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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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天,晴。
蘇黎歌腦袋暈沈沈地下樓,天井裏已經有人在生火了。
灰白的煙升起,將火堆旁邊的人嗆得直咳。
“咳,黎歌姐,你下來啦!”嚴小蕎正在烤土豆,雙頰被熱得通紅,看到蘇黎歌,她扯了個笑。
蘇黎歌捏捏眉心,道:“嗯。你的身體沒事了?”
“嘿,沒事。”嚴小蕎也笑起來,露了兩顆小虎牙。
“還不是薛晨的功勞。”許荔香正坐在屋檐下小口地喝水,聞言打趣道。
她臉上也是濃濃的倦怠,便顯得那笑容十分勉強。
“阿香!”嚴小蕎嗔了一句,臉更紅了些。所有人當中也只有她,大概是因為有愛情滋潤的關系,反倒格外精神。昨天薛晨陪了她很久,兩人間暧昧的紙被捅友,關系越發明朗,小姑娘藏不住,桃花都開在了臉上。
“我去洗洗。”蘇黎歌笑了笑,舉目四望,並沒看到秦揚風的身影。
“快去,洗幹凈了回來吃我烤的土豆。”嚴小蕎笑咪咪地又蹲下去,拿根棍子拔火堆裏的土豆。
蘇黎歌踱到屋外打了盆井水,二話沒說就把腦袋泡進了水裏。冰涼的井水透骨的冷,刺激得她的神經一緊,精神跟著醒了不少。她猛地擡頭,發梢的水珠四濺,臉頰上的傷口被凍得又刺又癢,她忍不住拿手搓了搓。
隨意洗漱完畢,她回了天井,嚴小蕎已把烤好的土豆□□,一個個分過去,正分到薛晨手裏。
薛晨和秦揚風已經出來,兩個人蹲在薛晨房門口的地上,不知在商量什麽。秦揚風一手拿著張紙,另一手拿著根小樹枝,向薛晨指了指紙上的內容,又用樹枝在地上畫起來,認真地向薛晨講解紙上的東西。
“黎歌姐,吃土豆。”嚴小蕎看到蘇黎歌,憨憨一笑,拿手在鼻子下摸了摸,摸出了一道灰色胡子。
薛晨擡頭沖蘇黎歌點了點算是打招呼,手卻抹過嚴小蕎的人中:“臟貓。”
嚴小蕎掐了下他的手臂,換來薛晨淺淺的笑。
兩人秀著小恩愛,秦揚風卻連頭也沒擡,註意力全在手裏的紙上,對蘇黎歌的出現毫無反應。
蘇黎歌怔了兩秒,徑直走到火堆邊上,自己摸了顆土豆坐在樓梯臺階上吃起。
土豆不大,被烤得有些焦,她吃得有些噎,因此速度很慢。才吃了幾口,就有人走到她身邊,往她膝上又扔了顆土豆。
“腳給我。”秦揚風蹲到她身邊,淡道。
“啊?”蘇黎歌以為這男人不準備理自己了,結果他又突然靠過來,她拿不準他的心思。
見她發傻,他直接捏住她的腳踝,把她的腳擱到了自己膝上。
白皙的小腿上有許多刮傷和臟汙,昨天晚上回來時天已全黑,他們無法看清也就只是簡單清洗。如今在陽光底下一看,幹涸的血痕、青紫的淤塊以及灰黑的汙漬,看得人心裏難受。
蘇黎歌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她這腳太臟了。
“我自己來吧。”她見他拿了瓶水往她腿上倒,趕緊縮腿。
這家夥該不會想幫她洗腳吧?
“吃你的土豆。”他捏緊她的腳踝,低著頭仍舊不看她。
吃……他這模樣,她吃得下嗎?
蘇黎歌郁悶了。
冰冷的水緩緩沖刷過她的腿,刺得那些傷口一陣發癢。待水徹底將她的小腿打濕後,他放下瓶子,轉而從身上摸出塊洗凈的布,在她腿上的臟汙處仔細擦起。
他擦得很小心,低垂的眉目有說不清的溫柔,隨著他的動作傳到她心裏。
“昨晚……我說的那些話你別放在心上,過去的事就過去吧。”她捂著手裏的小土豆,小心翼翼開口,一邊拿眼睛偷偷看他。
她昨天一定是瘋了,才跟他說那些亂七八糟的話。
陳芝麻爛谷子的事,如今提及徒惹煩惱而已。
秦揚風手上的動作沒停,平靜回答道:“這些話你放在心裏很久了吧?”
