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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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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寒料峭的時節,天陰冷冷的,冬意依舊,空氣是肅殺似的清冷,容不得一點兒的不清醒。遠遠的可以聞到淡淡的臘梅花香,低筒的深褐色皮靴踏在無雪的石子路上,隨著腳步聲的清晰,花香漸漸濃了,近了。娉婷的身姿,罩著淺褐色風衣,如荷花般的亭亭玉立。脖頸系一條白色長絲巾,多是紋絲不動的沈靜,但等到了有風的時候,就仿佛千瓣荷被吹飛了花瓣兒一般,瞬時爆發出來。天冷,顯得那張瓜子臉越發的白,不曾塗口紅,更有一番韻味。淡淡彎眉下,一雙眼睛是黑黑,亮亮的,很是撩人,良久凝望後就知道眸子裏沈澱了多少深韻。人字式劉海,頭發松散的折系在頸後,又是一種嫵媚。腋下夾一大枝臘梅花,用報紙從中間卷住,都是半開或沒開的花骨朵,只比鵝黃色略微深一點兒,柔和,靈動,和風衣的顏色剛好交相輝映,添了許多靈氣。

品菁掏出鑰匙開門,門鎖一轉,一聲清響打散了沈寂。客廳掛著白色鏤花窗簾兒,長長墜地,窗臺中間是一只古綠色小瓷盆,裏面栽了一棵白色的小杜鵑花,開得很盛,墨綠的葉子蒼翠欲滴,花顯得更白,光亮底下白的都快透了明。午後的陽光仍舊很足,從大落地窗射進來,使屋裏顯得明亮清冷。品菁住的房子有二層,離市中心不遠,卻是鬧中取靜,設計偏歐式風格,很是講究,還是七年前明修結婚時買的。他對房子自然不太在意,即便有了孩子也未免太大了些。只是當時新娘子有意和他賭氣,他知道她不愛他,嫁給他不過是和她那個負心人賭氣,果真結婚不到一年就離了婚,去和當初的那個人結婚了,其中曲折恐怕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品菁是踏踏實實的在這兒住了這些年。比明修更像這兒的主人。五六年間的心酸也只有她自己知道,不過現在卻是滿足的,再理想不過的狀態了。

品菁脫下風衣,穿一件黑色薄毛衣,V字型領口,露出一段白白的脖頸。她把那大枝臘梅拿到水臺,清理整齊,剪下幾枝側枝,插在一只中號的青花瓷瓶裏,擺在臥室,讀書的時候可以嗅到香味。剩下的一大枝直接插到客廳的大玻璃方樽中,花瓶是無色的透明,透過它可以看到浸在水中粗壯的枝幹,仿佛可以感受到它在吸水和吐氣。整個空間立刻變得香氣盈盈。

半晚十分明修回來了。今天沒讓司機送,是自己開車回來。脫下黑色呢絨大衣,裏面穿一套黑色西服,風度翩然。開門彎下腰脫鞋,客廳裏開著強光燈,廚房是正對著米色麻料沙發,明修輕輕望過去,裏面透出黃色的光,隔了白色浮花的沙面兒玻璃門,更顯得煙霧繚繞,霧裏看花一般。他坐到沙發上,從茶幾上找遙控器,透明的玻璃幾面上應出一張清秀的臉。明修的嘴唇很薄,顯出眉毛的濃,眼睛裏透著沈靜憂郁,有一種說法,看人要先看眼睛,因為眼睛蘊含了一個人的精髓。品菁對他的一見傾心多半是因為這雙眼睛。聽到門鎖的響聲,品菁把玻璃門拉開一道縫兒,探出頭去,只輕聲問一句“回來了。”沒等他回答,就轉過頭去繼續操作。明修打開電視機,搜索著一天的新聞,還不到六點鐘天已經全黑了,顯得室內越發的明亮,電視裏的人聲交雜著廚房裏劈炮的油聲,氣氛立刻活了起來,感覺暖洋洋的,與白天雪洞似的清冷又不一樣了。

品菁作好飯從廚房裏出來,繞過沙發坐到他旁邊,“今天又來了?”

“下午來的,還是不肯加價,求了我半天,實在是合不上,後來又說再加10%行不行。我看差不多就賣給他算了,畢竟這麽多年同學了······”

“什麽同學”,品菁立刻打斷了他的話,“分明是想在我們這兒占個大便宜,虧他也好意思說出口,涎皮賴臉的磨了這麽多天,就看你好說話。”

“他現在不是有難處嗎?”

“再難也不至於出這個價兒,有難處的人多了,像他臉皮這樣厚的倒沒幾個,當初我們有難處的時候,他只知道冷眼旁觀,求了多少回,楞是一分錢不肯出;哪裏講過一點兒交情。現在又想起你這個老同學來了,什麽人。該講交情的人講交情,不該講交情的人跟他講什麽交情呀。”

“你不會答應他了吧。”品菁似乎意識到了什麽,連忙問道。

“你不在,我敢嗎,什麽事不都要聽你的嘛?”

