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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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在天臺發生的一切, 宋之漫和宋斯南都選擇了緘默。
當然,宋斯南是這麽想的。小爺我狂拽酷炫**,用一個眼神就能殺死封嗣那小子,又加上那諄諄教導, 讓封嗣對自己佩服的五體投地。畢竟像自己這樣善解人意還循循善誘勸他回頭是岸的人不多了。
宋之漫沒有那麽自戀。她只是不想提起封嗣。
不是她自私, 她曾經很希望能和封嗣成為好朋友,但是不可能。他想要她的愛,而她把愛都全傾註於另外一個人的身上, 封嗣要的, 她給不了。而她要的,封嗣也不願意給。
與其繼續糾纏,還不如放棄。
就當做,年少歲月裏做過的一個美好的夢, 夢醒之後,生活繼續。
偶爾會拿出來回憶, 感慨曾經有那麽好的人溫柔善待她, 全神貫註的愛著她。可惜他們不能走到一起。
有許多因素, 但最主要的還是,她不愛他。
……
時間過得很快, 轉眼就是夏末。
那天宋之漫剛好不上班,宋斯南則是因為周末的緣故待在家裏。
宋之漫坐在客廳的羊絨地毯上, 陽光穿過玻璃,熱度消減不少。曬得她身上熱烘烘的。宋之漫順著毛線的毛,突然對沙發上玩手機的人說:“宋小四, 你有沒有覺得毛線的毛,太長了?”
“長嗎?”宋斯南朝這邊掀了下眼皮,“是挺長的。”
“我們下午送它去理一下吧。”沒等到他回答,宋之漫就拉著毛線的爪子,“毛線毛線,待會要帶你去剪頭發啦,開心嗎開心嗎?”
毛線嗷嗚一聲,被長毛覆蓋的眼珠子都看不見了。
“下午不是要帶小鹿去游樂園嗎?你確定還要帶這狗去剪毛?”宋斯南一把扔了手機,赤腳走過來,伸手一把抓著毛線。
突然起來的騰空感,毛線驚慌失措,四條腿在空中亂蹬。
“這毛……”宋斯南審視了一番,決定道:“小問題,我來剪。”
宋之漫被他的話給驚到,“宋小四,你什麽時候多了這麽一項技能了?”想了想,她又覺得不對,“你不會在誆我呢吧?”
“嘿,我沒事做誆你幹嘛。”宋斯南對她挑了挑眉,空著的手,挑著她的下巴,說:“小爺我今天就給你露一手。”
他把毛線給搭在肩上,毛線掙紮著,想要從他肩上跳下來,宋斯南又掐住它的脖子:“狗,別鬧。”
“是毛線!”宋之漫瞪大了眼。
宋斯南咽了下口水,“毛線,別鬧。”
“哎你把剪刀放哪兒了?”宋斯南環視了一圈,楞是沒找到居家必備品之一,疑惑:“你不會沒剪刀吧?要不就你做手術的時候,拿來剪縫合線的那剪刀也行。”
宋之漫好笑的白了他一眼,“你找不到還怪起我來。”她起身,往書房走去。
宋斯南是不去書房的,因為那兒太多醫學用書。
他自從MBA畢業之後就沒再看書,可能是那個時候看的書太多了,現在一看書,眼就暈。
而且宋之漫喜歡清靜,她看書、看病例的時候都是在書房,宋斯南不敢去打擾她。
算起來,他進書房的次數屈指可數。
宋之漫在那翻箱倒櫃的,估計也是忘了剪刀到底放哪兒了。宋斯南這會倒也不急了,前幾次進書房都是那支筆啊,用電腦收個文件什麽的,也沒來得及仔細看,這會兒倒是有時間了,慢悠悠的打量著。
眼神突然停在某個角落。
他瞇眼,似乎不太相信,把毛線給放下,拍了下它的屁股:“狗,自己玩去。”
“是毛線!”一頭鉆進箱子裏的宋之漫再次糾正。
宋斯南:“……臭狗。”
“宋小四。”她語氣裏帶著情緒。
宋斯南立馬反應:“乖毛線,自己玩去。”
他又站起來,看著書櫃最上層擺的東西。他朝宋之漫吹了聲口哨:“最上面放著的是什麽?”
