煩。
“哎喲,我的少爺喲!今日徐大帥納三姨太,說好了,舉家同去慶賀的嘛!”
公子哥這才想起了什麽也似,他立即站了起來,拿著鳥籠就和那仆從匆匆忙忙地離開了。
我找到了一個角落的位置,小二依著我剛剛的吩咐端來了茶水點心。茶樓內立時就剩下了我一個客人,在得了我的打賞之後,小二便來了十二分的精神,他和我說:“姑娘是初來文縣吧?”
我點點頭。耳邊響起了熟悉的語言,看到的也是熟悉的人。當我踏上祖國的那一刻,我的心就沈澱了下來。若不是盤纏將罄,我或許會一路游山玩水地回廣東。不知道是近鄉情怯,還是因為對於現在的親人而言,我不過是個陌生人,總之我心裏很忐忑。而說是游山玩水,這樣的年代,充斥著狼煙和烽火,又哪裏有凈土供你游玩?
總之,我不排斥有人和我交談。小二說那個徐大帥是管轄文縣的軍統大帥,今日新納了個十八歲的新姨太,不是從偏門擡進去,卻是大吹大擂,大紅轎子喜喜慶慶地擡進去。許是見我聽的認真,他又壓低了聲音與我說:“小的聽說那徐大帥新近挖了個前朝的墓,不知是哪戶高官顯貴的,真金白銀足足放了幾大箱。還有一尊金燦燦的佛像,好幾斤重呢!”
盛世古董亂世金,動蕩的年代裏,軍隊以盜墓維生倒也不是奇事。我靜靜地聽完,在茶樓坐了個把時辰,然後才起身離開。在出城前,我經過了一座大宅子。門外的兩尊大石獅子系著大紅綢花,紅毯從屋外一直綿延到府內。朱紅色的大門上方,懸著“大帥府”三個鎏金字。看這宅子的規格,不知曾經是那個皇親的府邸,如今卻被那個徐大帥霸占了。當然,這不是令我駐足的原因。
那即便喜慶也無法掩蓋住的熟悉的氣息。縱然現在的我看不見它們,卻能和萊斯特一樣,感受到它們。我躊躇地站著,考慮要不要學一學神棍賺一些銀子,但一來這是人家的大喜之日,二來我還從未做過這個的事情……
耳邊響起了馬車聲,以及行人的竊竊私語。
“……洋鬼子……”
“洋鬼子怎麽來咱們文縣了……”
我循聲看去,只見久違的人穿戴著西裝,踏著鋥亮的皮鞋,兩手插在西裝褲的袋子中,斜斜地靠著一輛華麗的馬車,用那雙陽光下泛紫變藍的眼睛註視著我。我在那陌生又熟悉的眼神下覺得無所遁形,而這時,一個年輕男子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姑娘也是來吃流水宴的吧?趕緊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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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腳嚴重變形,使得我輕而易舉地從半圓形鐵帶中將兩腳抽|離出來。
黑夜已經降臨,而白女巫和那個男人早就不知去向。我一離開椅子就摔在了地上,像是被硫酸腐蝕過的雙手按在滿布灰塵的地面,知覺在一點點清晰。我想,我身上其餘地方的皮膚也不會比雙手的好太多。這個時候,我聽到了一陣腳步聲,伴隨著清越的鈴鐺清響。
“……我的主……”
“……你怎麽會傷的這麽嚴重……”
“……上帝保佑你……”
少女的腳踝上系著鈴鐺,潔白的裙擺隨著步伐微微擺動之時,就能看到。
她將我半抱在懷裏,少女的馨香與血液的甘美在吸引我。我慶幸這個時候的自己,沒有任何攻擊能力,從而爆發的本能被壓制住,沒有去傷害這個善良的、拯救了我的少女。
我在少女的小木屋裏修養了整整三個月,養回了一頭長發和全身的肌膚。少女叫做阿黛,也是一個女巫,擁有治愈和覆生的能力。她曾不慎在人前暴露這樣的能力,拯救了一個感染了瘟疫的小女孩,隨之而來的命運便是被人察覺出身份,然後活活燒死。但是阿黛的能力就是覆生啊,她將自己覆活了,自此遠離人群,在叢林深處獨自居住著。她說遇見我是很恰巧的事情,她一直在尋找和她一樣,擁有異能的人——
看來不管人也好,吸血鬼也好,女巫也好,離群而居都會感到獨孤和寂寞。
她跟隨著感覺來到了那間小屋前。當時已經入夜,除了躺在屋內被焚燒的奄奄一息的我,她沒有見到任何人。阿黛救了我,即便吸血鬼的自愈能力極強,但是沒有阿黛,我不可能這麽快地恢覆。
