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四章:小時候的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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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的牛仔褲褲腰松松垮垮的搭在胯部,露出了精致的人魚線,更是誘惑的要死。
古姿的身子靠在他胸膛上,擋住了他半個胸膛,這樣剛柔相濟的畫面,讓人轉不開眼睛。
古姿看著自己的臉,完全沒印象。
然而她和李俊熙的合影,竟然一點違和感沒有。
尤其是李俊熙那張混血的臉,頭微微低下去,顯得眼睛更加深邃。
“原來你是……模特啊?”
古姿忽略掉自己才是模特這個事實,將焦點放在了李俊熙身上。
不得不承認,這廝身材真的是……讓她犯花癡。
李俊熙哭笑不得:“我不是模特,我是被你拉過去客串的。你才是模特。”
古姿不知道為什麽臉紅了一下。
好像從自己醒過來到現在,她都還沒有真正的看過一眼李俊熙脫掉衣服的樣子呢……
就連脫掉上身都沒有。
她繼續往下翻,雜志做的很精致,時尚信息也都非常的超前,並且有很多地方,都有她和李俊熙的合影。
尤其是雜志的背面,更是李俊熙秀身材的單人照。
讓人看了噴血的那種。
古姿吞了吞口水,控制住自己花癡的想法,將雜志放在了一邊。
還沒等她想要要說點什麽,李俊熙就又遞過來一本相冊。
很精美,很高檔的那種寫真集。
“這個,連同這本雜志,全都是你給我的。現在,你好好看一看,看是不是能想起來什麽?”
古姿翻開相冊。
裏面是她的大片寫真。
拍的算不上多精致,但是貴在真實。
她的一顰一笑,看起來都特別的隨性,很真心的那種。
並且,好多都是抓拍,而不是擺拍。
還有兩個人之間追逐打鬧的鏡頭,也都是攝影師抓拍的。
不經意間流露出來的那種眼神,很開心,無憂無慮的快樂。
古姿從來沒有想過,自己還有這樣的一面。
“這本寫真集,一共有兩本,你送給我一本,另一本,你自己留著。”
李俊熙解釋了一下。
這個和景淩風絕對沒關系,他也不怕古姿會想到景淩風。
“那,我的呢?”
李俊熙一楞,他倒是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古家的公司都被炸成了廢墟,如果古姿的那本,收在公司,估計現在也已經被化成了灰燼了吧……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你沒有告訴我。”
李俊熙決定實話實說。
他要是說假話太多,想要騙過古姿這個心理學學霸,日後只怕要費好多力氣,多說更多的謊話。
還不如說兩句真話。
古姿點點頭,並沒有懷疑。
女孩子麽,一些比較有紀念意義的東西,自然都喜歡自己留著。
這也沒有什麽奇怪的。
她覺得自己從前也一定有這樣的習慣。
回到家的景淩風,此時依舊面色陰冷。
只不過,他回到的不是自己家,而是古家的別墅。
公司爆炸之後,他們還想要繼續炸掉古家的別墅,幸好家裏的傭人回來打掃完了衛生,沒有急著走,察覺到不對勁,給景淩風通風報信。
景淩風及時趕到,將所有的炸彈全都潑了水,變成了啞彈,這才救下了古家的別墅。
他在古姿的收藏間裏找到了一本相冊。
是一本制作精良的寫真集,除了古姿的影子之外,還有她和李俊熙的合影。
在此之前,景淩風甚至都不知道古姿還留著這樣一個東西。
現在知道了,景淩風卻覺得憤怒不起來。
照片上的兩個人手拉手在海邊追逐打鬧,古姿臉上的笑容幹凈的很,一點煩惱都沒有。
他從來沒有覺得古姿還有這樣幹凈的一面,猶如陽光下的小野花,純真的沒有一點雜質。
少女明媚的笑容亮瞎了景淩風的眼睛。
他現在就算是有心想要吃醋,也做不到了。
古姿此時雖然還活著,卻不知道被帶去了什麽地方。
他只想著,等找到了古姿,絕對不會讓她留著這本相冊。
景淩風修長好看的手指撫摸過封面,合上相冊,封面上古姿甜美的笑容對著他。
與此同時,古姿也合上了相冊,看著封面上,自己笑的傻乎乎的樣子,似乎心裏越來越堅信,李俊熙真的是她男朋友。
“收起來吧。”
她將相冊還給李俊熙。
李俊熙還是按照原樣收好。
“等回到家,我會放在最隱蔽的地方放好!”