“也沒有。”蘇黎歌撓撓頭,平時她根本不想這些事。
“黎歌,你讓我覺得自己像個混蛋。”他擦好她的小腿,又輕輕脫掉她的平底鞋,“實際上,也許我真是個混蛋。”
她腳板被磨出許多水泡,他往上面倒水。破掉的水泡碰到水,一陣鉆心的疼,她“嘶”地叫起。秦揚風聽到了便舉起她的腳,往她腳底的傷口上緩緩吹著氣。
蘇黎歌腦袋已經有些漿了,她很想把自己的腳從他手裏搶回來。
“你先把我的腳放下。”她臉燒起來,“你不是混蛋,只是我們門不當戶不對,做朋友很好,做夫妻就不合適了。”
他拿了幹布印幹她腳丫子上的水。她的腳談不上漂亮,不過腳掌很小,他一個手掌就能徹底握住,腳趾頭圓圓肉肉的,像一顆顆小蘿蔔,十分討喜。
“好。”他擦凈她的腳丫,又拿出塊長布條往她腳上一圈圈地纏上去。
“什麽?”她疑惑看他,猜測他言中之意,就沒發現自己的腳被裹起。
“你不是說我們適合當朋友?那我們就當朋友。”秦揚風不緊不慢的纏著,纏到她的腳踝時他打了個精巧的蝴蝶結。
“朋友?”蘇黎歌腦袋轉不過來。
他又將鞋子小心翼翼套到她腳上。
“對呀,朋友。像我們剛認識時那樣,最適合我們的相處方式。”他放下她的左腿,轉而擡起她的右腿。
她的右腿比較難處理,小腿上被趙銘安打傷的地方還沒全好,包著傷口的紗布已經脫落。
蘇黎歌回憶起兩人認識的最初,一起喝酒一起醉,嘻笑怒罵誰也沒放在心頭過,確實是他們之間最沒負擔的相處方式。
可不知為何,他說出“朋友”這兩個字時,她雖然松口氣,心裏卻升起些無法言明的失落。兜兜轉轉一大圈,他們回到最初,而如果沒有這場意外,他們之間大概連朋友也當不了。
但不管怎樣,他的提議確實是如今最適合他們的距離。
“土豆涼了,快點吃。”他催促一聲,手已經拆掉了她腿上舊的紗布。傷口上一片綠糊糊,是前兩天沈束給她上的藥,他倒下水,又用布仔仔細細地擦著,直至將最後一點汙漬和血痕都拭去。
“你吃了嗎?”她聽話地剝去土豆皮,忽然想到這事,問道。
“我一會再吃。”他頭也不擡,又開始脫她的鞋,“八爺,我給你的腳纏上布,你就沒那麽容易再磨到,不過今天還是少走點路。”
遙遠而熟悉的稱呼在耳邊響起,她失神。
“八爺”還是四年前她在雜志社的昵稱,她是編輯,筆名“黎八”,他們都管她叫“八哥”,清穿劇盛行,她又被叫成“八阿哥”,最後成了“八爺”。
那時候他是雜志社的投資者之一,也算她的老板,不過他並不管事。每次他都踩著飯點到雜志社,從她的便當裏搶起最大的那塊肉,咬一口再嫌棄地扔回給她,氣得她把牙齒咬得“咯吱”作響。
她以為他只是個隨和幽默的富二代,而她在他眼裏也只是個有趣的小員工,沒什麽特別。後來……她的閨蜜徐宜舟和雜志社真正的管事人蕭嘉樹走到一塊,連帶著她和秦揚風的接觸也多起來,一起去過游樂場,一起泡過小酒吧。徐宜舟和蕭嘉樹都是愛下廚的人,每到節日就叫上他們兩到家裏小酌,四個人天南地北地聊著。
那段時間大概是他們之間最沒心沒肺的日子。
也許正是因為太沒心沒肺了,他們才陰差陽錯成了夫妻。
說來也怪,蕓蕓眾生,為何他偏就對她另眼相看?
