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噩夢般的體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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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傑如意地和於偉換了座位,現在旁邊坐的是任夢童,對此老師和同學們似乎都沒有發現。但是讓他奇怪的是,前天和自己瘋狂表白的李心語,這兩天像是換了個人一樣,再沒有對自己作出什麽其他的舉動,最多也就是多看自己幾眼。她似乎在煩惱另外的一些事,上課總是莫名發著呆,對此王傑不敢多問,他對現在這種狀態很滿意,雙方像是默契地達成了共識,將前天晚上的事忘記。
“又要跑一千米了,傑哥,你快摸摸我的頭,我感覺額頭好燙,像是發燒了,我今天怕是體測不了了。”
“少來,你還有力氣說話就是還能跑。”
“傑哥,我是真的病了,你摸摸就知道,快,摸摸看。”
“於偉,你惡不惡心,跑個一千至於把你嚇成這樣嗎?”一旁寫作業的任夢童說道,她實在受不了於偉這種軟裏軟氣的語調了。
於偉口中所說的體測,是學校組織的初三學生統一體育測試,是為了中考的體育考試做準備。中考的體育考試共有三項,林夕所在的一六零中學,基本上選的是跳繩、排球和跑步,其中跑步是大多數學生都不願面對的,男生三分三十秒一千米為滿分,女生三分二十四八百米是滿分,學校為了不失這塊的體育成績,現在每個星期基本上都要弄個模擬考試,也就是體測。
“男人怎麽就不能害怕跑步了,你們這是□□裸地歧視,是對男人的過分要求。”
“你的存在就是對男人□□裸地歧視。”
“男人,哈哈哈哈,男人”就在此時,坐在於偉旁邊的李心語突然笑了起來。
“李心語,你笑什麽?”於偉吃了一驚。
“才是個未成年的小毛孩,居然說自己是男人,笑死我了。”
“哈哈哈,就是,於偉,你毛還沒張全呢!”任夢童也隨著笑了起來。
於偉兩眼瞪得鬥大,一時竟不知道說些什麽,便轉過頭對坐在後面的王傑說:“我們王嫂還真是厲害的。”
“去你的。”
王傑聽到這麽一句,直接從後面一腳把於偉的椅子踢翻了,瞬時,於偉一屁股摔在了地上。
“啊啊,屁股開花啦,這下真不能跑啦,不能跑啦。”
“哈哈哈哈。”幾人見狀,頓時笑開了花。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就到了下午的體測。林夕當年上初中的時候,體測三項中,跳繩和排球都很好,就是八百米跑不行,現在對八百還有些後怕,想起當時自己每每跑完八百,吐得天昏地暗的樣子,不禁打了幾個哆嗦。
“夢童,我們等會一起跑吧。”林夕對任夢童說。
“嗯?真的嗎?我跑得很慢的。”
“沒事,我跑得也很慢。”
“怎麽會,你每次都進三分半的。”
“是嗎?李心語這麽厲害呢?!”
“啊?你怎麽像是在說別人一樣。”
“哈哈,我是沒想到自己那麽瘦小還能跑那麽快。”
“你前段時間每天晚上都來操場練八百的。”
“是嗎?別說了,我和你一起跑就一起跑!”
“心語你真好,那你帶著我哦,說話算話哦,不能丟在我一個人。”
“當然 !”
“咱們班的男生是在咱們後面跑嗎?”
“嗯嗯,他們先去跳繩了。”
林夕看了看跳繩場地,若有所思:“早點跑完早點輕松,走,咱們這批就跑。”
“什麽?心語你讓我緩緩吧,我們下批跑吧。”
“你怕什麽,我說了陪你一起,走吧。”
說時遲那時快,林夕這就拉著夢童上了跑道,雖說她也緊張,但是都上到研究生了,八百怎麽說也是從初中跑到了大學,再怕也沒有初中時那麽怕了。
“預備!跑!”
