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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二章 迫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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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章)玉雕匠人連忙了三天,總算將官印給刻好了。

而上頭刻的是篆體的“大晉永樂邑縣尉之印”。

二人未細看,付了五兩銀子回縣城。

陳蘅看著尋回來的小吏官印,一枚枚的瞧,看得出來,縣令、縣丞的官印是一塊玉石所雕,而這些小吏的官印又是一塊玉石所刻。

“這典獄的官印,與旁的石料不同,竟比主簿等官印更好些。”

燕兒飛奔進來,“稟郡主,前任縣令、縣丞尋到縣尉官印了。”

“請進來!”

魏大仁捧著個古上的木盒子,額上有汗,揖手道:“稟郡主,最後一枚官印尋回來了,我們聽說當年的縣尉是在破廟裏過夜,後遇山洪弄丟的,真……真是將山廟掘地三尺才找到的。”

燕兒捧過盒子。

陳蘅啟開,這塊玉石又不同,象牙白色中飄著綠花,質地細膩,倒比縣令、縣丞的官印之石還好,“二位真是煞費苦心,刻了枚‘大晉永樂邑縣尉之印’莫非,早在三百年前,就有人知道永樂縣會成為本郡主的沐食邑?”

兩個人原令玉雕匠人照著刻,大致看了一眼,當時只想著交差,可沒細瞧。

完了!

又被她抓住短處。

那老匠人是不是想害他們。

陳蘅道:“罷了,本郡主知道縣尉之印在德治初年就丟了,那時的縣尉乃是逆黨。這塊玉石,是你們誰拿出來的?”

二人長長舒了一口氣。

胡春來看著魏大仁。

原是魏大仁想用來刻私印的,為了交差,只能拿了自己的私藏刻成印章,只是這樣也能被陳蘅識破。

真是天不助他!

“這玉雕匠人是……”

“雙坪鎮玉山村人,喚作玉二七,是玉氏第二十七代匠人。玉山村在前朝時曾出過一批玉石,質地不錯,該縣的官印全是玉石雕的,而其他郡縣的官印有金印、亦有銀印,唯有永安縣的官府最特別。”

陳蘅又道:“你們是不是該把虧空的賬給結了?”

二人立時凝住。

她優雅地擱下手裏的錦扇,這可是從廣陵采買的,近來天氣轉熱,陳蘅想選個時間送給馮娥幾人,便是唐縣令的夫人、錢縣丞的夫人女兒亦都想到了。

兩人的後背一陣發涼,這郡主不會一樁接一樁地尋他們的錯處。

“明人面前,本郡主就不與你兜圈子,你們自入永樂縣,做過什麽,大家心裏都明白。三年清縣令,十萬雪花銀。永樂縣是窮,可也不是沒來錢的路子,馮家的莊頭強搶民女為妾,還將民女的母親給打死了,鬧上了衙門。

案子是你們處置的,將那民女的父兄打了一頓,又逼人家銷案畫押,改口說民女自願為妾,其母乃是病死……這八百兩銀子你們收得可順手?”

“雙坪鎮花家村的花杏是出名的美人,被馮家的管事瞧上,上門下聘為妾,被花杏怒罵,馮家管事記恨於心,竟帶著人,在一個雨夜到了花家,當著花家眾人的面玷汙了花杏。花杏不堪受辱,馮管事未走遠,她就跳湖。”

“花家村長帶著花家人告上衙門,馮管家鬧的事太大,你們可收了二千兩銀子……”

這位郡主才來多久,竟將這些事摸得一清二楚。

錢武自認來得最早,也沒她清楚。

難道是張萍做的?

這件事,還真是張萍告訴陳蘅的。

兩人的額上冒出密密的汗珠。

張萍這娘子行事不按常理走,喜歡扮成山村娘子,帶著風鈴走村竄戶,從各處打聽到旁人聽不到的事。

陳蘅繼續搖著手裏的錦扇,“你們在任上得了多少昧心錢,彼此心知肚明,統共十二萬八千五百兩,縣城的商鋪月月都與你們孝敬,八鎮的裏長、村長誰不曾孝敬過。

原本本郡主不想理會,可若你們帶著銀子出穎川郡,自有江湖俠士收拾你們。可這錢是永樂縣窮苦百姓的,所以,只要你們如數交上十萬兩銀子,本郡主便不再追究。且你們在赴任途中亦是更加平安。”

她一搖頭,杜鵑會意,很快捧著兩封文書來,用紅繩系著,又有兩個小盒子,裏頭裝的乃是官印。

“話已說到這份上,究竟如何做,端看你們的。”

胡春來心下直打顫,這世族的貴女莫非個個都如她一樣。

行事不按常事,弄得他們上下無著。

“稟郡主,下官確實貪了四萬兩銀子,若下官把錢交了,這筆賬就算結了。”

陳蘅又一點頭。

杜鵑拿出兩份借據。

“還你了。”

胡春來面帶感激,“下官謝郡主提點,稍後就將銀子送入郡主府。”

“不必,交給唐縣令、錢縣丞罷。”

胡春來了結賬,魏大仁不能不了。

借據落到陳蘅手裏,到底是一個把柄,還是現在了結的好。

魏大仁又不舍那數萬兩白花花的銀子。

交,舍不得;不交,這就是留個把柄。

咬了咬牙,決定還是交了。

“唐縣令,帶上魏縣令的借據,他若交還六萬兩銀子,就將此借據歸還,若是不然,就不必還了。”

借據又到了唐縣令的手上。

他睨了一眼,裝得跟清官似的,原來也是昏官、貪官。

他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這種人,明明貪了財,卻要扮成一副清高樣。

陳蘅讓錢武暫留,叮囑他道:“清點了銀子,與張司法討一份受害人清單,家裏出了命案,死了一位老人的,送五十兩撫恤銀子;死了孩子的送五十兩;若是死了壯丁,就送一百兩;是年輕姑娘的亦送一百兩。就說這是縣衙給受害百姓發放的撫恤,往後的縣衙,公正、廉明,定會替百姓主持公道。”

“縣令、縣丞,是一縣的父母官,你們身正心明,才能為他們主持公道,建世外桃源,就從你與唐縣令做起。

將我的話轉告他,發出受害人名單的公告,請受害者家人來縣衙領錢。這公文怎麽寫,就看你們二人的本事,要讓百姓們相信,你們是好官,更要公告讀起來通俗易懂,還得讓百姓明了原因。”

“郡主,怕是還得剩不少銀子。”

雖給了撫恤,又造成了冤案、錯案,可受害人不算太多,也不過十幾戶人家。

“剩下的銀子充入縣庫,你們可得把庫房看好了,若是不放心,本郡主借你們一間庫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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