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三鮮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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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和美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雖然兩者同樣都是在講一個“吃”,但吃和吃的目的不一樣。
就拿楓林傭兵團眾人以前天天吃的肉湯和黑面包來說吧,天天吃,頓頓吃,長年到頭地這樣吃,也不會有什麽不妥,因為它的營養比較均衡,而且全面。
這是一種合格的飲食,不但合格,而且比方天前世的許多人吃得要更合格。
這裏的小麥粉由於加工方法原始,是那種不去麩皮和胚芽的粗黑面粉。但是,這樣的面粉除了在美觀方面比不上方天前世的精制白麥粉之外,單論營養,要在那些精白面粉的兩倍以上。不但如此,它的很多對身體有好處的成分,還是精白面粉裏所沒有的。
而這裏的豬肉和常吃的一些野味,雖然腥味大,但是論營養的話,那是方天前世的那些鉰料豬能比的麽?
但是從美食的角度來評價,不論是黑面包,還是肉湯,顯然就都不太合格了。
就拿面包來說吧。
不說人了,就說猴子,你拿一塊這裏的黑面包和一塊方天前世的白面包同時扔給猴子,就是猴子也會選擇白面包,而對黑面包不屑一頓,然後把它當成磚頭扔給你。——
猴子也是愛美的嘛!
美食講究的,主要方面不是營養,而是口味,再進一步是色香味,再更進一步,那就是全方面的用餐器具、環境配合了。
方天現在要做的“三鮮湯”就是可以劃為美食的一道食品。
三鮮,在這裏,顧名思義就是指竹鼠、竹蓀、竹筍。
這道菜裏,竹鼠是主料,竹蓀是配料,竹筍則是第三者。而吃這道菜,有的人會愛上主料,有的人會愛上配料,也有的人則主配都不愛,獨愛第三者。
三樣東西中,竹鼠已經準備好了,只等到時切絲切條即可。
竹蓀和竹筍則都需要方天親自來弄。小姑娘們弄的那些筍,在一般菜裏能用,但是在這道菜裏,味就不太正了。
“小妹,扶我過去。”方天對小Loli說道。
小Loli一手扶著方天,一手提著個竹籃,和方天一起往竹林中走去。
一些小家夥們有的在烤爐前好奇地等待著,有的在安德森等人操持的大鍋邊鼓著腮,還有幾個則跟在方天和小Loli身邊進入了竹林。
筍有幾種,一種是出土筍,一種是破土筍,還有一種是埋土筍。
出土筍,就是竹林中露出地面一截的筍。筍長到這個地步,上下皆老,已經大失筍的新嫩了。在方天前世,遠離山區的超市或者菜市場裏賣的,很多都是這種筍。而且,筍這東西,放在空氣中超過一天,新嫩就要打個對折。買這種筍,吃也就是吃個念想罷了。
破土筍,就是那種筍尖已經開始抵達或者即將抵達地面,很快就要破土而出的筍。這種筍,筍尖開始變綠,筍中積蓄的各種養分已經被消耗了不少,使得味道有所走失。
埋土筍,就是那種還深深埋在土裏,不見光不見空氣的筍。這種筍,由於初長不久,是真正的“竹之萌”,未曾長開,所有有很多看起來就像個蝸牛殼。
方天現在所要的,也就是這種埋土筍。
有了地下探測能力,挖筍果然方便很多。方天左幾步,右幾步,很快就采集了十來個蝸牛殼,這就差不多了。然後方天心念一動,二十來個竹蓀被他收入小Loli提著的竹籃中,放在竹籃的另一邊。
“走吧,三鮮湯開始!”