宋之漫無暇顧及,她一門心思的找剪刀,頭也沒回:“不知道,你自己看吧。”
於是他就自力更生。
踮腳,從那一排的玻璃瓶中,選了一個個頭適中的瓶子。
裏面的千紙鶴五顏六色的。
還真是豐衣足食了。
宋斯南記得,當初自己給她折的那些千紙鶴,用的只有兩種顏色,粉紅色和黃色。也用過其他顏色的,可都不如那兩種顏色好看。
他怕她嫌棄醜吶,要不然他哪會在意那麽多。
但宋之漫則相反,她的玻璃瓶裏,什麽顏色的都有,紅的黃的藍的綠的。
宋之漫拔了塞子,從裏面撈了一個粉色的出來。
她倒是折的比他的好看。
宋斯南把那玻璃瓶放在杯子上,動作迅速的給拆了那只千紙鶴,上面果然如他想的那般寫了字。
——等宋小四的第1423天,天氣晴,心情好。
那一瞬,他的喉嚨像是被一只無形之手給遏制住,呼吸不勻,他往旁邊走了幾步,撐著桌子,緩了好一會兒才緩過來。
他繼續拆。
——等宋小四的第1412天,天氣晴,心情,很糟糕。
是藍色的千紙鶴。
——等宋小四的第1432天,天氣晴,心情,一般。
黃色。
——等宋小四的第1442天,下雨,心情,有點難過。
綠色。
他又拆了幾個,好半晌才反應過來。
他選顏色,單純就是為了她喜歡。而她選顏色,是為了紀念等他時的心情。
“找到了!”宋之漫轉過身來,欣喜的臉頓時僵在原地,她緩緩的把那高舉的手給放下,扯了下嘴角:“你怎麽拆了呀?”
“嗯。”宋斯南說,“怎麽折這個了?”
“因為……有人送了我一箱千紙鶴。”宋之漫走上前,拿過那只玻璃瓶,她往瓶底看了下,宋斯南還沒發現,瓶子下面竟然還有個標簽。宋之漫念著上面的數字:“第1400天到1450天,唔……大概是你離開的第四年。”
她把那瓶子放下,狀似無意的指了指剩餘的玻璃瓶,那些瓶子大小不一,形狀各式,但放在一起又是十分協調的。
宋斯南想了想,哪怕是單獨拿出來,也是好看的。
他腦光乍現,那天逛超市時,她在飲料區拿著瓶子,他以為她不過是研究著飲料的成份,原來她在看的是那瓶子的造型……
她說的那句“誰說買飲料只是為了喝”還有那句“瓶子好看”,他以為她不過是隨口一說,卻沒想到是她的肺腑之言。
“之漫……”他叫她的名字。
“嗯?”宋之漫擡頭,笑彎了眼,“怎麽了?”
宋斯南搖頭:“沒什麽。”就是叫叫你的名字而已。
桌子上放著一大堆被宋斯南給拆了的千紙鶴,宋之漫嘆氣:“拆了這麽多,你給我收拾回去!”
空氣裏的溫情分子剎那間煙消雲散。
宋斯南跳腳:“這麽多,我拒絕!”
“拒絕無效!”
她又補了一句:“乖啊,你把它們折好,今天的我就寫,和宋斯南在一起的第47天,天氣晴,心情,宇宙無敵爆炸好。”
宋斯南眉開眼笑:“好。”他把那千紙鶴按照之前的紋路給折了回去,因為拆的多,他折的也多。
等折好搞定了,他眼尖的看到宋之漫那翻箱倒櫃中多了個紙箱出來,紙箱被掀了一個角出來,宋斯南眼神好使,一下就看到了那亮晶晶的水晶球。
他怪異的叫了一聲,把正收拾東西的宋之漫嚇了一跳,她拍著胸口,瞪他一眼:“一驚一乍的幹什麽?”
宋斯南走上前,用腳尖踢了踢那箱子,“這麽大一箱水晶球啊?”他怪腔怪調的說道。
宋之漫楞了,那是……封嗣每年寄給她的水晶球。每年一個,大小不一,但裏面的城堡都是一樣的。
城堡和公主。
宋之漫怎麽會不懂他的意思吶。
可她不是公主,也不喜歡城堡。
她喜歡的,是面前的這個吊兒郎當,渾身匪氣的人。
而這個渾身匪氣的人,看到那一整箱水晶球時,整個人就炸毛了:“我去封嗣這人怎麽就這麽不要臉吶,覬覦我的女人這麽多年,還寄這些個水晶球是幾個意思啊?啊你也是,還小心翼翼的把這些破球給收起來了,也沒見你把我那千紙鶴給收起來啊!”
