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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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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糖的廠子選址在一個平坦的山坳裏,靠近大馬路,本來是一片土地,常歡花錢把地皮買了下來。

工廠下地基的時候,老王買了一整只豬、幾十斤二鍋頭並著香蠟紙錢,還請了當地有名的道士來做法開光。

鞭炮聲直到中午才歇,常歡和老王一起放下綁著大紅綢的基石,這才開始打地基。

老王臉上的笑容一直沒停過,看著周圍忙忙碌碌的工人,他這才覺得自己是真的要步上青雲之路了。

常歡拿出一份合同遞給老王:“老王哥,這你拿回去仔細看看。要是看不懂就去縣裏找律師幫你看看,你技術入股,我分你兩成股份。每個月給你一千五的工資,年底分紅。”

老王一聽每個月一千五,喜的嘴都合不攏。把頭點的跟小雞啄米似的:“看啥看,常當家的我還能信不過?我不會寫字兒,按個手印吧。”咬破手指頭就要往合同上蓋,“誒!”常歡伸手攔住他,爽朗笑:“老王哥,還是回去找嫂子看一下再按手印吧。”

老王頭一楞,嘿嘿笑了幾聲,把手上的血在身上擦幹凈了才去拿合同。

常歡見狀,眉頭微微皺了皺。她做食品的,老王這個衛生習慣可不好。

看來要出一些廠規約束大家的衛生習慣才行,她轉頭問身旁的張起:“起哥,咱們招人招的怎麽樣了?”

“預計初期招工五十人,很多鄉親都自告奮勇來報名。但合格的人數連一半都還沒有。”張起立馬回答,那專業地模樣還真像個男秘書。

常歡給出的工資極高,很多人都想來搶這塊肥肉,不過她招工的要求也很高。要五官端正,讀過書,愛幹凈,歲數要在25-40歲之間,因為這個年紀的男人基本成熟,又有擔當。但在鄉下,能符合這樣條件的人還真挺難找的。

不過也不著急,離開工還有好幾個月。很多人聽到了這個風聲都想推薦自家的親戚過來,張起的回答都一樣,要先面試再說!

工人就是廠子的基石,所以這件事情張起親力親為。他的眼光極準,只要是他看中的人基本沒差。

李嬸也介紹了一個親戚過來,聽說是個初中畢業又當過兵,只不過是個瘸子。

因著張起的關系,常歡對當兵的非常有好感。李嬸一說,她就點頭答應讓人先過來看一看。

後來才知道原來這人以前是張起手下的兵,在執行任務中受了傷,又不肯接受部隊的幫助。覆員後就沒了消息,沒想到這次居然就這樣見著了。

兄弟相見,兩人相談甚歡。

常歡為張起高興,特意下廚做了幾個好菜讓兩人喝酒敘舊。

“頭兒,你這媳婦真不錯!”高照灌了一杯酒,笑呵呵地湊到張起面前,舌頭都捋不直了“長得……漂亮,還能……掙……掙錢,就……就是……歲數小了點……”

張起笑的特別開心:“來,兄弟。咱們久別重逢走一個!”

“咱們一起共事,又得走一個!”

“今天我媳婦兒下廚做菜,必須走一個!”

“你誇我媳婦兒漂亮,這更得走一個!”

高照:“…………”

灌醉了高照,張起一拍桌子:“媳婦兒,別做菜了,油煙大。”

常歡拿著一碗醒酒湯從裏面走出來,見高照已經趴下了:“扶屋裏去吧,這有風。”

張起拿過醒酒湯喝了一口:“沒事兒,這會兒太陽大。讓他曬曬挺好的。”

高照醒的時候,太陽剛落山。火紅的夕陽掛在天空,把整個小山村都照的像是浸泡在一片橙紅的火海中。

他捂著頭,終於琢磨過來了。他中午就不該說頭兒的媳婦歲數小,畢竟頭兒老牛吃嫩草肯定特別不好意思來著。

他起身準備去廚房裏洗個冷水臉,一擡頭就叫對面的田坎上,張起和常歡手牽著手正在散步。

“好家夥,那整的跟拍電影似的美。”高照嘟囔一句,心裏那個叫羨慕啊!

他因為瘸了腿,今年都29了,還沒找著媳婦兒。這個歲數在農村來說,已經是大齡光棍了。

“您好,請問常歡在家嗎?”

高照一回頭,見身後站了個身材高挑的氣質美女。一時楞住,那美女取下臉上的墨鏡,又問了句:“請問這裏是常歡的家嗎?”

