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熱熱鬧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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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庭, 全程死因裁判法庭, 源於英國法律。每當有死者的致死原因不清晰, 或者親人或律政司覺得死者的死因有可疑, 就可以向死因庭要求裁判, 以決定死者的死因。
周奕霏在律政司的第一單案子就是死因庭, 死者是個二十五歲的年輕男人, 因為腹痛在家屬陪同下進了醫院,醫生判定為急性闌尾炎, 經過同意後做了手術,手術次日死者身亡。
案子是由陪審員裁決的, 某種程度上說也算是另一種法庭,檢控更偏向於中立, 能做的不多。像是這個案子是家屬提出質疑的,提供證據的更多的是辯方,也就是死者家屬。
辯方律師是個熟人, 她很不喜歡的湯家明, 還有那晚沒來湊熱鬧的黃耀輝。
案子的家屬是普通人,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像國棟一樣通過蛛絲馬跡來發現事件過程, 甚至拿到證據。案子的證據大部分是證人供詞,醫生當然不會說自己的手術有問題, 助手和護士也不會, 剩下的就是對醫療知識不了解的家屬, 加上寫的很標準很完美的病例……
案子最後的結果, 死者死於不幸, 並非醫療失當,沒有任何人需要負責任。
說白了就是死於意外,畢竟任何手術都有意外的,但只要醫護人員沒有發生錯誤,責任就不在他們和醫院的身上,家屬也只能認了。
某種程度上也是蠻悖論的事情,想要證明手術不成功是人為,最好的辦法是解剖屍體。但是解剖屍體的前提,是需要證明死者死於非命,證明不是意外而是非法殺人。
在某些國家可以通過請非官方的法醫解剖,這是不違法的,但在國內不行,香港的法律制度也不允許,很多醫療失當的案例可能也就這樣不知不覺的白死了。
“這算什麽?由得我們的兒子死的不明不白了?”出了法庭,死者的母親問道。
湯家明盡職盡責的解釋:“其實兩位可以徇民事途徑,向醫院提出訴訟,如果能證明負責的醫生或者醫院的制度上有安排的疏忽,可以向醫院索償,要求他們賠償你們的損失。”
這也是常見的做法,為什麽現在醫患之間關系這麽緊張,很多都是被那種特意去訛人的病人家屬嚇怕了,也有不少是家屬怕醫生不負責任,兩邊的關系才會越來越惡化。
“賠償?”死者父親激動顯然不是想用兒子來換賠償金的人,世界上總也有那種真心愛自己子女的父母,他說:“怎麽賠?這是一條人命來的。我只是想為我的兒子討回一個公道!”
“趙先生,”湯家明不是個特別有耐心的人,或者說,他已經盡了自己所能盡的義務,於是很直白的說:“我很明白你現在的心情,但我們現在真的沒什麽可以再做了。”
黃耀輝的說法則更委婉一些:“我們現在可以做的,就是怎麽保證你們二位以後的生活。”
死者父親趙先生此時是聽不進去的,他只想說自己想的事,白發人送黑發人:“我以前聽人說律師沒有一個好人,我以前不信,現在我信了。——我告訴你們,我不會就這麽算了的,我一定會報仇。那種人,我告不了他,天也要收了他!”
說完,趙先生氣哼哼的帶著趙夫人走了,留下兩個幫他辯護的律師無奈的對視。
死因庭的權限只在於決定死者的死因,一切與決定死因無關的內容,都不會是死因庭的結論。除非能找到那個醫生當時喝過酒或者服用過藥物的證據,否則結果只能是這樣。
而這些證據,除非能夠證明死者是並非死於意外,警方才會立案調查找出這些證據,於是又回到了那個悖論的原點。
“我以為你會做的更好的。”在法院門口看了許久的戲,周奕霏走上前去看著湯家明道。
她以前跟湯家明爭過生意,也一起合作過案子。只不過那時他是大律師,她是幫另一個大律師拎包的助理,看過他在堂上的表現,沒人會小瞧他。
他是很厲害的那種人,遇強越強,反應極快,要麽就一擊即中,沒有一點多餘的廢話。
所以這次相遇,哪怕只是死因庭,周奕霏也做了不少準備,可惜什麽都沒用上。
周奕霏翻過他以前的案例,他跟她一樣,都是不是那麽在乎一定要正統打官司的人,有時用一些手段可以加快進程時,他也用了,甚至經常用,踩線對他來說是駕輕就熟的。
一個死因庭而已,按他的本事,找些“自己冒出來”的證據,輕而易舉。
但他這次什麽都沒做,或者說,他是完全按照傳統觀念的正常程序做的。
她有點疑惑,是那位趙先生錢沒給夠?趙氏夫妻倆一看就是普通人,不是多有錢的模樣。
湯家明本來沒明白她什麽意思,不過看她的眼神,他明白了。
“我當然可以做得‘更好’,只不過這就不是他們要的公道了。”
趙先生要的不是贏,而是公道,他們是那種老實本分的人,想要的也是清清白白的公道。
有些人懂游戲規則,樂於利用游戲規則,甚至樂此不疲的犯規,他當然也不會傻楞楞的要求他們一定要遵守游戲規則,否則人家也不願意帶你玩。
有些人則不懂,他們的世界觀是小學課本上來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有問題找警察叔叔,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會變成美好的明天。
大部分人都是普普通通的好人,有什麽理由帶著他們走一條明知會後悔的路?
