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Chapter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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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說得好,“莫裝逼,裝逼遭雷劈。”
吳遇歌前兩天剛說自己為了穿高跟鞋要找個比自己高的男朋友,今天時熠就送了裙子和高跟鞋過來。
“那是什麽?”陸盡繁站在二樓,看到客廳裏的茶幾上擺著一個長方形紙盒,問站在茶幾邊上的吳遇歌。
吳遇歌聞聲回頭看了他一眼,道:“哦,衣服和鞋子。”
“待會兒要出門?”陸盡繁走下樓梯。
“嗯……嗯。去幫別人慶生。”
陸盡繁走近之後,看清了衣服上的價簽。認識一年多,憑他對她的了解,是絕不可能花這麽多錢去買條裙子的。想到某種可能,聲音低了幾度,“跟時熠一起?”
吳遇歌將紙盒放回腳邊的紙袋裏,準備進屋去試穿一下,聽到陸盡繁的聲音,擡頭匆匆露出一個笑,“嗯。”
“他生日?”
“不是。是他一個好朋友的生日好像。”
陸盡繁張了張嘴,卻沒發出一個音,斟酌了好久,才道:“你不是,拒絕時熠了嗎?”
“對啊。”吳遇歌拎著紙袋往自己房間走,經過他身邊的時候,坦然一笑道:“但是既然不討厭,多點了解多個朋友也挺好的,對吧?”
李杏對於吳遇歌的影響不可小覷。
陸盡繁眉宇輕鎖,看著她從自己身邊走過,垂在身側的手下意識地就伸了出去。
“嗯?”手忽然被牽住,吳遇歌不禁回頭,先看了看將自己的手一把握住的手,然後擡眼不解地看著陸盡繁。
收到她不解的目光,陸盡繁並沒有松手,頓了頓,低聲道:“……我待會兒也要出去一趟,順便送你過去。”
比起和時熠獨處,吳遇歌覺得跟BOSS大人似乎更自在一點,而且陸盡繁這個人陰晴不定,要是自己謝絕指不定又惹出什麽來,順從地點了點頭,眼睛眨巴眨巴地看他,“哦,好。那我去給時熠打電話問地址。”
陸盡繁這才放開她,“嗯。”
吳遇歌收回手。莫名地,她覺得今天的陸盡繁似乎有些不對勁。但他沒說,她才不會傻不楞登地往槍口上撞。拎著東西進了自己房間。
百八十年都沒有穿過裙子的吳遇歌在換上時熠送來的裙子後連鏡子都不敢照。赤著腳,這兒拽拽那兒扯扯,磨磨唧唧地挪到了穿衣鏡前。不知道是不是鵝黃這個顏色的問題,吳遇歌在看到鏡子裏的人時,乍然被驚了一下。看習慣了自己穿休閑裝的樣子,忽然套個裙子,一股時空穿越的即時感撲面而來,而且是魂穿!
