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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自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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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華的五星級總統套房內,夜色舒舒服服的洗了個澡,換上一身柔軟的睡衣,手中拿著一個小小的精致瓷瓶,慢慢盤膝坐在地上,女奴束手垂頭待在一邊,夜色瞧了瞧她,仍然是溫柔的語氣,對她道:“我給你一個地址,你去那看看,有什麽動靜都回來稟告我,記住不要驚動任何人。”

“是,我的主人,我這就去。”女奴躬身離開,輕輕替他關上房門,夜色輕輕吸了口氣,打開小瓷瓶的塞子,倒出一顆藍色的小藥丸,吞進口中,盤膝打坐,打坐中他身上冒出若有若無的黑氣,而他的臉色也一點點變得紅潤起來,就連臉上那一道被王小虎中指劃開的傷痕也在一點點的結疤。

兩個小時後,夜色慢慢睜開眼睛,又變回原來的模樣,他輕輕給自己倒了一杯冰鎮可樂,拉來一把椅子,坐到窗戶邊上,一邊品嘗著可樂,一邊欣賞著整個城市無邊的夜色。

今天的挫折讓他有些心驚,他需要平覆這種情緒,讓自己的心緒穩定下來,夜色點了一根古巴雪茄,輕輕抽了一口,潔白的香煙盤旋向上,也讓他的思緒慢慢飄回到了以前,五年前,他十五歲,只是孤兒院裏一個患自閉癥的可憐男孩。

他不知道父母是誰,也不知道為何來到了這個世界上,孤獨的活著,沒有人愛,也不會愛人,但他有自己的世界,他幻想自己是草原上的一個少年,那裏有藍天白雲,有溫暖的蒙古包,有一匹匹神駿的馬兒,他每天都會在馬上馳騁。馳騁在藍天白雲下,馳騁在屬於他自己的世界中,如果不是遇到了師傅,他或許永遠都生活在那個世界裏。

自閉不是傻子,他感覺得到整個世界對他的排斥,譏笑,和藐視,那些冰冷的惡言惡語,像是一把把利劍,把他刺的體無完膚。於是他更加的自閉,他恨現實中的世界,他恨現實中世界裏的每一個人,也只有在自己的世界中,他才能感覺到自在。找到活著的證據。

五年前的一天,不知怎麽的。他獨自走出了孤兒院。撞到了一個人,一個英俊的三十四五歲的男人,一個神一樣的男人,男人並沒有像別人一樣對他惡言惡語,說他是傻子,而是很溫柔的問他叫什麽名字。

他在男人身上感覺到了安全。那是一種很溫暖的感覺,而且他忽然就有了傾訴的沖動,於是他打開了話匣子,把所有的一切都說了出來。說的很雜亂無章,說的很亂,但是男人還是聽懂了,邀請他去肯德基吃薯條。

他從來沒有去過肯德基,情不自禁的跟著去了,那是他第一次喝可樂,他沒想到世界上還有這麽好喝的東西,從此他就迷戀上了可樂,男人問他,最想要的是什麽,他就說他想要一匹馬,帶著他離開這裏,回到屬於他的草原,回到屬於他的世界。

男人笑了一下,走到門口,輕輕的揮了揮手,叫他過來看。

他走過去,看見門邊有一匹純白色的駿馬,一絲雜色也沒有,高大健壯,鞍鐐齊全,跟他幻想中的白馬一模一樣,立刻他就愛上了這匹白馬。

男人的臉上帶著若有若無的笑意,道:“你想要這匹馬嗎?我可以送給你。”

他毫不猶豫的點頭,未加思索就騎上了馬,男人把韁繩遞給他,然後在馬的屁股上使勁地拍了一下。白馬箭一樣的沖了出去,追風趕月,帶著他穿過城市,躍過高山谷地、草原河堤,走了幾天幾夜,穿越了千山萬水。最後,白馬把他摔在了一個陌生的曠野上,頭也不回地消失在前方。

他跋山涉水,艱難地走出了曠野,來到了一個牧區。正是他夢中的樣子,藍藍的天,白白的雲,青青的河水,綠綠的草,這裏的牧民以放牛放羊來維持生活。他一無所有,只能是乞討為生,因為人生地不熟,而且語言不通,他像狗一樣流浪了許多日子。後來和牧民慢慢接觸多了,他開始聽懂了他們的語言。幸運的是,牧民們都很善良,送給了他一些羊,還有一匹小馬,他就以這樣的方式生活著。