耍手段得來的勝利,他們那種人就算贏了也會睡不著覺的。
聞言,周奕霏懂了,不過她更意外了。可以說,是用一種全新的目光看湯家明。
他真的和傳聞中,很不一樣。
非常的不一樣。
律師的責任,是幫當事人做出最恰當的選擇,然而真正做主的卻還是當事人,律師需要尊重當事人的任何決定,哪怕他可能是錯的,或者不利於贏官司。
湯家明完完全全的執行著這一條準則。
只是,她並不認同他的說法。
“我以為公道是法官來判的,而不是老天給的。”
對她來說,最重要的當然還是贏,有辦法的話當然要盡量用出來,哪怕真的輸了,起碼也不會後悔。當然,最好還是要贏,她每次都做到了,不是嗎?
大概是不喜歡跟女人吵,湯家明聳聳肩,一副你說的都對的樣子。
周奕霏覺得好沒趣,棋逢對手之感頓時消失的無影無蹤,打了聲招呼,正要走人,忽然聽到一把女聲,遠遠地喊著湯家明和黃耀輝的名字:“Patrick!阿Ben!”
湯家明一回頭,不到一秒又把頭轉回來,似乎頗為後悔回頭看了。
好像見鬼了似的。
黃耀輝則是嘴角壓抑不住的往上揚,幸災樂禍的模樣十足。
“Eva!”
兩人自動自覺的挪開腳步,周奕霏和對方才互相看見:“Ivy,對哦,你今天也上庭的。”
Ivy餘美蓮,她的同事檢察官,那個傳聞中倒追湯家明的小女生。
長得真的挺漂亮的,大大的眼睛,高鼻梁,皮膚雪白,笑起來還有酒窩,說話聲音也甜。
除了廣東話講的亂七八糟外,周奕霏暫時看不到對方任何的缺點。
“是啊,Eva,”餘美蓮瞄了一眼湯家明,然後跟周奕霏客套:“你們死因庭結束了吧?怎麽都站在這裏?是約好了一起去酒吧Happy Hour(歡樂時光)嗎?”
周奕霏眼明嘴快:“我老公約我跟他同事一起去酒吧的,之前聊了一下案子,馬上……。”
“馬上到!”湯家明反應奇快的接了下去:“Eva你不是說要介紹你老公給我們認識的?我跟阿Pat的車在停車場,你開沒開車?要不要坐我的車?方便點嘛。”
“其實我今天打算……”黃耀輝舉手發言。
“打什麽算?”湯家明好哥倆似的摟他肩膀:“你家裏都沒人了,單身漢一個,一起吧。”
周奕霏今天的確沒開車,她的車送去車檢了,也不知道湯家明是猜準了還是看見了。
不過他這種趕鴨子上架她並不喜歡,人家小姑娘這麽執著,有些事就該說得清楚點。
就在她張口要拒絕時,餘美蓮出聲了:“也好啊,反正之前Eva來的時候我們都沒好好慶祝過,不過不知道你老公他們介不介意?”