“你好意思說什麽都聽我的。”品菁故意拖長了聲音,聽語氣沒有騙她,這才放下心來,微笑著側過頭瞪了他一眼,他仍舊盯著屏幕,臉上掛著他慣有的靜靜的微笑。頗有些自嘲的意思。許品菁就是如此,溫柔體貼,小鳥依人,又是倔強果敢,鋒利尖刻。

聽到聲音,知道是幼兒園的通勤車,品菁打開門,明修五歲的女兒棠棠小兔子似的跑了進來。

“姨姨······”

“姨姨······”的圍著品菁向她匯報幼兒園裏一天的新聞。

當初寶莉和明修結婚不到一年就鬧著要離婚。知道自己懷孕了,氣得要死,非要打掉落個一身幹凈,明修知道她是要去找誰,不想留下個孩子有後顧之憂,但他堅持要她把孩子生下來。明修本身對孩子並沒有什麽特殊的渴望,只是出於一種特殊的感情,既然所愛的人留不住,那總希望她走後能留下些什麽。明修總是想盡量抓住些與她有關的東西,不管有多少;多短暫。就像當初和寶莉結婚一樣,自然也幻想她能改變心意,好好和自己過一輩子,即便不能好好的,這個人能留在自己的身邊也足夠了。當然還是走的可能性更大,但總算她曾經是自己的妻子。現在想了自己都覺得可笑。

棠棠雖然是作為紀念品留下的,但從她出生明修幾乎就沒怎麽管過。就像你感慨春景已逝,拾起一朵落花夾在書間,但你更多的是暗自春傷,而很少再去理睬那朵書裏的落花。倒是品菁把她帶大的,那時她才二十二歲,出出進進總帶著個孩子,外人看她不像個媽媽,她自己也覺得不像。“孩子”對於她僅僅是普通的名詞,還從來沒有聯想到和自己的關系。不過品菁始終是負責任的。當然也包括討好明修的因素。她當然也知道,如果明修要和她分手,棠棠是毫無緩解的可能的,但是責任使然,所以五六年過去了,即使現在知道明修很愛她,是離不開她,不再是當初的她離不開他,對棠棠始終是一樣。棠棠自然和她最好,從會說話時起,她教她叫自己“姨姨”。姨姨長,姨姨短,她也奇怪,為什麽別人有媽媽,自己沒有,不過在她看來,姨姨就和媽媽等同了,這點兒小奇怪也就不放在心上。有一次她非要品菁送她去幼兒園,因為明修和品菁不想孩子依賴感太強,而且兩人還是忙的時候多,平時都是幼兒園的專用車接她。那天品菁走後,老師問她,“送你來的人是誰呀?”棠棠很自豪的說:“那是我媽媽。”她一直在心裏保留著這個小秘密。

現在提起孩子,品菁多少有些傷感,當初剛和明修在一起的時候,她懷過一個孩子,明修不肯要,她知道他不是怕有了自己的孩子她會對棠棠不好,而是不想有朝一日分手的時候牽累太多。這始終是她心裏的隱痛。現在自然是可以的,不過他不提,她也不提,多少有些和他負氣的意思。

“棠棠,快洗手,吃飯了。”

外面已經完全黑了,屋裏燈光明亮,餐廳主要空間被一張淺褐色歐式長餐桌占據,明修坐主位,品菁坐右手邊,離他很近,棠棠左手邊,比品菁遠一些。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要暗示這三口人的緊密程度。棠棠從進門起就開始咿呀哇啦的講話,上桌也顧不上吃飯,盡一切辦法想讓品菁理解她話語中的激動和驚訝。品菁是始終耐心的聽完,做出她期盼的反映,畢竟多數時候,小孩子的話還是很有趣的。父母之所以樂於傾聽孩子天南海北的侃侃而談,很大程度上歸於血緣,對於品菁,這部分便由責任代替。明修對孩子的耐心不能和品菁比,有精力的時候自然可以,其他時候就不行了,他的那種沈靜和內斂使他不會輕易的爆發,更不要說對自己的女兒,不過敷衍的態度總要讓小孩子失望。品菁對孩子的那一套,明修是著實由心底佩服的,其實他們倆的起點是一樣的,不過品菁是被逼出來的罷了。

棠棠陳述完所有可以陳述的趣聞之後,還竭力想找出些什麽可說的,但終於失敗了。也就開始乖乖的吃飯了。另外兩個這才開始了他們的談笑風生,棠棠安安靜靜的扒飯,幾乎眼睛都不擡,一切與她無關似的,大人的世界總是奇特神秘的,她不懂。品菁怕她吃魚卡到喉嚨,把魚肉挑凈刺夾在碟子裏給她。對於這個本來和自己無關的孩子,最初是做給別人看,後來是責任,現在成了習慣,當然,感情也有。

一家這三口人,看上去溫馨而美滿,其實和她想象中的並不是一回事,可是人生有哪裏有那麽多的完美呢,也只是過的去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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