天天看著藍天白雲,漸漸的厭煩了起來,他結交了一幫馬匪,開始四處劫掠,因一次分贓不均互相仇殺起來,就剩下他一個人,帶著傷,流浪到遠方的一個草原,和當地的一位姑娘相愛並成了家。為了照顧家庭,他整天忙著放牧和打獵,他們生了三個兒女,在把兒女一個個養大的過程中,他怕他們著涼、生病、饑餓,怕他們夭折。兒女病了他寧願用自己的死來代替,在飽嘗諸如此類的無數擔心和折磨的過程中,兒女們被漸漸養育長大。

未曾想,兒女們稍大之後,卻不聽父母的話,互相吵鬧打架,摔壞貴重的東西,看到好的東西就要,父母看不到時就偷。而且夫妻兩個之間還經常吵架,互相責罵,甚至有幾次還打得頭破血流,成了一對離也離不了、分也分不開的冤家夫妻。他們缺衣少食,日子過得十分艱苦。好不容易熬過了艱難歲月,孩子們長大,變得比較懂事,知道孝敬父母了,可他已經老了,變成了像山羊一樣的老頭。

因為年紀大了,又因為養活家人吃了很多苦,而且家人總是吵吵鬧鬧,加上他的身體還有各種疾病,他變得像個餓鬼一樣,自卑,而又無可奈何,他誰都不想見,就想麻木的活著,可是為了生活,他不得不出去打獵。

年輕的時候,他可以獵到跑的最快的羚羊,抓到最狡猾的兔子。可現在他身體衰老,手腳關節疏松,腰酸背痛,坐下站不起來,站起來又坐不下去。好不容易坐下時就像馬背上的幹柴掉落在地,走路時沒有氣力朗朗蹌蹌。曾經俊美銳利的眼睛現在看不清遠方,上眼皮耷拉下來幾乎要蓋到下眼皮,嘴癟癟的像皺巴巴的羊皮口袋。想說話但是口齒不清,想交談卻聽不清對方說話。就這樣他還得去上山打獵,盡管空手回來的次數越來越多,但他還是拼命去做。踏著晨霜,披著夜星,度過晚年的一天又一天。

有一次他照例上山去打獵,走了很久之後,在一個山坳裏發現了一頭剛剛產下幼崽的母羚羊,母羚羊身體十分虛弱、動彈不得。他非常無情地殺害了它們,然後以槍作為拐杖,一瘸一拐地背著羚羊的屍體往家走。走到家的河對岸時,小兒子看見爸爸帶著獵物回來,非常高興,一邊喊著爸爸,一邊興沖沖地跑過來。

不慎一個失足從橋上掉了下去,立刻就被洶湧的河水沖走了,哥哥姐姐看見弟弟掉到河裏,趕緊跳下去救,結果也被河水沖走。妻子目睹這一切,大哭大叫,不顧一切地跳進了河裏。眼看一家人轉眼間都被河水沖走,他傷心欲絕、昏倒在地,不知過了多久才清醒過來。他倚著槍想站起來,卻又倒了下去。

活著還有什麽意思?他曾經所珍視的不過是一片虛無,此時他的心中一片淒涼,他希望中的世界為什麽會是這個樣子?這一切根本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已經沒有勇氣在活下去,於是他抓住了獵槍,對準了自己的喉嚨,然後扣動了扳機。

槍聲響起來的一瞬間,他感覺天地之間有一道霹靂劃過天際,刺穿了他混沌的一聲,他立刻清醒過來,一看自己還坐在肯德基中,半伏在桌子上,淚流滿面,手中的冰鎮可樂,還是涼涼的,面前的那個男人,手指在輕輕扣動桌面,而他的眼睛竟然呈現出一種只有星辰才會有的光芒。

男人笑著對他道:“起來喝可樂吧。”他感到十分驚訝,短短幾分鐘的時間裏,他經歷了一生的坎坷和痛苦!他無法相信這一切,更分不清現實與虛幻,楞了好一會兒才回過神來。

他走出了自己幻想中的世界,脫離了自閉的狀態,男人笑盈盈的看著他,一瞬間他知道男人是神一般的存在,他曾經的生命已經在那短短的幾分鐘過完了,現在他的恍若重生,他不願意去過那樣的日子,而能幫他改變命運的,只能是眼前這個男人。

他跪了下去,請求男人收他為徒,他想過過另一種生活,一種榮耀的生活,男人告訴了他,他們這個職業有一個很古老的名字,幻術師,還有一個名字,神!可以主宰世間的一切,但想成為神,先要吃盡大苦頭,而且沒有退路,不能成為幻術師,就只有一個結果,死!

他已經死過一次了,還有什麽可怕的呢?於是他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下來,成了男人的徒弟,也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夜色,師傅告訴他,夜色是神秘而且憂郁的,所有偉大的或是不幸的事都發生在夜晚,夜色就像是所有人的情人,當它降臨的時候,沒有人可以抗拒。

從此,他的名字叫做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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