體育老師一聲令下,所有女生都猛地往前沖,然後往內圈擠。林夕和夢童跑在最後,不用爭不用搶也是內圈。別說,心語的身體素質確實要比林夕好得多,以這種速度跑,簡直像是走路,一點不帶喘的。要不是之前和夢童說好了,準一溜煙跑到第一的位置。
“心語,你別管我了,你先走吧,我實在是跑不動了。”
“這才哪到哪啊,說好了一起就一起,你跟緊了我的步伐,別落下。”
林夕當時上初中時,就認識夢童的,這也是為什麽她看到夢童,就意識到了自己回到了初中時代。她是林夕初三最好的朋友,可惜最後沒能和自己考上同一所高中,自那以後聯系越來越少,最後幹脆就斷了。可是,這一切也許能夠避免,如果當時夢童體育八百測試能多得兩分的話,就能和自己一個高中了。所以,林夕決定從今天起要幫助夢童戰勝八百。不過說來也是奇怪,夢童現在還不認識這個時空下的李林夕,怎麽後來就成了那麽好的朋友呢?林夕想了許久也沒想起來當時是怎麽認識的任夢童的。
“心語,怎麽辦,我好累,快喘不過氣了。”
“你放心,你要是真跑的缺氧倒下,我第一時間給你做人工呼氣。”
“別開玩笑了,真的太累了,我想走一會兒。”
“千萬別走,越走越累,你腦子別老想著你現在跑步有多累,想想今天晚上吃什麽啊。”
還別說,林夕一說到吃,任夢童立馬就起了精神。
“我想吃炸雞排。”
“好,你要是跑完了,我請你吃五個炸雞排。你就想著有個雞排就在你面前,外面炸的酥脆酥脆的,裏面的肉鮮嫩多汁,那一口咬下,我的天。”
“啊啊啊啊,你別說了,我要吃雞排。”
只見任夢童一邊大吼一邊奮力向前跑,一口氣跑到了終點,這叫的和菜市場王大媽殺雞絕無二樣。
“謝謝你,心語,要是沒你,我肯定跑不下來。”
“是你自己本來就可以,你要相信你自己,到了正真考試時,也要拿出這個勁哦!”
“嗯!”
“你在這休息會兒,我去找個人。”
說著林夕就一溜煙往跳繩場地跑去了。
本來攤到在地上的任夢童見狀,趕緊坐起,朝著林夕大喊:“唉,你去哪?”
“我一會兒就回來找你,你就在這等我。”
林夕其實是去找王傑。本以為這場奇幻之旅只有一日光景,睡一覺就回歸原位,結果一覺起來自己還是在這個時空,還裝在李心語的身體裏。林夕心想,也許是時機不對,可能要像電視劇所說,銀河系幾大行星連成一線,或者是從高樓上跳下來。可是這幾樣,哪個都不好實現,萬一從樓上跳下來,真的死在這個時空可怎麽辦,覺得自己還是靜觀其變一段時間吧。對於王傑,她決定還是不要再打擾他的生活比較好,畢竟是自己是將走之人。可是今天的體測,卻讓林夕想起了自己當時真正喜歡上王傑的那段記憶。
與王傑第一次相遇是在考場裏,那次她難得考到了第一考場,好奇的眼光迫不及待地把第一考場的每個人都打量了一番,想著是怎樣一群神人,每每霸占第一考場。可是很快,眼光就不自覺的始終聚集在一個人身上了,那就是王傑,還記得他那天穿著白色T恤衫,長相清秀,像極了《十八歲的天空》的石延楓,自此在林夕腦海裏留下了抹不去的印記。相識卻是在食堂,剛打完飯,就發現他在自己身後,嚇得林夕差點沒把餐盤摔了。只一瞬間,林夕記得真真的,自己的臉一下子就燒了起來,激動的完全說不出話來,昨天見到的白馬王子,竟然突然出現在自己眼前。而接下來,兩人是老同學的關系更是讓她驚喜的差點昏過去。但是真正讓林夕感覺喜歡上了王傑,是在食堂事件幾天後的一次體測。因為要跑八百,林夕頭天晚上緊張的一宿沒睡,可是你再緊張,該來的還給來。