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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帶著無盡悔恨赴黃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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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我們用盡全力去愛的那個人,回首時才發現我們一直欠他們一句我愛你。

——雲蒙居士

……

夜幕低垂,雨落正急。

大雨磅礴中有一個穿著一身睡衣的女人正在拼命奔跑。

她不知道自己該奔往何處。

雨越下越大,一道閃電劃過黑沈沈的夜空,緊接著便是一聲驚破肝膽的炸雷。

就在經過一個路口時突然從對面一輛車飛馳而過,女人沒有來得及躲閃然後被那輛車撞倒在地,緊接著無情的車輪從她柔弱單薄的身體上碾壓過去,頃刻間血光飛濺。

血水與雨水交織在一起。

車子漸行漸遠,而女人痛苦的閉上眼睛,任由那雨水無情的傾倒在她那已經血肉模糊的身體上。

半個小時以後一輛120急救車把已經人事不知的女人送到了醫院。

而快到醫院的時候女人徹底咽下了最後一口氣。

從此她與這個世界徹底告別。

聽說死去就可以進入天堂。

林新月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去天堂。

她想自己這輩子沒有做過一件虧心事,死了以後應該可以去天堂。

不管去哪兒只要自己不再挨打就可以了。

只要活著一天就得忍受丈夫張強的無情毆打,這樣的日子林新月徹底過夠了。

她知道今晚如果不是自己逃出來也許就不會被車裝,就不會死,可繼續活著又有什麽意義呢?不過是繼續承受張強喝醉酒後一次比一次狠的毒打而已。

縱然自己所有的肋骨都被他給打斷了,也許傷口還未曾愈合他就會繼續的毆打。

她把自己最好的年華都給了張強,自己不曾得到過他半分疼愛,漫長的婚姻裏除了被他毆打還是毆打。

當初他們的婚姻就是一場交易。

林新月的哥哥林新華突然出了車禍成了個瘸子,家裏為了貼他說媳婦就拿著年輕貌美的小女兒新月來做交易,農村人叫做換親。

所謂換親就是這家的女兒嫁給那家的兒子,而那家的兒子再嫁給這家的兒子。

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這種婚姻在農村地區非常普遍。

一般被換親的都是家庭條件不好的,他們為了給不好找媳婦的兒子娶一個媳婦,於是就把女兒拿去給兒子換個媳婦,女兒就成了犧牲品,也許會嫁給一個殘疾人或者嫁給一個沒本事的廢物或者是嫁給死了老婆帶著拖油瓶的二手男人,父母才不管女兒會不會幸福呢,只要 能給兒子換一個媳婦回來就好。

如果不是給哥哥換媳婦,林新月絕對不可能嫁給張強的。

張強比林新月大了十一歲,而且還因為強奸罪吃過五年牢飯。

新月嫁給了張強,而張強的妹妹張翠蘭則嫁給了她的哥哥。

因為這場父母包辦的婚姻林新月的命運就此改變。

曾經她有一個青梅竹馬叫韓明遠,倆人是同村的。

韓明遠從小就喜歡新月,只是新月不喜歡他,而當新月發現自己其實很喜歡韓明遠時她已經是張強的媳婦了。

曾經新月嫌棄韓明遠木那,不會說話,也嫌棄他家裏窮,韓明遠的姐姐出嫁了而且嫁的男人也很窮,家裏只有一個被他親爹拋棄的母親,還是個病秧子,村裏大部分都蓋了新房子,只有韓明遠家還住著五六十年代蓋的破房子,夏天漏雨冬天漏風。新月還覺得他當兵在部隊,如果自己跟了他的話就會一直過著牛郎織女的日子,那實在是太累了,其實跟寡婦沒什麽區別。她看到隔壁村有一個軍嫂,丈夫在廣東那邊當兵,一年或者兩年才回來一趟,一次最多也就待一個月左右就走了。軍嫂一個人在家裏養孩子操持家務,下地幹活,照顧公婆,實在是太累了。新月不希望自己活的那麽累,除非韓明遠能離開部隊,可韓明遠卻不肯專業回家,因此新月便把韓明遠的一片癡情當成了草芥被她狠狠踩在腳底下。

年少時新月一直希望進城,過上城裏人的生活。

她相信只有村支書的兒子李建軍是自己可以托付終身的良人。

特殊年代新月從好朋友蘇落英家裏看了張愛玲的《十八春》和《傾城之戀》等作品,對於繁花似錦的大上海充滿了向往,她希望某天自己能夠到燈紅酒綠的大上海去。

李建軍曾在村裏的小樹林裏拉著新月的手說;“我姨夫是縣醫院的大夫,我姨媽在工廠上班,我現在是在工廠上班等琢磨出做買賣的門道和在城裏積攢了人脈以後我先去城裏做點小買賣,等我徹底安頓下來以後就把你接到城裏。你負責給我洗衣做飯生娃娃,我負責賺錢養家,給你買漂亮衣服,你不是想讀書嘛,我供你讀書。你不是向往大上海嘛,等我的買賣做大了我就帶你去上海。”