蘇黎歌一直想不明白。
“秦少,別鬧。”她想到這段過去,想到徐宜舟、蕭嘉樹乃至她人生中為數不多的幾個至交好友,不自覺就彎了嘴角。
當朋友的時候,他叫她“八爺”,她稱他“秦少”,兩個人像在演武俠劇。
聽到這聲“秦少”,秦揚風也有些恍惚。
她一直以為他們的相識是因為徐宜舟和蕭嘉樹,但其實他們的相遇遠比她的記憶要早,只是她忘了而已。
那應該是蘇黎歌畢業的第二個年頭,他在s大外的小酒吧“暮光”裏遇到她。那天是“暮光”酒吧搬離大學城前的最後一晚營業,他的好友葉景深在酒吧裏等一個人。
他印象很深。吧臺上有個小姑娘在唱歌,葉影深聽得很認真,他說他在這家酒吧裏找到顧瓊琳時,也是這個小姑娘在同樣的位置唱同一首歌。
離他們很遠的卡座很呱噪,幾個小姑娘在慶祝生日,蛋糕抹得天昏地暗。他從洗手間出來時正聽到有個甜脆的聲音說——“祝我誕生!”,他轉頭看到酒吧的碎光裏她嬌憨的臉。
他們喝酒到深夜,他叫了計程車送葉景深回家,結果被她給霸道地搶走了。
蘇黎歌一定不知道,當時她的臉上抹滿了奶油,像只歡脫的小京巴,只有一雙眼睛亮得迷人。
後來,秦揚風才知道唱歌的小姑娘就是屬於蕭嘉樹的徐宜舟,而屬於葉景深的顧瓊琳在那天離開,他唱得爛醉如泥……
記憶和緣分這兩種東西都是這世上最神奇的東西,前者讓過去永遠不過期,而後者則讓不可能的變成了可能。
其實他沒想過會和她重逢。來a市之前,他剛參加完葉景深舉辦的星光慈善夜,葉景深和顧瓊琳在臺上甜蜜、蕭嘉樹和徐宜舟在臺下恩愛,只有他這只單身狗還在人群裏尋找一個似乎不可能會出現的人,希望來一場不期而遇的相逢。
而讓人始料未及的是,這場相逢竟然真的發生了。
“包好了。”他放下她的腳,擡起頭。
蘇黎歌終於看到他的臉。
溫柔的臉龐,帶點壞壞的笑,像他四年前每一次要搶她便當裏雞腿時的模樣。
“今天你就呆在這裏,哪也別去。食物的事交給我和薛晨,我們會把男生全都叫到山上布陷井。”他道。
“我也去,我可以幫你們。”她霍地站起。
秦揚風搖搖頭,不容置喙:“八爺,等我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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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黎歌腦袋暈沈沈地下樓,天井裏已經有人在生火了。
灰白的煙升起,將火堆旁邊的人嗆得直咳。
“咳,黎歌姐,你下來啦!”嚴小蕎正在烤土豆,雙頰被熱得通紅,看到蘇黎歌,她扯了個笑。
蘇黎歌捏捏眉心,道:“嗯。你的身體沒事了?”
“嘿,沒事。”嚴小蕎也笑起來,露了兩顆小虎牙。
“還不是薛晨的功勞。”許荔香正坐在屋檐下小口地喝水,聞言打趣道。
她臉上也是濃濃的倦怠,便顯得那笑容十分勉強。
“阿香!”嚴小蕎嗔了一句,臉更紅了些。所有人當中也只有她,大概是因為有愛情滋潤的關系,反倒格外精神。昨天薛晨陪了她很久,兩人間暧昧的紙被捅友,關系越發明朗,小姑娘藏不住,桃花都開在了臉上。
“我去洗洗。”蘇黎歌笑了笑,舉目四望,並沒看到秦揚風的身影。
“快去,洗幹凈了回來吃我烤的土豆。”嚴小蕎笑咪咪地又蹲下去,拿根棍子拔火堆裏的土豆。
蘇黎歌踱到屋外打了盆井水,二話沒說就把腦袋泡進了水裏。冰涼的井水透骨的冷,刺激得她的神經一緊,精神跟著醒了不少。她猛地擡頭,發梢的水珠四濺,臉頰上的傷口被凍得又刺又癢,她忍不住拿手搓了搓。
隨意洗漱完畢,她回了天井,嚴小蕎已把烤好的土豆□□,一個個分過去,正分到薛晨手裏。