林夕還記得拼勁全力跑完了四百米時,整個身體的每個器官都在告訴自己,不能再跑了,意志在一點一點地耗盡,可就在這時,林夕突然聽到了自己的名字,跑道旁邊有人在對自己大喊:“李林夕!加油!”。沒錯,那人就是王傑。愛情來的太快,那一瞬間,註定了林夕心裏自此都會有那麽一個人,也就是那一次,李林夕跑出來了自己至今最好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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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跑一千米了,傑哥,你快摸摸我的頭,我感覺額頭好燙,像是發燒了,我今天怕是體測不了了。”
“少來,你還有力氣說話就是還能跑。”
“傑哥,我是真的病了,你摸摸就知道,快,摸摸看。”
“於偉,你惡不惡心,跑個一千至於把你嚇成這樣嗎?”一旁寫作業的任夢童說道,她實在受不了於偉這種軟裏軟氣的語調了。
於偉口中所說的體測,是學校組織的初三學生統一體育測試,是為了中考的體育考試做準備。中考的體育考試共有三項,林夕所在的一六零中學,基本上選的是跳繩、排球和跑步,其中跑步是大多數學生都不願面對的,男生三分三十秒一千米為滿分,女生三分二十四八百米是滿分,學校為了不失這塊的體育成績,現在每個星期基本上都要弄個模擬考試,也就是體測。
“男人怎麽就不能害怕跑步了,你們這是□□裸地歧視,是對男人的過分要求。”
“你的存在就是對男人□□裸地歧視。”
“男人,哈哈哈哈,男人”就在此時,坐在於偉旁邊的李心語突然笑了起來。
“李心語,你笑什麽?”於偉吃了一驚。
“才是個未成年的小毛孩,居然說自己是男人,笑死我了。”
“哈哈哈,就是,於偉,你毛還沒張全呢!”任夢童也隨著笑了起來。
於偉兩眼瞪得鬥大,一時竟不知道說些什麽,便轉過頭對坐在後面的王傑說:“我們王嫂還真是厲害的。”
“去你的。”
王傑聽到這麽一句,直接從後面一腳把於偉的椅子踢翻了,瞬時,於偉一屁股摔在了地上。
“啊啊,屁股開花啦,這下真不能跑啦,不能跑啦。”
“哈哈哈哈。”幾人見狀,頓時笑開了花。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就到了下午的體測。林夕當年上初中的時候,體測三項中,跳繩和排球都很好,就是八百米跑不行,現在對八百還有些後怕,想起當時自己每每跑完八百,吐得天昏地暗的樣子,不禁打了幾個哆嗦。
“夢童,我們等會一起跑吧。”林夕對任夢童說。
“嗯?真的嗎?我跑得很慢的。”
“沒事,我跑得也很慢。”
“怎麽會,你每次都進三分半的。”
“是嗎?李心語這麽厲害呢?!”
“啊?你怎麽像是在說別人一樣。”
“哈哈,我是沒想到自己那麽瘦小還能跑那麽快。”
“你前段時間每天晚上都來操場練八百的。”
“是嗎?別說了,我和你一起跑就一起跑!”
“心語你真好,那你帶著我哦,說話算話哦,不能丟在我一個人。”
“當然 !”
“咱們班的男生是在咱們後面跑嗎?”
“嗯嗯,他們先去跳繩了。”
林夕看了看跳繩場地,若有所思:“早點跑完早點輕松,走,咱們這批就跑。”
“什麽?心語你讓我緩緩吧,我們下批跑吧。”
“你怕什麽,我說了陪你一起,走吧。”
說時遲那時快,林夕這就拉著夢童上了跑道,雖說她也緊張,但是都上到研究生了,八百怎麽說也是從初中跑到了大學,再怕也沒有初中時那麽怕了。
“預備!跑!”
