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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再世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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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2-16 10:41:22 字數:2104

被林鬼光顧後,我那青紫醜陋的身體很快變成一具幹屍,可林鬼肯定沒想到,它們今晚吃的,是最後的晚餐!

它們把我的生氣當做食物橫掃一空,而我的魂魄,把它們的死氣當成能量,吸了個幹凈!

十幾只林鬼瞬間便化作我的養料,滋養我的魂魄變得強大有力,能量充盈的感覺還沒享受多久,便感到一股強勁的力量拉扯我,這感覺並不陌生,是我要回身體裏的前兆。

千萬別,我不要回到幹屍身體裏,那以後就真成大粽子了!

我的靈魂叫囂著,但現實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最後還是被拉回身體裏。

接著便是寂靜,絕對的靜,有別於喧鬧的叢林,我想確認身處的環境,卻轉轉眼球,沒有睜開眼睛,因為不想看到自己變成幹屍的身體,可是幹屍有眼球嗎?眼球早就幹癟了!

不對,我怎麽還覺得冷?大粽子應該沒有知覺才對。

心裏一連串的疑問迫使我不得不睜開眼睛,然而,入目漆黑一片,伸手不見五指,我顫抖著用左手摸摸右手,皮膚有彈性,體溫偏低但也有溫度。

身體變成幹屍是我親眼所見,那現在這是怎麽回事?

我坐起身,屁股不小心壓在了頭發上,痛得一齜牙,忙把頭發拽出來。

什麽時候頭發這麽長了?李妙雪是標準的披肩發,此刻卻是齊腰發,心裏頓時咯噔一下,別是又失憶了吧,這次又是五年?

我伸出雙手四處摸索,小心地蹭著地皮走,這裏的環境給我的感覺和女王墓很像,有屬於地下世界的死寂和陰冷。

我把身處的空間摸個遍,大概確定是間石頭屋子,用碎石和泥土搭建而成,屋裏沒有照明的東西,我摸到門邊,打開門來到屋外。

撲面的土腥氣和植物腐敗的氣味讓我排除了回到都市的可能,我喊了一聲,聲音傳播很遠,說明這地方空曠、無光,看來此處不是和女王墓像,而是和峽谷祭壇很像。

一路磕磕絆絆走了許久,總算看到一點光,而且是自然光,我歡呼著朝那光跑去,到了近前發現是在一棵枯死的大樹底下,樹的根須垂在頭頂上方,樹幹中間是空心的,陽光從樹頂照射下來,給這暗沈的地下世界帶來一絲光明。

這棵樹少說也有五個合抱粗,一般的樹林已經很難見到這麽粗的老樹,我恐怕又莫明來到某個人跡罕至的地方了。

借著光線看向自己的新身體,這具身體穿的衣服臟的要命,根本看不清本色,和破布條似的掛在身上。

皮膚表面全是幹泥巴和灰土,不過衣服下面蓋住的皮膚緊致白皙,大概做野人的時間不太長。

有一點我可以肯定,這不是李妙雪的身體,新的身體更高挑修長,尤其是腿,和絲襪廣告上的模特一樣,好看到天怒人怨,還有上圍,明顯大了一號!

聽說過撿金、撿銀,沒聽過還有撿身體的,世界之大,當真無奇不有。

當然,我也不能得了便宜還賣乖,白撿個身體總比做幹屍好!

享受夠日光浴,我便繼續趕路,出口沒找到,卻找到一個嚇我一跳的東西,一個死人趴在大石頭上,穿著不知哪國的軍裝,看相貌是個外國人,紅頭發、高鼻子,眼睛閉著看不出顏色。

我圍著他看了看,哪料到他突然睜開眼睛,我離他比較近,猝不及防被他一把捉住手臂。

他張嘴想說什麽,但發不出聲音,試了幾次,終於放棄,松開我的手,把一件東西放到我手裏。

我低頭一看,是條項鏈,皮繩上掛著紫色的九重蓮花吊墜,這樣的項鏈三九也有一條,不過是藍色的。

我擡眼再看他時,他已經徹底不動了。

九重蓮花幾乎可以代表著聖書部族,有它出現的地方,多半和聖書族脫不了關系,那麽,這個外國人會不會是來這裏尋找聖書的呢?

那麽進一步想,我很可能就在藏匿聖書的某個據點中,此地與華國交界,還有大面積的茂密叢林,答案幾乎沒有懸念。

端詳著面前外國人的屍體,我暗自琢磨他怎麽會有聖書族的蓮花項鏈,又是出於何種原因來到這裏,被什麽人或東西殺死的?

他身體表面沒有外傷,我不是法醫,確定不了他的死因,尋思一會兒便不再浪費腦細胞,做好我能做的。

我把他的衣服剝下來,又熟練的用碎石給他搭了個墳頭。

“塵歸塵,你的衣服就留給我這個活人穿吧!”為墳頭加上最後一塊石頭,我對他說道。

有人能進來,必然有出口,我抱著衣服再次上路,有過峽谷之行的經歷,眼前的一切根本不算什麽。

終於我從一個塌陷的巨坑裏爬了出去,陽光透過樹葉間的縫隙照在臉上,本該是夏季悶熱的密林,卻令我感到舒暢和愜意。

我大口呼吸著花草散發的植物香氣,一夜之間,由死到生,我,雪娃,又活過來了!

此刻的心情無法用語言形容,心中某種陌生的情緒在鼓動,我像瘋子般大笑著,仰面享受著陽光的熱度,叢林的鳥語花香,甚至植物、動物們自然腐爛的刺鼻氣味都是那麽親切。

感受過大自然的氣息,我才觀察起爬出來的巨坑,它好像是人為炸開的,我看向四周,沒見有人在附近。

那外國人單獨行動的可能性很小,能在深山老林裏動炸藥,來路八成不簡單,我最好別和他們撞上。

這樣想著,我擡頭尋找太陽的方位,可遮天蔽日的樹木擋住了大部分天空,只有細碎的光線透下來,想根據太陽的位置分辨方向純屬妄想。

我在四周繞了兩圈,發現有個方向的植被比較稀少,路也好走,便朝這個方向前進。

在一處小瀑布下洗了個痛痛快快的冷水澡,順便把外國人全是汗味的衣服也搓幹凈,然後等頭發和衣服幹得差不多了才穿上接著走。

幸好那老外人個子不高也不胖,我穿他的衣服只是有點不合身,但不影響行動,就是鞋子太大,腳在裏面晃來晃去,走路有點累。

本以為我能瞎貓碰到死耗子找對出路,沒成想走了一會兒就被一只紅外線瞄準器在腦門上點了個紅點。

“別動!手舉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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