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心有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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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不用上課,但季錦瑟還是起得很早,今天她要去城東參加一家商場的開業走臺秀。
她將自己收拾好,從樓上下來的時候,姜宋之已經晨練完,正坐在餐廳用早餐。
聽到她急急忙忙下樓的聲音,姜宋之放下手裏的報紙,看她走向門口,問道:“不吃早餐了?”
“不了,我今天要早點過去。”
“你的胃不好,再急也得先把早餐吃了。”然後,姜宋之對張嫂說,“給她把早餐端上來。”
季錦瑟看著張嫂端著熱氣騰騰的早餐出來,又看了看姜宋之,知道他是個很固執的人,反駁他沒什麽好處。
季錦瑟看了眼時間,胡亂地拿起勺子往嘴裏塞熱粥。
“季小姐,當心燙—”
張嫂急切的話還沒落定,就見季錦瑟嘴裏含著熱粥,吞也不是,咽也不是,臉被燙的漲紅。
姜宋之的臉色微變,“快吐出來。”
那晚粥剛從鍋裏端出來,還冒著滾燙的熱氣,一口下去,季錦瑟的舌頭燙得發麻,顯些沒了知覺。
姜宋之放下報紙,看著她,“燙傷沒有?伸出舌頭我看看。”
張嫂還在旁邊站著,季錦瑟哪好意思伸舌頭,搖了搖頭:“我沒事。”
姜宋之不動聲色地盯著她,沒過幾秒,季錦瑟還是伸出舌頭,舌頭被燙紅了,好在沒有燙出泡。
“疼嗎?”姜宋之給她倒了杯涼茶。
季錦瑟搖搖頭。
姜宋之看了她一眼,“慢點吃,吃完我送你去。”
一周以前這家商場就把今天的走臺活動提前公布出去了,所以大早上的就有不少記者在門口蹲點。
姜宋之將車停在商場路邊的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臨下車前,他叫住她:“結束後給我打電話,我來接你。”
季錦瑟知道姜宋之今天約了客戶在城郊打高爾夫,她連忙說道:“不用啦,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姜宋之斜睨她一眼,眸中帶著譏笑,“你笨手笨腳,我怕你找不到回家的路。”
季錦瑟住在他家已經一個多月了,怎麽可能不知道路,他說這話的意思擺明就是嘲笑她早上的事。
季錦瑟瞪了他一眼,“你放心,我閉著眼都能回去。”
中午的時候活動就結束了,季錦瑟想到上午姜宋之說的話,還是給他打了個電話,想問問他結束了沒有,如果沒結束,她就自己回家了。
她把電話撥過去,卻一直無人接聽,她一邊等著,目光隨意地往四處看,視線卻定格在街邊的那兩個人影上。
那對男女站在人行道上,似乎在等綠燈。
那個女人是她現在的經紀人梁永姍,而她身旁的男人,看背影有幾分熟悉,她心中隱隱冒出一個猜測,但不確定是不是那個人。
人行綠燈亮起,那兩人往街對面走,季錦瑟下意識地追了過去。她離路邊還有一段距離,等她到的時候,人行道上的綠燈剛變為紅燈。
此刻的季錦瑟,視線中只有前面不遠處的那對男女,沒有註意看交通燈,也沒有註意到手裏的電話已經被接通,姜宋之正在電話那頭叫她的名字。
“季錦瑟,你說話。”
姜宋之正跟人打高爾夫,就有人把手機遞給了他,“姜總,你的電話響了。”
姜宋之向來公私分明,他非常討厭在休息期間接到工作電話,所以了解他的人在休息時間基本上不會給他打電話。況且他之前有叮囑過,除了季錦瑟的電話,其他人的電話一概不要找他。
所以,他拿起手機,順手就接聽了,語氣稀松平常,嘴角還掛著笑,“你那邊結束了?”
