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紅衣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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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世寧的記性極好,前些日子跟著柳鹿林所學的也都是精道之處,別人是過眼不忘,她是過鼻不忘:“逃出來的時候,門外的小院中,留下很淡的婆醍香,當時可能只以為是秀娘身上的,如今想想,秀娘一直生活在天都,用的大部分都是錦西胭脂鋪的貨色,不好也不壞,一盒胭脂差不多是一百文錢。”
霍永陽聽到婆醍香三個字的時候,全身居然哆嗦了一下。
“婆醍香在天都很少有人會用,不過我們孫家是為皇宮中嬪妃調制專用的胭脂花粉,這個香雖說濃烈瑰麗,用稍許的話,卻能夠達到意想不到的作用,所以說巧不巧的,我居然能夠識得這種香氣來,你說是不是?”孫世寧明明心裏已經有所確定,還是將話題的主動權,又一次推回給了霍永陽。
她倒是想聽聽,他會肯定還是會否認。
霍永陽看了她良久才道:“婆醍香是西樹國所產,知道的人確實不多。”
“婆醍香是從一種叫做婆醍草的植物中提煉而出,據說十石婆醍草才能擠出一小瓶的香料,氣味濃郁芬芳,價格與黃金同價,舜天國常年冰雪交加,是種不出婆醍草的,當然,也可能是像我們一樣,花了高價,由那些走長途的商人捎帶來,然後做成香粉,也未嘗不可。”孫世寧依然沒有直接點破,而是先將對方可能會用的搪塞之詞說在了前頭。
“原來,這個香氣叫做婆醍香。”霍永陽的眼神郁郁,像是想到了太多的事情,那種沈澱以後的悵然若失神情,令人不由想要費神解開,隨後,他忽而一笑道,“真是要多謝謝孫姑娘了,連我都不知這香氣的名字,今天算是長見識了。”
“你以前不知?”孫世寧有些許的懷疑,她不想掩飾,已經都是階下囚了,沒必要對著其做太多的掩飾,自然些,也能帶動對方放低戒心。
“我不知道。”霍永陽用一雙手將整張臉都掩蓋住,慢慢的,蹲坐下來,他的聲音變得發啞發沈,“我只是喊她香香,她說她的名字叫香香,多好聽的名字,根本不讓人一開始就會生疑。”
孫世寧不再出聲,有些事情,一旦打開了缺口,就開始如同開閘後的洪水,滔滔不絕的向外奔騰,霍永陽終於肯說出實情了。
而在風門的另一頭,寧夏生做出個恍然的樣子,還真的是被沈念一猜中,這個故事裏果然有個女子,還有一段悱惻纏綿的感情,只是不知感情是真是假。
沈念一肅然著臉,聽得很認真,既然阿陽願意說,那麽必然要抓緊每一個細節,他的手不知在哪裏按下,很快,丘成輕手輕腳的下來,走到他身邊,低聲道:“大人,有什麽吩咐?”
“吩咐下去,查探所有的客棧,是否有形跡可疑的單身年輕女子。西樹國,西樹國……”沈念一重覆了兩下,“長相與天朝人略有不同,應該是雪白皮膚,高鼻深目。”
丘成從來不會多問一個字,所有沈念一的叮囑,盡數收下,很快又退了回去。
寧夏生卻要抗議了:“西樹國,固然多半是你說的那樣長相,可是也有同我們幾乎看著一模一樣的,萬一霍永陽遇到的就是個普通臉的,你這番功夫豈非白費?”
