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番外 連孟洋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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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份,我小姨結婚了。
當然,新郎不是我。
我原本打算在他們互相宣誓的環節跳出來說我反對,或是故意喝醉酒耍酒瘋,搞砸她的婚禮,以報覆她拋棄我。可惜的是那天春日陽光明媚,她笑顏如花,我一時被晃花了眼,最後什麽也沒做。
我握著拳頭在婚禮進行中就起身退場,怕她沒看到,又怕她看到了,一如這些年的暗戀心情,患得患失,矯揉造作又可笑。
那天,我在獨自在車裏,遙遙看著被保鏢們攔在遠處的娛記們架著長槍短炮互相推搡著踮著腳往裏望,翹著二郎腿難得思考了一會兒人生。
不知道是何時在哪裏看過一句詩,“君生我未生,我生君以老。”
這句詩在我真正對小姨萌生好感後,常常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在心中默念。
對天發誓,我絕對沒有說我小姨老的意思。
怎麽說呢。
我只是在想,假設我大她幾歲,而不是她大我幾歲就好了。
我不至於被溺愛,但至少從小到大,想得到的東西,想留下的人,幾乎都會得償所願。唯一遺憾就是追不到她。
所以我每每想咒罵老天爺不公時,想想又沒了底氣。
一百件好事,九十九件都給我了,總不能還要貪心到要求百分百的順心如意吧。
可是,為什麽,偏偏是這一件不能如意呢?
是,我淺薄無知,我莽撞沖動,我遇上大事還需要人分心照顧,我無法成為她的依靠。對,我全都承認。
可我才十幾歲,沒有人有資格責怪我青春年少經歷不夠多,沒有人能指責我面對缺憾無法釋懷是不對的。倘若我與你們一般大,我也許比你們還要懂事還要可靠。
後來我又想,也許我覺得整件事情對我來說過度殘忍,並非她的拒絕,她的不信任,也並非我們沒有好結局。
我意難平的是,這是我的初戀。上天把匕首遞給我,卻不告訴我那是匕首,眼睜睜看著我一場盛大愛情破敗不堪慘不忍睹。
我從初中時見她第一面,便想讓她做我的新娘子。
她當我是小孩子,總不放在心上,卻會在別人拿此調笑我時制止對方,給漲紅了臉的我臺階下。
可惜我那時不懂那是屬於成年人的婉拒,非要認真表示那是真的,直到滿座的親朋好友都很都尷尬。
類似的事情,從我正式開始追她,到她結婚期間這些年不斷重覆上演。
她總是以成年人的智慧去化解很多事情,我一開始是不懂,後來懂了些,又很不喜歡,我堅持認為人要耿直,要言行合一,經常故意裝沒眼色讓她尷尬,讓她無奈。
直到後來,我漸漸學會一些鳳毛麟角用於生活,並且得到好處時,才恍然大悟。
也許我也不如自己想的那般剛正不阿,我只是不肯承認我們之間存在鴻溝,不肯承認自己在方方面面,都比不上她的見識與經歷,不肯承認我可能永遠都無法追趕上她。
小姨和她前面那個未婚夫分手後,和我在一起過幾個月。
我猜想那時候她受了傷,迫切需要一個很愛自己的人,能讓她確定被拋棄是對方的問題,而不是自己的有什麽問題的人。但我不在乎。
一開始,我們相處的很好。或者說,那個把真正的自己偽裝起來和我相處的她,與我相處得特別好。
那個冬天是我有生以來過得最開心得冬天,也是我有生以來過得最難過得一個冬天。
我為她做足了浪漫的事,我擁抱她,信賴她,全身心地投入在愛情裏。
我恨不得告訴所有人我在戀愛,我握著她
的手時,能把未來五十年的生活幻想個遍。我堅信只要在一起,我就有辦法用我地愛打動她,我們可以一直如此走下去。
但後來,我發現,她不喜歡讓我碰觸手以外的地方,不喜歡我告訴別人我們在戀愛,每次我制造的浪漫,她也許驚喜,也許感動,但望向我時眼裏沒有愛意。
我是說……她想假裝有的話,就會有,但她不想假裝。
她直白地等著我熱情消耗殆盡,這比直接同我說分手更讓我難以接受。
可我很固執,我盼了那麽久才得到的,憑什麽要放手。我比從前更加粘著她,我拼了命地去制造更多浪漫,我明知道她不會回答我,還是一次又一次地問她愛不愛我。
直到最後,在我疲憊到撐不下去時,她終於提分手。原因時,遇到了想要交往的人。
真是荒謬,那我呢,我是不想交往的人?不想交往,為什麽要給我希望?