說話的時候,他身旁的人剛擊出一個球,他的目光隨著那顆球移動,看到那顆球精準地落進球洞,他還空出一只手給那人點讚。
出乎他意料的是電話那頭沒有出聲,只能聽見嘈雜的汽車鳴笛聲。姜宋之嘴角的笑驟然凝固,他凝神靜聽電話那頭的聲響。
姜宋之不是個有耐心的人,等了半分鐘,電話那頭還沒出聲,他皺起眉頭,“季錦瑟,你說話。”
季錦瑟還是沒回應他,他反而聽到一陣陣汽車喇叭聲越來越尖銳,越來越急促,他的眉頭皺得更深,將球桿隨手扔給球童,自己則快速往路邊的高爾夫球車走去。
不等他走到車邊,就聽到尖銳刺耳的剎車聲透過無線電波傳進他耳朵裏,刺得他呆立在原地。過了幾秒,還有撞擊聲傳過來,嘈雜的玻璃破碎聲戛然而止。
姜宋之怔了幾秒,才反應過來。
姜宋之的心瞬間緊縮,握著手機的手指都在顫抖,他屏住呼吸,極力保持冷靜地開口:“季錦瑟,你怎麽了?”
他心中極度不安,那張臉沈冷得嚇人,“說話啊!”
他見遲遲沒有回應,一看手機屏幕,電話早已經掛斷了,他顫抖著手機撥了過去,然而,不管他重撥多少次,電話裏都只有一句冰冷的系統女音:“對不起,你所撥打的電話已關機。”
在江城,能把商務轎車開成超跑的人,恐怕只有姜宋之。
從城南到城東的路上,沿途的人們都會看到一輛黑色轎車極速地穿梭在街頭,如同一條游魚,活靈活現,在車流中穿梭,在人群中游離。
姜宋之趕到的時候,商場門口的馬路邊一片狼籍,擋風玻璃碎片撒了一地,灰白的水泥地上有幾攤鮮艷的紅,不遠處還有一部手機,那部手機已經摔壞了,四分五裂的樣子讓人不由得對它的主人擔憂。
姜宋之的腿有些發軟,他扶著車門勉強站住。他不敢朝壞的方向去想,可那幾攤血漬又異常觸目驚心。
早上他和季錦瑟才有說有笑地告別,只不過分開幾個小時,就發生了這樣的事
他不是跟她說了,他會來接她嗎?她亂跑什麽?
九月份的正午,烈日當頭,一顆顆豆大的汗珠沁滿他整張臉,可他卻覺得極度地寒冷,冷得他身子都忍不住顫抖。
頭頂的烈陽火辣辣地炙烤著他,他感覺一陣暈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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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將自己收拾好,從樓上下來的時候,姜宋之已經晨練完,正坐在餐廳用早餐。
聽到她急急忙忙下樓的聲音,姜宋之放下手裏的報紙,看她走向門口,問道:“不吃早餐了?”
“不了,我今天要早點過去。”
“你的胃不好,再急也得先把早餐吃了。”然後,姜宋之對張嫂說,“給她把早餐端上來。”
季錦瑟看著張嫂端著熱氣騰騰的早餐出來,又看了看姜宋之,知道他是個很固執的人,反駁他沒什麽好處。
季錦瑟看了眼時間,胡亂地拿起勺子往嘴裏塞熱粥。
“季小姐,當心燙—”
張嫂急切的話還沒落定,就見季錦瑟嘴裏含著熱粥,吞也不是,咽也不是,臉被燙的漲紅。
姜宋之的臉色微變,“快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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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宋之放下報紙,看著她,“燙傷沒有?伸出舌頭我看看。”
張嫂還在旁邊站著,季錦瑟哪好意思伸舌頭,搖了搖頭:“我沒事。”
姜宋之不動聲色地盯著她,沒過幾秒,季錦瑟還是伸出舌頭,舌頭被燙紅了,好在沒有燙出泡。
“疼嗎?”姜宋之給她倒了杯涼茶。
季錦瑟搖搖頭。
姜宋之看了她一眼,“慢點吃,吃完我送你去。”
一周以前這家商場就把今天的走臺活動提前公布出去了,所以大早上的就有不少記者在門口蹲點。
