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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念念嵐城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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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蔣意超十五歲,宋明銳二十六歲。

嵐城冬天到的早,11月就下雪了。剛剛五點天就黑了,宋明銳裹著厚厚的大棉襖,左手拿著一杯酸奶,右手拿著一塊三明治。在店裏的時候它們還是熱的,出來風一吹,迅速就涼了。宋明銳覺得酸奶齁嗓子、三明治又冷又硬咬不動,路過街邊垃圾桶的時候隨手扔了進去。

在來嵐城以前,宋明銳的生活被他爸安排得明明白白。讀什麽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根本不用看他成績如何,父親想讓他去哪個學校他就能去哪個學校。接著,十七歲被安排出國,二十一歲讀完大學回國。

回國之後在父親資金的幫助下嘗試創業,創業不是太成功,那時候宋明銳心中有小小叛逆,他幾乎是無意識地在“敗”掉宋振榮給他的錢。他以為宋振榮會對他的創業之路指手畫腳,但宋振榮沒有。父親那看小孩子過家家的嗤笑輕蔑反而讓宋明銳更難受。

這樣過了五年,宋振榮忽然以一種不容置喙的口吻告訴他,他的創業嘗試到此結束了。在宋振榮的人生計劃表中,嘗到失敗打擊的宋明銳現在應該能體會到父親的良苦用心了,從現在開始,他要把宋明銳安排進景淩,從中層管理做起,熟悉公司事物之後慢慢上手繼承家業。

宋明銳在景淩工作了一周後,宋振榮為他安排了第一次相親。

對方女孩兒也是第一次相親,兩個人不鹹不淡尷尷尬尬地吃了一頓飯。對那頓飯,宋明銳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女孩跟他聊到最近在看的書,說讀到一個故事,一個循規蹈矩生活了一輩子的老頭,忽然有一天收到了一封信,他的一位老友得了癌癥,時日無多,他想要去看望老友,這個念頭冒出來的時候,他起初想了一大堆瑣事,還在想要不要回家和妻子商量,可他知道或許一旦錯過這個時刻他便永遠無法啟程,於是下定決心,當即就走。他真的走了,直到抵達老友所在的地方,他沒有停下。[註]

想要走的那一刻很重要。女孩偏頭望著窗戶——宋明銳又記起來一點,他們吃飯的餐廳是淩雲大廈的Fairyland,女孩眼瞳中映著瑰麗夜景,喃喃道:“要利用那一刻的勇氣不顧一切。”

飯後,時間已經不早,女孩家的司機來接她,宋明銳送她上了車,目送那輛車遠去。他站在街道邊,看著車流來往。他本應該叫司機送他回家。但是,突然間,“不顧一切的勇氣”襲上心頭。

女孩表現地很明顯,她想逃。她其實不願意來相親,也不願意生活在家族的牢籠之中。剛巧,宋明銳也厭倦了這種被掌控的生活,她像是神啟,點醒了他。他可以逃。

那時候——二零一二年,大家還隨身帶著錢包,錢包裏通常有卡、錢和證件。宋明銳只需要打車到機場,買一場票,就可以遠走高飛。

上飛機前,他把手機扔了。

同樣,那時候手機還沒有那麽重要,只是通訊工具。

扔掉手機,像是扔掉了和過往的羈絆和那些沈悶的舊生活。他斬斷一切——那感覺真爽,來到了嵐城。

青州,嵐城。一南一北的兩個城市。

宋明銳下了飛機,呼吸著嵐城的空氣,盛夏的熱浪滾滾,他滿心歡喜,仿佛頭一次春游的小學生。一切都是新鮮的,美好的。他買了新手機辦了新卡,先在酒店住了兩天,然後租房子。宋明銳呼吸著自由的空氣,逛遍嵐城的商業街和各色景點。

快樂的時光在宋振榮停掉他的兩張信用卡之後戛然而止。

宋明銳捏著一張只有四十九萬零花錢的儲蓄卡,在嵐城街上茫然四顧。他想了想,不行,得找工作。但是出於一點個人理想主義,宋明銳選擇了一家創業公司。他以為這樣的公司會充滿人情味,充滿為理想奮鬥的快樂,他會交到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至於工資?每個月四千塊,雖然還不夠他的房租——乘個三也不夠,但他之前已經用信用卡預付了一年,四千用於日常生活,他省著點花,應該夠……吧。而且以後公司會越來越好的,宋明銳確信。

四個月過去,宋明銳暴躁不安,每天上班都覺得是去上刑。

他租的高檔公寓地段很好,在市中心繁華地段,但公司地處較為偏遠,打車半個小時地鐵四十分鐘,早晚高峰堵起來能堵一個半小時,擠地鐵的話人山人海宋明銳常常覺得自己透不過氣。

快到極限了,宋明銳知道,這生活和他想象中的生活可完全不一樣。

再加上嵐城的冬天來勢洶洶,雖然這座北方城市供有地暖,但每天出門,宋明銳都需要給自己鼓勁。冬風像巴掌一樣拍在他臉上,剛入冬時他適應不了氣候的急劇轉變,宋明銳感冒發燒請了兩天假,再回來老板居然就給他甩臉色了。