宋之漫憋氣,憋氣,再憋氣。
好想踹他一腳哦。
幸好她脾氣好了很多,走到一旁,打開底下的櫃子,“吶吶吶,你的千紙鶴,收在這兒了!”櫃門一打開,圓柱形的瓶子裏,裝滿了千紙鶴。
宋斯南數了數,一共有六個,紅的黃的摻雜著,宋斯南想,她大概是按照時間順序排的吧。
他快步上前,拿著那瓶子看了下瓶底。
果然,上面寫著:“1到150.”
他的氣都消了。
她都看過了呢,還分得那麽清楚呢。
宋之漫看他背對著自己,心裏惴惴不安的:“宋小四?”
“嗯。”
“你……抱抱我啊。”
他轉身,還未到她面前時,長手一伸,把她拉到自己的懷裏。
鼻腔裏都是彼此的呼吸,宋之漫說:“宋小四。”
“嗯?”
“我喜歡你呀。”
“嗯。”
“嗯?”
宋斯南偏頭,碰了下她的額頭:“我也喜歡你。”
……
因為一系列的事,毛線成功逃過一劫。
宋斯南扯著它那大耳朵:“狗,今天算你幸運,逃過一劫。”
宋之漫在房間換衣服,提醒他:“毛線!”
“……”什麽耳朵這麽好使。
宋之漫穿好衣服,“走吧。”
“嗯。”宋斯南把毛線抱起來,放在宋之漫隨身的大包裏,“狗……哦不,毛線,待你窩裏去。”
宋之漫把毛線眼前的毛給扒拉到一旁,小聲嘟囔:“晚上回來帶你去理一理,這毛也太長了。”
宋斯南幫她打開車門,回到駕駛座這邊,那邊陳媽媽的電話打過來,宋斯南趕忙接了起來:“哎,陳阿姨我和之漫在路上了,對,十分鐘就到。你要先走啊?小鹿一個人在游樂園門口嗎?哦那行我們馬上就到!”
宋之漫問:“小鹿到了呀?”
“嗯。陳阿姨店裏有事,要先走,小鹿一個人在游樂園等咱們,我開快點,讓她少等一會兒。”
“嗯。”
周末游樂園人多,宋斯南找了好久才找到停車位,一停好車,他便馬上跑了過去。
游樂園門口,宋之漫撐著傘和陳小鹿站在售票窗口,見他來了,宋之漫轉過去,買了三張門票。
因為陳小鹿身體的原因,他們也不能玩大型的游戲設施。所以三個人一致決定,玩——旋轉木馬!
陳小鹿開心的不得了,排隊的時候跟個好奇寶寶似的東張西望的,還纏著宋之漫問了許多問題。宋之漫耐著性子一一給她解答,等輪到她們的時候,陳小鹿選了個紅色的木馬,跳上去。宋之漫則選擇了她邊上的位置。
音樂響起,兩個人隨著木馬一上一下的動。
宋斯南站在外面,一直手裏拿著只袋子,袋子裏裝了幾個娃娃。剛剛路過一個攤子,交十塊錢,就可以用沙球擲娃娃,宋斯南交了十元錢,不出兩分鐘,就砸了幾個娃娃出來。宋之漫小時候和宋斯南待的久,覺得這不足為奇。
但陳小鹿完全不同了,她向往游樂園,卻因為身體原因沒辦法來,心裏是憧憬的很的。這一趟來,果然是大開眼界。
她連連直誇宋斯南好棒。
吹得宋斯南身後那隱形的尾巴都翹上天了。
宋斯南的另一只手裏拿著手機,等宋之漫和陳小鹿轉到這邊的時候,他舉起手機,給她們拍照。
照片裏,一個青春正盛,有無限的活力,而另一個,則驚艷了他的漫長青春。
……
旋轉木馬最後停了下來,宋之漫拉著意猶未盡的陳小鹿下來,卻沒有在那個地方看到宋斯南。
她蹙了蹙眉,剛準備拿手機的時候,就看到有人朝她走來。
舉著一只紅玫瑰。
她以為是她看錯了,可那人在她面前停下,把那花遞給她:“第一天。”
宋之漫摸不著頭腦。
緊接著,又有一個人走來,同樣的,手裏也是一只紅玫瑰。那人說:“第二天。”
她伸手接了,餘光看到又有人走了過來,說了一句:“第三天。”
陸陸續續的有人不斷朝她走來,從第一天,到第四十五天。
她仿佛意識到了什麽,雙手捧著那一大束花一動不動。身旁的陳小鹿不知道什麽時候離開了,她偏頭的時候,看到陳小鹿也拿了一只玫瑰。
陳小鹿瞇著眼走過來,把那玫瑰放入她的懷中,說:“第四十六天。”
她的身後,有人嘴裏叼了一只玫瑰,單手插兜,踱步而來。
他背對著光,向她走來。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將那一套休閑服換下,身上穿了一套西裝,與這游樂園格格不入。可宋斯南到底是宋斯南,即便是這樣的穿著,在一群人中間,也是極為的英俊不凡的。
宋斯南終於走到了她的面前,溫聲說:“哭什麽。”他伸手,撫上她的臉。
宋之漫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為什麽要流淚。
她用那滿是哭腔的聲音說:“你幹嘛啊,宋小四?”
