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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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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三杯客是誰,聽起來是個有故事的人。”章晉陽目送這個每天都在這裏的奇怪男人。

“他老婆是黑人,這些日子大概不好過。哦,真見鬼,這個街區外國佬占了一大半,要是按照老福倫的標準,得有七成的人家得滾出曼哈頓——這還不算死人。”基尼憤憤的拍了下吧臺,他這裏是離哥倫比亞大學最近的地下酒吧,所有學生關於地下世界的接洽他這裏就占了三成,要是老福倫真的亂來,耽誤一天生意自己的小命就不要留著了,上面那些見錢眼開的老爺們才不會管你遇到了什麽困難。

“有那麽多黑人嗎?平時沒看出來啊。”這下章晉陽是真的大吃一驚,這地方藏著這麽多人嗎,自己的雷達還是只有一百二十米的範圍,看不出來這個街區有什麽異常。

“黑人?不不不,K.K.K可不是只看黑人不順眼,愛鞠躬的霓虹人、纏頭巾的白象人、戴大檐草帽的仙人掌人、大口喝酒的毛熊人甚至盎格魯·撒克遜人,真是見鬼,就像你說的,只要不穿那身看不見臉的白袍子,就都是敵人——你起外號的水平不錯,白袍異裝癖,這個詞很準確——這年頭還有人說敵人?”,基尼巴拉巴裏一大堆,好在這個酒吧雖然是地下酒吧,但是因為靠近哥倫比亞大學,真正的惡棍其實不多。

“就連金並先生都稱呼他的麻煩為‘對手’,這個老古董不知道怎麽活到這麽大的。”

“放心吧基尼,這個地方很敏感,那裏可有不少的大人物。”章晉陽朝著哥倫比亞大學那邊呶呶嘴,“他們才不會由著麻煩上門,將危險扼殺與無形,那才是他們的作風。”

“別提這些家夥了,我要你幫的忙怎麽樣了?”,章晉陽仰起頭喝下最後一滴酒,把瓶子放在桌子上。

“東西在後面,邦特在看著它們,他到後面的時候,你正在忙著‘生意’,他說你是個危險人物。所以,看在親愛的嚴的面子上,別惹麻煩。我知道叛逆期的小夥子都想瞞著長輩幹點什麽事出來,但是,夥計,這裏是新約克城,你的舅舅不容易,再說一次,別惹麻煩。”基尼很嚴肅的盯著章晉陽的眼睛,如果不是他那張英俊的瓜子臉,看起來沒準能挺有壓迫感。

“別開玩笑了,基尼。我除了這張臉,沒有別的麻煩。”章晉陽聽到東西在後面馬上就坐不住了,從兜裏掏出一卷捆好的富蘭克林,急匆匆的就走向後門。

馬尼斯公園酒吧後門有個小小的隔間,緊挨著後門,這個隔間就是一些老顧客“開展業務”的地方。現在雖然是傍晚,但是天還沒黑,所以這個隔間門外還安靜得很。

等到天完全黑了,門外的小巷子伸手不見五指的時候,這個小隔間門外就會有一條不長不短的沈默的隊伍,這都是來找邦特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各種粉末、藥片,偶爾還有些會“嘭嘭”響要人命的小玩應兒,就像章晉陽現在正拿在手裏檢查的東西。

“嘖嘖,漂亮的小家夥,貝雷塔,嗯?比我舅舅慣用的勃朗寧好看多了。”章晉陽興奮地端著槍瞄來瞄去。

“伯萊塔,這是伯萊塔。伯—萊—塔,這是新家夥,警察局去年換裝的新槍,但是很多人還都習慣原來的勃朗寧,人總是懷舊的,再說1911是個好夥伴,M9還是口徑太小了。”邦特不以為然,好看有什麽用,槍嘛,還是要更大口徑的。

