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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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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二十,姜府。

離和然鏡見面就差二個時辰零一炷香時間。據幽閑計算,她已近五個月零十三天零三個半時辰零二柱香沒見過這個和尚情人了。

幽閑今日起得比雞早,對著鏡子換了一套又一套的禮服,就是找不到一件她嘴裏說的“完美無缺”的哪一件。

顧念久端著米酒燉桂花湯圓進來,薔薇無聊的打了個哈欠,朝幽閑撅了撅嘴,又指了指自己的肚子,潛臺詞:又困又餓,你該打扮完了罷。

“不行,這套粉色太平常了。”幽閑轉了個圈,八面鏡子從各個角度看著自己身影,毫不猶豫的脫下,接過顧念久遞過的湯圓米酒,不忘吩咐:“你們都去吃早飯,待會再試下一件。”

顧念久搖著折扇,嘆氣:“唉,你到底想要打扮成什麽樣?今天文武大臣加上皇親貴族加圍觀的平民百姓近十幾萬人迎接南焰國使者然鏡,你即使穿成一朵花他也看不見你啊。”

幽閑捧著碗,星星眼:“他會的,縱使千萬人又如何?他還是會在人群裏一眼認出我來。”

戀愛的女人是白癡,小尼姑也不例外。

顧念久打趣道:“你幹脆光頭騎馬,大聲叫‘和尚,你還記得庵堂裏啃豬蹄的小尼姑麽?’,說不定他會看見你哦。”

幽閑白了顧念久一眼,今天她心情很好,一心只想見然鏡。

薔薇不怕死的跟上一句:“脫光衣服騎馬裸奔得了,別說是然鏡,佛祖都能看見你。”

幽閑心情依舊很好,她拍拍手:“楊憧,管好你的小妾!關小黑屋,明天中午再放他出來。”

楊憧領命,扯著薔薇的胳膊就往外拖。

“呀咩代!呀咩代!”薔薇奮力掙紮,狗皮膏藥般抱著桌腿不肯走,大聲叫屈:“小尼姑有了和尚就忘了我,那和尚是替她弟弟娶媳婦兒的,不是來娶你——嗚嗚。”

這還了得,戳到了公主的痛處,薔薇,你活得不耐煩了是吧。楊憧連忙捂住薔薇的嘴,將他強行抗在肩膀上,關小黑屋去了。

所謂小黑屋,就是楊憧臥室裏的密室,不是牢房——幽閑不會舍得讓他進牢房。

“你發什麽神經,公主護你,你也不該如何大膽!”將薔薇扔到角落的軟墊,楊憧扮作大灰狼威脅:“再這樣下去,公主遲早有一天把你發回原籍,永遠待在扶桑島,天天只有生魚片吃!”

“呀咩代!呀咩代!”薔薇習慣性打滾,一頭撞在角落石墻上,鼓起碗大個包。他也不叫疼,只是蹭著墻角坐起來,冷冷的看著楊憧。

“唉!”楊憧嘆氣,將靠墊塞在他背後,還替他揉著頭上的包,小黑屋在地上,不能生火,石墻冰冷,楊憧的手很暖。

“我喜歡她。”薔薇木楞楞的呆看著前方,“我就是喜歡她。”

“誰?”楊憧明知故問。

薔薇,“就是她。”

楊憧無語片刻,安慰道:“你呢,要學會含蓄,喜歡一個人是很辛苦的。”

薔薇,“我愛我的,她愛她的,我們之間不可能有交集。其實我覺得一點都不幸苦,只是有的時候覺著這裏很痛。”

薔薇指著心臟,“今天,這裏就很痛。”

楊憧,“所以你就放肆說那和尚不是來娶尼姑?”

“嗯。”薔薇點頭,“我是故意這樣說的,因為幽閑一定會命令你管好我 。謝謝你把我關在小黑屋,否則,我不知道自己會做出什麽可怕的事情。”

楊憧看著薔薇,萌生一股殺氣,“你要對和尚動手不怕傷了幽閑?”

薔薇茫然,“我不知道,真的。”

楊憧,“我喜歡你。”

“這個我知道。”薔薇無可奈何,“你還喜歡幽曇那丫頭呢。”

“在大漠盜賊城那會,你還喜歡過幽閑。”說到最後兩個字,薔薇聲音越來越低。

楊憧並不覺得有什麽不妥,“我不是來告訴你我喜歡什麽人,我只是想明確的對你說:‘你,我喜歡,幽曇,我也喜歡,但是我不會舍命保護你或者幽曇,我以性命相護的,只是幽閑一個人,如果你要傷害到他,那麽,我會不留任何情面對動手’這是底線。”

薔薇聽得有點暈,而後還是明白過來了,他說:“你真是個怪人。”

楊憧臉色一沈,“你也好不到哪裏去。”

糟糕,我忘了他是個“一剪沒”,又無意說到人家的痛處了,薔薇轉換話題:“如果我要殺然鏡,你管不管?”

