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40章 :當年的事

關燈
房間內,浴室傳出嘩嘩的水聲。

陽臺外,紀少巖慵懶的靠著椅子,聽著話筒裏陸恒軒一一報告著公司裏的事情。

“BOSS,君沛衍從國外回來了,得回來的資料報告裏面顯示,這幾日,君老太爺會對外宣告,君氏暫時由君沛衍接手。”陸恒軒看著報告裏的消息,一字不漏的傳達給紀少巖。

“嗯!知道了!”他的目光看著浴室的那抹誘人身影,淡淡的應道。

“還有其他的事情?”見陸恒軒並沒有像往日那樣報告完工作就掛電話,紀少巖收回目光,開口問道。

陸恒軒頓了頓,才開口:“夫人也回來了,她今天去看過林子萱。”

林子萱雖然是君紹霆名義上的妻子,但BOSS說過,她不是他的妻子,所以,凡是關於林子萱的事情,陸恒軒都會直呼全名。

聽著陸恒軒的話,紀少巖擡手撫了撫額,“你盯好林子萱,讓她最近不要有任何動作,等我回去再說。”

看來是林子萱那女人最近找人調查他的動作太頻繁了,所以母親那邊已經開始起了疑心。

“是,BOSS!”掛了電話,浴室的門剛好打開了來,裏面探出一顆腦袋,看不到紀少巖在房間裏後,才抱著換下的衣服有些狐疑的走著出來,但走了兩步,見到紀少巖在陽臺裏悠哉悠哉的坐著的時候,前進的腳步頓住。

“睡吧!”沒有再繼續調戲黎巧巧,紀少巖起身,走到屬於自己睡的那一半位置,躺下就閉上眼。

她站在原地,看著那倒頭就睡的男人,瞪大了眼。

啊咧?睡覺?她都已經做好了身心上的準備了,他居然睡覺?

“……”她是到底多沒有吸引力?

“還站在那做什麽?不想睡?”紀少巖躺在那,閉著眼說道。

話音剛落,原本還在心裏糾結吸引力的問題的黎巧巧連忙蹦上床。

熄燈!睡覺!

黑暗中,已經閉上眼的紀少巖睜開了眼,看了一眼那背對著自己假裝睡著的女人,琥珀色的眸子閃過深邃的光。

——

此時,君家大宅的書房裏,年逾七十的老人坐在書桌前,雖是白發蒼蒼,但那歷滿滄桑的眼神卻是不失銳利,他橫眼掃過面前坐著的一男一女,冷笑道:“好啊你們,我還沒有死呢!你們就敢背著我對外宣告君氏即將讓沛衍接手。”

“爸!我不是這個意思,再說了,君氏遲早也是要讓沛衍接手的,這次我不小心走漏風聲,你就權當提前說了唄!”書房裏,坐在老人右手邊的中年美婦有理的說著,心裏卻是忍不住暗暗罵著老狐貍。

“我什麽時候說過君氏要給沛衍接手了?”老人重重的哼了一聲,冷眼看向美婦:“別忘了,君氏還有沛恒,沛恒才是君家的長孫。”

“爸!沛恒現在這個狀態,你也是知道的,別說接手君氏,他連自理都已經成了問題了。”美婦毫不留情的說著,美眸看向坐在對面的兒子,示意他上前。

接收到母親的眼神,君沛衍連忙走到老人面前:“爺爺,大哥自從出了車禍之後就腦震蕩,而且智力受損,現在小孩子的智商。君紹霆名不正言不順,即使他姓君,但出了那一件事,你也不能夠放心把君氏交給他,那為什麽不讓我嘗試下?”

君沛衍低聲討好著,但心裏卻是和母親同樣的恨不得眼前的這個老頭子趕緊死掉,這樣他就不用和母親事事看他眼色。

“混賬!醫生說過你大哥可以治好,只是需要時間罷了!”老人聽著眼前的這對母子一唱一和,手中的拐杖重重的打下瓷磚地面,那力道,幾乎要震碎地面。

“爺爺,我同樣是君家的子孫,為什麽我不能接手沛恒?為什麽你要把希望寄予在一個傻子身上?”君沛衍幾乎是紅著眼吼出這一句話。

他忍了太久太久了。

在他還是五歲的時候,他就被送出國外生活,好不容易在國外有了點成績,以為回來會讓君勝華另眼相看。卻沒有想到,君勝華寧願把希望寄托在一個傻子身上,都不願意把君氏交給他。

“現在只有我才會全心全力的去搞好君氏,二十五年前,你對紀淑珍兩母子做了那樣的事,你以為君紹霆即使重新回到君家家譜,他會用心去搞好君氏嗎?”君沛衍不顧一切吼出來的話,像是一顆又一顆大石那樣砸在君勝華的心上。

袁慧怡坐在那,對於兒子這一舉動很是滿意。她知道,經過沛衍這麽一說之後,這個老頭子的心裏也很明白,如今三個兒子都已經不在人世的他,也就只能把君氏寄托在君家唯一一個名正言順且一切正常的君沛衍身上。

“爸!這麽些年來,君家人死的死,失蹤的失蹤,但我和沛衍卻一直都在這裏照顧著你。當年,你因為一個江湖人士胡說八道,說沛衍會克到君氏的發展,五歲就讓他出去國外生活,但是現在君氏出問題了,沛衍是第一個回來的。”袁慧怡說著,眼眶微紅。

當年,就因為君勝華的迷信,這二十五年,她和兒子相隔兩地,見面的次數少之又少,心裏對君勝華的怨恨早已經快要到達爆發的邊緣。

袁慧怡的話又是一磅重擊,擊得君勝華頹然坐下。

君氏這些年來的發展處處受阻,不少產業都被高價收購,君勝華知道,這裏面少不了君紹霆的打擊。否則他也不會為了讓君紹霆收手,而讓他重回君家的家譜。

當年的那件事,他承認他的確是做錯了,但是,他也已經得到了該有的懲罰。

現在,君氏是他唯一的心血,如果沒了君氏,那麽這幾十年來他的一切努力又有什麽用?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