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專業的作者
關燈
小
中
大
VIY寫短篇小說了!
寫短篇小說的明星名人有不少,像詹姆斯-弗蘭科、約瑟夫-高登-萊維特等都有寫,但像葉惟以18歲之齡寫出此等質量的文章,真是獨一個,拿去和弗蘭科等人比較是對他們的不公,他在專業Writer的範圍。
因為葉惟註明“喜歡就轉載分享吧”,高水平加明星效應,等於短時間內瘋狂地傳播。
人們普遍讚賞《收集眼球的人》,越有恐怖題材閱讀力越覺得驚艷,倒是很多的青少年粉絲表示許多單詞看不懂,讀起來有點困難。但媒體們、書評人們紛紛加以讚慨:
著名書評雜志Kirkus的官網評說“極致的末日氣氛,豐滿自然的細節,葉惟把讀者帶到了一個殘酷世界。”《紐約時報》書評網說“恐怖和黑色幽默的冷酷結合,絕望感存在每個段落之中”,洛杉磯書評網更說“創造喪屍新風氣的動人開端”……
喪屍迷們確實大都被驚艷到了,Zombiefans網第一時間轉載了文章,讀者們的評分高達9.5分,評論板裏充斥著“天啊!還有嗎?”、“這種喪屍故事的感覺太棒了!”、“VIY,請寫下去!”……
從現代喪屍類型(Zombie)誕生之初的1929年的第一本小說《魔幻島》,到1932年的第一部電影《白魔鬼》,再到現在2006年5月,喪屍早已是一種流行於全球的大眾文化,遍及小說、影視、游戲、動漫等等,沒幾個人沒有接觸過喪屍故事。
在如今可以說什麽喪屍都被寫過拍過了,沒有智力、有智力,不能繁殖、能繁殖,病毒的、外星來的、能說話的……
《收集眼球的人》的喪屍屬於最老套的那種,有什麽驚艷?
因為喪屍題材還從來沒有往它的方向去發掘到這種深度。
它不像《蛇與彩虹》(1985)以巫毒、邪教去寫;不像《來自天王星的流浪喪屍》(2003)寫得像《安德的游戲》一般;不像《一天天地世界末日》(2004)的軍人、高科技、世界大戰。
不像理查德-麥瑟森的《我是傳奇》(1954),不像斯蒂芬-金的《寵物墳場》(1983),也不像喬治-A-羅梅羅的《活死人》系列電影(1968、1978、1985、2005)。
《我是傳奇》開創喪屍食人,《活死人之夜》發揚光大……
這三位大師互相影響,一定程度上代表著喪屍文化、流派和類型:
全世界完蛋/主角的活動地全完蛋,主角一個人對抗所有敵人,那是《我是傳奇》;喪屍發展出新文明,主角成了唯一的異類、新文明的傳說裏的殺人惡魔,那也是《我是傳奇》。
一個城市/小鎮/屋子爆發喪屍危機,人物們落入危險,困死在場景中,要麽對付怪物,要麽死。那是《寵物墳場》,也是《大白鯊》、《異形》、《異形魔怪》、《群屍玩過界》、《僵屍肖恩》等等。
在這種類型中,怪物是喪屍是鯊魚或是Graboids其實都一樣,也能是惡鬼、殺人狂、外星人,形態不同而已。
《活死人》系列的偉大無需多言,它的種種開創是喪屍片裏至今不衰的基石。從故事形式來說,一個人類小團隊一起逃亡,殺喪屍、內部分歧矛盾、有成員死去、目標是前往一個未淪陷的安全地,類似的故事都要認其為鼻祖。
還有一種就是《生化危機》、《輻射》等,它們的故事視角非常高,著眼於科技變化、國際動蕩、人類文明的生死存亡這些,說喪屍、生存,還不如說未來、科幻、冒險、勢力爭鬥、廢土世界。
