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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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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新文,新嘗試。

科普一下:在香港,band1是指最受歡迎的中學也是指校風校紀和環境最好的學校,band2是第2受歡迎的中學也是指校風第2好的中學,band3不用說,全都是最差的。

陳永仁是男主。

就是剛開始長成餘文樂那樣,後來長成梁朝偉那樣的男主。【花癡臉……ˋ( ° ▽、° )

溫子君是一個穿越者。

當然穿越之前她不叫做溫子君,具體叫什麽,那個不重要。

總之,當她清醒了之後,她發現自己穿越了。

看著鏡子裏不一樣的容顏,其實並沒太驚訝,反而有些慶幸。不是誰都能返老還童的,尤其是在一個離了婚的老女人來講,沒笑出來都算是她夠淡定。

然而很快溫子君就笑不出來了,因為她發現,上帝讓她穿到了一個非常不熟悉的地方——香港。

如果是九七後的香港,溫子君大約會很開心,可惜八十年代的香港,比一鍋粥還亂。

根據原主的記憶來看,她是由於父親的逝世悲傷過度,自己不小心,家長也沒註意,才會感冒,發燒,燒到了醫院裏。

這個家並不富有,或者可以說是有些貧窮,原主的母親費盡了心力,才搞好了丈夫葬禮。

也忽視了女兒。

當溫母發現溫子君生病送到醫院的時候,她不清楚自己的女兒其實已經換了個芯子——此“君”非彼“君”。

望著溫母因辛勞而憔悴還不忘燉了魚湯趕到醫院的臉,溫子君嘆了一口氣。

以後,這大約就是她唯一的親人了吧。

——

家裏的日子其實過得不太好,父親的葬禮花了很多錢,母親的工資和積蓄加起來也許只夠維持她們母女倆的生活。可是她似乎並沒有讓溫子君放棄學業的打算,更有甚者,溫子君發現母親除了在公立醫院的護士職業,另外又打了一份出賣勞力,卻價格低廉的小時工。

不能再讓她這樣下去,每天只睡幾個小時又勞心勞力,身體會受不了的。

溫子君開始思考生財之道。

做生意?不行。溫子君和溫母都是女人,遇到地痞流氓只有哭的份。

勸母親改嫁?不行。先不說可行與否,這和賣母沒什麽分別。

炒股?不行。沒本錢,而且她也記不住一九八幾年的哪些股票是升是跌。

幹老本行?不行。有人會請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當律師嗎?開玩笑。

最後,溫子君也只能做一些自己鄙視卻不得不做的事——抄襲。

在生存面前,骨氣也不過是需要放棄的東西之一。

這個年代,報紙是最流行的讀物。溫子君買了幾份報紙,看了看這個時代的水平,然後開始動筆,把腦子裏狗血不狗血的故事統統編在一起寄到報社投稿。

開始的時候並不太順利,溫子君的字跡是大人的,但寫慣簡體字再去寫繁體字並不太容易,加上寫作的時候難免會順手寫一些不屬於這個年代的名詞,她自己寫一篇稿子的時間相當於別人寫三篇稿子。

好在,後來慢慢地也習慣了。

當溫子君把攢了一段時間的稿費拿到母親面前的時候,母親抱著她哭了。

——

溫子君跟母親商量,把房子賣了,買一間地段不好但是更便宜一些的房子,這樣她就不用再打兩份工。

溫母因為稿費的事,也開始尊重自己女兒的意見,不再用“小君你要好好學習,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插嘴”這種話來搪塞她。

於是她們搬了家。

搬家那天,風有些大,天卻很藍。溫子君擡起頭,意外地望見了一個和她年紀差不多的少年。

意外的是,他很眼熟。

蹙著眉毛想了想,似乎是和穿越之前的一個港臺的偶像明星長得很像,但是年齡似乎又對不上。

溫子君搖頭暗笑,這年頭小朋友都長得這麽帥麽?

——

陳永仁在一個單親家庭中長大,跟母親姓陳,沒有兄弟姐妹。

關於父親的事情,母親不準他問,於是他也從來不問。

因為家庭條件的關系,陳永仁自小就出來到處打工,幫補家庭。

早上送牛奶派報紙,白天去學校便利店打雜,晚上去家裏附近的大排檔幫忙,陳永仁就像是個連軸轉的發條,每天都在不停的工作。

每當陳永仁拖著疲累的身軀回家,躺在床上的母親總是充滿哀傷的望著他。

陳永仁知道,母親認為她拖累了自己,但是陳永仁自己從來都不這麽認為。

沒有母親,哪有他?這個簡單的道理,每個當兒女的都懂。

何況,陳永仁一直都記得,在他小的時候,母親一個人帶著他辛苦的持家,不然也不會到了現在積勞成疾。其實如果可以,他更希望自己能多賺一點錢,讓母親能住進醫院裏養病,而不是呆在環境不好的家裏。可惜家裏的錢,真的不夠。

——

公立學校的學費很低,陳永仁在學校打工不但可以賺到錢,還可以拜托校長和老師幫忙減免學費。

沒錯,陳永仁一直都沒有退學,盡管他經常遲到早退,要麽上課睡覺,要麽逃課不上。

哪怕他從剛開始上學時頂尖的A班一直成績下滑到籮底橙的D班,他始終沒有退學。

有的時候陳永仁都不知道自己在堅持些什麽,明明上課時Miss講的他完全聽不懂,明明連有些中國字都不認識,明明退了學之後家裏會過得好一點,可他依舊沒有退學。

他就是想堅持下去。

在公立band3學校,D班,到處都是古惑仔小混混小太妹的班級,沈默寡言,不染發不做壞事家裏環境還不好每天都要打工的陳永仁絕對是個異類。

不過,沒幾個人敢欺負這個異類,因為陳永仁打起架來是不要命的打法。

真的是仿佛不要命似的,讓人看著就覺得打心眼裏害怕。

所以,陳永仁一直就這麽過著身體很累,但是沒有人打擾的生活,明明天天在學校能看得到,卻猶如與世隔絕一樣。

——

長久以來,陳永仁單調的生活中只有母親和他,兩個角色。

直到有一天,她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陳永仁清楚的記得,那天是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五號,黑色星期五,他十五歲生日。

那天陳永仁剛放學回家,打算把校服換掉去大排檔打工,在家裏就聽到樓下有很多人搬搬擡擡的聲音,走到陽臺往下一看,正好看到了一張仰望著的小臉。

那是一個很能吸引別人目光的少女。

少女看了他一眼,微微皺了皺眉,似乎想起什麽的模樣,隨即平視前方,對著那些搬搬擡擡的工人們吩咐著什麽。

那少女長得並不是特別的漂亮,五官清清秀秀,只是皮膚很白,看起來仿佛不常出門,肩上披著一頭烏黑黝亮的長發,身上穿著常見的女式校服。動作舉止很文雅,跟學校裏動不動就上手的同學完全不同。讓人印象深刻的是她的眼睛,一雙眸色朦朧的眼睛,顧盼生輝。

這個女孩子,無論氣質還是長相都與眾不同。

她長得一點都不像是住在這個亂七八糟的街區的人。

陳永仁向下望了一會兒,轉身回去換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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