“呃~”雞皮疙瘩瞬間掉了一地。
等到終於適應自己穿裙子的樣子,吳遇歌又開始盯著那雙高跟鞋發愁。
基因原因,她從小學四年級開始成為班裏的“最最”妹。全班女生最高不動搖,穩坐教室最後一排不動搖,升旗做早操不僅最後一排,而且是男生那排的最後一個!繼續不動搖!當所有人都想方設法長高的時候,她想的是怎麽跟大家呼吸同一個水平線的空氣。有首歌不是唱:“你永遠不懂我傷悲,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其實白天黑夜算什麽,擎天柱和武大郎才是真正的“你永遠不懂我傷悲”。
差不多六厘米的細高跟,相比於那些“恨天高”根本不夠看,但是對於吳遇歌這種常年都是平底鞋的人來說,這跟“跟天高”也沒什麽兩樣。
坐在床尾,拿著高跟鞋翻來覆去地看,大有不把這高跟鞋看成平底鞋不罷休的架勢。結果看了許久,鞋子也沒有絲毫變化,認命地嘆了口氣,將鞋放在地上,換上。
大學的形體老師說過:“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愛高跟鞋。女人愛穿高跟鞋,男人愛看女人穿高跟鞋。”雖然不清楚為什麽它有男女通吃的本事,但穿上高跟鞋,一站起來,世界似乎都變得不一樣起來,整個人的都不由往上拔。
吳遇歌踩著高跟鞋在房間裏走了幾圈。或許是大學那半年的形體課起了作用,第一次穿高跟鞋走路並沒有太難,至少沒有東偏西倒。只是走的時間長了,雙腿像是被什麽拌住,不怎麽靈活,膝蓋也伸不直,不自主地彎曲。好在休息一下便能調整過來。註意一點,應該不會出糗。
穿著裙子高跟鞋在房間裏練習了一會兒,自在許多。不過等她一走出房間,和陸盡繁撞個正著的時候,又開始渾身上下不自在起來。大夏天的,無袖連衣裙穿著竟然感覺涼颼颼的。吳遇歌下意識地搓了搓手臂,無意之間擾亂直直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過了好一會兒,才聽陸盡繁道:“走吧。”
“好。”吳遇歌本來準備拔腿小跑跟上,結果剛一邁腳,就被腳下的高跟鞋一把拽了回來,只得規規矩矩地走路。
……
到了目的地,陸盡繁將車靠邊停穩,吳遇歌解開安全帶,扭頭道:“老大,那我先走了。”
“嗯。”
打開車門,一只腿剛邁出去,身後又傳來陸盡繁的聲音,“要……”吳遇歌正要回頭——
“遇歌!”時熠興奮的聲音傳來,一下將吳遇歌的註意分散。
時熠早就等在別墅樓下,看到吳遇歌,大步朝她走來。
“盡繁哥。”時熠站在路邊,臉上掛著燦爛的笑容,俯身跟駕駛座上陸盡繁打招呼。
陸盡繁輕嗯了一聲。
“來,遇歌,小心。”時熠剛車門再拉開一點,朝吳遇歌伸出手。
裙子加高跟鞋實在不怎麽方便,吳遇歌便將手搭在時熠手上,借著他的力下了車。
吳遇歌關上車門,正要跟陸盡繁說“路上小心”,結果對方根本就沒給她這個機會,油門一踩絕塵而去。
吳遇歌看著他的車消失在轉角,心裏竟然有些不舒坦。隨即反應過來,又忍不住暗暗鄙視自己。被他損的時候氣得咬牙切齒,現在人終於要“放下毒舌,立地成佛”,自己又覺得別扭。腦子是進水了還是被驢踢了?!
“遇歌,我們進去吧。”時熠拉回她的註意力。
“好。”
往裏的路上,不斷有人跟時熠打招呼。看來,時熠的社交圈子不小。穿過門口的玄關,偌大的客廳一點點在視線中完整。
時熠幫她拿了一杯喝的,剛遞到她手上,就有人過來,熱情熟絡地將胳膊搭在時熠的肩膀上,滿臉是笑看了吳遇歌一眼,對時熠道:“哥們,挺能啊。去哪兒找了這麽個大美女。不知道有沒有什麽姐姐妹妹的介紹給我啊。”
時熠笑著拍了下他,“別貧。”
轉而對吳遇歌道:“遇歌,這是我發小,江明河。”
“你好。”
時熠正要把吳遇歌介紹給江明河,對方忙擺手示意不用,一手搭著時熠,另一只手吊兒郎當地伸到吳遇歌面前,“我這人雖然記性不怎麽好,但對於美女的名字聽一遍就能記住。遇歌是吧?遇歌,遇見最美的歌,好名字。”
吳遇歌忍俊不禁,伸手和他握了握。
“阿晉他們剛剛到了,走,一起過去喝一杯。”江明河攬著時熠就要走,不等時熠反應過來,又扭頭拉上吳遇歌,“遇歌也一起來。”說完,也不顧什麽男女授受不親,空著的一只手攬過吳遇歌的肩。
“明河。”時熠看了眼江明河搭在吳遇歌肩上的手,眼裏滿是不讚同。
“嘖,就你最婆婆媽媽。到這兒來的都是朋友,好朋友不拘小節。你說是不是啊,遇歌?”
