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模仿殺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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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凝視片刻,白錦曦先笑了。
“你是怎麽知道的?”
經過跟韓沈一塊梳理,現在她面前可擺滿了犯罪心理學的證據,指向了兇手。可韓沈是怎麽知道的?
韓沈抄手倚在桌前,看著她:“我說過,只認證據。即使司徒熠百分之百符合畫像——”他語氣一頓:“他符合的,也只是畫像而已。不能就此判定他是兇手,也不能排除存在其他嫌疑人的可能。而測謊之後,這種可能性增大了。”
錦曦眨眨眼。
真是……什麽叫做“他符合的,也只是畫像而已”?
不過,她發現韓沈真的無論何時,都十分理性。
“昨晚案件發生後,我就按這兩種可能性繼續追查。”他說。
“等等!”錦曦插了一句,“你讓冷面去查什麽?”她想起了之前看到兩人耳語那一幕。
韓沈眼中閃過淺淺的笑:“查兩件事。第一,如果兇手不是司徒熠,他必然也對別墅周圍的環境很熟悉,才能實施昨晚的一系列犯罪。我之前得出過結論:兇手要麽擁有獨棟別墅,要麽居住在郊區偏僻房屋裏。而別墅附近山區的那些農舍,就符合條件。”
錦曦恍然大悟:“所以你讓冷面去查,那附近農舍的住戶名單?”
韓沈點點頭,又道:“第二件事:無論兇手是否是司徒熠,幾位死者,都與晶都會所有關。之前,我們只篩查了會所的客戶名單。今天讓冷面再去查他們的職員名單,尤其是臨時工名單。”他側頭看著錦曦,嗓音輕淡:“現在,冷面已經查出來了。兩件事,都落在同一個人頭上……”
“邵綸。”
“邵綸。”
錦曦幾乎是同時跟他說出這個名字。
韓沈看她一眼,唇角微勾,伸手攬住她的肩膀:“所以,邵綸現在是第二個重要嫌疑人。我已經讓當地刑警隊先出動,立刻控制他的住所。”
錦曦點點頭:“很好。”
韓沈又說:“另外,冷面還查出一件事——之前我們想找他回來問話,花了一些時間,當時是說他改變了住所。現在清楚了,幾個月前,他把父母留下的房子賣掉了。那套房子市價超過一百萬。”
錦曦眼睛一亮,擡眸看著他:“難怪……”
韓沈也看著她,點了點頭。
女人的臉蛋上還有幾筆黑,卻顯得皮膚更加白膩晶瑩。清澈的眼睛盯著他,大概是因為興奮,那裏頭波光流轉。
明明還在討論案情,韓沈卻跟鬼使神差般的低頭,在她唇上輕輕一啄。
然後緩緩移開,看著她有些沒反應過來的表情,他笑了。
“講完了。”他低聲問,“我媳婦兒是怎麽推理出來的?”
錦曦發現他還真是“媳婦兒”、“媳婦兒”叫上癮了,這麽大個男人,也有幼稚的時候啊。斜他一眼,拿下他搭在她肩頭的手,起身走到了白板前,拿起了筆。
又轉頭看著他,倒是得意地笑了:“那我就給你講講吧。”
韓沈也笑了,修長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啊敲。
錦曦斂了笑,提筆在白板上寫了第一個詞:情緒。
“這是迄今為止最大的悖論。”她說,“如果兇手是司徒熠,審訊已經證實,他是個非常沖動易怒的人,情緒波動很大。既然四個月前,被警方請回警局一趟,都能導致他改變作案模式、公開挑釁警察;那麽這次我們把他當成嫌疑人盤問了一天一夜,必然會造成他情緒更大的起伏,他會變得非常憤怒、怨恨、扭曲和激動。
在這種情況下,他對受害者的虐待手段,理應變得更殘忍、更花樣百出,屍體驗出的傷勢應該更重。
可是卻沒有。小姚剛才說,屍體的傷勢跟以前的差不多,就像是標準化作業出來的。這說明什麽?犯罪手法的穩定,代表情緒的穩定。兇手昨晚非常冷靜——這跟司徒熠的情緒和性格是不符的。”
“嗯,有點道理。”韓沈說。
錦曦:“豈止是有點道理?”
韓沈微微一笑:“繼續。”
錦曦又將之前找出的一些悖論點圈出來:“怕麻煩”、“省事”、“批次化”、“不夠私人化的紀念品”……轉身望著韓沈:“情緒的問題,再加上這幾點悖論,分明指向了另一個人的人格。而一宗連環案件裏,出現了兩個人格,有三種可能性。”
韓沈挑眉看著她。
“一、兇手是兩個人。”她微笑道,“但這個案子裏,這種情況不存在。
因為如果是合夥作案,即使兩個罪犯有主次之別,他們的性格特征和標記行為,也會同時出現在主要犯罪過程中,譬如一個愛鞭打,一個愛剝皮;或者一個負責虐殺環節,一個負責綁架受害者以及處理屍體。
可這個案子,整個作案過程呈現標準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特征,像是完整的一個人,唯獨在一些細節上,卻遺漏了、矛盾了。這不是很奇怪嗎?
