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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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錚可憐兮兮地跪在地上,淚眼婆娑。
“就你那身板導彈都打不穿,快起來。”我訓道,“疼就忍著,起來,走。”
看那粉唇貝齒,因為哭泣而雙目盈盈,恰似風情流轉的眼波。即使不是他的本性,含情眼裏噙著淚的模樣還是帶上了容貌裏天然的幾分如怨如泣——就是撐不起氣場,一個男的(雖然原本她是個女人)一副小白花樣。
我真是醉了。
“英英……”他眨巴著眼睛,欲言又止。
美人欲言又止的模樣是很好看的,但我只覺得醉上加醉,醉得我心累。
“在這兒等著。”我扭頭又去重新買了吃的回來,看他果然還眼巴巴立在原地。
“跟我走吧。”我說。
他破涕為笑,開開心心地靠了過來:“你剛剛好兇啊英英。”
“錯覺。”
“你都不問我是怎麽回事嗎?”
“你知道?”
“我不清楚……你要帶我去哪兒啊?”
“我家。”
一路上錢錚說個不停,話嘮本性死過一次了還是改不了,配上他以前的臉還只是爽利大方,現在他只讓人覺得……真是好一朵欣欣向榮的傻白甜啊,甜頭都不用給就能被人幾句話勾搭走那種。雖然他應該不是(鑒於兩次見面他都一頭砸下來),可看起來就是很好哄的模樣。
我不喜歡他這個樣子,我覺得很煩。這種不喜歡很沒有道理,但我就是不喜歡他這樣,不喜歡他放聲大笑,把狹長的眼睛瞇成一線。
這樣的臉應當是……應當是妖媚和英武並存的。像灑在戰場的熱血和紅纓,像飛在天上的黃鸝和濃雲,像淌在海洋的火山的熱浪和磅礴的藍鯨……笑的時候只是略勾唇角,或者說任何時候那家夥都似笑非笑,迷霧般的瞳孔,似悲似喜,一切情緒都影影綽綽,說不清、道不明。
錢錚很像我的一個朋友。
不,不能說是很像,錢錚和他的差別就好比東方國畫和西方彩繪,根本不是同一個走向,唯一的共同點就是兩個人都是狐妖——沒錯,傳說中色傾人國、美艷不可方物、堪比阿芙蓉般讓人上癮的——狐妖。
其實根本沒有那麽誇張,狐妖是化形之後相當符合人類的審美觀,是生來就有一股不自覺的媚態,但要說狐妖擅長媚術就純屬亂彈琴。
多數蠱惑人心的伎倆都是類似心理暗示的小戲法,也只能蒙蔽心智不堅的生靈;更上一層的也不過是通過高級的障眼法幹涉對方的感官,令對方作出別人看來不可理喻的事情,而無法更改和抹煞其本身的意志;哪怕是最難以施為的手段,也只是在麻醉對方精神的同時掌控對方的軀體——情感是任何法術都無法撼動、無法剝離、無法摧毀的。
能改變它的唯有生靈本身。
不然修士修個什麽心、斬個什麽情啊?念個咒下去就能聽見天道發來的提示,沒準兒還是個野性十足的磁性女聲:叮咚——您現已加入無情無心豪華陣容,請您日日打坐、擇時飛升——真要那樣,估計仙途和飛升之路會交通堵塞,五十年一小堵、五百年一大堵、五千年一次全線崩潰、五萬年一場全路程夯實翻修。
施法對感情施加的所有,說白了全是假的。
也或許就是因為它太特殊和至高無上,才有那麽多離奇和荒誕的事情在那個世界發生。
