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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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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不對、橋段不行,場景怪怪……四萬,四萬字變成了一個關卡。

至於某先生每次探頭看一眼我WORD左下角的字數統計,都會嘆口氣道“還是四萬多啊?唉。”

就這樣一拖再拖,過程極其痛苦,寫到最後我想起某位作者還是評論家什麽的說過,寫作要像李白那樣對酒當歌,千古絕句信手拈來,心之所快文詞暢流,若是兩句三年得,一吟雙淚流,不如不寫。

大概某先生也看出我憋得實在難受,遂下最後通牒,告訴我,農歷新年前如果再寫不出來,就給我滾出去。

嘎嘎,某先生秉性嚴肅,出爾絕不反爾。

我瞄了眼日歷,離農歷新年不到兩個月,於是翌日端坐書桌,看看之前作廢或寫失敗的那些,靜下心來,覺得反正都這樣了還想什麽,管他男女主角該在第幾章親吻,管他夠不夠甜蜜,管他情節有沒有一波三折,管他結局是否符合標準羅曼史設定,統統不管了,寫吧。

於是就有了這本《總裁越過界》。

談戀愛的時候我們常叫對方寶貝寶貝,尤其熱戀期的時候,每天不叫個十幾次不過癮。

十幾二十歲,對愛情的幻想多半是甜言蜜語花前月下,夢中情人不是白馬王子就對不起花樣年華的自己。

轉眼三十,再想愛情是什麽,多半是鍋碗瓢盆柴米油鹽,還真是不浪漫到可以,朝夕相伴若每天再寶貝來寶貝去,估計昨夜飯都能貢獻出來,但是若有事發生,這個男人第一時間挺你。

你在外面受了委屈,回來難過,他拍拍胸脯。“不怕,有老公在。”

你為某個決定猶豫焦慮,他能冷靜幫你分析。

曾經一度我說不想上班,他說我不想聽你不想做什麽,我只想知道你想做什麽。

書寫不下去,心裏著急,不由自主三心二意,想著要不要出去上班換換腦袋回來再寫,要不要這樣,要不要那樣時,他淡淡拋來一句,把一件事做好。

我越成熟一些,益發欣賞成熟的男人,他可能不會說甜言蜜語,甚至連我愛你也不說,情人節在街上看到一百元一朵的玫瑰花覺得誇張,再也不會像毛頭小子一樣咬咬牙傻傻買一大束,但當你真正需要他,他能讓你靠。

就像這本書裏的沈星河,女主角有男朋友時,他斟酌再三,連告白都加上一句好像,女主失戀,他默默守護,從臺北跟到巴黎,打點一切卻不現身。後頭女主出事說分手,他答應,成熟的男人懂得以退為進,不是非要哭吼著“就算死也要在一起”,咆哮帝馬大叔的橋段過時了,成熟的男人會像四爺那樣寧可站在遠處忍淚放她走,只要她快樂,或者像都教授那樣,寧願再孤獨四百年也不要她受傷。

真正寶貝一個女人的男人,絕不只嘴上說說,他能在她最需要的時候守護她,支持她,能為她割舍自己,才是真當她心肝寶貝。

這本書寫到後面自己悄悄哭過好幾次,希望你們能喜歡。

另外,書中提到的英文歌,是Back street Boys的《How Did I Fall In Love With You》,S.H.E.曾翻唱,歌名叫《遠方》,英文版意境更美,寫結尾的時候這首歌無限循環,戳中淚點。

最後,期待下一本能快點和大家見面,千萬別再隔小半年,我不誇海口,不誇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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