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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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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玉婷辦婚宴這天沈櫻一直跟在旁邊忙東忙西,終於到了新郎開著車接人的時候,門一打開沈櫻就看見了陪在新郎旁邊的任明遠。

看到任明遠的沈櫻默默向後躲了一下,任明遠自然也看到了沈櫻,也沒有說話。

婚宴一開是,沈櫻和任明遠兩個人跟在王煜和付玉婷後面敬酒。

沈櫻全程跟任明遠保持著樂觀友好的老同學關系,可是只有沈櫻自己知道,她心裏面難受的很。

難受並不是難過。

或許有難過的成分,但的確不多。

她這一上午時不時總是會想一個問題——為什麽要讓她再見到任明遠呢,為什麽。

婚宴結束後,只剩下了幾個關系親近的人還留著在收拾東西,王煜的爸媽正在給兒子的這場婚宴結賬。

付玉婷喝得微醺,她有些晃著走到沈櫻面前,端著一杯白酒到了沈櫻面前:“沈櫻,你喝不喝?”

沈櫻二話不說接過了付玉婷遞過來的白酒,十分豪邁的兩口灌進了口中,綿柔的酒通過嗓子眼兒的時候還是感受到了辛辣,沈櫻的臉瞬間漲紅,連帶著脖頸子也紅了起來。

她喝完之後,將空了的酒杯在付玉婷面前晃了一下之後將被子撂在了桌子上,她後退一步,人已經有些暈眩了。

付玉婷看著沈櫻笑道:“沈櫻,我祝你跟我男神白頭到老!”

沈櫻將頭磕在了付玉婷的肩上在笑。

王煜將付玉婷扶走了,很是無奈的說道:“你有些醉了。”

沈櫻無奈的坐到了椅子上,她看著付玉婷被王煜扶著走遠——她好像也醉了,她還怎麽鬧洞房啊。

雖然很是可惜,可是沈櫻攤在了椅子上再也動不了了,她的手無力的抓了一下空氣又放了下來。

任明遠在一旁沒有走開,他看著沈櫻的樣子,笑了笑,拿起來了沈櫻的背包,又將沈櫻攔腰抱了起來。

沈櫻的雙眼看東西有些模糊,看著任明遠的下巴呵呵直笑:“張則以——”

任明遠聽到這個名字之後皺著眉毛想了想,這是一個明星的名字,經常能在沈櫻的空間相冊裏面看到的人。

任明遠只能笑道:“沈櫻,你這一杯酒醉的找不著北了啊!”

沈櫻將頭靠在任明遠肩上蹭了蹭:“張則以……老公啊……我這麽叫你叫了有三年了。”

婚宴大廳的門再次有人走進來,是付玉婷和王煜,只是付玉婷拉著一個看著有些陌生的男人走了進來。

一進門,付玉婷就喊道:“沈櫻,張則以——張則以來了!”

沈櫻聽到張則以的三個字的時候已經從任明遠身上跳了下來,她一下來還沒往前走,高跟鞋一歪,整個人跪坐在了地上。

王煜在一旁感嘆:“一個比一個能醉。”

這一次,任明遠沒有再上前一步,他站在原地看著張則以走到了沈櫻對面。

張則以一蹲下來,沈櫻看著他又哭又笑,張手抱住了他。張則以將人從地上撈了起來,他站起身的時候看著任明遠禮貌的笑了笑,雖然對方帶著墨鏡,但是任明遠卻能感受得到著禮貌的笑容裏面帶著一絲絲不悅。

任明遠呆楞了片刻,將沈櫻的包也交給了張則以,張則以點頭道了聲謝,轉身要走,後面任明遠又叫住了他。

這一次任明遠給張則以的是一個舊了的活頁筆記本,青年笑得有些憂傷又有些局促:“這個筆記本,是沈櫻的,她那個時候丟了,很著急。也不知道以後還有沒有機會能再見到她,麻煩幫忙給我帶句話給她——對不起,她丟掉的筆記本是我拿走的。”

當沈櫻酒醒的時候,她正躺在張則以B市的家裏的床上。

沈櫻一睜開眼就看到了坐在自己旁邊看書的張則以,心裏面覺得貼心的很,先不問他為什麽會來,單單想到他沒有把喝醉了的自己直接送回家裏讓爸媽去罵就覺得貼心。

只是張則以手裏面拿著的書她越看越熟悉,因為上面包著一層透明塑料紙的書皮,那是她親手包上去的,如果沒有意外的話,這本《大旗英雄傳》應該藏在自己屋的書櫃裏面。

沈櫻揉著有些疼的頭坐了起來:“你去我家了?”

張則以回頭看了她一眼,笑道:“對啊,而且我還吃你媽做的飯了呢,你媽做的飯比你做的好吃。”

沈櫻撇嘴:“那是當然,我是我媽一手教出來的,還沒徹底出師呢,那你媽做的飯呢?”

