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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疾風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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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疾風步

傑雷米府邸的大門口,就好似一個血肉橫飛的屠宰場,堂堂的萊德斯馬大人,二十五級的聖騎士,那強悍的身體和一身重甲根本就好似布丁一般,頃刻間粉碎成渣!

所有人都看傻了,包括艾笛在內!

沒有人能想到一個不起眼的老頭,僅僅只用一只手,輕輕的一揮,就能釋放出那樣強的鬥氣!強大到所有人的呼吸都在一瞬間停止,甚至連思想都差點因為恐懼和震驚而凍結!

手中無劍,可那五指並攏之後的威力,卻比任何一柄神兵都要鋒芒畢露!那股滔天的氣勢,更是宛若地獄裏爬出來的兇焰,足以焚毀任何人的勇氣。

這便是劍聖一擊的實力,所向無敵!

艾笛吞了下口水,他知道劍聖厲害,卻沒想到厲害到這種程度。這樣看來,自己的力量還是太弱了!如果真的跟劍聖戰鬥,就算喝下一堆藥劑,再用上各種手段,只怕也抵抗不了十秒鐘!

這,就是真正強者的力量!

踏著萊德斯馬留下來的碎肉,劍聖冷冷的走進大門。一群衛兵沒有任何一個敢於阻擋,開什麽玩笑,難道去陪萊德斯馬走地獄之路嗎?

艾笛跟在劍聖身後,心說只怕半個拉各斯城都被驚動了。方才那氣勢簡直就如同一道長虹般撕碎了夜的寂靜,城中的強者大概不是在猜疑就是已經趕過來了。嘖嘖,事情要鬧大了!

不過這也是艾笛需要的效果,借著劍聖的勢,狠狠的踩對方,踩到稀巴爛,凱瑟琳也就沒有後顧之憂了!

此刻的艾笛,就如同一柄出了鞘的神劍,既然已經出鞘,那就盡情的釋放光芒吧!讓所有劍下的敵人都戰栗吧!

走進大門,身後的衛兵不敢跟上來,四周無人。劍聖微微側過頭,幹咳一聲道:“糟糕……方才出手太重了!”

“……”艾笛無言以對,他以為劍聖是要殺人立威,原來是失手了!

“你怎麽也會失手?”艾笛苦笑著問,“方才幹掉的那個,好像是個上校,你這算不算謀逆啊?”

“我三十年沒出手了,哪知道現在的人這麽不扛揍!”劍聖氣呼呼的道,“都怪他學藝不精,連劍噬天下的一招都擋不住!”

艾笛無可奈何,劍噬天下可是頂級的武技,無數戰士夢寐以求的神技!別說方才那位倒黴的上校了,就算是史詩級獵人安東尼只怕也不敢正面抗衡吧?

“看來我要忍一忍了!要是把那個妖孽招出來就不好了。”劍聖嘟囔了一句。

艾笛總是聽劍聖提起某個妖孽,卻一直不知道那妖孽究竟是什麽人。不過能讓劍聖痛恨不已,卻似乎有點懼怕的人物,整個永恒大陸上只怕用一只手就能數過來。

艾笛正想問問妖孽到底是誰,就見一群人急匆匆的迎過來,為首一個人高馬大的壯漢喝道:“什麽人敢闖進……”

那人話音未落,艾笛就看到劍聖揚起手來,一團淡青色的鬥氣在他的手掌上流動著,夜色中看起來就好像是一團螢火!

“我來吧!”艾笛生怕劍聖再失手。別人失手是被打死,他失手是打死人!雖然是來找傑雷米算賬的,可要是殺個血流成河,恐怕也不好交待!

劍聖略一遲疑,任由艾笛上前了。不過他特別提醒了一句:“不準用魔法!”

這就是劍聖要考驗艾笛的武技了,一個月的苦練,兩人之間雖有不少實戰的機會,可那畢竟不是生死相搏,提高的速度比較慢。

眼前這群人氣勢洶洶,手持利器,正是一個檢驗成果的好機會。劍聖向後退了一步,好整以暇的看起熱鬧來。

艾笛也很想試一試自己的實力,面前這群人顯然都是傑雷米手下的精銳,尤其是為首那個壯漢,雙臂幾乎比艾笛的大腿都要粗,身高更是超過兩米,滿臉大胡子,看起來不似人類,倒像是只開化的大猩猩!

“就用你們來試驗一下吧!”艾笛信手一張,手掌心就握住了一柄劍。

這是隨意在劍聖的鐵匠鋪取來的劍,是劍聖早期的作品,技藝平平,和市場上賣的那種兩個金幣一把的長劍質量差不多。

不用神兵的力量,才能體現出武技的精妙程度。源力瘋狂的湧入劍刃之上。就見艾笛手中的長劍在地面上一撩,一道乳白色的風刃貼著地面,朝那群人席卷而去!

“劍技?裂地刃!”

除了疾風裁決,艾笛在一個月的修煉之中,當然也不會放棄基礎武技的修煉。

這就好像是艾歐裏亞那種史詩級魔法師,他的確能夠施展毀天滅地的史詩級魔法,可總不能連打一只蟑螂都要吟誦半天的咒語吧?