“求婚啊!”還是往日不正經的話。
宋之漫:“在這兒啊?”
“啊!”宋斯南取出叼著的玫瑰,放在她的懷裏。
47朵玫瑰。
和你在一起的第47天。
“每天一朵,以後也是。”他淡淡的說。
宋之漫卻從他的手心處看出了他的緊張。
宋斯南吹了一聲口哨。
毛線邁著小短腿、扭著屁股跑了過來,嘴巴裏還叼著一寶藍色的盒子。——和宋斯南一個德行。
宋之漫哭著哭著又笑了,“你把它當什麽了啊?”
“愛的信使。”
宋之漫又笑。
宋斯南說完也覺得好笑。
但下一秒,他單膝跪地,從毛線口中掏出那個寶藍色的盒子,打開那個盒子,裏面的戒指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在這一刻,宋之漫感覺自己的腦袋一片空白。
周邊的人和事都已遠去,喧囂不再,她從來沒有像此刻這般的寧靜。
寧靜是因為有所決定,決定了要一直愛下去。
宋斯南嘴角一抹笑,“宋之漫,嫁給我,好嗎?”
“好。”
宋斯南把那戒指從盒子中取出來,催促道:“快伸手快伸手!”像她下一秒就會反悔似的。
宋之漫咬唇,笑:“我這兒抱著花吶,一伸手,花就掉。”
宋斯南找著她的手,無名指——
找到啦!
他擡著頭,目光專註的看著她的手,虔誠而又真摯的把那戒指給她戴上。
宋之漫突然想到,那晚合歡問她,為什麽會喜歡宋斯南,那麽久呢?
她是怎麽回答的。
“他就是個痞子,從十八歲到二十八歲,沒有任何的改變。
想來我也是。”
“也是什麽?”
“沒有變啊。”
這十年來,對他的喜歡分毫未變。哪怕十年星河路轉,世事變遷,可我還是像十年前一樣的喜歡他。
十八歲的喜歡。
“可我已經二十八歲了,這漫長的十年已然度過,喜歡於我而言已經不合適了。”
“二十八歲的我,不再喜歡宋斯南了。”
“我愛他。”
由喜歡,到愛。
這漫長的十年,我們都在成長,喜歡慢慢發酵成為愛,我對你的情意終究改變,成了世人稱頌至極的愛。
她低頭,他擡頭。
兩相對視,眉目深情。
宋之漫想,她真的是愛慘了這個人。
哪怕歲月蹉跎,年少錯過,但他們兜兜轉轉,終究還是續寫了當初的完美結局。
作者有話要說: 這本書完結在夜晚與白天的交接。
00:00
很……可愛的數字。
1、這本書,從開文開始就各種不順利,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麽。中間又經歷丟稿、修文等事情,但幸運的是,完結了。
其實啊,當初寫這本文的時候,想的蠻多的,可是到最後動筆的時候,又是另一個模樣,大概真的是我筆力不足。
不過,幸好一路以來有你們陪伴。
2、本書已經和出版社簽約,具體的出版時間可看我的微博通知。十分感謝編輯的喜愛,能讓這本書出版,紙書版與網絡版會有不同,希望到時候大家會喜歡紙書版。
3、還是那句話,江湖很大,我們有緣再見。
4、番外會休息一段時間再更。
5、新文《姜糖》,大致有十萬字左右,純甜文,希望大家收藏。
6、感謝溫柔善待於我的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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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宋斯南是這麽想的。小爺我狂拽酷炫**,用一個眼神就能殺死封嗣那小子,又加上那諄諄教導, 讓封嗣對自己佩服的五體投地。畢竟像自己這樣善解人意還循循善誘勸他回頭是岸的人不多了。