楊憧攤手,“我懶得管,這不是我的職責範圍,不過,你能確保過得了無寐師太和十方和尚那關?”

薔薇很認真的說:“我有八成把握。”

楊憧,“隨便,反正我不會出手幫你。不過,如果幽閑要我阻止,嘿嘿,你最好老老實實收手。”

薔薇蹲在墻角畫圈:“我早想過了,我不殺然鏡,她不會喜歡我,我殺然鏡,她也不會討厭我;我不殺然鏡,她喜歡然鏡,我殺然鏡,她還是喜歡然鏡;我不殺然鏡,我的心有時會很痛,就像今天,我殺然鏡,她的心會痛,我也會痛——說到底,殺然鏡對我而言弊大於利,可是,我就是放不下殺他的念頭!”

楊憧對手指:“好糾結啊!你就不能活得簡單一點嗎。”

薔薇悲憤摧地:“我就活得太簡單了,每天守在她身邊,聽她說話,聞著她的發香,什麽都不想,什麽都不做,任由她挑燈夜戰給和尚寫信。”

楊憧,“兄弟,對不起,我幫不了你。”

薔薇長嘆:“愛情可以是一個人,單相思,一個人默默愛一輩子也沒什麽;愛情也可以是兩個人,相愛相守一輩子;三個人的愛情就是一把匕首,刺痛的永遠都是那個沒人愛的第三者。”

楊憧充滿崇拜的眼神看著薔薇:“……。”

愛情是個神奇的藥劑,可以讓薔薇這種半文盲頓悟成哲學家。

當夜,楊憧忠心耿耿在小黑屋守著薔薇不讓他出去惹禍,薔薇守著一盞油燈寫日記:

“正月初四 ,楊憧說,今天初春的小雪比以往的時候來的更早一些。今天晚上,我的雇主要見她的老情人了,他們見面後會做什麽呢?哼,依雇主的秉性,她肯定會先撲倒和尚,扯掉他的衣服,粗暴的啃過去(此處省略五百字)。”

“我很傷心,如果時間可以重來,能不能讓我早一點見到她?或者,老天讓她生在扶桑國,我們在櫻花樹下相見,我舞劍,她彈著三味線;我釣魚,她剝生魚片,我蘸著芥末醬,她蘸甜面醬.”

“嗯,寫到這裏,覺得肚子好餓啊,楊憧怕我逃走,連食物都不出去拿,說明天中午吃頓好的。其實,有什麽東西能夠比幽閑更好吃呢,如果她是我老婆,我就銀盆洗手不幹殺手這行了,不殺人,殺豬總行吧,每天吃完晚飯,冬天我就早早去暖床,夏天趕蚊子擦涼席,然後抱著老婆睡覺(此處省略一千字),呃,我的臉好燙啊,這篇日記不能讓任何人發現,幹脆,我燒掉好了。”

次日一早,楊憧醒來,發現薔薇抱著劍流著口水微笑入睡,油燈旁邊有一堆灰燼。

……

然鏡來了,那是幽閑第一次看見穿著重錦禮服,頭戴紫玉冠,翩翩少年郎的然鏡。千人儀仗隊簇擁著緩步走來,而她眼裏,只有他一個,他眼裏,也只有她一個。

但是在外人看來,他們只是路人,焰文帝帶著王子公主迎接未來女婿的哥哥,然鏡像對待所有公主那樣點頭,“琉璃公主。”

“順親王。”她也點頭回禮,兩人的目光並無交流。

南焰國國主為了顯示自己對這門親事的看重,臨行前特地封了然鏡為順親王,“順”字,意味深長,希望這位異母哥哥最好老老實實聽話,恭敬順從,不要有什麽非分之想。

是夜,皇宮美酒佳肴,歌舞升平,招待這位迎親的順親王,幽閑安靜的坐在龐大的皇室內親一個很不起眼的角落裏,時而微笑和兄弟姐妹皇叔皇姑姑們說些無關痛癢但玄機四起的廢話,時而端著琥珀杯子抿酒不語,內心裏,早已波濤洶湧似海嘯。

然鏡是這個宴會的主角,他被北焰國世家權臣簇擁著敬酒,一杯又一杯美酒下肚,發自內心的微笑連挑剔的皇太後都很滿意,覺得這個親王是心甘情願迎接孫女去南焰國當皇後。只有十方無寐他們知道,順親王之所以那麽高興,不是因為出使北焰國,而是他見到了心愛的人。

他們的距離那麽近,縱使隔著隔著喧鬧的人群,他們似乎都能聞到感受到彼此的呼吸,感覺到千回百轉而來的灼熱目光!

宴會最高/潮的時候,南焰國國主下令燃放煙花,絢爛的焰火漫天飛舞,點亮了漆黑的夜空,人們的面目因焰花的強弱時隱時現,

美酒的清香氤氳在薄霧中,兩雙眼睛在不知不覺中穿越盛裝的人群、穿越艷麗的舞姬、穿越瓊漿玉液、穿越各色的欲/望和掙紮,纏綿繾綣交織在一起,那一刻,曇花盛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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