“不會的。”沈念一只說了這三個字,好像已經料定了什麽。
寧夏生一直敬佩他那種與常人不同的敏銳度,既然他說不會,就不會,沒有必要在還沒有見到真相上,喋喋不休的爭執,又不是街坊中那些長舌頭的三姑六婆,一只母雞每個月能生幾只蛋,都能從天明爭執到天黑。
霍永陽被一道命令發往邊關,實在不是個優差,然而那邊需要個像他這樣的人手,大人身邊安排來去,只有他最合適,他的閱歷相比其他幾人都要略淺,大人的意思也很明白,這一遭走得好,回來皇上兩句話嘉獎,對他往後的前程大有幫助。
他平日裏一貫活潑大方,從不像為了個人前程煩心的性格,沒想到大人卻當著面給指出來,指出他藏在陰暗處的心念。
三封書簡,一匹快馬,霍永陽添置了一整套能夠買到的最厚的衣褲,正要準備上路,沈念一又來了一次,將個不大不小的包袱扔過來,他伸手接住,沒來得及打開,對方已經走了。
包袱中是用一整張雪狼皮制成的鬥篷,雪狼出沒在兩國邊境的偏僻山區,據說十分難以捕獵,然而毛皮色相極佳,而且能夠抵得上三五張普通狼皮的溫暖,所以也有獵手甘冒大險,在大山中一待大半個月,為了求一張雪狼皮。
而沈念一的這件鬥篷,霍永陽記得很清楚,是數年前,寧大將軍特意自邊關請人捎帶來,那時候,大人身受重傷,大夫都說明,不能受半點風寒,否則多咳嗽一下,都可能會斃命,這樣一件衣物,堪比雪中送炭,陪著大人整一個冬天,都不曾離身,居然真的護住了周全,傷養好了,大人將鬥篷珍藏起來,沒有再穿戴過,不曾想,今天卻借給了他,而且沒有多說一句話。
霍永陽上馬的時候,鼻端發酸,這件鬥篷想必還有另個用意,他去到寧大將軍身邊,對朝廷而言是辦皇差,對將軍而言可能就是眼中釘,沈念一將信物讓他捎帶,是想請寧大將軍看在彼此的交情上,多多照拂。
果然,寧夏生下馬的時候,已經是漫天大雪,他趕緊將鬥篷穿上,來接他的軍士,多看了兩眼,才輕聲笑著說道,這張雪狼皮看著眼熟,真像是大將軍很久以前獵到的那一張,那一次被困在山中真是九死一生,沒想到,活下來了,還打到了雪狼,將軍笑言,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這句話,正好也是霍永陽當日的心情寫照,他來到大將軍的營帳中,寧夏生與他一個照面,神情一滯,分明是看見了雪狼皮鬥篷也明白了沈念一沒有說出的話,當下他扯出笑容來,很是大方豪爽的展開手臂,抱了一下霍永陽:“既然是大理寺的人,總是要多照顧幾分,沈念一那人最是護短的,誰人不知。”
接下來的日子,果然沒有人為難霍永陽,哪怕他做的那些事情,得到的應該是一大堆的白眼,皇上要求必須仔細記載軍中三個月的所有要務,還有人馬與糧草的開支結餘,真正不是個討好的活計。
過了一個月,霍永陽漸漸喜歡上這邊簡單的生活,兩國軍隊也不是時時交戰,打仗最需要的是花費開銷,連天朝的皇上都在想著開源節流,舜天的財力薄弱,不過是勝在騎兵天生驍勇善戰,人手最經不起消耗,所以需要更多的時間來修生養息。
這一日,寧大將軍著人將霍永陽帶往最偏遠的那個糧草庫,騎著快馬也足足跑了三個時辰,落地時,他主動取出帶來的烈酒給帶路的小兵,小兵接過來,也不客氣,仰起脖子喝了半個皮囊,隨即找一處有淡淡日光的草墩上去睡覺,示意他都記錄抄點完畢,喊一聲就成。
霍永陽在糧草中慢慢行走,慢慢清點,他記得這天的天氣是他到邊關以後最好的一次,日光算是非常充足,照到身上,居然漸漸有了暖意,他正要走過一個彎角,卻聽到笑聲,年輕女子的笑聲。
笑聲不似天都少女那種清脆,銀鈴般的,微微的低啞,好似烈酒慢慢在喉底滾落,微有辣意,落肚卻又生出暖香,霍永陽好奇了,他知道在這前面不遠處,有幾個不大的村莊,寧大將軍還給過村長銀錢,勞煩他們幫著看守糧草。
那麽,有人走過這裏,也實屬正常,他轉過彎,就見著一名紅衣的女子,半仰著臉,日光照在她臉上,仿佛鍍了一層金色的光,霍永陽呆呆站在原地,一時之間,手腳都不知道該放在哪裏才好了。
紅衣女子忽而又發出方才的笑聲,他忍不住問道:“你在笑什麽?”