宋之漫沒有那麽自戀。她只是不想提起封嗣。
不是她自私, 她曾經很希望能和封嗣成為好朋友,但是不可能。他想要她的愛,而她把愛都全傾註於另外一個人的身上, 封嗣要的, 她給不了。而她要的,封嗣也不願意給。
與其繼續糾纏,還不如放棄。
就當做,年少歲月裏做過的一個美好的夢, 夢醒之後,生活繼續。
偶爾會拿出來回憶, 感慨曾經有那麽好的人溫柔善待她, 全神貫註的愛著她。可惜他們不能走到一起。
有許多因素, 但最主要的還是,她不愛他。
……
時間過得很快, 轉眼就是夏末。
那天宋之漫剛好不上班,宋斯南則是因為周末的緣故待在家裏。
宋之漫坐在客廳的羊絨地毯上, 陽光穿過玻璃,熱度消減不少。曬得她身上熱烘烘的。宋之漫順著毛線的毛,突然對沙發上玩手機的人說:“宋小四, 你有沒有覺得毛線的毛,太長了?”
“長嗎?”宋斯南朝這邊掀了下眼皮,“是挺長的。”
“我們下午送它去理一下吧。”沒等到他回答,宋之漫就拉著毛線的爪子,“毛線毛線,待會要帶你去剪頭發啦,開心嗎開心嗎?”
毛線嗷嗚一聲,被長毛覆蓋的眼珠子都看不見了。
“下午不是要帶小鹿去游樂園嗎?你確定還要帶這狗去剪毛?”宋斯南一把扔了手機,赤腳走過來,伸手一把抓著毛線。
突然起來的騰空感,毛線驚慌失措,四條腿在空中亂蹬。
“這毛……”宋斯南審視了一番,決定道:“小問題,我來剪。”
宋之漫被他的話給驚到,“宋小四,你什麽時候多了這麽一項技能了?”想了想,她又覺得不對,“你不會在誆我呢吧?”
“嘿,我沒事做誆你幹嘛。”宋斯南對她挑了挑眉,空著的手,挑著她的下巴,說:“小爺我今天就給你露一手。”
他把毛線給搭在肩上,毛線掙紮著,想要從他肩上跳下來,宋斯南又掐住它的脖子:“狗,別鬧。”
“是毛線!”宋之漫瞪大了眼。
宋斯南咽了下口水,“毛線,別鬧。”
“哎你把剪刀放哪兒了?”宋斯南環視了一圈,楞是沒找到居家必備品之一,疑惑:“你不會沒剪刀吧?要不就你做手術的時候,拿來剪縫合線的那剪刀也行。”
宋之漫好笑的白了他一眼,“你找不到還怪起我來。”她起身,往書房走去。
宋斯南是不去書房的,因為那兒太多醫學用書。
他自從MBA畢業之後就沒再看書,可能是那個時候看的書太多了,現在一看書,眼就暈。
而且宋之漫喜歡清靜,她看書、看病例的時候都是在書房,宋斯南不敢去打擾她。
算起來,他進書房的次數屈指可數。
宋之漫在那翻箱倒櫃的,估計也是忘了剪刀到底放哪兒了。宋斯南這會倒也不急了,前幾次進書房都是那支筆啊,用電腦收個文件什麽的,也沒來得及仔細看,這會兒倒是有時間了,慢悠悠的打量著。
眼神突然停在某個角落。
他瞇眼,似乎不太相信,把毛線給放下,拍了下它的屁股:“狗,自己玩去。”
“是毛線!”一頭鉆進箱子裏的宋之漫再次糾正。
宋斯南:“……臭狗。”
“宋小四。”她語氣裏帶著情緒。
宋斯南立馬反應:“乖毛線,自己玩去。”
他又站起來,看著書櫃最上層擺的東西。他朝宋之漫吹了聲口哨:“最上面放著的是什麽?”