張則以皺眉想了一下:“沒法比,擅長的菜系不大一樣,不過我會做她們兩個都不會的。”

沈櫻笑問:“不會是西餐吧?”

張則以摸了摸她的頭,算是肯定了她的答案,柔聲說道:“我要是不去你家的話,我都不知道你書櫃裏藏著那麽多閑書,竟然沒有一本課本——你古龍的書買的比我全!”

沈櫻笑道:“那你肯定也看到我那個六個版本的《紅樓夢》了,你為什麽不拿一本啊。”

“誒!”他沈重的嘆了口氣,“我看著你收藏了那麽多個版本,想著你肯定特別喜歡看,但是我翻了兩眼,實在是太像看古文了,根本看不下去。”

她笑了,笑著笑著靠近了他的懷裏,笑著笑著她安靜了下來:“我想起來一個問題,你至今都沒有回答我。”

他輕輕闔了一下眼,手覆在她的額頭上:“你說。”

“我記得我問你如果是你會不會介意我的過去,我今天看到了姑且可以稱得上過去的一個人,這個人我躲了四年了,以為不可能再見到了。”

他低頭,輕輕吻了一下她的發心:“沈櫻,今天我拿回來了一個比這本《大旗英雄傳》更有意義的東西。”

沈櫻直起身:“是什麽?”

張則以從身側拿起來一個舊筆記本,他在她睡著的時候一直再翻這個筆記本,翻到心裏有些發酸也沒有舍得放下不看,那裏面承載的不僅僅是一段青澀的感情,更是一個人成長。

沈櫻看到張則以手上的筆記本的時候眼眶已經開始泛紅,她有些猶豫的從張則以手上拿走了筆記本,啞聲問道:“你看了吧。”

張則以輕聲應了一下:“你的那個同學說這個筆記本是他拿走的,害你當時那麽著急,他很抱歉。”

這個本子是語文老師讓準備的摘抄本,每天都要摘抄一段自己喜歡的文學段落,詩詞也可以,抄完之後在附上三百字的賞析。

一開始的沈櫻很認真的在找那些讓人讀上去驚艷,讀上去感覺像是唱歌一樣的詩詞歌賦,並附上自己三百字的賞析,她的字體娟秀好看,每一次老師都給一個大寫的“優”。

可是不知從哪一天開始,春心萌動開始暗戀任明遠的沈櫻找到的都是一些被古人稱作濃詞艷賦的詩詞了,每一天那個少女都會在右下角用鉛筆寫下三個字——任明遠。

可是這三個字到了第二天交作業的時候又回擦下來,可是這三個字畢竟在紙上存在過,即便擦除,也留著些微的印記,只是不仔細去看根本看不出來。

再後來,要分文理班的時候,任明遠以為自己會和沈櫻分開,竟然偷偷摸摸的將這個摘抄本在發作業的時候拿走了,在他在國外的這四年,任明遠無意間發現了右下角的秘密,他用黑色的碳素筆將右下角的名字補了上去——沈櫻。

沈櫻抱著筆記本有些想哭,她握住了張則以的手,緊緊地握著:“對不起,我不應該在你旁邊懷念別人的。”

他在旁邊柔聲道:“沈櫻,你本子上抄的那些古詩詞有的我也讀不下去,就好像是看你書櫃裏的《紅樓夢》一樣,以後你念給我聽,好不好?”

沈櫻擡眼看著張則以,終於哭了出來:“我終於知道我在難受什麽了,我這兩天原來一直在害怕我自己會像錯過任明遠一樣錯過你。”

張則以聽得動容,他伸手抱住了沈櫻,他頭一次將沈櫻抱得這樣緊,可他卻笑著跟她說道:“你真是個傻孩子,你不錯過任明遠怎麽能遇上我呢。”

不錯過,怎麽能遇見呢?

沈櫻抓著張則以的衣服,張則以又道:“所以你以後再給我讀書,讀那些我看不下去的書。”

“張則以,我們會有那麽長的時間嗎?我能給你讀完嗎?”

“傻孩子,我們都是健康的人,除非天災降臨,要不然你為什麽不能給我讀完呢?”

此時,他們兩個的雙手緊緊的握在了一起。

他握著她的手,她也握著他的手。

沈櫻看著兩個人的手在張則以懷裏蹭了蹭:“我不喜歡你叫我傻孩子,那樣會把我叫傻的。”

他笑著摸了摸她的頭,低頭吻了她。

時間就從此時過得靜謐安好讓人心醉。

在她將手頭上的劇本進行收尾工作之前,張則以已經開始尋找演員和合適的團隊進行這個電影的拍攝,電影的名字沈櫻想了很長時間定為《靜》。

當一切都準備妥當之後,預備在這一年的四月份準備開機拍攝。

三月份,張則以帶著她參加了這部電影女主演文妍妍的婚禮,這個文妍妍之前跟張則以有過合作,那部戲之後兩個人只要在接一兩部戲那就妥妥躋身一線電影明星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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