說到廢土世界、反烏托邦,當然得說《瘋狂的麥克斯》系列,而它和《星球大戰》是一類:人類最原始的英雄故事。
在一部電影現世之前,喪屍文化大致就是這樣,人物們的目標無外乎:
為了解藥、不要被吃掉、逃到安全的地方、把怪物們殺光就行了、阻止世界末日。
在2002年被一部$800萬預算的英國恐怖片改變了,它叫《驚變28天》:
吉姆從一次車禍導致的昏迷中醒來,發現自己赤身的躺在一家破落醫院裏,世界已經大變,他卻不知道怎麽回事。他離開醫院游蕩在倫敦街頭,幾乎被喪屍們殺死時,被其他的幸存者所救。
吉姆這才知曉真相,病毒、28天英國就全完了,還有的是無數喪屍、一點點幸存者和廣播中的曼徹斯特外的軍人。他們要前去避難,一路兇險、有成員死去,剩吉姆和兩個女人到達,其實是陷阱,軍人們成了禽獸,要強-奸倆女人。吉姆逃了,又回去救人,軍人們完蛋了,最後是多結局,有吉姆活的,有吉姆死的。
往大來說,《驚變28天》依然是老一套的“不要被吃掉+逃到安全的地方”,但它卻給死氣沈沈的喪屍世界帶去一股新活力,因為它的視角很低、世界很雕零,它著重於生存、真實、人性的黑暗。
相比喪屍,其他的活人更加恐怖。
這使得它有一股不同以往的荒涼韻味,喪屍故事早已作爛了,不同是在於氛圍風格的不同,這種風格非常新、非常讚。
不過《驚變28天》後,這股新活力沒有得到發展,《死亡之屋》、《僵屍肖恩》繼續“把怪物們殺光就行了”,《生化危機2》、《獵殺活死人》繼續“不要被吃掉+逃出去”,《活死人之地》是進化喪屍和人類的文明對抗,人類的最後堡壘還內部一團糟。
就是沒有《驚變28天》那種:“現在的世界快速全線崩潰,殺不盡的喪屍,隨時被吃掉,沒有解藥,沒有安全之地,已經世界末日,有好人,但也到處是壞人,你能做的只有爭取多活幾天。”
喪迷屍們會想起一部連載於2003年10月的熱門月刊漫畫《行屍走肉》,它至今連載到第27集,故事和設定都深受《驚變28天》和《活死人黎明》的影響,幾乎一樣的開篇是借鑒、致敬還是抄襲,視乎己想了。
但它不是兩小時的電影,長時間的故事當然會有更詳細的創作、更多的人物和內容,重點在這兩個方面:
幸存者團隊到哪裏會安全?一個新文明可以開始嗎?
也許改編成電影電視會不同,但就漫畫而言,《行屍走肉》的風味與其說是《驚變28天》,不如說廢土鼻祖《瘋狂的麥克斯》,它的畫風甚至都像日本漫畫《北鬥神拳》,塑造的是暗黑惡心,後者正是受《瘋麥》系列啟發的作品。
相比兩者,《行屍走肉》粗糙得多;而故事上它就像《戰士幫》,末日的團隊勢力鬥爭和殺戮,帶一點的末日式流浪漢小說的視角,只是不多。如果用溫度去形容,它是熱的,繁雜、紛亂、鬧哄哄。
《驚變28天》是冷的,喪屍迷們渴望著這種冷洌。所以《行屍走肉》漫畫雖然火熱,卻沒有改變喪屍文化的現狀。
《收集眼球的人》也是冷的,所以新鮮,所以驚艷。
不需要喪屍怎麽革新,只需要選擇新穎的視角。
在喪屍迷們看來,葉惟這篇短篇小說實在是集喪屍故事於一體:
第一段落是《活死人》+《寵物墳場》,團隊逃亡,展現了環球影城;第二段落是《我是傳奇》+《生化危機》,社會動蕩,展現了一座城市洛杉磯;第三段落則是《驚變28天》和自己的新風,活下去,展現了整個世界。