雖然被人扒著肩,但對方的動作並沒有給她占便宜或者侵犯的感覺,吳遇歌微微一笑,附和地點了點頭,“是,是。”
“你看看,你看看。多學著點。”
“不過……”吳遇歌弱弱開口,“我感覺為了衣服的安全,我還是自己走比較好。”說著,舉了舉手裏的果汁。
江明河看了眼她手裏的玻璃杯,笑呵呵地收了手,“說得對。還是遇歌考慮周全。今天我可是肩負擺脫單身的任務,這‘佛靠金裝,人靠衣裝’,衣服可不能出什麽岔子。”
脫離了江明河的束縛,吳遇歌剛一站穩,突然被人從身後一把抱住,撞得她當即一個趔趄,一個聲音恰似除夕夜炮仗聲炸在耳邊。
“書菲!”
慌亂中,還好江明河出手扶了她一下,才沒有摔倒。不過就算拼盡全力想穩住手裏的杯子,但後面撞過來的力氣太大,加上腳上踩的是高跟鞋,果汁還是灑了出來,江明河的衣服和吳遇歌的裙子都沒逃過此劫。果汁灑在她的群角,然後順著膝蓋往下滑。
“書菲書菲!你終於……”身後的女生興沖沖地拉著吳遇歌的胳膊讓她轉過身,但在看到吳遇歌的臉之後,話戛然而止。
難以避免的一瞬尷尬。
在女生再次開口之前,時熠臉色難看的搶先從她手裏將吳遇歌拉了回來,一言不發,單膝蹲下,拿著手帕幫她擦腿上的果汁。
吳遇歌這才從剛才尷尬的驚訝中回過神來,條件反射地往後退,伸手想要時熠的手擋開,“沒事沒事。我自己來就好了。”
發現自己認錯了人,闖了禍的女生默默往後退了退,準備趁著幾個人不註意的時候偷偷溜掉,結果腿剛邁出去就被江明河拉了回來。
“惹了事就想跑,今天早上抹臉上的精油抹腳底下了?趕緊給人道歉。”
“沒關系的。擦幹了也看不出來。”吳遇歌忙打圓場。畢竟是人家的生日宴會,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
女生被江明河拉著脫不了身,埋著頭嘟噥:“誰叫她跟書菲長那麽像,又跟時熠……”
“夠了。”時熠冷冷打斷,臉上的憤怒不悅絲毫不掩飾。
習慣了平時陽光的時熠,看到他這個樣子,吳遇歌不由吃驚。
女生當即住了聲,大大的眼睛看著時熠,眼見著眼睛被淚水溢滿。
“遇歌,我帶你去洗手間。”
氣氛太過怪異,吳遇歌也想快點離開,便順著時熠的意思,“嗯,好。謝謝。”
“不用跟我客氣。”語氣頓時緩和下來。
……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在剛才那場小事故成了難兄難弟,吳遇歌收拾收拾出來之後,江明河就拉著她到處跑。不過,慶幸的是,因為時熠一直寸步不離地跟著,倒沒灌她酒。時熠幫她拒了好幾次酒之後,有人忍不住調侃他一句。
“我說,時熠,你這也太緊張了吧。紅酒就算了,竟然連啤酒都不讓喝。”
“遇歌她酒量不好。”時熠笑答。
吳遇歌一楞,他怎麽知道自己酒量不好?