同樣,也不是雙重人格。因為如果是司徒熠的雙重人格交替出現,跟合夥作案的效果應該是一樣的。
那就只剩下第三種可能:其中一個人格是假的,是兇手偽裝出來的、想要誤導我們。另一個人格,才是真相。而你剛才說的——細節,才是真相。”
兩人靜靜凝視著彼此,韓沈不發一言,只用那雙雋黑的眼緊盯著她。她則把身子往白板上一靠,跟他一樣抄手站著,眼睛裏閃過極其明亮的光:
“之前我就一直覺得,這案子太順了。套用薄靳言教授的一句話:這個案子‘標準得像教科書一樣’。犯罪現場留下的每一條行為證據:開著好車誘拐受害者;長時間虐殺;護士服情結;紅酒與牛排;四個月前與警察的沖突……都能幫助我們勾勒出一幅標準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的畫像,並且每一條都清晰指向司徒熠。
綜上所述,雖然得出的結論十分匪夷所思,卻是目前唯一合理的解釋——
這不是典型的有組織能力畫像案件,這是一次模仿畫像殺人案件。兇手,學習和模仿教科書上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特點,然後繪制出司徒熠的畫像,進行殺人,從而嫁禍給司徒熠。
而能夠做到這一切的人,只有邵綸。”
她的聲音頓挫有力,見韓沈依舊沈默不語,她便站直了,像是習慣性地,手裏拈著根筆,在講臺上來回走動起來,邊走邊說:
“第一、他有動機;
第二、他了解司徒熠的真面目;
第三、他和女友都是優秀理科畢業生,具備這個學習能力;
第四、剛才你說的,他潛伏在會所,就能了解司徒熠的喜好,譬如喜歡護士服、喜歡喝紅酒,我想他肯定跟蹤過司徒熠不少次;
第五,他還賣掉了房子,這就解釋了他為什麽能誘拐和吸引那些白領。雖然不是風度翩翩的富二代,但是開著好車、文質彬彬的男人,同樣能吸引女性。而且他也可以謊稱自己是教授,或者富二代;
第六、他對警方不信任;
第七、他之前的言行,也表現出對司徒熠那個圈子,尤其是女性的憎恨,他甚至還跟我們覆述了當時那些白領對他的嘲笑的話語,可見記憶猶新。他的心理很可能已經扭曲了。所以……”
她停下腳步,眸光冷冽:“以上,就是邵綸的畫像,畫像中的畫像。他太聰明,也太偏執,自導自演了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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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怎麽知道的?”
經過跟韓沈一塊梳理,現在她面前可擺滿了犯罪心理學的證據,指向了兇手。可韓沈是怎麽知道的?
韓沈抄手倚在桌前,看著她:“我說過,只認證據。即使司徒熠百分之百符合畫像——”他語氣一頓:“他符合的,也只是畫像而已。不能就此判定他是兇手,也不能排除存在其他嫌疑人的可能。而測謊之後,這種可能性增大了。”
錦曦眨眨眼。
真是……什麽叫做“他符合的,也只是畫像而已”?
不過,她發現韓沈真的無論何時,都十分理性。
“昨晚案件發生後,我就按這兩種可能性繼續追查。”他說。
“等等!”錦曦插了一句,“你讓冷面去查什麽?”她想起了之前看到兩人耳語那一幕。
韓沈眼中閃過淺淺的笑:“查兩件事。第一,如果兇手不是司徒熠,他必然也對別墅周圍的環境很熟悉,才能實施昨晚的一系列犯罪。我之前得出過結論:兇手要麽擁有獨棟別墅,要麽居住在郊區偏僻房屋裏。而別墅附近山區的那些農舍,就符合條件。”
錦曦恍然大悟:“所以你讓冷面去查,那附近農舍的住戶名單?”
韓沈點點頭,又道:“第二件事:無論兇手是否是司徒熠,幾位死者,都與晶都會所有關。之前,我們只篩查了會所的客戶名單。今天讓冷面再去查他們的職員名單,尤其是臨時工名單。”他側頭看著錦曦,嗓音輕淡:“現在,冷面已經查出來了。兩件事,都落在同一個人頭上……”
“邵綸。”
“邵綸。”
錦曦幾乎是同時跟他說出這個名字。
韓沈看她一眼,唇角微勾,伸手攬住她的肩膀:“所以,邵綸現在是第二個重要嫌疑人。我已經讓當地刑警隊先出動,立刻控制他的住所。”
錦曦點點頭:“很好。”
韓沈又說:“另外,冷面還查出一件事——之前我們想找他回來問話,花了一些時間,當時是說他改變了住所。現在清楚了,幾個月前,他把父母留下的房子賣掉了。那套房子市價超過一百萬。”
錦曦眼睛一亮,擡眸看著他:“難怪……”
韓沈也看著她,點了點頭。
女人的臉蛋上還有幾筆黑,卻顯得皮膚更加白膩晶瑩。清澈的眼睛盯著他,大概是因為興奮,那裏頭波光流轉。
明明還在討論案情,韓沈卻跟鬼使神差般的低頭,在她唇上輕輕一啄。
然後緩緩移開,看著她有些沒反應過來的表情,他笑了。
“講完了。”他低聲問,“我媳婦兒是怎麽推理出來的?”
