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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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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扒灰”——算是大罪。我那時也才知道:家父對幫中事務一向守口如瓶,大約也就是因為他不肯輕犯這第五戒的緣故。

“可是你自己說我是空子,不算光棍,怎麽又說我是教親呢?”

這時老大哥的神情更加不自在了。他從上衣口袋裏掏出一包新樂園,另只手平伸兩指,往煙盒口開封處輕輕一拍,盒口跳起來三支煙,他再用那兩根手指將跳起較矮的兩支煙一壓,便剩下一支了——這個動作(我也是到了很多年之後才知道)正是流離在外、奔波四方的光棍相互辨認的手勢之一——老大哥點上煙,深吸幾口,才吞吞吐吐地說道:“咱張家門兒上下五代,只叔叔和我混了光棍。叔叔好鞋不踩臭狗屎,遠離江湖是非,不問武林恩怨。可我不一樣,我、我、我是老漕幫裏混事的——生是庵清人、死作庵清鬼。只可惜咱張家門兒裏沒有人明白庵清的底細,那我張世芳要是有一天死了,怎麽還有面目去見列祖列宗呢?所以弟弟!我跟你說這些,等你給祖宗爺爺娘磕頭的時候,就把我講的想上一遍,祖宗爺爺娘就明白了——”

“你自己也磕的,你怎麽自己不磕的時候想一遍?”

“我一跪叔叔就攙我,他一攙我就來不及跟祖宗爺爺娘報告了嘛!”老大哥說著,從口袋裏掏出一個小布包兒,一面斜眉斜眼朝外看家父他們是不是回來了,一面把布包兒口的系繩松開,將裏面的物事倒在手掌心裏;那是一枚戒指、一方印石、一只手鐲、一枚方孔古錢、一根發簪、一塊懷表和一管鋼筆。老大哥撥了撥、數了數,道:“弟弟你要是肯幫老大哥這個忙,每到年節叔叔請出牌位來叫你磕頭的時候,你就替老大哥跟祖宗爺爺娘報告報告,一回說不完說兩回,兩回說不完說三回,好歹有說清楚的一回。這些個玩意兒就合是老大哥謝謝你的小禮物。你說怎麽樣?”

“這些是幹嘛用的?”

“小道具,還都是有來歷的。”老大哥說著,拉我蹲下身,又道,“這手鐲,是我們李行李導演拍《婉君表妹》的時候用的。唐寶雲要嫁給江明的時候就戴的這個,可江明把她讓出去給他弟弟,沒嫁成。這戒指兒,是頭年兒裏拍《新娘與我》的時候甄珍戴的。印石,是宋存壽宋導演拍《破曉時分》縣太老爺案上的擺設。古錢呢——可不得了!這還是真古董,看見了沒有:乾、隆、通、寶、啊!這也是《破曉時分》裏用上的。還有這簪子,也是李行李導演剛拍的《玉觀音》裏的。這懷表和鋼筆嘛!我想一想……嗯!忘了是不是白景瑞白導演拍《寂寞的十七歲》的時候用的了。”

我看那懷表也不走、鋼筆又寫不出水來、古錢上長滿銅綠、手鐲還有裂紋,諒都是些破爛。心想:還不如給我把鋼刀或手槍來得好玩。正在不知拿與不拿之際,老大哥仿佛看穿了我的心事,道:“你別看這些小玩意兒不起眼,可都和咱們幫裏的事兒有著大關系呢!”

老大哥先拎起那戒指,說:“甄珍原先不樂意戴這戒指兒,嫌它太大,說是鄉下婆子才戴這麽俗氣的東西。可她非戴不可,因為《新娘與我》頭一天、頭一場上演,有人非看見那戒指兒不可,這是說好了的,這裏頭埋伏著一個拆字法兒。”

原來那時漕幫裏有一筆要從軍中四四兵工廠走私手槍出市的生意要做。買主撂下話來:槍支以十數為單位,最少二十把,多多益善。可是軍方有把握能交貨的數量遲遲不能定案。是時警備總司令部接獲線報,指有匪諜居中策應,準備破壞兵工廠,搞得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居於這筆軍火買賣的中間人——也是漕幫某大老——只好出了個主意:為免任何公開通信形式為警總網羅捕陷,索性約定,以《新娘與我》一片首映首場之內容為約,來表明兵工廠方面所能夠供應的槍支數量。買主依約上中國大戲院看電影,便可以得知最後交槍的數量,也就從而得知匯款入賬的數字。至於那個拆字法兒,老大哥說:外人不明白,可行裏人非但明白,還忘不了。