大概是她疑惑的目光太過明顯,時熠解釋:“上次我姐生日你醉得不省人事,我抱你下樓的事情你應該是想不起來了。”
“哦~抱下樓?”一群人開始起哄,目光暧昧地盯著兩人看。
被他們這麽一笑,吳遇歌不禁有些尷尬。
“你們別瞎起哄,遇歌都害羞了,臉都紅了。”在座不知誰調笑了一句。
本來吳遇歌還能繃得住的,結果被人這麽說,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臉“噌”一下就紅了。
……
跟時熠道了別,吳遇歌轉身進了公寓。電梯門剛一關上,吳遇歌連忙彎腰準備把高跟鞋脫下來。在別墅那邊一直都在走動還好,坐時熠的車回來,腳休息了一會兒,現在再一走路,簡直疼得鉆心。
脫下腳上的鞋,發現腳趾頭破皮的破皮,流血的流血。
“嘶~”吳遇歌吃痛,忍不住倒吸涼氣。
“叮——”電梯到了。
吳遇歌拎著高跟鞋光腳走了出來,想著陸盡繁應該已經上樓休息了,沒必要也沒勇氣再穿上鞋進屋。
打開門一進去——
吳遇歌拎著高跟鞋怔在門口,楞楞地看著相距幾步之遙的陸盡繁,一時忘了該作何反應。
走道裏的燈大亮,照著她的狼狽無處躲藏。血跡斑斑的腳趾踩在乳白色地板上,醒目又紮眼。
作者有話要說:
收藏和評論幾乎一動不動……這樣下去你們會失去本寶寶的!(自行腦補作者汪倒地大哭,泛濫成河狀)
好啦好啦,開個玩笑。認真地說,如果大天使還有小天使覺得文文還可以的話,由衷希望能收一收,這對我來說真的是莫大的鼓勵。
作為九五之尊,所謂高處不勝寒,朕以前向來都是玩單機。只不過現在……數據太差真的沒臉見我家編編。為了感謝美人們賞我一張臉,不知朕化身碼字機,這周來一發雙更可還行?
哦,對了,最後一句,周末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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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遇歌前兩天剛說自己為了穿高跟鞋要找個比自己高的男朋友,今天時熠就送了裙子和高跟鞋過來。
“那是什麽?”陸盡繁站在二樓,看到客廳裏的茶幾上擺著一個長方形紙盒,問站在茶幾邊上的吳遇歌。
吳遇歌聞聲回頭看了他一眼,道:“哦,衣服和鞋子。”
“待會兒要出門?”陸盡繁走下樓梯。
“嗯……嗯。去幫別人慶生。”
陸盡繁走近之後,看清了衣服上的價簽。認識一年多,憑他對她的了解,是絕不可能花這麽多錢去買條裙子的。想到某種可能,聲音低了幾度,“跟時熠一起?”
吳遇歌將紙盒放回腳邊的紙袋裏,準備進屋去試穿一下,聽到陸盡繁的聲音,擡頭匆匆露出一個笑,“嗯。”
“他生日?”
“不是。是他一個好朋友的生日好像。”
陸盡繁張了張嘴,卻沒發出一個音,斟酌了好久,才道:“你不是,拒絕時熠了嗎?”
“對啊。”吳遇歌拎著紙袋往自己房間走,經過他身邊的時候,坦然一笑道:“但是既然不討厭,多點了解多個朋友也挺好的,對吧?”
