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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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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令說完了這句足以載入撩妹經典語錄的話之後若無其事地低下頭繼續切土豆絲,我仔細觀察她的表情,又覺得被撩了是個錯覺,只是她把話說得太好聽了而已。

我不太習慣,或者準確地說,我實際上在潛意識裏是不喜歡有人對我產生好感的。原因似乎多種多樣,我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別人對我很好總是讓我恐慌和尷尬。

而且同樣的錯總是有人在犯。我的前主人俊美無匹,那是陰郁之美、貴族之美、頹靡之美——我在另一個世界太受寵愛了,以至於完全沒辦法抵抗他的引.誘。

沒有足夠庇佑的天真等同於愚蠢。

人們看書看電影總是會覺得反派很有魅力,反派確實都很有魅力,任何一個客觀看待的人都得承認這一點,有時候人們就是將一些反常態的魅力稱為邪惡。想想看吧,就像失去了保護色的白虎一旦活下來就會遠比一般老虎更為強大一樣,反常態也時常意味著力量,即使是慕強心理作祟,我們也得承認反派的魅力。

從另一個方面說,不能融於普通人的心境是多麽寂寞,而寂寞必然會催生出思考。

有很多人愛我,愛我的強大和果決,愛我的脆弱。我不知道別的反派怎麽想,反正我覺得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很莫名其妙,為此我殺了不少想要追隨我墮入魔道的修士。我覺得他們瘋了,你要是在心裏羨慕這種自由自在也就罷了,可你修行得好好的,真的要這麽做是個什麽意思?

不過這麽做了之後我的名聲更差了。

今天這家小餐館客似雲來,個個打扮得人模人樣。我斜眼看了一下來刷卡的妖修,這是一只黃金蟒,盤旋的軀體和細長的眼睛反映在人形上,讓他的面孔高貴又妖邪,正是我最喜歡的那種。

對對對我早就放棄治療了,我就是最喜歡前主人的長相。他簡直就是為了我的審美觀造出來的,從頭到腳都是我最愛的樣子。

和人類一樣,妖修的長相不全是美艷動人的款,長得普通的更多一些,只不過因為種族原因,他們確實會比人類來得更有誘.惑力。

又是一個和常識不同的情況,妖修化人最不容易去掉的根本不是耳朵、尾巴或者四肢之類的地方,他們最難去掉異常的……是眼睛啊。

為什麽大家都覺得最難去掉的是耳朵尾巴四肢?為了人外的萌點也就罷了,為什麽民間志怪也是類似的說話,甚至普及到演化出“狐貍尾巴露出來了”這樣的俗語?我真的想不通。

化形不成功就是根本沒辦法變成人形,沒有一部分維持原樣的可能,並且一半人形一半原形需要耗費大量靈力。傳統意義的說法裏化形不成功的狀態是變形術才會有的BUG,而“化形”是一種形體的轉換,一種進化,化形之後妖修能有兩種形態,人形也是他們的形態之一,就和樹葉顏色的變化一個道理。

真正困難的是眼睛,妖修們成功化形之後的眼睛還是和他們的原型一樣,顏色迥異,豎瞳或者眼睛裏全是瞳孔。我都說了,相由心生,他們要學習怎樣做一個人類,然後才能漸漸擁有一雙類人的眼睛。

但即使是最相似的,也和人類不同。

我說了這麽多,是想告訴你們,這個妖修真的很符合我的眼光。

所以我破天荒地給了他一個笑容,還看了一眼電腦上顯出的他的名字。

驚魂。

……哎呀,驚魂。

驚魂??驚魂?!

我嚇得趕緊吃了一口仰令給我的飯後甜點,巧克力化在口裏,包裹住唇舌,然後濃郁香氣讓我平靜了下來。

別怪我反應太大,你們要是知道了驚魂是誰,就會明白我所受到的驚嚇。

他是修真界的魔修總扛把子的,沒有明文規定,不過大家都心照不宣。

說起驚魂,他最大的豐功偉績不是殺了多少修士,也不是把修真界攪得天翻地覆,而是從古至今不知活了多少年。

按理說活得久不是個大事兒,修真的人,活多久都不算個什麽,而且和人們想象的必須要成仙才能長生不老不同,單單求長生不老的話,修到大乘期就能做到與天同壽——到了這個階段,修士已經全部脫離了“人”的概念。

成仙就相當於去過一個很嚴苛的考試,取得一個官方的身份,直白來說,就是用自己的道在天上找個編制。

所以你要是不想成仙是完全可行的,只要你能保持目前的修為……但是問題又來了,修為這玩意兒,到了後期就完全是心境的積累,和前期至少要自行吸收靈氣不一樣,不是你想不要就能不要的啊……好比你活了那麽久了,難道天天就活得啥也不想?