篇幅最小的第三段落卻是他們的最愛,像評論家弗林-迪亞斯所言:“一覺睡醒,提砍刀去殺喪屍,與別的幸存者巧遇聊天,挖眼球,吃早餐,談談末世感想,VIY的新生活真是讓人……沒所謂了。”
除了視角,以幾段話通過兩個大學新生年齡的幸存者的背景介紹,就把一個混亂黑暗的末日世界呈現眼前,凜冽的文風、自然的調度、流暢而富有畫面感的電影式描寫……所有這些老道的筆力,都讓書評家們讚嘆不已。
一點餅幹、一張毯子就是傑伊和塔琳為之拼命的東西,他們對“收眼人”的一連串態度變化,這種視角、世界設定和故事力量是現在喪屍文化所奇缺的,也是全球喪屍迷所饑渴的。
而“葉惟”已經收了讀者們的眼睛,三年中他都經歷了些什麽?他在想什麽?他是好人還是壞人?算好人還是壞人?他幫助了兩人,但他吃人眼,他似乎仍是那個聰明幽默的VIY,或者該叫他的新名字:收集眼球的人。
VIY以第一篇短篇小說再度宣示他的天才之名。
喪屍迷們想看到更多!這是頂級的喪屍文章之一,現今2006年最有吸引力沒有之一,然而葉惟說這是短篇小說……
他們只好像喪屍一般湧到葉惟的博客刷留言,請求他寫成長篇,要不多寫幾個系列短篇,反正繼續寫!以後拍出來!
與此同時,惟密們百感交集,擔憂他才華不再的人們寬心了很多,尤尼克的粉絲們更是歡欣,終於又見到他的黑暗才華。
媒體們、影迷們都在挖掘文章中的深意,雖然只看精彩的故事,不去管有沒有什麽隱喻也沒有關系,但不代表它沒有。
第一段落裏的明星們的死法和臺詞背後的黑色幽默是最容易看出的;
要看出《陽光小美女》的關聯對於影迷也不難,LMS的結局是一家人在公路邊的餐桌吃雪糕,只要家人在,哪裏都是家,只要自己心中有陽光,哪裏都是心靈的仙境;《收眼人》是三個陌生人在公路邊樹林吃眼球,無處可歸,無處可去,心靈陽光?想起來了,那是以前的事。
AOL的大衛-盧克特竟然看出與《聖經》有關?葉惟怎麽敢!怎麽回事!?
“Marah”是苦、苦水的意思,這源於《聖經》舊約出埃及記。
摩西帶著以色列人逃亡,出15:23“到了瑪拉,不能喝那裏的水,因為水苦,所以那地名叫瑪拉。”出15:24百姓就向摩西發怨言,說:“我們喝什麽呢?”出15:25“摩西呼求耶和華,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他把樹丟在水裏,水就變甜了。耶和華在那裏為他們定了律例、典章,在那裏試驗他們。”
喪屍是埃及人,傑伊是摩西,塔琳是以色列人,但收眼人不是耶和華,他是撒旦、是墮落的惡魔。當傑伊問“我們吃什麽呢?”收眼人給了他們指示,苦水是眼球,樹還是樹。
出15:26“又說:你若留意聽耶和華你神的話,又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留心聽我的誡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將所加與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
收眼人說魚漁都授給兩人了,聽上去很有道理,實際上不是醫治他們,是誘引他們行邪事,繼而墮落地獄。
可是在一個神審判眾生的世界裏,神要如何去救贖世人,世人又如何救贖自己?逃避不了的生命本質,我們喝什麽吃什麽呢?