姜宋之將車停在商場路邊的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臨下車前,他叫住她:“結束後給我打電話,我來接你。”
季錦瑟知道姜宋之今天約了客戶在城郊打高爾夫,她連忙說道:“不用啦,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姜宋之斜睨她一眼,眸中帶著譏笑,“你笨手笨腳,我怕你找不到回家的路。”
季錦瑟住在他家已經一個多月了,怎麽可能不知道路,他說這話的意思擺明就是嘲笑她早上的事。
季錦瑟瞪了他一眼,“你放心,我閉著眼都能回去。”
中午的時候活動就結束了,季錦瑟想到上午姜宋之說的話,還是給他打了個電話,想問問他結束了沒有,如果沒結束,她就自己回家了。
她把電話撥過去,卻一直無人接聽,她一邊等著,目光隨意地往四處看,視線卻定格在街邊的那兩個人影上。
那對男女站在人行道上,似乎在等綠燈。
那個女人是她現在的經紀人梁永姍,而她身旁的男人,看背影有幾分熟悉,她心中隱隱冒出一個猜測,但不確定是不是那個人。
人行綠燈亮起,那兩人往街對面走,季錦瑟下意識地追了過去。她離路邊還有一段距離,等她到的時候,人行道上的綠燈剛變為紅燈。
此刻的季錦瑟,視線中只有前面不遠處的那對男女,沒有註意看交通燈,也沒有註意到手裏的電話已經被接通,姜宋之正在電話那頭叫她的名字。
“季錦瑟,你說話。”
姜宋之正跟人打高爾夫,就有人把手機遞給了他,“姜總,你的電話響了。”
姜宋之向來公私分明,他非常討厭在休息期間接到工作電話,所以了解他的人在休息時間基本上不會給他打電話。況且他之前有叮囑過,除了季錦瑟的電話,其他人的電話一概不要找他。
所以,他拿起手機,順手就接聽了,語氣稀松平常,嘴角還掛著笑,“你那邊結束了?”
說話的時候,他身旁的人剛擊出一個球,他的目光隨著那顆球移動,看到那顆球精準地落進球洞,他還空出一只手給那人點讚。
出乎他意料的是電話那頭沒有出聲,只能聽見嘈雜的汽車鳴笛聲。姜宋之嘴角的笑驟然凝固,他凝神靜聽電話那頭的聲響。
姜宋之不是個有耐心的人,等了半分鐘,電話那頭還沒出聲,他皺起眉頭,“季錦瑟,你說話。”
季錦瑟還是沒回應他,他反而聽到一陣陣汽車喇叭聲越來越尖銳,越來越急促,他的眉頭皺得更深,將球桿隨手扔給球童,自己則快速往路邊的高爾夫球車走去。
不等他走到車邊,就聽到尖銳刺耳的剎車聲透過無線電波傳進他耳朵裏,刺得他呆立在原地。過了幾秒,還有撞擊聲傳過來,嘈雜的玻璃破碎聲戛然而止。
姜宋之怔了幾秒,才反應過來。
姜宋之的心瞬間緊縮,握著手機的手指都在顫抖,他屏住呼吸,極力保持冷靜地開口:“季錦瑟,你怎麽了?”
他心中極度不安,那張臉沈冷得嚇人,“說話啊!”
他見遲遲沒有回應,一看手機屏幕,電話早已經掛斷了,他顫抖著手機撥了過去,然而,不管他重撥多少次,電話裏都只有一句冰冷的系統女音:“對不起,你所撥打的電話已關機。”
在江城,能把商務轎車開成超跑的人,恐怕只有姜宋之。
從城南到城東的路上,沿途的人們都會看到一輛黑色轎車極速地穿梭在街頭,如同一條游魚,活靈活現,在車流中穿梭,在人群中游離。
姜宋之趕到的時候,商場門口的馬路邊一片狼籍,擋風玻璃碎片撒了一地,灰白的水泥地上有幾攤鮮艷的紅,不遠處還有一部手機,那部手機已經摔壞了,四分五裂的樣子讓人不由得對它的主人擔憂。
姜宋之的腿有些發軟,他扶著車門勉強站住。他不敢朝壞的方向去想,可那幾攤血漬又異常觸目驚心。
早上他和季錦瑟才有說有笑地告別,只不過分開幾個小時,就發生了這樣的事
他不是跟她說了,他會來接她嗎?她亂跑什麽?
九月份的正午,烈日當頭,一顆顆豆大的汗珠沁滿他整張臉,可他卻覺得極度地寒冷,冷得他身子都忍不住顫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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