無論多高級別的強者,某些基礎是決不能忽略的。甚至很多基礎的武技魔法,都能夠隨著實力的提高而變得更強。就比如艾歐裏亞的一個火球術,只怕能瞬間滅殺一個輝煌級的對手。

類似裂地刃這種消耗不大,威力不小,發招快速的基礎武技,艾笛學了十二三個,能熟練掌握的也有七八個,當然要找機會實戰一下!

眼看著風刃貼地襲來,那為首的壯漢眼中閃過一絲愕然,他顯然沒想到對方如此大膽,不但闖進王子的府邸,竟然還敢動手。

“找死!”壯漢勃然大怒,兩條粗壯的手臂高高揚起來,那蒲扇一般的兩個手掌狠狠的往地面拍下來。

“給我破!”壯漢的吼聲如同雷鳴一般,雙掌上鬥氣湧動,煥發出紅色精芒,一拍之下,整個地面都抖了一抖!

“砰”的一聲,腳下堅硬的青石板連同艾笛的攻擊一通化為齏粉!壯漢這一擊竟然有數千斤的力量,真是讓人瞠目!

“咦,居然是野蠻人戰士!”劍聖的聲音在身後響起來,“艾笛,你要小心一點!”

“野蠻人戰士!”艾笛一楞,隨即想起某次休息的時候,曾經聽劍聖談起過。

在永恒大陸之上,人類是最龐大的一個種族,不過所謂的人類只是一個統稱,其中還有很多的分支。

以民族來論,火烈國和羅曼帝國的人種就略微不同,這從膚色和眼珠的顏色就能分辨出個大概。

而以血統來論的話,某些同時擁有人類和異族血統的人種,也會被歸入人類。不過大多數時候,他們看上去更像是異族!

比如獸人族,他們經常會渾身生滿長毛,容貌更像是野獸,而非人類。

再比如眼前這個壯漢,兩米多高的身材,粗壯的四肢,還有千鈞的力氣,還真是和傳說中的巨人一模一樣!

巨人是人類的一個分支,據說他們的祖先中曾經有過身高十米以上的巨人。不過根據記載,他們大部分的身高都在兩米多,最大的種族天賦便是一身用不完的蠻力!

因為蠻力驚人,而且智商一貫不算高,又都生活在永恒大陸的一些偏僻地方,也有人把他們成為野蠻人。

雖然在大多數的人類看來,野蠻人上不得臺面,可沒有人能夠否認,野蠻人個個都是天生的戰士。如果他們能夠掌握鬥氣的話,就更是厲害無比!

眼前這個壯漢,分明就是一個掌握了鬥氣的野蠻人戰士。他用巴掌粉碎了艾笛的攻擊之後,絡腮胡子掩蓋的眼珠子變得通紅,口中發出一聲含糊不清的怒吼,一個箭步沖了過來!

跟普通的戰士不同,野蠻人們很少使用武器,他們粗壯的雙臂就是比錘子和斧子更強大的武器,皮糙肉厚,普通的武器根本無法傷害他們!

眼看著野蠻人左手化成手刀,右手握起重拳,狂猛的撲過來,艾笛並沒有絲毫的慌亂。

一個強大的戰士,最基本的條件是什麽?不是磅礴的鬥氣,也不是天生的力量,而必須是精妙的步法。

無論鬥氣再強,無論力量再足,打不到敵人也是白費力氣。一個戰士若沒有精妙的步法作為基礎,無論是攻擊和防禦都會陷入困境。尤其是對上法系職業,沒有沖鋒和斷筋之類的技能,那就幹脆變成一個靶子算了。

而近身職業之間的戰鬥,步法就更重要了。只要能擅用步法,甚至有可能讓對手摸不著自己的衣角,就已經勝了!

在劍聖的調教之下,艾笛的步法比起之前自己的摸索學習,要快捷了幾倍!

“疾風步!”艾笛看似不經意的一步邁出去,卻恰好就從野蠻人龐大的威壓下脫離出來。不過這只是第一步而已,號稱最強步法的“疾風步”可不是這麽簡單而已!

第一步脫離攻擊範圍,艾笛再跨出第二步,就已經來到了野蠻人的側翼。

這時候野蠻人才覺察出不妙了,他努力的收回重心,準備跟艾笛來一場貼身的肉搏戰。以他強大的攻擊和防禦,就算赤手空拳他也有信心砸爛艾笛的腦袋。

可就在他剛剛將重心勉強穩住的時候,艾笛又跨出了第三步!就在野蠻人眼睜睜的註視下,艾笛消失了!

“人呢!”野蠻人驚呆了,這家夥又不是盜賊,怎麽會無緣無故就消失了?

艾笛並沒有消失,他只是跨出了第三步,閃到了野蠻人的視線死角。

這一刻,野蠻人不但失去了重心,還失去了目標,完全陷入了迷茫的狀態。他的渾身都是破綻,隨便艾笛攻擊。

艾笛的長劍一抖,就抵在野蠻人的喉嚨上。這裏是他的弱點,就算別的地方再堅硬,這裏也一定脆弱不堪,只要他的劍刃微微一動,野蠻人就會血濺當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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