宋明銳在思考辭職了。

他扔掉三明治和酸奶後就把手揣進了兜裏,縮著脖子。前幾天剛下雪的時候他新奇了一陣,現在已經完全沒有玩雪的心思了,只覺得又冷又累,只想趕緊回家睡覺。

路燈幽幽亮著,離地鐵站還有六七分鐘的路程,宋明銳加快腳步,忽然間,他餘光一瞥,看到街對面的路燈下蜷著個少年,仰著凍得通紅的臉,目光直勾勾盯著肯德基。

一小孩兒。

宋明銳路過了他。

可是腳步卻漸漸緩下來了,宋明銳在心裏琢磨,這麽一小孩兒怎麽在路邊?迷路了?幹嘛盯著肯德基?餓了?沒錢吃飯?

嵐城的冬天能冷死人,宋明銳想起少年那副可憐的樣子,腦中閃過賣火柴的小女孩的形象。小孩兒幹幹凈凈,不像乞丐,或許遇到了什麽困難?

嘖,關他屁事。

然而宋明銳身體是誠實的。他都看到地鐵站入口了,腳硬生生一拐,走進了一邊的便利店,拎著三明治和酸奶出來,往回走。

小孩兒還蹲著,已經不看肯德基了,埋著頭,不知道是冷還是在哭,整個人發著抖。

宋明銳站到他面前,不自在地咳嗽了一聲。

“那個,這個給你。”

少年擡起頭,一張幹凈、稚嫩但帥氣的臉。他受寵若驚地接過宋明銳的遞過來的塑料袋,小聲說了一句謝謝。

宋明銳:“唔。”

他在猶豫是要再關切兩句,還是到此為止。

算了,到此為止吧,不然還能怎麽著?這麽大一男孩,又捯飭地這麽幹凈,總不會是孤兒,他也不能把人領回家不是。

宋明銳準備走了,身後的少年卻忙不疊站起來,亦步亦趨地跟在他身後。

宋明銳:“……”

他一開始還以為是自己想多了,結果等他進了地鐵站,刷卡進站後,沒忍住回頭看了一眼,這一眼,就看到少年站在入口,眼巴巴看著他。

大概是沒錢。

那眼神,怎麽說呢,真是叫人……難以抵抗。

配著那白皙稚嫩的臉頰和凍得通紅的鼻尖,一米七好幾的男孩,硬是讓宋明銳看出幾分我見猶憐來。

宋明銳在心裏嘆了口氣。

他走過去,從口袋裏掏出十塊錢,遞給少年。

少年楞了一霎,緊接著狂奔去買票,生怕晚一步宋明銳就走了。

等兩人並排坐在地鐵上時,已經互相通曉了彼此的姓名。

“蔣意超是吧,多大了?”

“十五。”

“今天周三啊,怎麽沒上學?”

“逃課了。”

“逃課?怎麽能逃課呢?”

蔣意超沈默不語。

宋明銳只好換了話題,“你家在哪呢?”

蔣意超垂頭說:“在澄西區,一中旁邊。”

“哦,那我送你回去吧。”

蔣意超搖頭,說:“不行,家裏沒電了,也沒吃的……”

更沒錢了。

宋明銳奇了怪了,“你爸媽呢?”

蔣意超重新沈默。

“……那你來這裏幹嘛?這邊離澄西還挺遠的。”

“本來是想來找外公外婆的,但……他們好像不在家。”蔣意超說這話的時候透著茫然。

於是,蔣意超就跟宋明銳回了家。

從外表看,宋明銳住的小區特別高檔漂亮,但一進門,蔣意超就呆了呆。太亂了。茶幾上最起碼堆了三天的外賣盒子沒扔。

房子挺大,但好像這樣也不夠宋明銳造。

見到蔣意超的表情,宋明銳低咳了一聲說:“見笑了,這周還沒請鐘點工。”

“要不這樣,”蔣意超腦中一閃念,躍躍欲試道,“我幫你收拾,借我在你這住一晚行嗎?”

蔣意超篤定宋明銳是個好人,他雖然只說了住一晚,但宋明銳很可能還會給他一點錢。給錢的話,至少明天的飯錢有著落了。他明天就去學校找教導主任,看能不能在學校賒一個宿舍床位先住著。

宋明銳目光在蔣意超身上溜了一圈,內心不大相信這少年郎能有什麽收拾家裏的手藝。不過看起來他生活的確遇到了困難,沒地兒住沒飯吃,那他就幫一晚吧,算是為他嵐城的冒險之旅做個漂亮的句號。

“行,你試試吧。”

聽宋明銳這樣說,蔣意超握拳無聲歡呼。宋明銳太累了,他脫了衣服扔下包回房間癱在床上準備休息一會兒。

疲倦的半夢半醒間,宋明銳聽見小孩兒哼著歌收拾家裏,中途好像往臥室探了一眼,他聽見了很多咚咚哐哐的聲音,但一點兒也沒嫌吵。他喜歡家裏有點人氣。

就這樣,宋明銳慢慢睡著了。

作者有話要說: 註:這個是《一個人的朝聖》的情節,但我是N久前看的了,憑印象寫的,可能有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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