問的很唐突,明明是陌生人,然而紅衣女子沒有絲毫的詫異,她緩緩睜開眼來,再認真不過的說道:“你沒有覺得太陽照在臉上會有一點點癢嗎,我忍不住就笑了。”
霍永陽看著她的臉孔,皮膚雪白,大眼小嘴,很是美貌,不過走得近了再看,她的紅衣已經穿的舊了,本身也是粗布的料子,不知用什麽染料,顏色不太均勻,根本就是廉價的衣物,不過她穿著好看卻是當真的事實。
“我沒有見過你。”紅衣女子側過臉來看著他。
“你倒是膽子很大。”霍永陽還是保持了一點警惕心的,少女見到陌生男人不應該是這樣的反應。
紅衣女子指了指他身上的軍服:“你穿著和那邊的人一樣的衣服,村長說過,穿這樣的都是自己人,根本不用害怕。”
霍永陽想一想,這話沒有說錯,邊關的居民對寧大將軍手底下的軍士都非常友善熱情,怎麽會害怕?他低下頭來輕笑,他今天是有些走神了,所以才會問出這麽愚蠢的問題來。
“我的家就在前面,要不要去喝口水?”紅衣女子說話的時候,臉上有種明媚的嬌憨天真,令人舍不得移開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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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永陽聽到婆醍香三個字的時候,全身居然哆嗦了一下。
“婆醍香在天都很少有人會用,不過我們孫家是為皇宮中嬪妃調制專用的胭脂花粉,這個香雖說濃烈瑰麗,用稍許的話,卻能夠達到意想不到的作用,所以說巧不巧的,我居然能夠識得這種香氣來,你說是不是?”孫世寧明明心裏已經有所確定,還是將話題的主動權,又一次推回給了霍永陽。
她倒是想聽聽,他會肯定還是會否認。
霍永陽看了她良久才道:“婆醍香是西樹國所產,知道的人確實不多。”
“婆醍香是從一種叫做婆醍草的植物中提煉而出,據說十石婆醍草才能擠出一小瓶的香料,氣味濃郁芬芳,價格與黃金同價,舜天國常年冰雪交加,是種不出婆醍草的,當然,也可能是像我們一樣,花了高價,由那些走長途的商人捎帶來,然後做成香粉,也未嘗不可。”孫世寧依然沒有直接點破,而是先將對方可能會用的搪塞之詞說在了前頭。
“原來,這個香氣叫做婆醍香。”霍永陽的眼神郁郁,像是想到了太多的事情,那種沈澱以後的悵然若失神情,令人不由想要費神解開,隨後,他忽而一笑道,“真是要多謝謝孫姑娘了,連我都不知這香氣的名字,今天算是長見識了。”
“你以前不知?”孫世寧有些許的懷疑,她不想掩飾,已經都是階下囚了,沒必要對著其做太多的掩飾,自然些,也能帶動對方放低戒心。
“我不知道。”霍永陽用一雙手將整張臉都掩蓋住,慢慢的,蹲坐下來,他的聲音變得發啞發沈,“我只是喊她香香,她說她的名字叫香香,多好聽的名字,根本不讓人一開始就會生疑。”
孫世寧不再出聲,有些事情,一旦打開了缺口,就開始如同開閘後的洪水,滔滔不絕的向外奔騰,霍永陽終於肯說出實情了。
而在風門的另一頭,寧夏生做出個恍然的樣子,還真的是被沈念一猜中,這個故事裏果然有個女子,還有一段悱惻纏綿的感情,只是不知感情是真是假。
沈念一肅然著臉,聽得很認真,既然阿陽願意說,那麽必然要抓緊每一個細節,他的手不知在哪裏按下,很快,丘成輕手輕腳的下來,走到他身邊,低聲道:“大人,有什麽吩咐?”
“吩咐下去,查探所有的客棧,是否有形跡可疑的單身年輕女子。西樹國,西樹國……”沈念一重覆了兩下,“長相與天朝人略有不同,應該是雪白皮膚,高鼻深目。”
丘成從來不會多問一個字,所有沈念一的叮囑,盡數收下,很快又退了回去。
寧夏生卻要抗議了:“西樹國,固然多半是你說的那樣長相,可是也有同我們幾乎看著一模一樣的,萬一霍永陽遇到的就是個普通臉的,你這番功夫豈非白費?”