三鮮湯最關鍵的一步就是材料的選擇,材料選好之後其它就很簡單了。
方天用風刃把竹鼠肉切成兩種條形,一種像是過橋米線那麽粗,另一種則像筷子那麽粗。
竹蓀也作兩種處理。
去頭去尾洗凈後,一種全柄,把細的竹鼠肉填進去,前世這麽做還需要工具輔助,而這一世,他這個魔法師來做這個工作,那實在是太方便不過了。另一種則是把柄拆開,與筷子那麽粗的竹鼠肉相互打結,打成一個十字紐,這同樣是全程魔法操控,相當酷。
這個時候,小鍋裏的水也已經開始冒小白泡了,方天把這兩種東西放到水裏,蓋上木板做的鍋蓋,然後剝蝸牛殼。
那邊的大鍋中已經開始冒出香味,對安德森他們來說前所未聞的香味,害得他們大大小小不停地吸鼻子。
肉筍同燉,筍不僅有去犖腥的效果,更有提鮮增香的效果。單純的燉肉,與筍和肉一起燉相比,味道完全不在一個層次上。
那鍋裏散發的濃郁的香味越來越濃,那些小家夥們漸漸地忍不住了,不停地圍著鍋邊打轉,然後又大鍋小鍋兩處來回跑。
反正也就是三五步。
跑到那邊,伸鼻子嗅嗅,跑到這邊,伸鼻子嗅嗅。
甚至就連沙迦都學著他們,這邊望望,那邊望望。
“小弟,你看,好了嗎?”直到大水翻開,又過了大概二十分鐘,安德森轉過頭來揚聲道。
“應該差不多了吧,不過再燉一會更好一些。”方天說道,然後揭開這邊的鍋蓋,把已經被剝好並削成片的嫩筍加進去。
那邊的大大小小自動忽略了他的“再燉一會更好一些”這句話,只聽得說“差不多了”,便呼啦啦地開始往外面盛了。——那些小家夥們,早就拿著小木碗圍在邊上等著呢。
盛到碗裏之後,一些小的捧著碗直吹氣,一些大的,如迪克這些小家夥,在吃了一片肉後,眼睛一亮,然後再試探地吃了一片筍後,眼睛更是一亮。接著筍啊肉啊的也不分了,直接用勺子往嘴裏扒。
沙迦把兩個盛滿一半的小碗遞給方天和小Loli之後,就學安德森那些人埋頭大吃了。他也是先吃肉後才吃筍,並且吃第一口的時候都是小心翼翼的,但是只要第一片筍入口,不論是安德森皮埃爾等人,還是沙迦,全都顧不得其它了,個個埋頭大吃。
金聖嘆臨終前留下遺言:“花生米與豆幹同嚼,大有火腿之滋味。”
肉與筍同嚼,是什麽滋味呢?
現在正埋頭猛吃的大大小小是沒時間來回答這個問題了,而正待學他們一樣開吃的小Loli卻被方天阻住了,方天把小Loli的碗朝自己碗上一蓋,然後道:“這個也好了,小妹,你還是先來嘗嘗這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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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楓林傭兵團眾人以前天天吃的肉湯和黑面包來說吧,天天吃,頓頓吃,長年到頭地這樣吃,也不會有什麽不妥,因為它的營養比較均衡,而且全面。
這是一種合格的飲食,不但合格,而且比方天前世的許多人吃得要更合格。
這裏的小麥粉由於加工方法原始,是那種不去麩皮和胚芽的粗黑面粉。但是,這樣的面粉除了在美觀方面比不上方天前世的精制白麥粉之外,單論營養,要在那些精白面粉的兩倍以上。不但如此,它的很多對身體有好處的成分,還是精白面粉裏所沒有的。
而這裏的豬肉和常吃的一些野味,雖然腥味大,但是論營養的話,那是方天前世的那些鉰料豬能比的麽?
但是從美食的角度來評價,不論是黑面包,還是肉湯,顯然就都不太合格了。
就拿面包來說吧。
不說人了,就說猴子,你拿一塊這裏的黑面包和一塊方天前世的白面包同時扔給猴子,就是猴子也會選擇白面包,而對黑面包不屑一頓,然後把它當成磚頭扔給你。——
猴子也是愛美的嘛!