李杏對於吳遇歌的影響不可小覷。
陸盡繁眉宇輕鎖,看著她從自己身邊走過,垂在身側的手下意識地就伸了出去。
“嗯?”手忽然被牽住,吳遇歌不禁回頭,先看了看將自己的手一把握住的手,然後擡眼不解地看著陸盡繁。
收到她不解的目光,陸盡繁並沒有松手,頓了頓,低聲道:“……我待會兒也要出去一趟,順便送你過去。”
比起和時熠獨處,吳遇歌覺得跟BOSS大人似乎更自在一點,而且陸盡繁這個人陰晴不定,要是自己謝絕指不定又惹出什麽來,順從地點了點頭,眼睛眨巴眨巴地看他,“哦,好。那我去給時熠打電話問地址。”
陸盡繁這才放開她,“嗯。”
吳遇歌收回手。莫名地,她覺得今天的陸盡繁似乎有些不對勁。但他沒說,她才不會傻不楞登地往槍口上撞。拎著東西進了自己房間。
百八十年都沒有穿過裙子的吳遇歌在換上時熠送來的裙子後連鏡子都不敢照。赤著腳,這兒拽拽那兒扯扯,磨磨唧唧地挪到了穿衣鏡前。不知道是不是鵝黃這個顏色的問題,吳遇歌在看到鏡子裏的人時,乍然被驚了一下。看習慣了自己穿休閑裝的樣子,忽然套個裙子,一股時空穿越的即時感撲面而來,而且是魂穿!
“呃~”雞皮疙瘩瞬間掉了一地。
等到終於適應自己穿裙子的樣子,吳遇歌又開始盯著那雙高跟鞋發愁。
基因原因,她從小學四年級開始成為班裏的“最最”妹。全班女生最高不動搖,穩坐教室最後一排不動搖,升旗做早操不僅最後一排,而且是男生那排的最後一個!繼續不動搖!當所有人都想方設法長高的時候,她想的是怎麽跟大家呼吸同一個水平線的空氣。有首歌不是唱:“你永遠不懂我傷悲,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其實白天黑夜算什麽,擎天柱和武大郎才是真正的“你永遠不懂我傷悲”。
差不多六厘米的細高跟,相比於那些“恨天高”根本不夠看,但是對於吳遇歌這種常年都是平底鞋的人來說,這跟“跟天高”也沒什麽兩樣。
坐在床尾,拿著高跟鞋翻來覆去地看,大有不把這高跟鞋看成平底鞋不罷休的架勢。結果看了許久,鞋子也沒有絲毫變化,認命地嘆了口氣,將鞋放在地上,換上。
大學的形體老師說過:“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愛高跟鞋。女人愛穿高跟鞋,男人愛看女人穿高跟鞋。”雖然不清楚為什麽它有男女通吃的本事,但穿上高跟鞋,一站起來,世界似乎都變得不一樣起來,整個人的都不由往上拔。
吳遇歌踩著高跟鞋在房間裏走了幾圈。或許是大學那半年的形體課起了作用,第一次穿高跟鞋走路並沒有太難,至少沒有東偏西倒。只是走的時間長了,雙腿像是被什麽拌住,不怎麽靈活,膝蓋也伸不直,不自主地彎曲。好在休息一下便能調整過來。註意一點,應該不會出糗。
穿著裙子高跟鞋在房間裏練習了一會兒,自在許多。不過等她一走出房間,和陸盡繁撞個正著的時候,又開始渾身上下不自在起來。大夏天的,無袖連衣裙穿著竟然感覺涼颼颼的。吳遇歌下意識地搓了搓手臂,無意之間擾亂直直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過了好一會兒,才聽陸盡繁道:“走吧。”
“好。”吳遇歌本來準備拔腿小跑跟上,結果剛一邁腳,就被腳下的高跟鞋一把拽了回來,只得規規矩矩地走路。
……
到了目的地,陸盡繁將車靠邊停穩,吳遇歌解開安全帶,扭頭道:“老大,那我先走了。”
“嗯。”
打開車門,一只腿剛邁出去,身後又傳來陸盡繁的聲音,“要……”吳遇歌正要回頭——
“遇歌!”時熠興奮的聲音傳來,一下將吳遇歌的註意分散。
時熠早就等在別墅樓下,看到吳遇歌,大步朝她走來。
“盡繁哥。”時熠站在路邊,臉上掛著燦爛的笑容,俯身跟駕駛座上陸盡繁打招呼。
陸盡繁輕嗯了一聲。
“來,遇歌,小心。”時熠剛車門再拉開一點,朝吳遇歌伸出手。
裙子加高跟鞋實在不怎麽方便,吳遇歌便將手搭在時熠手上,借著他的力下了車。
吳遇歌關上車門,正要跟陸盡繁說“路上小心”,結果對方根本就沒給她這個機會,油門一踩絕塵而去。
吳遇歌看著他的車消失在轉角,心裏竟然有些不舒坦。隨即反應過來,又忍不住暗暗鄙視自己。被他損的時候氣得咬牙切齒,現在人終於要“放下毒舌,立地成佛”,自己又覺得別扭。腦子是進水了還是被驢踢了?!