薛晨和秦揚風已經出來,兩個人蹲在薛晨房門口的地上,不知在商量什麽。秦揚風一手拿著張紙,另一手拿著根小樹枝,向薛晨指了指紙上的內容,又用樹枝在地上畫起來,認真地向薛晨講解紙上的東西。
“黎歌姐,吃土豆。”嚴小蕎看到蘇黎歌,憨憨一笑,拿手在鼻子下摸了摸,摸出了一道灰色胡子。
薛晨擡頭沖蘇黎歌點了點算是打招呼,手卻抹過嚴小蕎的人中:“臟貓。”
嚴小蕎掐了下他的手臂,換來薛晨淺淺的笑。
兩人秀著小恩愛,秦揚風卻連頭也沒擡,註意力全在手裏的紙上,對蘇黎歌的出現毫無反應。
蘇黎歌怔了兩秒,徑直走到火堆邊上,自己摸了顆土豆坐在樓梯臺階上吃起。
土豆不大,被烤得有些焦,她吃得有些噎,因此速度很慢。才吃了幾口,就有人走到她身邊,往她膝上又扔了顆土豆。
“腳給我。”秦揚風蹲到她身邊,淡道。
“啊?”蘇黎歌以為這男人不準備理自己了,結果他又突然靠過來,她拿不準他的心思。
見她發傻,他直接捏住她的腳踝,把她的腳擱到了自己膝上。
白皙的小腿上有許多刮傷和臟汙,昨天晚上回來時天已全黑,他們無法看清也就只是簡單清洗。如今在陽光底下一看,幹涸的血痕、青紫的淤塊以及灰黑的汙漬,看得人心裏難受。
蘇黎歌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她這腳太臟了。
“我自己來吧。”她見他拿了瓶水往她腿上倒,趕緊縮腿。
這家夥該不會想幫她洗腳吧?
“吃你的土豆。”他捏緊她的腳踝,低著頭仍舊不看她。
吃……他這模樣,她吃得下嗎?
蘇黎歌郁悶了。
冰冷的水緩緩沖刷過她的腿,刺得那些傷口一陣發癢。待水徹底將她的小腿打濕後,他放下瓶子,轉而從身上摸出塊洗凈的布,在她腿上的臟汙處仔細擦起。
他擦得很小心,低垂的眉目有說不清的溫柔,隨著他的動作傳到她心裏。
“昨晚……我說的那些話你別放在心上,過去的事就過去吧。”她捂著手裏的小土豆,小心翼翼開口,一邊拿眼睛偷偷看他。
她昨天一定是瘋了,才跟他說那些亂七八糟的話。
陳芝麻爛谷子的事,如今提及徒惹煩惱而已。
秦揚風手上的動作沒停,平靜回答道:“這些話你放在心裏很久了吧?”
“也沒有。”蘇黎歌撓撓頭,平時她根本不想這些事。
“黎歌,你讓我覺得自己像個混蛋。”他擦好她的小腿,又輕輕脫掉她的平底鞋,“實際上,也許我真是個混蛋。”
她腳板被磨出許多水泡,他往上面倒水。破掉的水泡碰到水,一陣鉆心的疼,她“嘶”地叫起。秦揚風聽到了便舉起她的腳,往她腳底的傷口上緩緩吹著氣。
蘇黎歌腦袋已經有些漿了,她很想把自己的腳從他手裏搶回來。
“你先把我的腳放下。”她臉燒起來,“你不是混蛋,只是我們門不當戶不對,做朋友很好,做夫妻就不合適了。”
他拿了幹布印幹她腳丫子上的水。她的腳談不上漂亮,不過腳掌很小,他一個手掌就能徹底握住,腳趾頭圓圓肉肉的,像一顆顆小蘿蔔,十分討喜。
“好。”他擦凈她的腳丫,又拿出塊長布條往她腳上一圈圈地纏上去。
“什麽?”她疑惑看他,猜測他言中之意,就沒發現自己的腳被裹起。
“你不是說我們適合當朋友?那我們就當朋友。”秦揚風不緊不慢的纏著,纏到她的腳踝時他打了個精巧的蝴蝶結。
“朋友?”蘇黎歌腦袋轉不過來。
他又將鞋子小心翼翼套到她腳上。
“對呀,朋友。像我們剛認識時那樣,最適合我們的相處方式。”他放下她的左腿,轉而擡起她的右腿。
她的右腿比較難處理,小腿上被趙銘安打傷的地方還沒全好,包著傷口的紗布已經脫落。
蘇黎歌回憶起兩人認識的最初,一起喝酒一起醉,嘻笑怒罵誰也沒放在心頭過,確實是他們之間最沒負擔的相處方式。
可不知為何,他說出“朋友”這兩個字時,她雖然松口氣,心裏卻升起些無法言明的失落。兜兜轉轉一大圈,他們回到最初,而如果沒有這場意外,他們之間大概連朋友也當不了。