我氣壞了,把她推到墻上狠狠吻她,誰能想到,那時我們交往那麽久第一次接吻。我毫無章法,混亂之中身上咬傷了她的嘴唇,但她始終沒有推開我。
她的沈默好像在說:如果這樣讓你開心點,那你就做吧。
這種道歉與補償的心態讓我前所未有的狼狽。
這意味著,我付出得多到我小姨這種天生被無數人愛,見過愛花樣繁多的表達方式的人都覺得虧欠我的程度,我都仍然無法得到她一絲一毫的,屬於男女之情的愛意。
這意味著,我用盡了渾身解數都無法得到她的愛,也就是說,不論我願意不願意承認,我把愛她這條路走死了。
那天我落荒而逃,直到婚禮,有一年多都再也沒有見過她。
婚禮結束,我也沒有再進去過了。過了幾個月,傳來了她懷孕的消息。又過了很長一段時間,聽了她在美國生下來一個孩子。
小姨看起來有些強勢,其實因為父親去世早,小時候吃過很多苦,所以一直在尋求穩定的家庭關系,尋求安全感。現在看她得償所願,我該高興的。
是的,按道理我該高興的。
可是我不想要道理,我只想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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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新郎不是我。
我原本打算在他們互相宣誓的環節跳出來說我反對,或是故意喝醉酒耍酒瘋,搞砸她的婚禮,以報覆她拋棄我。可惜的是那天春日陽光明媚,她笑顏如花,我一時被晃花了眼,最後什麽也沒做。
我握著拳頭在婚禮進行中就起身退場,怕她沒看到,又怕她看到了,一如這些年的暗戀心情,患得患失,矯揉造作又可笑。
那天,我在獨自在車裏,遙遙看著被保鏢們攔在遠處的娛記們架著長槍短炮互相推搡著踮著腳往裏望,翹著二郎腿難得思考了一會兒人生。
不知道是何時在哪裏看過一句詩,“君生我未生,我生君以老。”
這句詩在我真正對小姨萌生好感後,常常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在心中默念。
對天發誓,我絕對沒有說我小姨老的意思。
怎麽說呢。
我只是在想,假設我大她幾歲,而不是她大我幾歲就好了。
我不至於被溺愛,但至少從小到大,想得到的東西,想留下的人,幾乎都會得償所願。唯一遺憾就是追不到她。
所以我每每想咒罵老天爺不公時,想想又沒了底氣。
一百件好事,九十九件都給我了,總不能還要貪心到要求百分百的順心如意吧。
可是,為什麽,偏偏是這一件不能如意呢?
是,我淺薄無知,我莽撞沖動,我遇上大事還需要人分心照顧,我無法成為她的依靠。對,我全都承認。
可我才十幾歲,沒有人有資格責怪我青春年少經歷不夠多,沒有人能指責我面對缺憾無法釋懷是不對的。倘若我與你們一般大,我也許比你們還要懂事還要可靠。
後來我又想,也許我覺得整件事情對我來說過度殘忍,並非她的拒絕,她的不信任,也並非我們沒有好結局。
我意難平的是,這是我的初戀。上天把匕首遞給我,卻不告訴我那是匕首,眼睜睜看著我一場盛大愛情破敗不堪慘不忍睹。
我從初中時見她第一面,便想讓她做我的新娘子。
她當我是小孩子,總不放在心上,卻會在別人拿此調笑我時制止對方,給漲紅了臉的我臺階下。
可惜我那時不懂那是屬於成年人的婉拒,非要認真表示那是真的,直到滿座的親朋好友都很都尷尬。
類似的事情,從我正式開始追她,到她結婚期間這些年不斷重覆上演。
她總是以成年人的智慧去化解很多事情,我一開始是不懂,後來懂了些,又很不喜歡,我堅持認為人要耿直,要言行合一,經常故意裝沒眼色讓她尷尬,讓她無奈。
直到後來,我漸漸學會一些鳳毛麟角用於生活,並且得到好處時,才恍然大悟。
也許我也不如自己想的那般剛正不阿,我只是不肯承認我們之間存在鴻溝,不肯承認自己在方方面面,都比不上她的見識與經歷,不肯承認我可能永遠都無法追趕上她。
小姨和她前面那個未婚夫分手後,和我在一起過幾個月。
我猜想那時候她受了傷,迫切需要一個很愛自己的人,能讓她確定被拋棄是對方的問題,而不是自己的有什麽問題的人。但我不在乎。
一開始,我們相處的很好。或者說,那個把真正的自己偽裝起來和我相處的她,與我相處得特別好。
那個冬天是我有生以來過得最開心得冬天,也是我有生以來過得最難過得一個冬天。
我為她做足了浪漫的事,我擁抱她,信賴她,全身心地投入在愛情裏。
我恨不得告訴所有人我在戀愛,我握著她
的手時,能把未來五十年的生活幻想個遍。我堅信只要在一起,我就有辦法用我地愛打動她,我們可以一直如此走下去。
但後來,我發現,她不喜歡讓我碰觸手以外的地方,不喜歡我告訴別人我們在戀愛,每次我制造的浪漫,她也許驚喜,也許感動,但望向我時眼裏沒有愛意。
我是說……她想假裝有的話,就會有,但她不想假裝。
她直白地等著我熱情消耗殆盡,這比直接同我說分手更讓我難以接受。
可我很固執,我盼了那麽久才得到的,憑什麽要放手。我比從前更加粘著她,我拼了命地去制造更多浪漫,我明知道她不會回答我,還是一次又一次地問她愛不愛我。
直到最後,在我疲憊到撐不下去時,她終於提分手。原因時,遇到了想要交往的人。
真是荒謬,那我呢,我是不想交往的人?不想交往,為什麽要給我希望?
我氣壞了,把她推到墻上狠狠吻她,誰能想到,那時我們交往那麽久第一次接吻。我毫無章法,混亂之中身上咬傷了她的嘴唇,但她始終沒有推開我。
她的沈默好像在說:如果這樣讓你開心點,那你就做吧。
這種道歉與補償的心態讓我前所未有的狼狽。
這意味著,我付出得多到我小姨這種天生被無數人愛,見過愛花樣繁多的表達方式的人都覺得虧欠我的程度,我都仍然無法得到她一絲一毫的,屬於男女之情的愛意。
這意味著,我用盡了渾身解數都無法得到她的愛,也就是說,不論我願意不願意承認,我把愛她這條路走死了。
那天我落荒而逃,直到婚禮,有一年多都再也沒有見過她。
婚禮結束,我也沒有再進去過了。過了幾個月,傳來了她懷孕的消息。又過了很長一段時間,聽了她在美國生下來一個孩子。
小姨看起來有些強勢,其實因為父親去世早,小時候吃過很多苦,所以一直在尋求穩定的家庭關系,尋求安全感。現在看她得償所願,我該高興的。
是的,按道理我該高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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