所以,關於驚魂的最大謎題,就是這家夥究竟用了什麽辦法讓自己一直保持在渡劫後期的水平,高居修真界最厲害魔修的寶座,一直不死,就是不死——畢竟魔修到了最後都是死。

或者說修真界已經連續好幾萬年沒有一個修士修得正果了。

驚魂是我的朋友,我確定他知道些什麽,而且他知道的很多,多到我會恐懼的地步。有時候我會覺得其實所有到了某個境界的人都知道很多東西,我甚至覺得所有渡劫期的大能都知道我。要是那些修真門派真的想要我的命,我怎麽可能躲得過?畢竟我只有一個人,而且一旦我還處在金丹,就絕不會有融合期修為往上的人來追殺我——追殺者是經過篩選的,我有時候會這麽猜測。

小說裏出現了太多這樣的情節,來找麻煩的總是恰巧比主角厲害上那麽一點,或者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高層會輕視主角,再或者主角惹上大禍之後就是那麽巧能遇見可以解決問題的人。

蠻合理的,畢竟是小說。

可我們都知道,如此巧妙的情節,都是作者安排好的。

我的命運……又為何會被這麽安排呢?

我捏著銀.行.卡遲遲沒有還給蛇妖,後面已經排起了長隊,但誰敢和我爭論?蛇妖在我仿佛將他抽筋扒皮的眼神下微微發抖,卻不敢挪開視線。我看著他的靈魂,但無論我怎樣尋找,都找不到驚魂的痕跡。

“英英?英英!”仰令伸手敲我的肩膀,她已經開始直呼我的名字了,“你傻了啊?客人還等著呢!”

我如夢初醒,把卡還給了這可憐的蛇妖。他在我的註視下僵硬地出了店門,然後奪路而逃。

他不是驚魂,他只是擁有這個名字。

這個認識讓我的喉嚨裏溢出一聲嘆息,而這嘆息幾乎驚動了我。

……原來我真的覺得他是我的朋友啊。

雖然是驚魂把我從無盡海裏撈出來的,但我一點也不感謝他。相反我還很生氣,那時候年輕啊,和他狠狠幹了一架,因為他害的我還沒有見到我的父母。

雖然是假的。我說過無盡海下面有蜃嘛。

不過那又是另一個很長很長的故事了。

讓我想想,那時候我被我的男孩一劍殺死——我十分肯定,那時候的我已經死了——然後仿佛靈魂擁有了另一個視角,我“看見”我慢慢沈入了無盡海,就像掉進了粘稠的巧克力糖漿,被緩慢地吸附進去,而海面恢覆了平整。

海裏完全沒有海面上看起來的那麽清澈和美。

也沒有那麽多妖獸,盡管這時候我的多重視角(這事我能想到的最合適描述當時感覺的詞匯,不過這種視角不是分離的,它既多面,又重疊,就像昆蟲的覆眼,我猜),我能看到海面上的景象,依然是層次分明,巨大的妖獸緩慢地游動於底層,小型的則在上方穿梭——那麽瑰麗,即使在最富裕於想象的人的夢裏,也沒有這樣的美景。

可另一個視角裏這裏空無一物,靛青色遍布四周,我仿佛懸浮在太空裏。

前主人帶我來的時候並不是這樣的。他帶我來的時候,海裏和海底一致,都是那麽磅礴和不可思議,就像一個小女孩和小女孩所共有的童話世界,又夢幻,又有爭鬥。

可能是因為我死了。

我是那麽確信這一點,確信得深信不疑。我全然放松地浮在海底,猜想也許這就是地獄或者類似的地方,總之有極致的無聊,要折磨我的話這可真是好主意,我最討厭無聊……然而就在我這麽想的片刻,我發現我踩到了地面。

很奇怪的觸感。就像我什麽都沒踩,但腳下又有什麽東西。

我低頭,看見了水泥地面。

我看見了我的運動鞋,露出一個邊角的黑白條紋船襪,我天藍色的及膝裙,腰上少女風的流蘇腰帶。我看見我不那麽白皙、修長、柔軟的手,顏色漸漸變淺的手腕和手臂,我還把手臂反過來看我手肘處的皮膚,冬天這一小塊總是開裂所以這塊皮膚又黑又粗糙,然後我發現肩背交界一粒小小的紅痣。

原來我肩胛骨最上面還有一粒紅痣?開什麽玩笑?

我是我嗎?我是誰?

我舉目四顧,皆是高樓大廈,寬敞的街道上車流如霧,那些後視鏡反射著陽光。

應該是個傍晚,天氣很好,我手裏還握著一袋面包。

啊,對了,我想起來了。明天早上有課,所以我去買了面包做早餐。

真奇怪,為什麽忘了呢?

對面的人行道上紅燈切換成綠燈,我像平常一樣,跟著人流過了馬路。

作者有話要說: 換了換了!!!

下一章正在寫,不過不要等,明天看就好……

今天回得有些晚,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以後不會發生啦!

……盡可能!一旦發生最多推遲,一定會按量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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