古姿點點頭,卻總還是覺得,心裏空落落的不舒服。
或許是因為自己忘掉的東西太多了吧!
她漠然的想到。
此時,景淩風也將手裏的相冊按照原樣封好,放回去箱子裏。
這裏收藏了古姿從小到大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小物件。
她真的是豪門千金裏的一個異類一樣的存在。
像這些樣子的小物件,如果換成別人,肯定早就扔了,也就古姿,會留著。
還有一些小東西,都貼著便簽,上面記著日期,還有事件,或者是這些東西背後的記憶。
她的收藏都有很多年了。
其中一張泛黃的紙片上,寫著歪歪斜斜稚嫩的字跡,一看就知道是還沒有學會寫字的時候,專門先學會了這幾個字。
“這是一個臟兮兮的小男孩留下的,他說不能欠人家東西,可是我不過就是給他買了幾個包子而已。他也是蠻可愛,還以為一支玫瑰花,可以和幾個包子一樣嗎?不過,聽媽媽說,男孩子送給女孩子玫瑰花,是代表喜歡她。”
後面還跟上一個畫的巨醜的小表情,調皮可愛,略略有些羞羞噠。
景淩風一連陰冷了好幾天的唇角,線條終於緩和了一下。
然而下一秒,他臉上的笑容就又不見了。
記憶回到了小時候。
那年他才剛剛八歲而已。
楊欣死後他早就習慣了這種居無定所還要天天躲避被追殺的日子。
那天他餓得不行,還沒有想好晚上吃什麽,幹脆一個人蜷縮在一家包子鋪旁邊打哆嗦。
天氣又熱,他餓的難受,打算等包子鋪關門之後,溜進去偷點什麽填飽肚子。
一個梳著公主頭,穿著蓬蓬裙的小姑娘經過,停下來看了他幾眼。
小時候的景淩風早就已經在長久漂泊流浪的生活中養成了懶得理會人的習慣,因此他看了小姑娘幾眼,並不理會她。
這個穿著打扮都很考究,一看就知道家裏有錢的小姑娘,估計是把他當成乞丐了。
沒什麽稀奇的,過路人都會將他當成乞丐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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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姿的身子靠在他胸膛上,擋住了他半個胸膛,這樣剛柔相濟的畫面,讓人轉不開眼睛。
古姿看著自己的臉,完全沒印象。
然而她和李俊熙的合影,竟然一點違和感沒有。
尤其是李俊熙那張混血的臉,頭微微低下去,顯得眼睛更加深邃。
“原來你是……模特啊?”
古姿忽略掉自己才是模特這個事實,將焦點放在了李俊熙身上。
不得不承認,這廝身材真的是……讓她犯花癡。
李俊熙哭笑不得:“我不是模特,我是被你拉過去客串的。你才是模特。”
古姿不知道為什麽臉紅了一下。
好像從自己醒過來到現在,她都還沒有真正的看過一眼李俊熙脫掉衣服的樣子呢……
就連脫掉上身都沒有。
她繼續往下翻,雜志做的很精致,時尚信息也都非常的超前,並且有很多地方,都有她和李俊熙的合影。
尤其是雜志的背面,更是李俊熙秀身材的單人照。
讓人看了噴血的那種。
古姿吞了吞口水,控制住自己花癡的想法,將雜志放在了一邊。
還沒等她想要要說點什麽,李俊熙就又遞過來一本相冊。
很精美,很高檔的那種寫真集。
“這個,連同這本雜志,全都是你給我的。現在,你好好看一看,看是不是能想起來什麽?”
古姿翻開相冊。
裏面是她的大片寫真。
拍的算不上多精致,但是貴在真實。
她的一顰一笑,看起來都特別的隨性,很真心的那種。
並且,好多都是抓拍,而不是擺拍。
還有兩個人之間追逐打鬧的鏡頭,也都是攝影師抓拍的。
不經意間流露出來的那種眼神,很開心,無憂無慮的快樂。
古姿從來沒有想過,自己還有這樣的一面。
“這本寫真集,一共有兩本,你送給我一本,另一本,你自己留著。”
李俊熙解釋了一下。
這個和景淩風絕對沒關系,他也不怕古姿會想到景淩風。
“那,我的呢?”