也許這是沒有神只有惡魔的世界。
EVIL和RUIN紋身無疑是直接地點明了“葉惟”是撒旦,而第二段落裏他的結局也已經有過暗示:
在《聖經》舊約以西結書28:12-18有著撒旦的最早記載:
【人子啊,你為推羅王作起哀歌,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無所不備,智慧充足,全然美麗。”
你曾在伊甸神的園中,佩戴各樣寶石,就是紅寶石、紅璧璽、金鋼石、水蒼玉、紅瑪瑙、碧玉、藍寶石、綠寶石、紅玉,和黃金;又有精美的鼓笛在你那裏,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預備齊全的。
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我將你安置在神的聖山上;你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
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察出不義。
因你貿易很多,就被強暴的事充滿,以致犯罪,所以我因你褻瀆聖地,就從神的山驅逐你。遮掩約櫃的基路伯啊,我已將你從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除滅。
你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榮光敗壞智慧,我已將你摔倒在地,使你倒在君王面前,好叫他們目睹眼見。
你因罪孽眾多,貿易不公,就褻瀆你那裏的聖所。故此,我使火從你中間發出,燒滅你,使你在所有觀看的人眼前變為地上的爐灰。
各國民中,凡認識你的都必為你驚奇。你令人驚恐,不再存留於世,直到永遠。】
撒旦本是上帝的寵兒,有過所有的榮華富貴,“只是一張毯子”,更是個全能、全智、全美的天才,以前所行的都完全,卻因為高傲和榮光而敗壞,變得不義、犯下罪孽、褻瀆聖所,終被耶和華施下懲罰,用火燒滅他,讓他在所有人的註目中化為灰燼。
在《收眼人》裏,VIY調侃了很多人,最大的諷刺卻是對他自己,從好小子到壞小子再到大壞蛋。
不過在喪屍迷的眼中,葉惟是能帶領他們走出沈悶的舊喪屍世界的摩西,如果他感興趣的話。
Kzin85在葉惟博客請求說:“拜托多寫幾篇吧,這對你一點都不難。”Bookerace想了辦法:“VIY,把你的約會減少一個,多出來的時間來寫這個系列,周刊不行,兩周一篇怎麽樣?”Gureghian稱讚說:“我一直想寫小說但一直寫不好,真羨慕你有這樣的才華。能告訴我傑伊和塔琳的結局嗎?”……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
寫短篇小說的明星名人有不少,像詹姆斯-弗蘭科、約瑟夫-高登-萊維特等都有寫,但像葉惟以18歲之齡寫出此等質量的文章,真是獨一個,拿去和弗蘭科等人比較是對他們的不公,他在專業Writer的範圍。
因為葉惟註明“喜歡就轉載分享吧”,高水平加明星效應,等於短時間內瘋狂地傳播。
人們普遍讚賞《收集眼球的人》,越有恐怖題材閱讀力越覺得驚艷,倒是很多的青少年粉絲表示許多單詞看不懂,讀起來有點困難。但媒體們、書評人們紛紛加以讚慨:
著名書評雜志Kirkus的官網評說“極致的末日氣氛,豐滿自然的細節,葉惟把讀者帶到了一個殘酷世界。”《紐約時報》書評網說“恐怖和黑色幽默的冷酷結合,絕望感存在每個段落之中”,洛杉磯書評網更說“創造喪屍新風氣的動人開端”……
喪屍迷們確實大都被驚艷到了,Zombiefans網第一時間轉載了文章,讀者們的評分高達9.5分,評論板裏充斥著“天啊!還有嗎?”、“這種喪屍故事的感覺太棒了!”、“VIY,請寫下去!”……
從現代喪屍類型(Zombie)誕生之初的1929年的第一本小說《魔幻島》,到1932年的第一部電影《白魔鬼》,再到現在2006年5月,喪屍早已是一種流行於全球的大眾文化,遍及小說、影視、游戲、動漫等等,沒幾個人沒有接觸過喪屍故事。
在如今可以說什麽喪屍都被寫過拍過了,沒有智力、有智力,不能繁殖、能繁殖,病毒的、外星來的、能說話的……
《收集眼球的人》的喪屍屬於最老套的那種,有什麽驚艷?