這下子連周奕霏也不好拒絕了,這女孩子能這麽大方已經很不容易了。
“不介意,他們很隨和的,”她似笑非笑的看向湯家明:“不過不知道你們頂不頂得順。”
湯家明順桿爬,笑得一派瀟灑:“沒關系,我們也很隨和的。”
周奕霏很想翻白眼。
希望你們真的頂得順,反正她是從來沒頂得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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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奕霏在律政司的第一單案子就是死因庭, 死者是個二十五歲的年輕男人, 因為腹痛在家屬陪同下進了醫院,醫生判定為急性闌尾炎, 經過同意後做了手術,手術次日死者身亡。
案子是由陪審員裁決的, 某種程度上說也算是另一種法庭,檢控更偏向於中立, 能做的不多。像是這個案子是家屬提出質疑的,提供證據的更多的是辯方,也就是死者家屬。
辯方律師是個熟人, 她很不喜歡的湯家明, 還有那晚沒來湊熱鬧的黃耀輝。
案子的家屬是普通人,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像國棟一樣通過蛛絲馬跡來發現事件過程, 甚至拿到證據。案子的證據大部分是證人供詞,醫生當然不會說自己的手術有問題, 助手和護士也不會, 剩下的就是對醫療知識不了解的家屬, 加上寫的很標準很完美的病例……
案子最後的結果, 死者死於不幸, 並非醫療失當,沒有任何人需要負責任。
說白了就是死於意外,畢竟任何手術都有意外的,但只要醫護人員沒有發生錯誤,責任就不在他們和醫院的身上,家屬也只能認了。
某種程度上也是蠻悖論的事情,想要證明手術不成功是人為,最好的辦法是解剖屍體。但是解剖屍體的前提,是需要證明死者死於非命,證明不是意外而是非法殺人。
在某些國家可以通過請非官方的法醫解剖,這是不違法的,但在國內不行,香港的法律制度也不允許,很多醫療失當的案例可能也就這樣不知不覺的白死了。
“這算什麽?由得我們的兒子死的不明不白了?”出了法庭,死者的母親問道。
湯家明盡職盡責的解釋:“其實兩位可以徇民事途徑,向醫院提出訴訟,如果能證明負責的醫生或者醫院的制度上有安排的疏忽,可以向醫院索償,要求他們賠償你們的損失。”
這也是常見的做法,為什麽現在醫患之間關系這麽緊張,很多都是被那種特意去訛人的病人家屬嚇怕了,也有不少是家屬怕醫生不負責任,兩邊的關系才會越來越惡化。
“賠償?”死者父親激動顯然不是想用兒子來換賠償金的人,世界上總也有那種真心愛自己子女的父母,他說:“怎麽賠?這是一條人命來的。我只是想為我的兒子討回一個公道!”
“趙先生,”湯家明不是個特別有耐心的人,或者說,他已經盡了自己所能盡的義務,於是很直白的說:“我很明白你現在的心情,但我們現在真的沒什麽可以再做了。”
黃耀輝的說法則更委婉一些:“我們現在可以做的,就是怎麽保證你們二位以後的生活。”
死者父親趙先生此時是聽不進去的,他只想說自己想的事,白發人送黑發人:“我以前聽人說律師沒有一個好人,我以前不信,現在我信了。——我告訴你們,我不會就這麽算了的,我一定會報仇。那種人,我告不了他,天也要收了他!”
說完,趙先生氣哼哼的帶著趙夫人走了,留下兩個幫他辯護的律師無奈的對視。
死因庭的權限只在於決定死者的死因,一切與決定死因無關的內容,都不會是死因庭的結論。除非能找到那個醫生當時喝過酒或者服用過藥物的證據,否則結果只能是這樣。
而這些證據,除非能夠證明死者是並非死於意外,警方才會立案調查找出這些證據,於是又回到了那個悖論的原點。
“我以為你會做的更好的。”在法院門口看了許久的戲,周奕霏走上前去看著湯家明道。
她以前跟湯家明爭過生意,也一起合作過案子。只不過那時他是大律師,她是幫另一個大律師拎包的助理,看過他在堂上的表現,沒人會小瞧他。
他是很厲害的那種人,遇強越強,反應極快,要麽就一擊即中,沒有一點多餘的廢話。
所以這次相遇,哪怕只是死因庭,周奕霏也做了不少準備,可惜什麽都沒用上。
周奕霏翻過他以前的案例,他跟她一樣,都是不是那麽在乎一定要正統打官司的人,有時用一些手段可以加快進程時,他也用了,甚至經常用,踩線對他來說是駕輕就熟的。
一個死因庭而已,按他的本事,找些“自己冒出來”的證據,輕而易舉。
但他這次什麽都沒做,或者說,他是完全按照傳統觀念的正常程序做的。
她有點疑惑,是那位趙先生錢沒給夠?趙氏夫妻倆一看就是普通人,不是多有錢的模樣。
湯家明本來沒明白她什麽意思,不過看她的眼神,他明白了。
“我當然可以做得‘更好’,只不過這就不是他們要的公道了。”
趙先生要的不是贏,而是公道,他們是那種老實本分的人,想要的也是清清白白的公道。
有些人懂游戲規則,樂於利用游戲規則,甚至樂此不疲的犯規,他當然也不會傻楞楞的要求他們一定要遵守游戲規則,否則人家也不願意帶你玩。
有些人則不懂,他們的世界觀是小學課本上來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有問題找警察叔叔,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會變成美好的明天。
大部分人都是普普通通的好人,有什麽理由帶著他們走一條明知會後悔的路?