《新娘與我》的男主角叫王戎。王字一拆便是二十,戎字一拆便是一個十字和一個戈字,二十加上十得三十,三十與戈字相參合即是三十把槍的意思。而那戒指,則取一戒字。戒是二十加戈,也就是二十把槍。如果戒指不出現在銀幕之上,買主便知道,這交易只合是三十把槍。可是一旦戒指露了相,三十加上二十,這起碼是五十。露一次是五十,露兩次是七十,三次是九十;如此層層相加,手槍生意就算拍板定額,雙方皆不得有異議了。漕幫裏要幹的活兒說難不難,說易亦不易——他們得先弄清楚兵工廠能出幾十支槍,再經由幫中系統知會導演,讓他在片子裏安排戒指特寫的畫面。那一回卻不意出了個紕漏。兵工廠方面原先說好能出貨七十把,換言之,即是讓戒指在片中出現兩次。不意廠方忽然又向幫中人告曰:“可以再多出八十把。”這是不做白不做的買賣。但是人家導演已將影片剪輯完竣,拷貝亦已印出,已經無法修改。顯然,要同買方通消息,便只有另覓他途。然而,買方人馬行蹤飄忽,處事詭譎,加以郵電聯絡,皆易跌入警總網罟,最後,幫中大老想出一個變通的法子:遣人到中國大戲院放映間,於戒指出現時勒令放片小弟停機斷片,如是者四——也就是將同一鏡頭多放了四遍,這才圓滿交割,買賣雙方都十分滿意。

還有《婉君表妹》裏的手鐲。那是一九六四年的電影。那鐲子在銀幕上只晃了一下,卻等於是給了一個幫中的殺手下達了格殺令。其中的意思,直到我在六七年以後讀上大學的中文系,念到《史記·高祖本紀》才明白——項羽設下鴻門之宴,約定以擲杯為號,撲殺劉邦。不意項羽有婦人之仁,遲遲不能如約下令。在一旁幹著急的亞父範增只好屢屢以配玦示警——玦者,決也。這《婉君表妹》裏的那只鐲子就是指玦——當然也就是處決的意思。我眼前的這只鐲子上的裂紋並不是裂紋,它當真有一個極細的缺口。

“那李行導演也是你們漕幫的人嗎?”

“不!他是天帝教的。李導的尊翁玉階先生是天帝教上人,和咱們漕幫沒有關系。”

老大哥的意思是,戴那鐲子——也就是玦——的人自是漕幫光棍,經由電影的公開上演,卻在向某個特定的人傳遞殺人的指示。而這個被利用來教唆殺人的演員本人並不知情。但是此人居然是我從小就迷戀著想娶回家當媳婦兒的唐寶雲——事實上,後來若非孫小五長得酷似唐寶雲,難說我會不會有興趣把她帶到植物園摸幾把。

“不會罷!”我驚叫出聲。老大哥一掌捂住我的嘴,四下裏看了看。看什麽呢?小天井裏什麽都沒有,除了幾盆花草和一個廢棄不用的煤球爐子。老大哥硬是拉開爐門,朝裏尋了一遍,道:“隔墻有耳這話你聽說過沒有?”

然後他低聲告訴我:《婉君表妹》上演首日首場,松山一家戲院二樓包廂裏死了個人。人是怎麽個死法兒呢?散戲之後,清場的女工發現他老兄垂頭坐著,似是睡著了,搖之撼之都醒不過來,再仔細一打量,女工的手上沾滿了滑膩膩黏濕濕的鮮血——座位上那人是叫人用一支四寸長的鋼釘從椅背後面洞穿而入、直貫心窩而亡,下手者顯然有上乘的內力,才能於神不知、鬼不覺之間以指掌為釘錘,鑿釘入椅。想來這一擊也只是轉瞬間事而已。

老大哥接著告訴我:《破曉時分》裏的印石和古錢便牽涉到更大的恩怨了。這部電影的女主角伍秀芳是從大陸地區出境至香港、再轉赴臺灣發展的女伶。可是有關單位一直懷疑此女身負重大任務,極可能是共產黨文藝宣傳隊的分子——或者至少受這文宣隊的教唆指使,要到臺灣電影圈來潛伏,暗中從事分化、破壞的工作,乃至進行滲透、顛覆政府當局的勾當。可這伍秀芳背景單純,人也清秀樸實,並無特殊可怪之處。不過情治人員仍不肯松手,時時派員跟監掌控,往來郵電亦有專人過濾處理,攪得電影公司、導演以及伍女本人都惶惶終日,可謂不堪其擾。

此事為漕幫外三堂庵清光棍得知,層層遞報,終於讓內三堂的執事曉得了。這裏便不得不先說一說什麽是外三堂、內三堂乃至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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