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究竟找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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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跡有些潦草:“……人死了,嘴也要……開,不找到那物,不……回京。”
沈秋檀被困在濟陽城的一個多月,說話已經能夠對答如常,比如之前她和蕭旸的一番較量,但認字還不多,幾乎全靠猜。
蕭昀的手指很長,骨節分明,現在帶著薄繭的手指捏著一張微微泛黃的紙條,恰好就露出了這一行小字。
又恰好這行字的內容,被沈秋檀連蒙帶猜,知道了個大概意思。
這是個結尾,開頭還有內容,掌握在手指的主人那裏。
胖兔子臉上,絲毫沒有找不到食物而產生的失落,反而擡起頭,毫不避諱的看著蕭旸。
這個男人,要找什麽?
沈秋檀腦海中突然浮現出袁賁父女,他們也在找一樣東西,好像那樣東西就在濟北州的刺史府,紙條上說的“人死了”,是說爹,還是說袁賁?還是兼而有之?
袁賁謀反攻城,是不是還有更深層次的目的?
難怪蕭旸對“小花貓”那般在乎,恐怕找爹爹遺物是小,找那東西是大。
不過,倒也是殊途同歸,這一樣東西,定然和爹爹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袁賁攻下濟陽城,是想要那樣東西,蕭旸來濟魯道赴任,也要找到這樣東西。
可惜啊,爹爹死了。
紅寶石一般的眼睛毫無感情的看著蕭旸,蕭旸臉上還是一副瞧好戲的神色。
但見肥兔子如此,他一把拎起它的大耳朵,讓它距離自己更近些,自言自語道:“饞蟲餵飽了?今日看著倒是平常的很。”
沒有夜裏那種心軟的感覺,沒有覺得這只兔子可憐可愛。
就好似昨夜種種都是他的錯覺一般。
是自己太敏感了麽?
其實,終於找到的那只小貓,似乎也不是那麽通人性了。
罷了,左右都不過是兩個畜生,再聰明又能聰明到哪兒去。是自己犯了蠢,竟然將一只貓當成了關鍵線索。
他把沈秋檀隨意一放,不過還在桌子上。
沈秋檀把此當成了默許,蕭旸實際上還想試試,讓這兔子靠近自己,自己是否還會生出那股子不由自控的情緒。如果半日後,自己還感覺不出異樣,那以後就不必過多的關註這只兔子了。
一人一兔,各懷心思。
那紙條早被收起,蕭旸將思緒完全沈浸在了案牘之上,進入了真正的忘我狀態。
而沈秋檀十萬乖覺的,沒有打擾,只紅眼睛在那些文件密函上不停逡巡,希望自己好運加身,能再遇到些好猜的字。
這裏的字,和前世的繁體字有些像,但更加覆雜。
沈秋檀看得頭暈眼花。
然而,直至時近晌午,蕭昀回來找蕭旸用晝食,沈秋檀也沒有找到如那字條一般有用的信息。
不過,能得到這條信息已經夠了,聊勝於無嘛。
有了這字條的信息,再聯想蕭旸之前對自己的那般態度,自己的原身,一時半會兒還死不了。
爹爹死了,眾人自然會將視線轉移到與他最相關的人或者事上。弟弟年紀還小,爹爹之前又傳出寵女的名聲,所以只要自己的身份暴露,自然會轉移大半人的註意力。
像個活靶子一樣的活著,這不是沈秋檀想要的結果。
她是隨遇而安,她是盡可能的償還沈晏灃夫婦,卻不想時時活在眾人的監視之下。
蕭昀用了一個上午轉了半個軍營,此刻正眉飛色舞的和蕭昀比比劃劃,興奮之情溢於言表。在他比劃的時候,飯菜也擺好了。
閑雜人等盡數退去。
蕭家兄弟已經習慣了肥兔子見飯眼開的樣子,但現在兄弟兩人都開始吃飯了,那兔子怎麽一動不動?
蕭昀眉毛飛動,問蕭旸:“四哥,你是不是給它下毒了?這幅呆樣,莫非是吃了傻藥?”
蕭旸拿筷子敲他腦門兒:“吃你的飯!”
不過視線卻已經移向肥兔子,仔細一看,還真是一副情緒低落的樣子:“怎麽,不和胃口?”