錦曦發現他還真是“媳婦兒”、“媳婦兒”叫上癮了,這麽大個男人,也有幼稚的時候啊。斜他一眼,拿下他搭在她肩頭的手,起身走到了白板前,拿起了筆。
又轉頭看著他,倒是得意地笑了:“那我就給你講講吧。”
韓沈也笑了,修長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啊敲。
錦曦斂了笑,提筆在白板上寫了第一個詞:情緒。
“這是迄今為止最大的悖論。”她說,“如果兇手是司徒熠,審訊已經證實,他是個非常沖動易怒的人,情緒波動很大。既然四個月前,被警方請回警局一趟,都能導致他改變作案模式、公開挑釁警察;那麽這次我們把他當成嫌疑人盤問了一天一夜,必然會造成他情緒更大的起伏,他會變得非常憤怒、怨恨、扭曲和激動。
在這種情況下,他對受害者的虐待手段,理應變得更殘忍、更花樣百出,屍體驗出的傷勢應該更重。
可是卻沒有。小姚剛才說,屍體的傷勢跟以前的差不多,就像是標準化作業出來的。這說明什麽?犯罪手法的穩定,代表情緒的穩定。兇手昨晚非常冷靜——這跟司徒熠的情緒和性格是不符的。”
“嗯,有點道理。”韓沈說。
錦曦:“豈止是有點道理?”
韓沈微微一笑:“繼續。”
錦曦又將之前找出的一些悖論點圈出來:“怕麻煩”、“省事”、“批次化”、“不夠私人化的紀念品”……轉身望著韓沈:“情緒的問題,再加上這幾點悖論,分明指向了另一個人的人格。而一宗連環案件裏,出現了兩個人格,有三種可能性。”
韓沈挑眉看著她。
“一、兇手是兩個人。”她微笑道,“但這個案子裏,這種情況不存在。
因為如果是合夥作案,即使兩個罪犯有主次之別,他們的性格特征和標記行為,也會同時出現在主要犯罪過程中,譬如一個愛鞭打,一個愛剝皮;或者一個負責虐殺環節,一個負責綁架受害者以及處理屍體。
可這個案子,整個作案過程呈現標準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特征,像是完整的一個人,唯獨在一些細節上,卻遺漏了、矛盾了。這不是很奇怪嗎?
同樣,也不是雙重人格。因為如果是司徒熠的雙重人格交替出現,跟合夥作案的效果應該是一樣的。
那就只剩下第三種可能:其中一個人格是假的,是兇手偽裝出來的、想要誤導我們。另一個人格,才是真相。而你剛才說的——細節,才是真相。”
兩人靜靜凝視著彼此,韓沈不發一言,只用那雙雋黑的眼緊盯著她。她則把身子往白板上一靠,跟他一樣抄手站著,眼睛裏閃過極其明亮的光:
“之前我就一直覺得,這案子太順了。套用薄靳言教授的一句話:這個案子‘標準得像教科書一樣’。犯罪現場留下的每一條行為證據:開著好車誘拐受害者;長時間虐殺;護士服情結;紅酒與牛排;四個月前與警察的沖突……都能幫助我們勾勒出一幅標準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的畫像,並且每一條都清晰指向司徒熠。
綜上所述,雖然得出的結論十分匪夷所思,卻是目前唯一合理的解釋——
這不是典型的有組織能力畫像案件,這是一次模仿畫像殺人案件。兇手,學習和模仿教科書上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特點,然後繪制出司徒熠的畫像,進行殺人,從而嫁禍給司徒熠。
而能夠做到這一切的人,只有邵綸。”
她的聲音頓挫有力,見韓沈依舊沈默不語,她便站直了,像是習慣性地,手裏拈著根筆,在講臺上來回走動起來,邊走邊說:
“第一、他有動機;
第二、他了解司徒熠的真面目;
第三、他和女友都是優秀理科畢業生,具備這個學習能力;
第四、剛才你說的,他潛伏在會所,就能了解司徒熠的喜好,譬如喜歡護士服、喜歡喝紅酒,我想他肯定跟蹤過司徒熠不少次;
第五,他還賣掉了房子,這就解釋了他為什麽能誘拐和吸引那些白領。雖然不是風度翩翩的富二代,但是開著好車、文質彬彬的男人,同樣能吸引女性。而且他也可以謊稱自己是教授,或者富二代;
第六、他對警方不信任;
第七、他之前的言行,也表現出對司徒熠那個圈子,尤其是女性的憎恨,他甚至還跟我們覆述了當時那些白領對他的嘲笑的話語,可見記憶猶新。他的心理很可能已經扭曲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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