在真正相識之前,我已經在各種場合見過那個狐妖朋友。他和我處境相仿,總是被人追殺,因為妖族的身份而受到多方覬覦,並且盡管如此,依然頻繁以正身出沒於各種宴會;多著艷色,華服、散發,生來有妖嬈的眉眼,體態風流,姿容蓋世。
我看不出他的心緒,於是曾想象他笑裏帶著輕諷。
雖然見到他的次數多(我也很喜歡參加宴會湊熱鬧),但其實我們完全沒有過交談,我一貫是偽裝成不起眼的小人物出行,他在高臺之上,我在高臺之下,身份地位不對等,也沒有哪怕是打個照面的機會。
許多傳說裏我們初見於生死一線之時,身上傷痕累累、身後追兵重重,在逃亡的途中匆匆邂逅。傳說裏血腥和浪漫交織,冷血和柔情交錯,什麽對視中一眼萬年,什麽從此糾纏的因果線……果然哪哪兒的神話傳說都有水分。
和傳聞大相徑庭,我們的初次相識是在人間,在一個小國的邊境。那是個對凡人來說相當難熬的冬季,我記得凍死了許多人,也記得冬景很美。
雪是甜的,帶些刺痛藏在回味盡頭,藏在舌根深處。
鵝毛大雪遮蓋了萬物,就像冰涼的糖霜堆簇在糕點上。
我住在山林中部的小屋中。它屬於山下的獵人,但他在大雪來臨之前染上風寒,沒能熬過這個嚴冬,我就整理了一下這個廢棄的小屋,作為在這個國家的落腳之處。
某一天大雪封山,天上地下都是白茫茫一片,小屋裏沒有水了,我就拎了兩個木桶去山頂經年不凍的湖泊打水。
雖然門外挖一缸雪就能解決問題,但非要計較的話我本來還不需要水呢……我就是樂意收斂法術把日子過麻煩,劈柴、打水、燒火做飯,盡可能還原每一個細枝末節。說白了就是既不為生計發愁,又安於現狀,才能把生活的每一個邊角都咂摸得有滋有味。
說真的哦,我有時候想想我做的事,覺得自己簡直是個哲人。
然後我在湖邊看到我的朋友。
傳聞不可盡信,但至少還是說對了一半。
我的朋友——即將成為我的朋友的狐妖,躺在雪地中,因為重傷而危在旦夕。他盛裝覆體,雙手交疊於腹,面容恬然,讓我在一瞬間想起了無數個童話裏沈睡的公主,在水晶棺裏、在城堡裏、在荊棘和玫瑰裏,她們是誰都能看懂的符號,暗喻著究極的、毫無力量的美。
可美又是她們的力量,讓她們總能逢兇化吉。
他遲緩地向我看過來,我知道他背後一定有天大的麻煩,能把他傷成這樣說不定排得上名號的宗門都參了一腳;我才剛躲過一輪追殺,打算少說在人間先躲個幾十年;我還計劃要開鑿一條水渠從湖裏引流下來搗鼓搗鼓自來水,計劃種上一圈耐寒的花……但這些都在他的眼神中化為了泡影。
正如我所說的,狐妖就是有這樣的特質,有究極的、毫無力量的美。
我不能拒絕他。
“你在聽我說話嗎?上車起你就一直在發呆,下了車還是發呆,走著走著又突然不走了,想什麽呢這麽入神?”錢錚問我。
“你有身份證明嗎?護照呢?”我說,“算了,反正我原本也沒打算走程序入境,偷.渡帶你一個應該不難。”
“你回自己家都是偷.渡啊?”錢錚一頭霧水,“你家到底在哪?”
“不帶你回家了。我們去加州。”
“你怎麽說變就變!”這句話倒挺簡潔。
“閉嘴。”我說,“我本來就是今天出發,讓你一個在家我不放心。”
作者有話要說: _(:зゝ∠)_作者在火車上寫的這一章,筆電都沒拿來看電影!
好累好累啊……以及在沒有細綱的情況下寫長文真的好難。
作者翻出了以前的短篇,好多好多hp的同人,有的今天看簡直是羞恥play,刪掉刪掉全部刪掉!