美食講究的,主要方面不是營養,而是口味,再進一步是色香味,再更進一步,那就是全方面的用餐器具、環境配合了。
方天現在要做的“三鮮湯”就是可以劃為美食的一道食品。
三鮮,在這裏,顧名思義就是指竹鼠、竹蓀、竹筍。
這道菜裏,竹鼠是主料,竹蓀是配料,竹筍則是第三者。而吃這道菜,有的人會愛上主料,有的人會愛上配料,也有的人則主配都不愛,獨愛第三者。
三樣東西中,竹鼠已經準備好了,只等到時切絲切條即可。
竹蓀和竹筍則都需要方天親自來弄。小姑娘們弄的那些筍,在一般菜裏能用,但是在這道菜裏,味就不太正了。
“小妹,扶我過去。”方天對小Loli說道。
小Loli一手扶著方天,一手提著個竹籃,和方天一起往竹林中走去。
一些小家夥們有的在烤爐前好奇地等待著,有的在安德森等人操持的大鍋邊鼓著腮,還有幾個則跟在方天和小Loli身邊進入了竹林。
筍有幾種,一種是出土筍,一種是破土筍,還有一種是埋土筍。
出土筍,就是竹林中露出地面一截的筍。筍長到這個地步,上下皆老,已經大失筍的新嫩了。在方天前世,遠離山區的超市或者菜市場裏賣的,很多都是這種筍。而且,筍這東西,放在空氣中超過一天,新嫩就要打個對折。買這種筍,吃也就是吃個念想罷了。
破土筍,就是那種筍尖已經開始抵達或者即將抵達地面,很快就要破土而出的筍。這種筍,筍尖開始變綠,筍中積蓄的各種養分已經被消耗了不少,使得味道有所走失。
埋土筍,就是那種還深深埋在土裏,不見光不見空氣的筍。這種筍,由於初長不久,是真正的“竹之萌”,未曾長開,所有有很多看起來就像個蝸牛殼。
方天現在所要的,也就是這種埋土筍。
有了地下探測能力,挖筍果然方便很多。方天左幾步,右幾步,很快就采集了十來個蝸牛殼,這就差不多了。然後方天心念一動,二十來個竹蓀被他收入小Loli提著的竹籃中,放在竹籃的另一邊。
“走吧,三鮮湯開始!”
三鮮湯最關鍵的一步就是材料的選擇,材料選好之後其它就很簡單了。
方天用風刃把竹鼠肉切成兩種條形,一種像是過橋米線那麽粗,另一種則像筷子那麽粗。
竹蓀也作兩種處理。
去頭去尾洗凈後,一種全柄,把細的竹鼠肉填進去,前世這麽做還需要工具輔助,而這一世,他這個魔法師來做這個工作,那實在是太方便不過了。另一種則是把柄拆開,與筷子那麽粗的竹鼠肉相互打結,打成一個十字紐,這同樣是全程魔法操控,相當酷。
這個時候,小鍋裏的水也已經開始冒小白泡了,方天把這兩種東西放到水裏,蓋上木板做的鍋蓋,然後剝蝸牛殼。
那邊的大鍋中已經開始冒出香味,對安德森他們來說前所未聞的香味,害得他們大大小小不停地吸鼻子。
肉筍同燉,筍不僅有去犖腥的效果,更有提鮮增香的效果。單純的燉肉,與筍和肉一起燉相比,味道完全不在一個層次上。
那鍋裏散發的濃郁的香味越來越濃,那些小家夥們漸漸地忍不住了,不停地圍著鍋邊打轉,然後又大鍋小鍋兩處來回跑。
反正也就是三五步。
跑到那邊,伸鼻子嗅嗅,跑到這邊,伸鼻子嗅嗅。
甚至就連沙迦都學著他們,這邊望望,那邊望望。
“小弟,你看,好了嗎?”直到大水翻開,又過了大概二十分鐘,安德森轉過頭來揚聲道。
“應該差不多了吧,不過再燉一會更好一些。”方天說道,然後揭開這邊的鍋蓋,把已經被剝好並削成片的嫩筍加進去。
那邊的大大小小自動忽略了他的“再燉一會更好一些”這句話,只聽得說“差不多了”,便呼啦啦地開始往外面盛了。——那些小家夥們,早就拿著小木碗圍在邊上等著呢。
盛到碗裏之後,一些小的捧著碗直吹氣,一些大的,如迪克這些小家夥,在吃了一片肉後,眼睛一亮,然後再試探地吃了一片筍後,眼睛更是一亮。接著筍啊肉啊的也不分了,直接用勺子往嘴裏扒。
沙迦把兩個盛滿一半的小碗遞給方天和小Loli之後,就學安德森那些人埋頭大吃了。他也是先吃肉後才吃筍,並且吃第一口的時候都是小心翼翼的,但是只要第一片筍入口,不論是安德森皮埃爾等人,還是沙迦,全都顧不得其它了,個個埋頭大吃。
金聖嘆臨終前留下遺言:“花生米與豆幹同嚼,大有火腿之滋味。”
肉與筍同嚼,是什麽滋味呢?
現在正埋頭猛吃的大大小小是沒時間來回答這個問題了,而正待學他們一樣開吃的小Loli卻被方天阻住了,方天把小Loli的碗朝自己碗上一蓋,然後道:“這個也好了,小妹,你還是先來嘗嘗這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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