“遇歌,我們進去吧。”時熠拉回她的註意力。
“好。”
往裏的路上,不斷有人跟時熠打招呼。看來,時熠的社交圈子不小。穿過門口的玄關,偌大的客廳一點點在視線中完整。
時熠幫她拿了一杯喝的,剛遞到她手上,就有人過來,熱情熟絡地將胳膊搭在時熠的肩膀上,滿臉是笑看了吳遇歌一眼,對時熠道:“哥們,挺能啊。去哪兒找了這麽個大美女。不知道有沒有什麽姐姐妹妹的介紹給我啊。”
時熠笑著拍了下他,“別貧。”
轉而對吳遇歌道:“遇歌,這是我發小,江明河。”
“你好。”
時熠正要把吳遇歌介紹給江明河,對方忙擺手示意不用,一手搭著時熠,另一只手吊兒郎當地伸到吳遇歌面前,“我這人雖然記性不怎麽好,但對於美女的名字聽一遍就能記住。遇歌是吧?遇歌,遇見最美的歌,好名字。”
吳遇歌忍俊不禁,伸手和他握了握。
“阿晉他們剛剛到了,走,一起過去喝一杯。”江明河攬著時熠就要走,不等時熠反應過來,又扭頭拉上吳遇歌,“遇歌也一起來。”說完,也不顧什麽男女授受不親,空著的一只手攬過吳遇歌的肩。
“明河。”時熠看了眼江明河搭在吳遇歌肩上的手,眼裏滿是不讚同。
“嘖,就你最婆婆媽媽。到這兒來的都是朋友,好朋友不拘小節。你說是不是啊,遇歌?”
雖然被人扒著肩,但對方的動作並沒有給她占便宜或者侵犯的感覺,吳遇歌微微一笑,附和地點了點頭,“是,是。”
“你看看,你看看。多學著點。”
“不過……”吳遇歌弱弱開口,“我感覺為了衣服的安全,我還是自己走比較好。”說著,舉了舉手裏的果汁。
江明河看了眼她手裏的玻璃杯,笑呵呵地收了手,“說得對。還是遇歌考慮周全。今天我可是肩負擺脫單身的任務,這‘佛靠金裝,人靠衣裝’,衣服可不能出什麽岔子。”
脫離了江明河的束縛,吳遇歌剛一站穩,突然被人從身後一把抱住,撞得她當即一個趔趄,一個聲音恰似除夕夜炮仗聲炸在耳邊。
“書菲!”