但不管怎樣,他的提議確實是如今最適合他們的距離。
“土豆涼了,快點吃。”他催促一聲,手已經拆掉了她腿上舊的紗布。傷口上一片綠糊糊,是前兩天沈束給她上的藥,他倒下水,又用布仔仔細細地擦著,直至將最後一點汙漬和血痕都拭去。
“你吃了嗎?”她聽話地剝去土豆皮,忽然想到這事,問道。
“我一會再吃。”他頭也不擡,又開始脫她的鞋,“八爺,我給你的腳纏上布,你就沒那麽容易再磨到,不過今天還是少走點路。”
遙遠而熟悉的稱呼在耳邊響起,她失神。
“八爺”還是四年前她在雜志社的昵稱,她是編輯,筆名“黎八”,他們都管她叫“八哥”,清穿劇盛行,她又被叫成“八阿哥”,最後成了“八爺”。
那時候他是雜志社的投資者之一,也算她的老板,不過他並不管事。每次他都踩著飯點到雜志社,從她的便當裏搶起最大的那塊肉,咬一口再嫌棄地扔回給她,氣得她把牙齒咬得“咯吱”作響。
她以為他只是個隨和幽默的富二代,而她在他眼裏也只是個有趣的小員工,沒什麽特別。後來……她的閨蜜徐宜舟和雜志社真正的管事人蕭嘉樹走到一塊,連帶著她和秦揚風的接觸也多起來,一起去過游樂場,一起泡過小酒吧。徐宜舟和蕭嘉樹都是愛下廚的人,每到節日就叫上他們兩到家裏小酌,四個人天南地北地聊著。
那段時間大概是他們之間最沒心沒肺的日子。
也許正是因為太沒心沒肺了,他們才陰差陽錯成了夫妻。
說來也怪,蕓蕓眾生,為何他偏就對她另眼相看?
蘇黎歌一直想不明白。
“秦少,別鬧。”她想到這段過去,想到徐宜舟、蕭嘉樹乃至她人生中為數不多的幾個至交好友,不自覺就彎了嘴角。
當朋友的時候,他叫她“八爺”,她稱他“秦少”,兩個人像在演武俠劇。
聽到這聲“秦少”,秦揚風也有些恍惚。
她一直以為他們的相識是因為徐宜舟和蕭嘉樹,但其實他們的相遇遠比她的記憶要早,只是她忘了而已。
那應該是蘇黎歌畢業的第二個年頭,他在s大外的小酒吧“暮光”裏遇到她。那天是“暮光”酒吧搬離大學城前的最後一晚營業,他的好友葉景深在酒吧裏等一個人。
他印象很深。吧臺上有個小姑娘在唱歌,葉影深聽得很認真,他說他在這家酒吧裏找到顧瓊琳時,也是這個小姑娘在同樣的位置唱同一首歌。
離他們很遠的卡座很呱噪,幾個小姑娘在慶祝生日,蛋糕抹得天昏地暗。他從洗手間出來時正聽到有個甜脆的聲音說——“祝我誕生!”,他轉頭看到酒吧的碎光裏她嬌憨的臉。
他們喝酒到深夜,他叫了計程車送葉景深回家,結果被她給霸道地搶走了。
蘇黎歌一定不知道,當時她的臉上抹滿了奶油,像只歡脫的小京巴,只有一雙眼睛亮得迷人。
後來,秦揚風才知道唱歌的小姑娘就是屬於蕭嘉樹的徐宜舟,而屬於葉景深的顧瓊琳在那天離開,他唱得爛醉如泥……
記憶和緣分這兩種東西都是這世上最神奇的東西,前者讓過去永遠不過期,而後者則讓不可能的變成了可能。
其實他沒想過會和她重逢。來a市之前,他剛參加完葉景深舉辦的星光慈善夜,葉景深和顧瓊琳在臺上甜蜜、蕭嘉樹和徐宜舟在臺下恩愛,只有他這只單身狗還在人群裏尋找一個似乎不可能會出現的人,希望來一場不期而遇的相逢。
而讓人始料未及的是,這場相逢竟然真的發生了。
“包好了。”他放下她的腳,擡起頭。
蘇黎歌終於看到他的臉。
溫柔的臉龐,帶點壞壞的笑,像他四年前每一次要搶她便當裏雞腿時的模樣。
“今天你就呆在這裏,哪也別去。食物的事交給我和薛晨,我們會把男生全都叫到山上布陷井。”他道。
“我也去,我可以幫你們。”她霍地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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