因為喪屍題材還從來沒有往它的方向去發掘到這種深度。
它不像《蛇與彩虹》(1985)以巫毒、邪教去寫;不像《來自天王星的流浪喪屍》(2003)寫得像《安德的游戲》一般;不像《一天天地世界末日》(2004)的軍人、高科技、世界大戰。
不像理查德-麥瑟森的《我是傳奇》(1954),不像斯蒂芬-金的《寵物墳場》(1983),也不像喬治-A-羅梅羅的《活死人》系列電影(1968、1978、1985、2005)。
《我是傳奇》開創喪屍食人,《活死人之夜》發揚光大……
這三位大師互相影響,一定程度上代表著喪屍文化、流派和類型:
全世界完蛋/主角的活動地全完蛋,主角一個人對抗所有敵人,那是《我是傳奇》;喪屍發展出新文明,主角成了唯一的異類、新文明的傳說裏的殺人惡魔,那也是《我是傳奇》。
一個城市/小鎮/屋子爆發喪屍危機,人物們落入危險,困死在場景中,要麽對付怪物,要麽死。那是《寵物墳場》,也是《大白鯊》、《異形》、《異形魔怪》、《群屍玩過界》、《僵屍肖恩》等等。
在這種類型中,怪物是喪屍是鯊魚或是Graboids其實都一樣,也能是惡鬼、殺人狂、外星人,形態不同而已。
《活死人》系列的偉大無需多言,它的種種開創是喪屍片裏至今不衰的基石。從故事形式來說,一個人類小團隊一起逃亡,殺喪屍、內部分歧矛盾、有成員死去、目標是前往一個未淪陷的安全地,類似的故事都要認其為鼻祖。
還有一種就是《生化危機》、《輻射》等,它們的故事視角非常高,著眼於科技變化、國際動蕩、人類文明的生死存亡這些,說喪屍、生存,還不如說未來、科幻、冒險、勢力爭鬥、廢土世界。
說到廢土世界、反烏托邦,當然得說《瘋狂的麥克斯》系列,而它和《星球大戰》是一類:人類最原始的英雄故事。
在一部電影現世之前,喪屍文化大致就是這樣,人物們的目標無外乎:
為了解藥、不要被吃掉、逃到安全的地方、把怪物們殺光就行了、阻止世界末日。
在2002年被一部$800萬預算的英國恐怖片改變了,它叫《驚變28天》:
吉姆從一次車禍導致的昏迷中醒來,發現自己赤身的躺在一家破落醫院裏,世界已經大變,他卻不知道怎麽回事。他離開醫院游蕩在倫敦街頭,幾乎被喪屍們殺死時,被其他的幸存者所救。
吉姆這才知曉真相,病毒、28天英國就全完了,還有的是無數喪屍、一點點幸存者和廣播中的曼徹斯特外的軍人。他們要前去避難,一路兇險、有成員死去,剩吉姆和兩個女人到達,其實是陷阱,軍人們成了禽獸,要強-奸倆女人。吉姆逃了,又回去救人,軍人們完蛋了,最後是多結局,有吉姆活的,有吉姆死的。
往大來說,《驚變28天》依然是老一套的“不要被吃掉+逃到安全的地方”,但它卻給死氣沈沈的喪屍世界帶去一股新活力,因為它的視角很低、世界很雕零,它著重於生存、真實、人性的黑暗。
相比喪屍,其他的活人更加恐怖。
這使得它有一股不同以往的荒涼韻味,喪屍故事早已作爛了,不同是在於氛圍風格的不同,這種風格非常新、非常讚。
不過《驚變28天》後,這股新活力沒有得到發展,《死亡之屋》、《僵屍肖恩》繼續“把怪物們殺光就行了”,《生化危機2》、《獵殺活死人》繼續“不要被吃掉+逃出去”,《活死人之地》是進化喪屍和人類的文明對抗,人類的最後堡壘還內部一團糟。
就是沒有《驚變28天》那種:“現在的世界快速全線崩潰,殺不盡的喪屍,隨時被吃掉,沒有解藥,沒有安全之地,已經世界末日,有好人,但也到處是壞人,你能做的只有爭取多活幾天。”
喪迷屍們會想起一部連載於2003年10月的熱門月刊漫畫《行屍走肉》,它至今連載到第27集,故事和設定都深受《驚變28天》和《活死人黎明》的影響,幾乎一樣的開篇是借鑒、致敬還是抄襲,視乎己想了。
但它不是兩小時的電影,長時間的故事當然會有更詳細的創作、更多的人物和內容,重點在這兩個方面:
幸存者團隊到哪裏會安全?一個新文明可以開始嗎?