“裝彈更多不是嗎,九毫米足夠打穿顱骨了。”勃朗寧M1911當然是好槍,但是那對章晉陽沒什麽幫助,買槍也只是為了子彈——他的“意念煉金術”在這個鋼鐵隨處可見的都市隨時可以制造一把任意型號的槍械,子彈卻不行,他現在還是無法突破分子鍵,所以化學反應他就完全沒轍。

有把槍,他就有借口不斷的買子彈了,實際上手槍對他威脅不大,但有的時候就是這樣,一把槍只要亮出來,就能少很多麻煩——也有可能惹下更大的麻煩。

“顱骨安德烈?他不用槍,一只手就能把你捏的粉碎。他可是拳場的三十連勝,是毛熊家族在這條街上的頭號強人。我說章,你是不是該起個英文名字?炎黃名字發音太拗口了,要不起個外號怎麽樣?”,邦特從抽屜裏拿出兩盒子彈,還有兩個彈夾,“彈夾是贈送,每個新客戶我們都會有點小禮物,這是來自金並先生的問候。”

“我在和安德烈學習健身,我還是太單薄了。還有,我有英文名,布如特,只不過我還不習慣,總會忘記。”章晉陽又聽到了一個如雷貫耳的名字,金並,這可是個大BOSS,新約克城的地下皇者,無論破壞一間毒品加工場,阻止一次走私案,抓住一些黑幫人員,任何一次阻止犯罪的行動都有可能冒犯到金並的霸業,美國幾乎40%犯罪活動的源頭都是金並。

最近懲罰者才剛剛出道,不知道兩個人對沒對上,好像這個胸前畫著骷髏頭的大漢最近在忙著切薩雷家族還是布拉特一家來著,回去的問問嚴正信。

“哈哈哈,野蠻,布如特,這名字很適合你。註意安全,雖然這是個沒有記錄的新槍,但是你還是別惹麻煩的好。”邦特笑的渾身的肥肉顫抖的當起了波紋,這家夥簡直就是一座肉山。

“還是減減肥吧,邦特。你從什麽時候開始低下頭就看不見你的小兄弟的,嗯?很久沒見過它了吧?”,章晉陽抓起兩盒子彈揣進上衣口袋,又一把抓過兩個彈夾,毫不客氣的譏諷眼前這個肥男,“你現在至少三百鎊了吧?”,論起玩語言,好像沒有任何國家的人能和炎黃人相提並論。

“二百五十磅,該死的布如特,你下次來我要漲你的錢!”,望著甩門而去的章晉陽,胖胖的邦特氣急敗壞的嚷著。

“對,二百五,邦特你是個大號的二百五。”章晉陽低聲的說著炎黃人才懂得冷笑話,腳步匆匆的向自己的住處走去。

章晉陽到新約克城已經兩個多月了,這兩個月他什麽也沒幹,就和安德烈接了個頭,然後就一直在安德烈和嚴正信的聯手下練習英文。方法兩個人不一樣,嚴正信要他每天讀報紙給他聽,安德烈則是每天帶他到馬尼斯公園酒吧喝酒聊天,和酒保基尼就是這樣認識的。

安德烈在這周圍似乎有點名氣,大家都認識他,朋友很多,而酒保基尼的掮客生意也是安德烈介紹給章晉陽的,章晉陽的舅舅嚴正信雖然更有威望,但是似乎都集中在中層,底層的小混混們只是聽說過他的故事,卻沒什麽威懾力。

所以章晉陽帶著一副黃皮膚的新面孔出現之後,就有些個不上層次的地痞小流氓想給他點顏色看看,順便弄點錢花——眾所周知,炎黃人是非常勤勞非常善於攢錢的。

然後章晉陽就有了他的第一筆收入,他打斷了所有來找麻煩的人的胳膊,敲碎了他們的肘關節,這讓所有人詫異於他的心狠手辣——在新約克城,似乎把人弄殘疾還不如把他弄死,而且北美風俗也欣賞不了什麽叫做寬恕。

他現在急匆匆的回去,也不是為了要把懷裏的槍藏好,而是因為,那個自從他來就消失不見的表姐蔣書雁今天要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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