李俊熙一楞,他倒是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古家的公司都被炸成了廢墟,如果古姿的那本,收在公司,估計現在也已經被化成了灰燼了吧……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你沒有告訴我。”
李俊熙決定實話實說。
他要是說假話太多,想要騙過古姿這個心理學學霸,日後只怕要費好多力氣,多說更多的謊話。
還不如說兩句真話。
古姿點點頭,並沒有懷疑。
女孩子麽,一些比較有紀念意義的東西,自然都喜歡自己留著。
這也沒有什麽奇怪的。
她覺得自己從前也一定有這樣的習慣。
回到家的景淩風,此時依舊面色陰冷。
只不過,他回到的不是自己家,而是古家的別墅。
公司爆炸之後,他們還想要繼續炸掉古家的別墅,幸好家裏的傭人回來打掃完了衛生,沒有急著走,察覺到不對勁,給景淩風通風報信。
景淩風及時趕到,將所有的炸彈全都潑了水,變成了啞彈,這才救下了古家的別墅。
他在古姿的收藏間裏找到了一本相冊。
是一本制作精良的寫真集,除了古姿的影子之外,還有她和李俊熙的合影。
在此之前,景淩風甚至都不知道古姿還留著這樣一個東西。
現在知道了,景淩風卻覺得憤怒不起來。
照片上的兩個人手拉手在海邊追逐打鬧,古姿臉上的笑容幹凈的很,一點煩惱都沒有。
他從來沒有覺得古姿還有這樣幹凈的一面,猶如陽光下的小野花,純真的沒有一點雜質。
少女明媚的笑容亮瞎了景淩風的眼睛。
他現在就算是有心想要吃醋,也做不到了。
古姿此時雖然還活著,卻不知道被帶去了什麽地方。
他只想著,等找到了古姿,絕對不會讓她留著這本相冊。
景淩風修長好看的手指撫摸過封面,合上相冊,封面上古姿甜美的笑容對著他。
與此同時,古姿也合上了相冊,看著封面上,自己笑的傻乎乎的樣子,似乎心裏越來越堅信,李俊熙真的是她男朋友。
“收起來吧。”
她將相冊還給李俊熙。
李俊熙還是按照原樣收好。
“等回到家,我會放在最隱蔽的地方放好!”
古姿點點頭,卻總還是覺得,心裏空落落的不舒服。
或許是因為自己忘掉的東西太多了吧!
她漠然的想到。
此時,景淩風也將手裏的相冊按照原樣封好,放回去箱子裏。
這裏收藏了古姿從小到大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小物件。
她真的是豪門千金裏的一個異類一樣的存在。
像這些樣子的小物件,如果換成別人,肯定早就扔了,也就古姿,會留著。
還有一些小東西,都貼著便簽,上面記著日期,還有事件,或者是這些東西背後的記憶。
她的收藏都有很多年了。
其中一張泛黃的紙片上,寫著歪歪斜斜稚嫩的字跡,一看就知道是還沒有學會寫字的時候,專門先學會了這幾個字。
“這是一個臟兮兮的小男孩留下的,他說不能欠人家東西,可是我不過就是給他買了幾個包子而已。他也是蠻可愛,還以為一支玫瑰花,可以和幾個包子一樣嗎?不過,聽媽媽說,男孩子送給女孩子玫瑰花,是代表喜歡她。”
後面還跟上一個畫的巨醜的小表情,調皮可愛,略略有些羞羞噠。
景淩風一連陰冷了好幾天的唇角,線條終於緩和了一下。
然而下一秒,他臉上的笑容就又不見了。
記憶回到了小時候。
那年他才剛剛八歲而已。
楊欣死後他早就習慣了這種居無定所還要天天躲避被追殺的日子。
那天他餓得不行,還沒有想好晚上吃什麽,幹脆一個人蜷縮在一家包子鋪旁邊打哆嗦。
天氣又熱,他餓的難受,打算等包子鋪關門之後,溜進去偷點什麽填飽肚子。
一個梳著公主頭,穿著蓬蓬裙的小姑娘經過,停下來看了他幾眼。
小時候的景淩風早就已經在長久漂泊流浪的生活中養成了懶得理會人的習慣,因此他看了小姑娘幾眼,並不理會她。
這個穿著打扮都很考究,一看就知道家裏有錢的小姑娘,估計是把他當成乞丐了。
沒什麽稀奇的,過路人都會將他當成乞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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