也許改編成電影電視會不同,但就漫畫而言,《行屍走肉》的風味與其說是《驚變28天》,不如說廢土鼻祖《瘋狂的麥克斯》,它的畫風甚至都像日本漫畫《北鬥神拳》,塑造的是暗黑惡心,後者正是受《瘋麥》系列啟發的作品。
相比兩者,《行屍走肉》粗糙得多;而故事上它就像《戰士幫》,末日的團隊勢力鬥爭和殺戮,帶一點的末日式流浪漢小說的視角,只是不多。如果用溫度去形容,它是熱的,繁雜、紛亂、鬧哄哄。
《驚變28天》是冷的,喪屍迷們渴望著這種冷洌。所以《行屍走肉》漫畫雖然火熱,卻沒有改變喪屍文化的現狀。
《收集眼球的人》也是冷的,所以新鮮,所以驚艷。
不需要喪屍怎麽革新,只需要選擇新穎的視角。
在喪屍迷們看來,葉惟這篇短篇小說實在是集喪屍故事於一體:
第一段落是《活死人》+《寵物墳場》,團隊逃亡,展現了環球影城;第二段落是《我是傳奇》+《生化危機》,社會動蕩,展現了一座城市洛杉磯;第三段落則是《驚變28天》和自己的新風,活下去,展現了整個世界。
篇幅最小的第三段落卻是他們的最愛,像評論家弗林-迪亞斯所言:“一覺睡醒,提砍刀去殺喪屍,與別的幸存者巧遇聊天,挖眼球,吃早餐,談談末世感想,VIY的新生活真是讓人……沒所謂了。”
除了視角,以幾段話通過兩個大學新生年齡的幸存者的背景介紹,就把一個混亂黑暗的末日世界呈現眼前,凜冽的文風、自然的調度、流暢而富有畫面感的電影式描寫……所有這些老道的筆力,都讓書評家們讚嘆不已。
一點餅幹、一張毯子就是傑伊和塔琳為之拼命的東西,他們對“收眼人”的一連串態度變化,這種視角、世界設定和故事力量是現在喪屍文化所奇缺的,也是全球喪屍迷所饑渴的。
而“葉惟”已經收了讀者們的眼睛,三年中他都經歷了些什麽?他在想什麽?他是好人還是壞人?算好人還是壞人?他幫助了兩人,但他吃人眼,他似乎仍是那個聰明幽默的VIY,或者該叫他的新名字:收集眼球的人。
VIY以第一篇短篇小說再度宣示他的天才之名。
喪屍迷們想看到更多!這是頂級的喪屍文章之一,現今2006年最有吸引力沒有之一,然而葉惟說這是短篇小說……
他們只好像喪屍一般湧到葉惟的博客刷留言,請求他寫成長篇,要不多寫幾個系列短篇,反正繼續寫!以後拍出來!
與此同時,惟密們百感交集,擔憂他才華不再的人們寬心了很多,尤尼克的粉絲們更是歡欣,終於又見到他的黑暗才華。
媒體們、影迷們都在挖掘文章中的深意,雖然只看精彩的故事,不去管有沒有什麽隱喻也沒有關系,但不代表它沒有。
第一段落裏的明星們的死法和臺詞背後的黑色幽默是最容易看出的;
要看出《陽光小美女》的關聯對於影迷也不難,LMS的結局是一家人在公路邊的餐桌吃雪糕,只要家人在,哪裏都是家,只要自己心中有陽光,哪裏都是心靈的仙境;《收眼人》是三個陌生人在公路邊樹林吃眼球,無處可歸,無處可去,心靈陽光?想起來了,那是以前的事。
AOL的大衛-盧克特竟然看出與《聖經》有關?葉惟怎麽敢!怎麽回事!?