我坐在木屋前,伸出戴著皮質手套的手,接住初夏的陽光。看著陽光從指縫間落下,恍如隔世一樣。吸血鬼見光即刻便死,而我,即便被傷的傷痕累累,卻奇跡般地活了下來。阿黛的木屋更不是那種遮風遮雨的水泥磚瓦屋,我養傷的時候,就看著雨天裏,她拿著鍋碗瓢盆去接漏下來的雨水,晴天的時候陽光透過木板照到我的身上,帶著些微的刺痛感。
陽光沒有拒絕我。
曾經我篤定吸血鬼不能見光,所以初擁之後我再沒接觸過陽光。這一次算是因禍得福嗎?讓我知道,所謂的天賦——普通人的感官,也包括了可以接觸陽光,我的普通人的觸覺。當然,我也必須要穿戴嚴密,長久地暴露在陽光下,依舊會傷害我的身體。
阿黛編了一個花環遞給我,說:“你不要再曬太陽了。對你身體不好。”
“我喜歡陽光。”是的,即便曾經因之傷痕累累,但在知道不會有致命的傷害以後,穿戴嚴密地沐浴陽光就成了我的愛好。阿黛是知道我的身份的。在我露出獠牙咬斷了一只叢林狼的脖子的時候。而這善良的姑娘依舊接納了我——當時我才恢覆了一半,皮膚坑坑窪窪,大部分地方是透明狀態。這樣的我,如果離開了阿黛的照拂,肯定必死無疑了。經過那次事情之後,阿黛給我準備的食物就換成了鮮血。這些鮮血來自五花八門的動物,但阿黛肯定只是取了一小碗的血,並在之後將動物們恢覆。我不知道阿黛是如何做到的,覆生的能力也讓阿黛更為了解生命,*與靈魂,她憐憫一切生靈,所以從不殺生。一想到這所有的一切都是為我做的,我深感感激的同時,也深深地憐惜著這個對孤獨恐懼到極點的姑娘。
“我去了一趟城裏。”阿黛繼續說。
“你看起來有心事?”幾個月的相處,阿黛顛覆了女巫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原本對白女巫,對所有女巫的滔天恨意都在相處的歲月裏漸漸消失。當然,我也能從她細微的面部表情去推測她此刻的情緒。
“嗯。蘇,我沒有告訴你,兩個月前我就找到了別的女巫們。只不過我不喜歡那裏。”
我輕輕點頭,我明白阿黛說的“那裏”是女巫聚集的地方,想必女巫集團裏有不少像是白女巫那樣的人,所以阿黛不喜歡很正常。阿黛用手托著下巴,白色的裙擺在木頭平臺上散成一朵白色薔薇。她說:“可是,很多女巫,像我這樣的人,被殘忍的殺害。蘇,我們不曾做傷害別人的事情,只不過是天生多了特殊的力量——上天賜予這些力量的時候並沒有問過我們的意願,不是嗎?”
“阿黛,去做你想做的事情。”
“事實上,我遇見的女巫告訴我,至尊女巫在三個月前憑空消失了,而且新奧爾良城似乎出了一個很厲害的女巫獵人,大家亂成了一團。雖然互不相識,可我還是想去做些什麽。”
聽完阿黛的話,我震駭不已,而當時這震駭多少飽含了遺憾。
——白女巫,就這麽死了?
而阿黛則直接和我說了她的打算。她要離開這裏了,回到她的同伴當中去。不僅僅是因為歸屬感,也是因為物傷同類。其實,我本來也要告辭離開了。只是阿黛先開了口。我的身體已經痊愈,而且因禍得福,陽光不會對我造成太大的困擾。我和阿黛簡單地交換了下日後的行程,就分道揚鑣了。
即便知道今天一別,可能再也沒有相見的機會了。但她走的毫不留戀,我也簡單地收拾了下行李後,就踏上了回鄉的路程。阿黛要和她的同類生活在一起,而我,也要在漫長的歲月中,等待與家人團聚的那一天。
原本的我,是打算在報覆完白女巫之後再踏上回鄉的路的。或許還是和計劃裏一樣,和萊斯特一起離開。
可現在,我改變了主意。那是我一個人的家鄉,和萊斯特無關。
他那樣的人,隨性而追求一切新鮮刺激的東西。在我們無比漫長的歲月裏,他遲早會厭惡我。只是時間而已。而我很清楚自己,我是一個一旦認真就變得固執的人,如果漫長的歲月裏習慣了他的陪伴,等他有朝一日撇開我離去,我會無法面對獨自一人的生活。
——曾經的我對他敬而遠之,當他強行將我們的命運交織在一起,我試圖過逃離,那個時候我是真的厭惡他啊。但後來,我卻在點點滴滴的相處中,對他生出了依賴感。一起離開新奧爾良?一開始是我誆他的話,後來,我漸漸地就認真了。將他算入了我人生計劃的一部分。