宋之漫無暇顧及,她一門心思的找剪刀,頭也沒回:“不知道,你自己看吧。”
於是他就自力更生。
踮腳,從那一排的玻璃瓶中,選了一個個頭適中的瓶子。
裏面的千紙鶴五顏六色的。
還真是豐衣足食了。
宋斯南記得,當初自己給她折的那些千紙鶴,用的只有兩種顏色,粉紅色和黃色。也用過其他顏色的,可都不如那兩種顏色好看。
他怕她嫌棄醜吶,要不然他哪會在意那麽多。
但宋之漫則相反,她的玻璃瓶裏,什麽顏色的都有,紅的黃的藍的綠的。
宋之漫拔了塞子,從裏面撈了一個粉色的出來。
她倒是折的比他的好看。
宋斯南把那玻璃瓶放在杯子上,動作迅速的給拆了那只千紙鶴,上面果然如他想的那般寫了字。
——等宋小四的第1423天,天氣晴,心情好。
那一瞬,他的喉嚨像是被一只無形之手給遏制住,呼吸不勻,他往旁邊走了幾步,撐著桌子,緩了好一會兒才緩過來。
他繼續拆。
——等宋小四的第1412天,天氣晴,心情,很糟糕。
是藍色的千紙鶴。
——等宋小四的第1432天,天氣晴,心情,一般。
黃色。
——等宋小四的第1442天,下雨,心情,有點難過。
綠色。
他又拆了幾個,好半晌才反應過來。
他選顏色,單純就是為了她喜歡。而她選顏色,是為了紀念等他時的心情。
“找到了!”宋之漫轉過身來,欣喜的臉頓時僵在原地,她緩緩的把那高舉的手給放下,扯了下嘴角:“你怎麽拆了呀?”
“嗯。”宋斯南說,“怎麽折這個了?”
“因為……有人送了我一箱千紙鶴。”宋之漫走上前,拿過那只玻璃瓶,她往瓶底看了下,宋斯南還沒發現,瓶子下面竟然還有個標簽。宋之漫念著上面的數字:“第1400天到1450天,唔……大概是你離開的第四年。”
她把那瓶子放下,狀似無意的指了指剩餘的玻璃瓶,那些瓶子大小不一,形狀各式,但放在一起又是十分協調的。
宋斯南想了想,哪怕是單獨拿出來,也是好看的。
他腦光乍現,那天逛超市時,她在飲料區拿著瓶子,他以為她不過是研究著飲料的成份,原來她在看的是那瓶子的造型……
她說的那句“誰說買飲料只是為了喝”還有那句“瓶子好看”,他以為她不過是隨口一說,卻沒想到是她的肺腑之言。
“之漫……”他叫她的名字。
“嗯?”宋之漫擡頭,笑彎了眼,“怎麽了?”
宋斯南搖頭:“沒什麽。”就是叫叫你的名字而已。
桌子上放著一大堆被宋斯南給拆了的千紙鶴,宋之漫嘆氣:“拆了這麽多,你給我收拾回去!”
空氣裏的溫情分子剎那間煙消雲散。
宋斯南跳腳:“這麽多,我拒絕!”
“拒絕無效!”
她又補了一句:“乖啊,你把它們折好,今天的我就寫,和宋斯南在一起的第47天,天氣晴,心情,宇宙無敵爆炸好。”
宋斯南眉開眼笑:“好。”他把那千紙鶴按照之前的紋路給折了回去,因為拆的多,他折的也多。
等折好搞定了,他眼尖的看到宋之漫那翻箱倒櫃中多了個紙箱出來,紙箱被掀了一個角出來,宋斯南眼神好使,一下就看到了那亮晶晶的水晶球。
他怪異的叫了一聲,把正收拾東西的宋之漫嚇了一跳,她拍著胸口,瞪他一眼:“一驚一乍的幹什麽?”
宋斯南走上前,用腳尖踢了踢那箱子,“這麽大一箱水晶球啊?”他怪腔怪調的說道。
宋之漫楞了,那是……封嗣每年寄給她的水晶球。每年一個,大小不一,但裏面的城堡都是一樣的。
城堡和公主。
宋之漫怎麽會不懂他的意思吶。
可她不是公主,也不喜歡城堡。
她喜歡的,是面前的這個吊兒郎當,渾身匪氣的人。
而這個渾身匪氣的人,看到那一整箱水晶球時,整個人就炸毛了:“我去封嗣這人怎麽就這麽不要臉吶,覬覦我的女人這麽多年,還寄這些個水晶球是幾個意思啊?啊你也是,還小心翼翼的把這些破球給收起來了,也沒見你把我那千紙鶴給收起來啊!”