雖然美女還帶著帽子和口罩,可是高照已經懵了。他覺得自己的心從來沒跳這麽快,簡直要從胸膛裏面跳出來一般。

他站直了身子,下意識朝那美女行了個軍姿:“報告,這裏就是常歡的家。”

“噗……”美女吃驚笑了出來,連聲音都那麽好聽:“謝謝啊,同志。”

高照:“為人民服務!”

“誒,誰來了。”常歡的聲音在背後響起。

那美女一聽,立馬轉過頭拿下頭上的帽子和臉上的口罩盈盈一笑:“是我!”

“靈玲,你怎麽來了。”常歡吃驚。

金靈玲笑:“新片還有半個月就開拍了,我來看看能幫你什麽忙嗎?”

“嘿,來的巧,當然有了。”常歡幾步上前,拉著她往屋裏走:“我正想請你做我們家鄉的形象大使呢。”

兩人一邊走一邊交談,路過高照身邊的時候,高照整個人都僵成一座大山。

居然是她!

他從來沒想過,這輩子還能在現實中見她一面。

他忽然有些自卑,痛恨自己是個瘸子,連在她面前正常走路的資格都沒有。

這時候金靈玲忽然挺住腳步,狐疑:“你……”

高照緊張的全身都在顫抖,金靈玲忽然指著他驚喜交加道:“是你,你是那個戰士!”

高照見她認出了自己,又是自豪又是自卑。只有咧嘴笑,一句話都不說。

“你們認識?”常歡開口問道,她覺得以金靈玲的社會地位應該不可能認識一個退役軍人。

“嗯,我剛出道的時候,去山裏拍戲。遇到暴雨發生了泥石流,是他把我從泥漿裏扒出來的。不然我早就沒命了!”金靈玲臉上第一次露出像孩子一樣的笑容:“後來我給你們部隊寄的感謝信您收到了嗎?”

高照咧嘴笑:“沒有!”

“啊。”金靈玲有些失望,既而展顏一笑:“沒關系,現在見到你了,我終於可以當面謝謝你了。”她忽然傾身,給了高照一個擁抱:“謝謝你,戰士!”

高照當機了,直立立地像顆白楊樹一樣長在那裏。

金靈玲朝高照道了謝,才松開他轉頭對常歡開心笑到:“這一次真是來對了。”

常好感嘆兩人緣分不潛:“是呀,是呀,你得好好請你的救命恩人吃個飯。”

“好的呀。”金靈玲點頭,又道:“我這次毛遂自薦來了,怎麽樣,我給你們花生糖免費打廣告。你說那個形象大使,我也一並做了,”

“真噠?”

“當然了。”金靈玲笑著點頭。

常歡那個高興啊,以金靈玲的人氣,有她加入那真是如虎添翼,招商引資完全沒問題了。

兩人在屋裏商量事情,院子裏的高照還站著不動。

原來她還記得,可是記得又怎麽樣呢?

他抹了把臉,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好半天才回過神來。對張起嘿嘿笑道:“頭兒,我還真來對了。”

張□□頭:“走,咱哥兒倆去看看廠子建的怎麽樣。”

金靈玲聽見他兩出門的聲音。有一瞬間的恍惚。那一夜山中的大雨和溫暖的胸膛似乎就發生在昨日,常歡見她走神,有些好奇:“怎麽了?”

金靈玲笑著感嘆:“見到故人,方覺自己老了不少。”

常歡沈默不語,金靈玲今年雖然才27。可她經歷的事情並不比常歡少,見到高照有此感嘆也在情理之中。

“我覺得和你走的近,是因為咱兩在本質上很接近。有時候午夜夢回都覺得自己已經是七老八十的人了。”

常歡笑:“照你這樣說,咱們都是老妖精了。”

“誰說不是呢。”

話題太沈重,常歡有些抵觸。她趕緊換了個話題:“你一個人來的?經紀人呢?”

“我讓她假扮成我,去引開狗仔隊了。”

“真不容易啊!”

“習慣了就好,生活嘛,有得必有失!”金靈玲笑了一下:“你們老家到是山清水秀啊,有啥野果子吃沒?我小時候就喜歡去山上摘野果子吃,可真香。”

“有,離這不遠有座野桃山,上面全是野生的毛桃。可惜你現在來的不是時候,還在開花呢。”

“一整座山都是?”

“對呀,大約有十裏左右。不過山難爬,很少有人上去。”

“十裏桃花,灼灼其華,那該多美啊。明天咱們去爬山好不好?我好久都沒爬過山了。”

常歡覺得沒事,也就答應了她。

誰知道,這天夜裏又多了不速之客。

張起臉色鐵青的擋在門口,布萊恩大聲道:“哦,no,我的女神都在裏面,你不能擋著我。”

張起冷笑:“滾!”

“上帝會懲罰你的,上帝會收回對你的寵愛。我的女神,你讓開!”

“抱歉,我信佛!”

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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