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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 人身上的氣韻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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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上天眷戀吧,在快要淹死的時候,我被村子裏水性好的阿叔救了起來,我醒來後發現我的眼睛不僅徹底好了,而且還能看見一些別人不能看見的東西,比如……”

樂恒盯著蕭瑾言,眼裏滿是驚奇,“蕭先生這一身的金光,絲毫不遜當年我吞下去的那顆珠子。”

“只是我很好奇,為什麽會有傳聞說蕭先生是不幸之人,以我這麽多年的經驗來看,蕭先生是難得的福運之人,這一生不論做什麽事,都一定順風順水,所以我也堅信有蕭先生的助力,這一次破案必定沒問題。”

“金、光?”

蕭瑾言瞳仁深邃,忽看向唐清,“你能看到嗎?”

唐清‘唔’一聲,點點頭,“能,確實有。”

而且……還很多。

她有些意外的看著樂恒,“我身上是什麽顏色?”

“唐小姐你?”樂恒仔細的看一眼唐清周身,面露疑惑,露出不解,“實話說唐小姐身上的顏色有些怪。”

“怎麽說?”

樂恒道:“這麽多年我看過很多人,身上各色顏色都有,有的人身上顏色有兩種,有些人有三種,但唐小姐……”

樂恒無奈的笑笑,“你身上的顏色已經可以用五花八門來形容了,金色、橙色、紅色、紫色、綠色,還有……黑色。”

其中黑色是最讓樂恒無解的顏色。

為什麽唐清身上會有黑色?

並不是說不能有。

其實大多人身上的顏色都會顯暗沈,那其實就是因為一點點雜質的黑色混跡其中。

但唐清可不是一點點,而是全身都籠罩在一層黑色的光暈之中,用以往的經驗來看,只有大兇大惡之人才會有這麽重的顏色。

如果唐清全身只有這一種顏色,他可以確定她一定不是好人,他必然將這兩件命案跟她進行聯系。

可偏偏她身上的顏色太多了,且其中金色的光芒也很盛。

金色和黑色形成了兩種不相上下的對峙。

一個是大兇大惡征兆,一個卻是絕世好人的征兆。

再加上其它顏色。

雖然有紅色,代表著暴戾之氣,但並不代表是壞人。

綠色代表生機,說明這個人身上充滿正能量,能帶給人新的希望。

橙色代表希望,好運之兆。

而紫色高貴,說明這人天生命格極貴,是上天的寵兒。

總體來說,唐清身上的好還是壓過惡的多。

但惡就是惡。

因為這些顏色的混合,讓他並不能確定,將她到底是劃為好人還是壞人。

如果在沒有風險的情況下,對方是個普通人,對於這種情況,他說不定會直接抓了。

可在從小到大多次實驗之後,他不敢。

先不說唐清不是普通人,就說這一身的顏色,都讓她退而卻步。

擁有橙色之氣的人,天生自帶好運,你想給她穿小鞋,最後一定自己先倒黴。

擁有綠色之氣的人,不論遇到什麽事情,都能絕處逢生,壽命比正常人都要長,要比誰先死,一定你先死。

而身帶紫氣的人,那就更是碰都不能碰了。

紫色。

極貴。

萬中出一。

這麽多年,他也只遇到過一個人而已。

那是在南州執行任務,經歷南州叛亂,當時救的一個人,如今已經是統領南州土地的王。

他親眼見證了那個男人中了一槍不僅沒死,對方死了。

說出來大家都可能都不信。

當時叛亂方的首領都已經勝券在握了,不出意外直接登頂王座,然而在他一槍打中那人時,忽天降一道驚雷,當場將那首領劈死了。

萬籟寂靜。

也正是因為在這道天雷的造勢下,男人最終奪得了王座。

真真是上天寵兒。

而他也在那次任務後,升職加官,後面連續了好幾個月做什麽事都很順利。

自那之後,他知道身帶紫色的人,是上天做過標記的人,絕不能惹。

想到這裏,樂恒嘴角輕抽,他盯著面前的兩人。

絕對沒有想到有朝一日,他竟然能看到兩個身帶紫氣的人坐在面前。

沒錯,蕭瑾言身上不僅有金色,也還有紫色。

他的金色跟紫色都很濃郁。

兩人身上的氣韻比起當日見到的那位王,更加有過之而無不及了。

這就更讓他避諱了。

所以從見面,他就對兩人很客氣,用詞說話都很委婉。

他可得罪不起他們,是真的請他們來幫忙的。

而之所以剛開始態度強硬,也是怕請不來他們。

樂恒將能說的都說了。

不得不說這雙眼睛真是極好,僅憑顏色幾乎就能排除一大部分的小人。

何不愁生活順利?

唐清揚眉,“除了顏色之外,還能看到別的東西嗎?比如……科學之外的東西——鬼!”

科學兩個字讓樂恒嘴角再次輕抽,莫名有種諷刺的感覺。

“不能,所以我才請唐小姐來,這件事情很詭異,或許不能用正常的手段來處理。”

唐清嗤笑一聲,“我記得剛剛樂隊長說的相信科學,現在算不算自打臉?”

樂恒無奈,“對普通人來說,與其讓他們相信這個世界上有那些玄妙的東西,為此感到恐慌和無力,不如不知道。”

“有的時候無知也是一種幸福,唐小姐覺得呢?”

“確實。”

雖然覺得這人很作,明明嘴上請他們幫忙,卻一邊讓下屬不要信奉玄學,一邊又搞試探,又當又立?

但不得不說他這句話的確說的不錯,對於很多無能為力的事情,無知確實是一種幸福。

隨即,她搖了搖頭,“故事講得很好,但是有漏洞。”

樂恒皺眉,“哪裏?”他說的可都是實話了。

唐清看著他:“你說你因為撞擊到腦袋,雙目失明,所以你是怎麽去救人的?”

“我還以為是什麽,當然是靠聽力啊。”樂恒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當年他雙眼失明,但並不是完全失明,其實還是能看到一點模糊的影子。

其次,失明之後的幾年,爺爺常常訓練他的聽力,因此他的聽力極強,幾乎能夠靠著聽聲辨人辨方位。

只要一個地方發出聲音,他能在最快的時間內,判斷出兩點之間的距離。

再後來這也成為他的生存本能,讓他成功考入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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