“Marah”是苦、苦水的意思,這源於《聖經》舊約出埃及記。
摩西帶著以色列人逃亡,出15:23“到了瑪拉,不能喝那裏的水,因為水苦,所以那地名叫瑪拉。”出15:24百姓就向摩西發怨言,說:“我們喝什麽呢?”出15:25“摩西呼求耶和華,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他把樹丟在水裏,水就變甜了。耶和華在那裏為他們定了律例、典章,在那裏試驗他們。”
喪屍是埃及人,傑伊是摩西,塔琳是以色列人,但收眼人不是耶和華,他是撒旦、是墮落的惡魔。當傑伊問“我們吃什麽呢?”收眼人給了他們指示,苦水是眼球,樹還是樹。
出15:26“又說:你若留意聽耶和華你神的話,又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留心聽我的誡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將所加與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
收眼人說魚漁都授給兩人了,聽上去很有道理,實際上不是醫治他們,是誘引他們行邪事,繼而墮落地獄。
可是在一個神審判眾生的世界裏,神要如何去救贖世人,世人又如何救贖自己?逃避不了的生命本質,我們喝什麽吃什麽呢?
也許這是沒有神只有惡魔的世界。
EVIL和RUIN紋身無疑是直接地點明了“葉惟”是撒旦,而第二段落裏他的結局也已經有過暗示:
在《聖經》舊約以西結書28:12-18有著撒旦的最早記載:
【人子啊,你為推羅王作起哀歌,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無所不備,智慧充足,全然美麗。”
你曾在伊甸神的園中,佩戴各樣寶石,就是紅寶石、紅璧璽、金鋼石、水蒼玉、紅瑪瑙、碧玉、藍寶石、綠寶石、紅玉,和黃金;又有精美的鼓笛在你那裏,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預備齊全的。
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我將你安置在神的聖山上;你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
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察出不義。
因你貿易很多,就被強暴的事充滿,以致犯罪,所以我因你褻瀆聖地,就從神的山驅逐你。遮掩約櫃的基路伯啊,我已將你從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除滅。
你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榮光敗壞智慧,我已將你摔倒在地,使你倒在君王面前,好叫他們目睹眼見。
你因罪孽眾多,貿易不公,就褻瀆你那裏的聖所。故此,我使火從你中間發出,燒滅你,使你在所有觀看的人眼前變為地上的爐灰。
各國民中,凡認識你的都必為你驚奇。你令人驚恐,不再存留於世,直到永遠。】
撒旦本是上帝的寵兒,有過所有的榮華富貴,“只是一張毯子”,更是個全能、全智、全美的天才,以前所行的都完全,卻因為高傲和榮光而敗壞,變得不義、犯下罪孽、褻瀆聖所,終被耶和華施下懲罰,用火燒滅他,讓他在所有人的註目中化為灰燼。
在《收眼人》裏,VIY調侃了很多人,最大的諷刺卻是對他自己,從好小子到壞小子再到大壞蛋。
不過在喪屍迷的眼中,葉惟是能帶領他們走出沈悶的舊喪屍世界的摩西,如果他感興趣的話。
Kzin85在葉惟博客請求說:“拜托多寫幾篇吧,這對你一點都不難。”Bookerace想了辦法:“VIY,把你的約會減少一個,多出來的時間來寫這個系列,周刊不行,兩周一篇怎麽樣?”Gureghian稱讚說:“我一直想寫小說但一直寫不好,真羨慕你有這樣的才華。能告訴我傑伊和塔琳的結局嗎?”……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