他沒想到自己會問一只兔子這樣的問題,蕭昀嘴裏含著菜,臉上憋著笑。蕭旸搖搖頭,罷了,就當是為了祖父吧。
兄弟兩個平靜的吃著飯,不再關註兔子,結果那兔子像是才看到飯菜一樣,兩兄弟還沒放下手中的筷子,桌上剩下的飯菜已經被吃了個幹凈。
速度之快,是真正的風卷殘雲,片甲不留……
蕭昀把筷子一摔:“四哥,這肥兔子欺負我!”他在軍營跑了半天,早飯又沒吃多少,這回早都餓壞了。
而且,這兔子在人的眼裏畢竟是個畜生,就算在飯桌上,也有單獨的飯碗,之前這兔子一直很乖覺,雖然貪吃,但從來不敢動自己碗以外的,但這回,它竟然將整個桌子上的飯菜都吃了個幹凈。
簡直是膽大包天!
蕭旸去看肥兔子,只見它規規矩矩的在它自己的椅子上,渾身上下寫滿了無辜,好像剛才大口吃飯的不是它。
蕭旸捏捏額角,覺得有些脹痛,無奈安撫道:“再叫人重新上菜便是。”
不知不覺,他已經默許了肥兔子,承認了肥兔子的存在,它是祖父的愛寵,自己和一個畜生計較什麽?
蕭昀癟癟嘴,不敢放肆的發洩委屈。
不多時新的飯菜上來了,蕭旸指著沈秋檀吩咐道:“帶它去廚房,餵飽些。”
他要處理的事物頗多,方才花了時間親自來考察一只兔子是否有異樣,已經是極限。現在,既然承認了它寵物的身份,便按照尋常寵物對待便是。
沈秋檀乖乖的被抱走了,小紅眼睛露出銳芒:我還會回來的!
她還不知道,這一上午沒用“賣萌”的特殊技巧,反而讓蕭旸放下了心中疑慮。
果不其然,沈秋檀吃空了大半個廚房,不用誰吩咐,便拖著圓滾滾的肚子,再次回到了蕭旸的大帳。
蕭旸搖搖頭,隨它去了。
沒過兩日,整個軍營裏都知道了,看上去不茍言笑、端正克己的節度使大人,也有玩心未泯的時候,比如他極喜歡養兔子。
……
時間恍然而過,這一日西邊天空微微泛紅,蕭旸將諸事安排妥當之後,策馬向著城中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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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秋檀被困在濟陽城的一個多月,說話已經能夠對答如常,比如之前她和蕭旸的一番較量,但認字還不多,幾乎全靠猜。
蕭昀的手指很長,骨節分明,現在帶著薄繭的手指捏著一張微微泛黃的紙條,恰好就露出了這一行小字。
又恰好這行字的內容,被沈秋檀連蒙帶猜,知道了個大概意思。
這是個結尾,開頭還有內容,掌握在手指的主人那裏。
胖兔子臉上,絲毫沒有找不到食物而產生的失落,反而擡起頭,毫不避諱的看著蕭旸。
這個男人,要找什麽?
沈秋檀腦海中突然浮現出袁賁父女,他們也在找一樣東西,好像那樣東西就在濟北州的刺史府,紙條上說的“人死了”,是說爹,還是說袁賁?還是兼而有之?
袁賁謀反攻城,是不是還有更深層次的目的?
難怪蕭旸對“小花貓”那般在乎,恐怕找爹爹遺物是小,找那東西是大。
不過,倒也是殊途同歸,這一樣東西,定然和爹爹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袁賁攻下濟陽城,是想要那樣東西,蕭旸來濟魯道赴任,也要找到這樣東西。
可惜啊,爹爹死了。
紅寶石一般的眼睛毫無感情的看著蕭旸,蕭旸臉上還是一副瞧好戲的神色。
但見肥兔子如此,他一把拎起它的大耳朵,讓它距離自己更近些,自言自語道:“饞蟲餵飽了?今日看著倒是平常的很。”
沒有夜裏那種心軟的感覺,沒有覺得這只兔子可憐可愛。
就好似昨夜種種都是他的錯覺一般。
是自己太敏感了麽?