宋之漫憋氣,憋氣,再憋氣。
好想踹他一腳哦。
幸好她脾氣好了很多,走到一旁,打開底下的櫃子,“吶吶吶,你的千紙鶴,收在這兒了!”櫃門一打開,圓柱形的瓶子裏,裝滿了千紙鶴。
宋斯南數了數,一共有六個,紅的黃的摻雜著,宋斯南想,她大概是按照時間順序排的吧。
他快步上前,拿著那瓶子看了下瓶底。
果然,上面寫著:“1到150.”
他的氣都消了。
她都看過了呢,還分得那麽清楚呢。
宋之漫看他背對著自己,心裏惴惴不安的:“宋小四?”
“嗯。”
“你……抱抱我啊。”
他轉身,還未到她面前時,長手一伸,把她拉到自己的懷裏。
鼻腔裏都是彼此的呼吸,宋之漫說:“宋小四。”
“嗯?”
“我喜歡你呀。”
“嗯。”
“嗯?”
宋斯南偏頭,碰了下她的額頭:“我也喜歡你。”
……
因為一系列的事,毛線成功逃過一劫。
宋斯南扯著它那大耳朵:“狗,今天算你幸運,逃過一劫。”
宋之漫在房間換衣服,提醒他:“毛線!”
“……”什麽耳朵這麽好使。
宋之漫穿好衣服,“走吧。”
“嗯。”宋斯南把毛線抱起來,放在宋之漫隨身的大包裏,“狗……哦不,毛線,待你窩裏去。”
宋之漫把毛線眼前的毛給扒拉到一旁,小聲嘟囔:“晚上回來帶你去理一理,這毛也太長了。”
宋斯南幫她打開車門,回到駕駛座這邊,那邊陳媽媽的電話打過來,宋斯南趕忙接了起來:“哎,陳阿姨我和之漫在路上了,對,十分鐘就到。你要先走啊?小鹿一個人在游樂園門口嗎?哦那行我們馬上就到!”
宋之漫問:“小鹿到了呀?”
“嗯。陳阿姨店裏有事,要先走,小鹿一個人在游樂園等咱們,我開快點,讓她少等一會兒。”
“嗯。”
周末游樂園人多,宋斯南找了好久才找到停車位,一停好車,他便馬上跑了過去。
游樂園門口,宋之漫撐著傘和陳小鹿站在售票窗口,見他來了,宋之漫轉過去,買了三張門票。
因為陳小鹿身體的原因,他們也不能玩大型的游戲設施。所以三個人一致決定,玩——旋轉木馬!
陳小鹿開心的不得了,排隊的時候跟個好奇寶寶似的東張西望的,還纏著宋之漫問了許多問題。宋之漫耐著性子一一給她解答,等輪到她們的時候,陳小鹿選了個紅色的木馬,跳上去。宋之漫則選擇了她邊上的位置。
音樂響起,兩個人隨著木馬一上一下的動。
宋斯南站在外面,一直手裏拿著只袋子,袋子裏裝了幾個娃娃。剛剛路過一個攤子,交十塊錢,就可以用沙球擲娃娃,宋斯南交了十元錢,不出兩分鐘,就砸了幾個娃娃出來。宋之漫小時候和宋斯南待的久,覺得這不足為奇。
但陳小鹿完全不同了,她向往游樂園,卻因為身體原因沒辦法來,心裏是憧憬的很的。這一趟來,果然是大開眼界。
她連連直誇宋斯南好棒。
吹得宋斯南身後那隱形的尾巴都翹上天了。
宋斯南的另一只手裏拿著手機,等宋之漫和陳小鹿轉到這邊的時候,他舉起手機,給她們拍照。
照片裏,一個青春正盛,有無限的活力,而另一個,則驚艷了他的漫長青春。
……
旋轉木馬最後停了下來,宋之漫拉著意猶未盡的陳小鹿下來,卻沒有在那個地方看到宋斯南。
她蹙了蹙眉,剛準備拿手機的時候,就看到有人朝她走來。
舉著一只紅玫瑰。
她以為是她看錯了,可那人在她面前停下,把那花遞給她:“第一天。”
宋之漫摸不著頭腦。
緊接著,又有一個人走來,同樣的,手裏也是一只紅玫瑰。那人說:“第二天。”
她伸手接了,餘光看到又有人走了過來,說了一句:“第三天。”
陸陸續續的有人不斷朝她走來,從第一天,到第四十五天。
她仿佛意識到了什麽,雙手捧著那一大束花一動不動。身旁的陳小鹿不知道什麽時候離開了,她偏頭的時候,看到陳小鹿也拿了一只玫瑰。
陳小鹿瞇著眼走過來,把那玫瑰放入她的懷中,說:“第四十六天。”
她的身後,有人嘴裏叼了一只玫瑰,單手插兜,踱步而來。
他背對著光,向她走來。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將那一套休閑服換下,身上穿了一套西裝,與這游樂園格格不入。可宋斯南到底是宋斯南,即便是這樣的穿著,在一群人中間,也是極為的英俊不凡的。
宋斯南終於走到了她的面前,溫聲說:“哭什麽。”他伸手,撫上她的臉。
宋之漫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為什麽要流淚。
她用那滿是哭腔的聲音說:“你幹嘛啊,宋小四?”