這樣的依賴,不應該放任下去。
1790年的6月,我站在開往荷蘭的游輪上,看著密西西河的碼頭漸漸變成一個黑點。我想起了很多人,但大部分都只剩下了零零碎碎的畫面。
最後浮現在腦海中的依舊是萊斯特·德·萊昂科特。
我穿越了一個多世紀,躲過了許多的困難和險阻,終於在1920年,踏上了祖國的黃土地。一戰的爆發是我返回祖國的最大險阻,即便逐漸有了汽車和飛機這些代步工具,也無法加快我的速度。在漫長的歲月裏,我有時候躺在無人的曠野裏,心裏空蕩蕩一片,最後在記憶最深處挖掘到了家的溫暖,便重新振作起來,睡意全無,然後在廣袤的草地上奔跑,一直跑到朝陽升起,或陰雨綿綿。
我將身上的金子兌換,買了幾套漂亮的旗袍。這個動蕩的、各種文化碰撞的年代。我不愛那洋裝,偏好這端莊的旗袍。我綰著發,簪著碧玉,穿著丁香色的旗袍,踩著鑲水晶的高跟鞋。從西北一路往東南行去。
剛剛踏進文縣那天,天氣極好。趕路的時候我不穿那些漂亮的旗袍,而是換上舒適寬大的男裝。我壓低了帽檐,進入茶樓避一避正午的日頭。茶樓內客人不多,只坐著一個穿著絲綢長袍的富家公子,他一面逗弄著鳥籠裏的鸚鵡,一面還哼著幾句——“祥雲冉冉婆羅天……離卻了種香國遍歷大千。諸世界好一似輕煙過眼,一霎時來到了畢缽巖前……”
“……少爺,少爺!老爺讓您趕緊家去!”
“你怎麽來了?又出什麽事了?”被打斷興致的公子哥顯然很不耐煩。
“哎喲,我的少爺喲!今日徐大帥納三姨太,說好了,舉家同去慶賀的嘛!”
公子哥這才想起了什麽也似,他立即站了起來,拿著鳥籠就和那仆從匆匆忙忙地離開了。
我找到了一個角落的位置,小二依著我剛剛的吩咐端來了茶水點心。茶樓內立時就剩下了我一個客人,在得了我的打賞之後,小二便來了十二分的精神,他和我說:“姑娘是初來文縣吧?”
我點點頭。耳邊響起了熟悉的語言,看到的也是熟悉的人。當我踏上祖國的那一刻,我的心就沈澱了下來。若不是盤纏將罄,我或許會一路游山玩水地回廣東。不知道是近鄉情怯,還是因為對於現在的親人而言,我不過是個陌生人,總之我心裏很忐忑。而說是游山玩水,這樣的年代,充斥著狼煙和烽火,又哪裏有凈土供你游玩?
總之,我不排斥有人和我交談。小二說那個徐大帥是管轄文縣的軍統大帥,今日新納了個十八歲的新姨太,不是從偏門擡進去,卻是大吹大擂,大紅轎子喜喜慶慶地擡進去。許是見我聽的認真,他又壓低了聲音與我說:“小的聽說那徐大帥新近挖了個前朝的墓,不知是哪戶高官顯貴的,真金白銀足足放了幾大箱。還有一尊金燦燦的佛像,好幾斤重呢!”
盛世古董亂世金,動蕩的年代裏,軍隊以盜墓維生倒也不是奇事。我靜靜地聽完,在茶樓坐了個把時辰,然後才起身離開。在出城前,我經過了一座大宅子。門外的兩尊大石獅子系著大紅綢花,紅毯從屋外一直綿延到府內。朱紅色的大門上方,懸著“大帥府”三個鎏金字。看這宅子的規格,不知曾經是那個皇親的府邸,如今卻被那個徐大帥霸占了。當然,這不是令我駐足的原因。
那即便喜慶也無法掩蓋住的熟悉的氣息。縱然現在的我看不見它們,卻能和萊斯特一樣,感受到它們。我躊躇地站著,考慮要不要學一學神棍賺一些銀子,但一來這是人家的大喜之日,二來我還從未做過這個的事情……
耳邊響起了馬車聲,以及行人的竊竊私語。
“……洋鬼子……”
“洋鬼子怎麽來咱們文縣了……”
我循聲看去,只見久違的人穿戴著西裝,踏著鋥亮的皮鞋,兩手插在西裝褲的袋子中,斜斜地靠著一輛華麗的馬車,用那雙陽光下泛紫變藍的眼睛註視著我。我在那陌生又熟悉的眼神下覺得無所遁形,而這時,一個年輕男子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姑娘也是來吃流水宴的吧?趕緊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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