耍手段得來的勝利,他們那種人就算贏了也會睡不著覺的。
聞言,周奕霏懂了,不過她更意外了。可以說,是用一種全新的目光看湯家明。
他真的和傳聞中,很不一樣。
非常的不一樣。
律師的責任,是幫當事人做出最恰當的選擇,然而真正做主的卻還是當事人,律師需要尊重當事人的任何決定,哪怕他可能是錯的,或者不利於贏官司。
湯家明完完全全的執行著這一條準則。
只是,她並不認同他的說法。
“我以為公道是法官來判的,而不是老天給的。”
對她來說,最重要的當然還是贏,有辦法的話當然要盡量用出來,哪怕真的輸了,起碼也不會後悔。當然,最好還是要贏,她每次都做到了,不是嗎?
大概是不喜歡跟女人吵,湯家明聳聳肩,一副你說的都對的樣子。
周奕霏覺得好沒趣,棋逢對手之感頓時消失的無影無蹤,打了聲招呼,正要走人,忽然聽到一把女聲,遠遠地喊著湯家明和黃耀輝的名字:“Patrick!阿Ben!”
湯家明一回頭,不到一秒又把頭轉回來,似乎頗為後悔回頭看了。
好像見鬼了似的。
黃耀輝則是嘴角壓抑不住的往上揚,幸災樂禍的模樣十足。
“Eva!”
兩人自動自覺的挪開腳步,周奕霏和對方才互相看見:“Ivy,對哦,你今天也上庭的。”
Ivy餘美蓮,她的同事檢察官,那個傳聞中倒追湯家明的小女生。
長得真的挺漂亮的,大大的眼睛,高鼻梁,皮膚雪白,笑起來還有酒窩,說話聲音也甜。
除了廣東話講的亂七八糟外,周奕霏暫時看不到對方任何的缺點。
“是啊,Eva,”餘美蓮瞄了一眼湯家明,然後跟周奕霏客套:“你們死因庭結束了吧?怎麽都站在這裏?是約好了一起去酒吧Happy Hour(歡樂時光)嗎?”
周奕霏眼明嘴快:“我老公約我跟他同事一起去酒吧的,之前聊了一下案子,馬上……。”
“馬上到!”湯家明反應奇快的接了下去:“Eva你不是說要介紹你老公給我們認識的?我跟阿Pat的車在停車場,你開沒開車?要不要坐我的車?方便點嘛。”
“其實我今天打算……”黃耀輝舉手發言。
“打什麽算?”湯家明好哥倆似的摟他肩膀:“你家裏都沒人了,單身漢一個,一起吧。”
周奕霏今天的確沒開車,她的車送去車檢了,也不知道湯家明是猜準了還是看見了。
不過他這種趕鴨子上架她並不喜歡,人家小姑娘這麽執著,有些事就該說得清楚點。
就在她張口要拒絕時,餘美蓮出聲了:“也好啊,反正之前Eva來的時候我們都沒好好慶祝過,不過不知道你老公他們介不介意?”
這下子連周奕霏也不好拒絕了,這女孩子能這麽大方已經很不容易了。
“不介意,他們很隨和的,”她似笑非笑的看向湯家明:“不過不知道你們頂不頂得順。”
湯家明順桿爬,笑得一派瀟灑:“沒關系,我們也很隨和的。”
周奕霏很想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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