新月相信李建軍就是自己的良人,曾經他曾給她朗誦徐志摩的詩,曾經給她吃過很多一般人家很少能吃到的點心。她相信李建軍能給她好日子,她相信李建軍能幫她實現所有的夢,她必須得緊緊抓住這個男人。那一晚她欣然的把自己的第一次在那片小樹林裏交給了李建軍。

誰知道李建軍回了城裏以後就變了心,他看上了城裏的姑娘,早把新月丟的一幹二凈。

每每想起自己年少的愚蠢新月就恨不得抹脖子,如果自己當初沒那麽天真,沒那麽虛榮,她就不可能做出那麽多蠢事來。

半年後新月被父母逼著嫁給了張強,因為她的犧牲,新月的殘廢哥哥林德華終於娶上了媳婦。

新婚夜,張強發現新月不是第一次從哪開始他就隔三差五的打她。

新月懷的第一個孩子就是被張強一腳給踢掉的,那是一個成了形的男胎。

當在城裏賺了大錢回到村裏的李建軍得知新月嫁給了又窮又沒出息的勞改犯張強以後氣憤不已,得知新月被張強不斷毆打以後他就悄悄帶著新月去了城裏。

只是沒想到沒幾天新月就被父母和公婆還有張強一起抓了回來。

這次出走新月遭到了張強的一頓狠打,半個月沒有下來床。

幾年後韓明遠衣錦還鄉,他已經是一個營長了,而且在部隊裏還分了一套房子。

他本以為可以帶著一身榮耀跟新月求婚,可惜新月早已經是別人的妻子。

新月得知韓明遠有了大出息,而且始終對自己初心不改時她為當初錯誤的選擇後悔不已。

如果那年他寫的那封信自己回應了,他怎麽會一直留在部隊不肯回來,如果他回來,也許倆人真的就能在一起,那樣的話自己怎麽會被李建軍騙,又怎麽會成為父母拿來給哥哥換媳婦的工具,從而墜入了和張強地獄一般的婚姻。

韓明遠得知新月過的不幸福,回到部隊以後他就寫信給新月勸她和張強離婚,哪怕你不愛我,我也希望你勇敢的走出那段錯誤的婚姻,重新來過。

可新月還是沒有勇氣離婚。

她知道她離婚了就會眾叛親離。

因為她和張強離婚,她的嫂子張翠蘭也會和哥哥離婚,而且還會把跟哥哥生的孩子給掐死。

因為害怕,新月再次拒絕了韓明遠的橄欖枝。

十年以後新月在城裏與韓明遠久別重逢,那個時候韓明遠已經是副團長,他的身邊還有一位美麗的妻子,那是軍區首長的外甥女陳安娜。這位陳小姐追了韓明遠十多年,只是當時韓明遠一心都在新月這裏,當他知道和新月不可能了,這才接受了陳安娜。

韓明遠和陳安娜的婚姻維系了沒幾年不知什麽原因倆人就和平分手了。

後來新月才知道韓明遠第一次探親假沒有回來是因為他接到了一封信,那封信是有人模仿新月的筆體寫的,那封信導致韓明遠對新月誤會頗深。

如果不是因為誤解韓明遠早一些回家,勇敢的跟新月表白,也許他們就不會錯過。

只是新月自始至終都不清楚為什麽陳安娜和韓明遠的婚姻維系了沒幾年就結束了,陳安娜可是等了韓明遠十年多啊,而且他們是軍婚怎麽能說離就離呢?

原來不是所有的軍婚都是一生一世。

多少回新月想過一死了之,她再也無法承受張強一次比一次惡劣的毒打。

可每次要死只要想到年邁的父母和哥哥她便猶豫了。

新月永遠忘不了那個雨夜。

她因為懷孕發燒,沒有即使把張強的晚飯做好,下班回到家以後張強發現新月沒有做飯,便把她按在床上,用一根鐵鏈困住手腳,然後用鐵條使勁的往新月身上抽。

直到張強用盡了所有的力氣才停止了對新月的毒打,那個時候新月早已經人事不知。

送到醫院的時候她幾乎剩下半條命,她腹中那個還有不到兩個月就出生的孩子也已經沒了呼吸。

躺在冰冷的手術臺上新月眼睜睜的看著大夫從自己的體內取出了一個長得十分完整的孩子,那是一個女嬰。

這一次新月被張強毆打是因為她與婆婆發生了口角。

為了替母親出口氣,張強就把新月按在地上一頓暴打,一根肋骨已經打斷。

新月帶著滿身傷痕掏出了那個沒有溫度的家。

生命的最後一刻新月想如果還可以重來自己絕對不會再做一個懦弱的人,自己一定要自強自立,自己再也不要做被父母任意擺布的皮線木偶。哥哥娶不上媳婦活該,怨他沒本事,你們憑什麽犧牲我林新月一輩子的幸福來討你們滿意。如果可以重來自己一定不會在因為一時的虛榮而催過最愛自己也是自己深愛的韓明遠。

別了;這個無情的世界。

別了;我錯過的愛人。

韓明遠;如果一切還可以重來,我一定在你第一次在寫給我的信裏說喜歡我的時候我就會許下與你白首不相離的誓言。

夜越來越深,雨還在不停的下。

偶爾的驚雷讓這個深夜更加的要人恐懼。

醫院太平間裏又多了一具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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