“求婚啊!”還是往日不正經的話。
宋之漫:“在這兒啊?”
“啊!”宋斯南取出叼著的玫瑰,放在她的懷裏。
47朵玫瑰。
和你在一起的第47天。
“每天一朵,以後也是。”他淡淡的說。
宋之漫卻從他的手心處看出了他的緊張。
宋斯南吹了一聲口哨。
毛線邁著小短腿、扭著屁股跑了過來,嘴巴裏還叼著一寶藍色的盒子。——和宋斯南一個德行。
宋之漫哭著哭著又笑了,“你把它當什麽了啊?”
“愛的信使。”
宋之漫又笑。
宋斯南說完也覺得好笑。
但下一秒,他單膝跪地,從毛線口中掏出那個寶藍色的盒子,打開那個盒子,裏面的戒指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在這一刻,宋之漫感覺自己的腦袋一片空白。
周邊的人和事都已遠去,喧囂不再,她從來沒有像此刻這般的寧靜。
寧靜是因為有所決定,決定了要一直愛下去。
宋斯南嘴角一抹笑,“宋之漫,嫁給我,好嗎?”
“好。”
宋斯南把那戒指從盒子中取出來,催促道:“快伸手快伸手!”像她下一秒就會反悔似的。
宋之漫咬唇,笑:“我這兒抱著花吶,一伸手,花就掉。”
宋斯南找著她的手,無名指——
找到啦!
他擡著頭,目光專註的看著她的手,虔誠而又真摯的把那戒指給她戴上。
宋之漫突然想到,那晚合歡問她,為什麽會喜歡宋斯南,那麽久呢?
她是怎麽回答的。
“他就是個痞子,從十八歲到二十八歲,沒有任何的改變。
想來我也是。”
“也是什麽?”
“沒有變啊。”
這十年來,對他的喜歡分毫未變。哪怕十年星河路轉,世事變遷,可我還是像十年前一樣的喜歡他。
十八歲的喜歡。
“可我已經二十八歲了,這漫長的十年已然度過,喜歡於我而言已經不合適了。”
“二十八歲的我,不再喜歡宋斯南了。”
“我愛他。”
由喜歡,到愛。
這漫長的十年,我們都在成長,喜歡慢慢發酵成為愛,我對你的情意終究改變,成了世人稱頌至極的愛。
她低頭,他擡頭。
兩相對視,眉目深情。
宋之漫想,她真的是愛慘了這個人。
哪怕歲月蹉跎,年少錯過,但他們兜兜轉轉,終究還是續寫了當初的完美結局。
作者有話要說: 這本書完結在夜晚與白天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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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愛的數字。
1、這本書,從開文開始就各種不順利,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麽。中間又經歷丟稿、修文等事情,但幸運的是,完結了。
其實啊,當初寫這本文的時候,想的蠻多的,可是到最後動筆的時候,又是另一個模樣,大概真的是我筆力不足。
不過,幸好一路以來有你們陪伴。
2、本書已經和出版社簽約,具體的出版時間可看我的微博通知。十分感謝編輯的喜愛,能讓這本書出版,紙書版與網絡版會有不同,希望到時候大家會喜歡紙書版。
3、還是那句話,江湖很大,我們有緣再見。
4、番外會休息一段時間再更。
5、新文《姜糖》,大致有十萬字左右,純甜文,希望大家收藏。
6、感謝溫柔善待於我的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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