“不會的。”沈念一只說了這三個字,好像已經料定了什麽。
寧夏生一直敬佩他那種與常人不同的敏銳度,既然他說不會,就不會,沒有必要在還沒有見到真相上,喋喋不休的爭執,又不是街坊中那些長舌頭的三姑六婆,一只母雞每個月能生幾只蛋,都能從天明爭執到天黑。
霍永陽被一道命令發往邊關,實在不是個優差,然而那邊需要個像他這樣的人手,大人身邊安排來去,只有他最合適,他的閱歷相比其他幾人都要略淺,大人的意思也很明白,這一遭走得好,回來皇上兩句話嘉獎,對他往後的前程大有幫助。
他平日裏一貫活潑大方,從不像為了個人前程煩心的性格,沒想到大人卻當著面給指出來,指出他藏在陰暗處的心念。
三封書簡,一匹快馬,霍永陽添置了一整套能夠買到的最厚的衣褲,正要準備上路,沈念一又來了一次,將個不大不小的包袱扔過來,他伸手接住,沒來得及打開,對方已經走了。
包袱中是用一整張雪狼皮制成的鬥篷,雪狼出沒在兩國邊境的偏僻山區,據說十分難以捕獵,然而毛皮色相極佳,而且能夠抵得上三五張普通狼皮的溫暖,所以也有獵手甘冒大險,在大山中一待大半個月,為了求一張雪狼皮。
而沈念一的這件鬥篷,霍永陽記得很清楚,是數年前,寧大將軍特意自邊關請人捎帶來,那時候,大人身受重傷,大夫都說明,不能受半點風寒,否則多咳嗽一下,都可能會斃命,這樣一件衣物,堪比雪中送炭,陪著大人整一個冬天,都不曾離身,居然真的護住了周全,傷養好了,大人將鬥篷珍藏起來,沒有再穿戴過,不曾想,今天卻借給了他,而且沒有多說一句話。
霍永陽上馬的時候,鼻端發酸,這件鬥篷想必還有另個用意,他去到寧大將軍身邊,對朝廷而言是辦皇差,對將軍而言可能就是眼中釘,沈念一將信物讓他捎帶,是想請寧大將軍看在彼此的交情上,多多照拂。
果然,寧夏生下馬的時候,已經是漫天大雪,他趕緊將鬥篷穿上,來接他的軍士,多看了兩眼,才輕聲笑著說道,這張雪狼皮看著眼熟,真像是大將軍很久以前獵到的那一張,那一次被困在山中真是九死一生,沒想到,活下來了,還打到了雪狼,將軍笑言,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這句話,正好也是霍永陽當日的心情寫照,他來到大將軍的營帳中,寧夏生與他一個照面,神情一滯,分明是看見了雪狼皮鬥篷也明白了沈念一沒有說出的話,當下他扯出笑容來,很是大方豪爽的展開手臂,抱了一下霍永陽:“既然是大理寺的人,總是要多照顧幾分,沈念一那人最是護短的,誰人不知。”
接下來的日子,果然沒有人為難霍永陽,哪怕他做的那些事情,得到的應該是一大堆的白眼,皇上要求必須仔細記載軍中三個月的所有要務,還有人馬與糧草的開支結餘,真正不是個討好的活計。
過了一個月,霍永陽漸漸喜歡上這邊簡單的生活,兩國軍隊也不是時時交戰,打仗最需要的是花費開銷,連天朝的皇上都在想著開源節流,舜天的財力薄弱,不過是勝在騎兵天生驍勇善戰,人手最經不起消耗,所以需要更多的時間來修生養息。
這一日,寧大將軍著人將霍永陽帶往最偏遠的那個糧草庫,騎著快馬也足足跑了三個時辰,落地時,他主動取出帶來的烈酒給帶路的小兵,小兵接過來,也不客氣,仰起脖子喝了半個皮囊,隨即找一處有淡淡日光的草墩上去睡覺,示意他都記錄抄點完畢,喊一聲就成。
霍永陽在糧草中慢慢行走,慢慢清點,他記得這天的天氣是他到邊關以後最好的一次,日光算是非常充足,照到身上,居然漸漸有了暖意,他正要走過一個彎角,卻聽到笑聲,年輕女子的笑聲。
笑聲不似天都少女那種清脆,銀鈴般的,微微的低啞,好似烈酒慢慢在喉底滾落,微有辣意,落肚卻又生出暖香,霍永陽好奇了,他知道在這前面不遠處,有幾個不大的村莊,寧大將軍還給過村長銀錢,勞煩他們幫著看守糧草。
那麽,有人走過這裏,也實屬正常,他轉過彎,就見著一名紅衣的女子,半仰著臉,日光照在她臉上,仿佛鍍了一層金色的光,霍永陽呆呆站在原地,一時之間,手腳都不知道該放在哪裏才好了。
紅衣女子忽而又發出方才的笑聲,他忍不住問道:“你在笑什麽?”
問的很唐突,明明是陌生人,然而紅衣女子沒有絲毫的詫異,她緩緩睜開眼來,再認真不過的說道:“你沒有覺得太陽照在臉上會有一點點癢嗎,我忍不住就笑了。”
霍永陽看著她的臉孔,皮膚雪白,大眼小嘴,很是美貌,不過走得近了再看,她的紅衣已經穿的舊了,本身也是粗布的料子,不知用什麽染料,顏色不太均勻,根本就是廉價的衣物,不過她穿著好看卻是當真的事實。
“我沒有見過你。”紅衣女子側過臉來看著他。
“你倒是膽子很大。”霍永陽還是保持了一點警惕心的,少女見到陌生男人不應該是這樣的反應。
紅衣女子指了指他身上的軍服:“你穿著和那邊的人一樣的衣服,村長說過,穿這樣的都是自己人,根本不用害怕。”
霍永陽想一想,這話沒有說錯,邊關的居民對寧大將軍手底下的軍士都非常友善熱情,怎麽會害怕?他低下頭來輕笑,他今天是有些走神了,所以才會問出這麽愚蠢的問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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