體育老師一聲令下,所有女生都猛地往前沖,然後往內圈擠。林夕和夢童跑在最後,不用爭不用搶也是內圈。別說,心語的身體素質確實要比林夕好得多,以這種速度跑,簡直像是走路,一點不帶喘的。要不是之前和夢童說好了,準一溜煙跑到第一的位置。
“心語,你別管我了,你先走吧,我實在是跑不動了。”
“這才哪到哪啊,說好了一起就一起,你跟緊了我的步伐,別落下。”
林夕當時上初中時,就認識夢童的,這也是為什麽她看到夢童,就意識到了自己回到了初中時代。她是林夕初三最好的朋友,可惜最後沒能和自己考上同一所高中,自那以後聯系越來越少,最後幹脆就斷了。可是,這一切也許能夠避免,如果當時夢童體育八百測試能多得兩分的話,就能和自己一個高中了。所以,林夕決定從今天起要幫助夢童戰勝八百。不過說來也是奇怪,夢童現在還不認識這個時空下的李林夕,怎麽後來就成了那麽好的朋友呢?林夕想了許久也沒想起來當時是怎麽認識的任夢童的。
“心語,怎麽辦,我好累,快喘不過氣了。”
“你放心,你要是真跑的缺氧倒下,我第一時間給你做人工呼氣。”
“別開玩笑了,真的太累了,我想走一會兒。”
“千萬別走,越走越累,你腦子別老想著你現在跑步有多累,想想今天晚上吃什麽啊。”
還別說,林夕一說到吃,任夢童立馬就起了精神。
“我想吃炸雞排。”
“好,你要是跑完了,我請你吃五個炸雞排。你就想著有個雞排就在你面前,外面炸的酥脆酥脆的,裏面的肉鮮嫩多汁,那一口咬下,我的天。”
“啊啊啊啊,你別說了,我要吃雞排。”
只見任夢童一邊大吼一邊奮力向前跑,一口氣跑到了終點,這叫的和菜市場王大媽殺雞絕無二樣。
“謝謝你,心語,要是沒你,我肯定跑不下來。”
“是你自己本來就可以,你要相信你自己,到了正真考試時,也要拿出這個勁哦!”
“嗯!”
“你在這休息會兒,我去找個人。”
說著林夕就一溜煙往跳繩場地跑去了。
本來攤到在地上的任夢童見狀,趕緊坐起,朝著林夕大喊:“唉,你去哪?”
“我一會兒就回來找你,你就在這等我。”
林夕其實是去找王傑。本以為這場奇幻之旅只有一日光景,睡一覺就回歸原位,結果一覺起來自己還是在這個時空,還裝在李心語的身體裏。林夕心想,也許是時機不對,可能要像電視劇所說,銀河系幾大行星連成一線,或者是從高樓上跳下來。可是這幾樣,哪個都不好實現,萬一從樓上跳下來,真的死在這個時空可怎麽辦,覺得自己還是靜觀其變一段時間吧。對於王傑,她決定還是不要再打擾他的生活比較好,畢竟是自己是將走之人。可是今天的體測,卻讓林夕想起了自己當時真正喜歡上王傑的那段記憶。
與王傑第一次相遇是在考場裏,那次她難得考到了第一考場,好奇的眼光迫不及待地把第一考場的每個人都打量了一番,想著是怎樣一群神人,每每霸占第一考場。可是很快,眼光就不自覺的始終聚集在一個人身上了,那就是王傑,還記得他那天穿著白色T恤衫,長相清秀,像極了《十八歲的天空》的石延楓,自此在林夕腦海裏留下了抹不去的印記。相識卻是在食堂,剛打完飯,就發現他在自己身後,嚇得林夕差點沒把餐盤摔了。只一瞬間,林夕記得真真的,自己的臉一下子就燒了起來,激動的完全說不出話來,昨天見到的白馬王子,竟然突然出現在自己眼前。而接下來,兩人是老同學的關系更是讓她驚喜的差點昏過去。但是真正讓林夕感覺喜歡上了王傑,是在食堂事件幾天後的一次體測。因為要跑八百,林夕頭天晚上緊張的一宿沒睡,可是你再緊張,該來的還給來。林夕還記得拼勁全力跑完了四百米時,整個身體的每個器官都在告訴自己,不能再跑了,意志在一點一點地耗盡,可就在這時,林夕突然聽到了自己的名字,跑道旁邊有人在對自己大喊:“李林夕!加油!”。沒錯,那人就是王傑。愛情來的太快,那一瞬間,註定了林夕心裏自此都會有那麽一個人,也就是那一次,李林夕跑出來了自己至今最好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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