慌亂中,還好江明河出手扶了她一下,才沒有摔倒。不過就算拼盡全力想穩住手裏的杯子,但後面撞過來的力氣太大,加上腳上踩的是高跟鞋,果汁還是灑了出來,江明河的衣服和吳遇歌的裙子都沒逃過此劫。果汁灑在她的群角,然後順著膝蓋往下滑。
“書菲書菲!你終於……”身後的女生興沖沖地拉著吳遇歌的胳膊讓她轉過身,但在看到吳遇歌的臉之後,話戛然而止。
難以避免的一瞬尷尬。
在女生再次開口之前,時熠臉色難看的搶先從她手裏將吳遇歌拉了回來,一言不發,單膝蹲下,拿著手帕幫她擦腿上的果汁。
吳遇歌這才從剛才尷尬的驚訝中回過神來,條件反射地往後退,伸手想要時熠的手擋開,“沒事沒事。我自己來就好了。”
發現自己認錯了人,闖了禍的女生默默往後退了退,準備趁著幾個人不註意的時候偷偷溜掉,結果腿剛邁出去就被江明河拉了回來。
“惹了事就想跑,今天早上抹臉上的精油抹腳底下了?趕緊給人道歉。”
“沒關系的。擦幹了也看不出來。”吳遇歌忙打圓場。畢竟是人家的生日宴會,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
女生被江明河拉著脫不了身,埋著頭嘟噥:“誰叫她跟書菲長那麽像,又跟時熠……”
“夠了。”時熠冷冷打斷,臉上的憤怒不悅絲毫不掩飾。
習慣了平時陽光的時熠,看到他這個樣子,吳遇歌不由吃驚。
女生當即住了聲,大大的眼睛看著時熠,眼見著眼睛被淚水溢滿。
“遇歌,我帶你去洗手間。”
氣氛太過怪異,吳遇歌也想快點離開,便順著時熠的意思,“嗯,好。謝謝。”
“不用跟我客氣。”語氣頓時緩和下來。
……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在剛才那場小事故成了難兄難弟,吳遇歌收拾收拾出來之後,江明河就拉著她到處跑。不過,慶幸的是,因為時熠一直寸步不離地跟著,倒沒灌她酒。時熠幫她拒了好幾次酒之後,有人忍不住調侃他一句。
“我說,時熠,你這也太緊張了吧。紅酒就算了,竟然連啤酒都不讓喝。”
“遇歌她酒量不好。”時熠笑答。
吳遇歌一楞,他怎麽知道自己酒量不好?
大概是她疑惑的目光太過明顯,時熠解釋:“上次我姐生日你醉得不省人事,我抱你下樓的事情你應該是想不起來了。”
“哦~抱下樓?”一群人開始起哄,目光暧昧地盯著兩人看。
被他們這麽一笑,吳遇歌不禁有些尷尬。
“你們別瞎起哄,遇歌都害羞了,臉都紅了。”在座不知誰調笑了一句。
本來吳遇歌還能繃得住的,結果被人這麽說,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臉“噌”一下就紅了。
……
跟時熠道了別,吳遇歌轉身進了公寓。電梯門剛一關上,吳遇歌連忙彎腰準備把高跟鞋脫下來。在別墅那邊一直都在走動還好,坐時熠的車回來,腳休息了一會兒,現在再一走路,簡直疼得鉆心。
脫下腳上的鞋,發現腳趾頭破皮的破皮,流血的流血。
“嘶~”吳遇歌吃痛,忍不住倒吸涼氣。
“叮——”電梯到了。
吳遇歌拎著高跟鞋光腳走了出來,想著陸盡繁應該已經上樓休息了,沒必要也沒勇氣再穿上鞋進屋。
打開門一進去——
吳遇歌拎著高跟鞋怔在門口,楞楞地看著相距幾步之遙的陸盡繁,一時忘了該作何反應。
走道裏的燈大亮,照著她的狼狽無處躲藏。血跡斑斑的腳趾踩在乳白色地板上,醒目又紮眼。
作者有話要說:
收藏和評論幾乎一動不動……這樣下去你們會失去本寶寶的!(自行腦補作者汪倒地大哭,泛濫成河狀)
好啦好啦,開個玩笑。認真地說,如果大天使還有小天使覺得文文還可以的話,由衷希望能收一收,這對我來說真的是莫大的鼓勵。
作為九五之尊,所謂高處不勝寒,朕以前向來都是玩單機。只不過現在……數據太差真的沒臉見我家編編。為了感謝美人們賞我一張臉,不知朕化身碼字機,這周來一發雙更可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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