其實,終於找到的那只小貓,似乎也不是那麽通人性了。
罷了,左右都不過是兩個畜生,再聰明又能聰明到哪兒去。是自己犯了蠢,竟然將一只貓當成了關鍵線索。
他把沈秋檀隨意一放,不過還在桌子上。
沈秋檀把此當成了默許,蕭旸實際上還想試試,讓這兔子靠近自己,自己是否還會生出那股子不由自控的情緒。如果半日後,自己還感覺不出異樣,那以後就不必過多的關註這只兔子了。
一人一兔,各懷心思。
那紙條早被收起,蕭旸將思緒完全沈浸在了案牘之上,進入了真正的忘我狀態。
而沈秋檀十萬乖覺的,沒有打擾,只紅眼睛在那些文件密函上不停逡巡,希望自己好運加身,能再遇到些好猜的字。
這裏的字,和前世的繁體字有些像,但更加覆雜。
沈秋檀看得頭暈眼花。
然而,直至時近晌午,蕭昀回來找蕭旸用晝食,沈秋檀也沒有找到如那字條一般有用的信息。
不過,能得到這條信息已經夠了,聊勝於無嘛。
有了這字條的信息,再聯想蕭旸之前對自己的那般態度,自己的原身,一時半會兒還死不了。
爹爹死了,眾人自然會將視線轉移到與他最相關的人或者事上。弟弟年紀還小,爹爹之前又傳出寵女的名聲,所以只要自己的身份暴露,自然會轉移大半人的註意力。
像個活靶子一樣的活著,這不是沈秋檀想要的結果。
她是隨遇而安,她是盡可能的償還沈晏灃夫婦,卻不想時時活在眾人的監視之下。
蕭昀用了一個上午轉了半個軍營,此刻正眉飛色舞的和蕭昀比比劃劃,興奮之情溢於言表。在他比劃的時候,飯菜也擺好了。
閑雜人等盡數退去。
蕭家兄弟已經習慣了肥兔子見飯眼開的樣子,但現在兄弟兩人都開始吃飯了,那兔子怎麽一動不動?
蕭昀眉毛飛動,問蕭旸:“四哥,你是不是給它下毒了?這幅呆樣,莫非是吃了傻藥?”
蕭旸拿筷子敲他腦門兒:“吃你的飯!”
不過視線卻已經移向肥兔子,仔細一看,還真是一副情緒低落的樣子:“怎麽,不和胃口?”
他沒想到自己會問一只兔子這樣的問題,蕭昀嘴裏含著菜,臉上憋著笑。蕭旸搖搖頭,罷了,就當是為了祖父吧。
兄弟兩個平靜的吃著飯,不再關註兔子,結果那兔子像是才看到飯菜一樣,兩兄弟還沒放下手中的筷子,桌上剩下的飯菜已經被吃了個幹凈。
速度之快,是真正的風卷殘雲,片甲不留……
蕭昀把筷子一摔:“四哥,這肥兔子欺負我!”他在軍營跑了半天,早飯又沒吃多少,這回早都餓壞了。
而且,這兔子在人的眼裏畢竟是個畜生,就算在飯桌上,也有單獨的飯碗,之前這兔子一直很乖覺,雖然貪吃,但從來不敢動自己碗以外的,但這回,它竟然將整個桌子上的飯菜都吃了個幹凈。
簡直是膽大包天!
蕭旸去看肥兔子,只見它規規矩矩的在它自己的椅子上,渾身上下寫滿了無辜,好像剛才大口吃飯的不是它。
蕭旸捏捏額角,覺得有些脹痛,無奈安撫道:“再叫人重新上菜便是。”
不知不覺,他已經默許了肥兔子,承認了肥兔子的存在,它是祖父的愛寵,自己和一個畜生計較什麽?
蕭昀癟癟嘴,不敢放肆的發洩委屈。
不多時新的飯菜上來了,蕭旸指著沈秋檀吩咐道:“帶它去廚房,餵飽些。”
他要處理的事物頗多,方才花了時間親自來考察一只兔子是否有異樣,已經是極限。現在,既然承認了它寵物的身份,便按照尋常寵物對待便是。
沈秋檀乖乖的被抱走了,小紅眼睛露出銳芒:我還會回來的!
她還不知道,這一上午沒用“賣萌”的特殊技巧,反而讓蕭旸放下了心中疑慮。
果不其然,沈秋檀吃空了大半個廚房,不用誰吩咐,便拖著圓滾滾的肚子,再次回到了蕭旸的大帳。
蕭旸搖搖頭,隨它去了。
沒過兩日,整個軍營裏都知道了,看上去不茍言笑、端正克己的節度使大人,也有玩心未泯的時候,比如他極喜歡養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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