但是回顧過程又激起了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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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粉唇貝齒,因為哭泣而雙目盈盈,恰似風情流轉的眼波。即使不是他的本性,含情眼裏噙著淚的模樣還是帶上了容貌裏天然的幾分如怨如泣——就是撐不起氣場,一個男的(雖然原本她是個女人)一副小白花樣。
我真是醉了。
“英英……”他眨巴著眼睛,欲言又止。
美人欲言又止的模樣是很好看的,但我只覺得醉上加醉,醉得我心累。
“在這兒等著。”我扭頭又去重新買了吃的回來,看他果然還眼巴巴立在原地。
“跟我走吧。”我說。
他破涕為笑,開開心心地靠了過來:“你剛剛好兇啊英英。”
“錯覺。”
“你都不問我是怎麽回事嗎?”
“你知道?”
“我不清楚……你要帶我去哪兒啊?”
“我家。”
一路上錢錚說個不停,話嘮本性死過一次了還是改不了,配上他以前的臉還只是爽利大方,現在他只讓人覺得……真是好一朵欣欣向榮的傻白甜啊,甜頭都不用給就能被人幾句話勾搭走那種。雖然他應該不是(鑒於兩次見面他都一頭砸下來),可看起來就是很好哄的模樣。
我不喜歡他這個樣子,我覺得很煩。這種不喜歡很沒有道理,但我就是不喜歡他這樣,不喜歡他放聲大笑,把狹長的眼睛瞇成一線。
這樣的臉應當是……應當是妖媚和英武並存的。像灑在戰場的熱血和紅纓,像飛在天上的黃鸝和濃雲,像淌在海洋的火山的熱浪和磅礴的藍鯨……笑的時候只是略勾唇角,或者說任何時候那家夥都似笑非笑,迷霧般的瞳孔,似悲似喜,一切情緒都影影綽綽,說不清、道不明。
錢錚很像我的一個朋友。
不,不能說是很像,錢錚和他的差別就好比東方國畫和西方彩繪,根本不是同一個走向,唯一的共同點就是兩個人都是狐妖——沒錯,傳說中色傾人國、美艷不可方物、堪比阿芙蓉般讓人上癮的——狐妖。
其實根本沒有那麽誇張,狐妖是化形之後相當符合人類的審美觀,是生來就有一股不自覺的媚態,但要說狐妖擅長媚術就純屬亂彈琴。
多數蠱惑人心的伎倆都是類似心理暗示的小戲法,也只能蒙蔽心智不堅的生靈;更上一層的也不過是通過高級的障眼法幹涉對方的感官,令對方作出別人看來不可理喻的事情,而無法更改和抹煞其本身的意志;哪怕是最難以施為的手段,也只是在麻醉對方精神的同時掌控對方的軀體——情感是任何法術都無法撼動、無法剝離、無法摧毀的。
能改變它的唯有生靈本身。
不然修士修個什麽心、斬個什麽情啊?念個咒下去就能聽見天道發來的提示,沒準兒還是個野性十足的磁性女聲:叮咚——您現已加入無情無心豪華陣容,請您日日打坐、擇時飛升——真要那樣,估計仙途和飛升之路會交通堵塞,五十年一小堵、五百年一大堵、五千年一次全線崩潰、五萬年一場全路程夯實翻修。
施法對感情施加的所有,說白了全是假的。
也或許就是因為它太特殊和至高無上,才有那麽多離奇和荒誕的事情在那個世界發生。
在真正相識之前,我已經在各種場合見過那個狐妖朋友。他和我處境相仿,總是被人追殺,因為妖族的身份而受到多方覬覦,並且盡管如此,依然頻繁以正身出沒於各種宴會;多著艷色,華服、散發,生來有妖嬈的眉眼,體態風流,姿容蓋世。
我看不出他的心緒,於是曾想象他笑裏帶著輕諷。
雖然見到他的次數多(我也很喜歡參加宴會湊熱鬧),但其實我們完全沒有過交談,我一貫是偽裝成不起眼的小人物出行,他在高臺之上,我在高臺之下,身份地位不對等,也沒有哪怕是打個照面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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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傳聞大相徑庭,我們的初次相識是在人間,在一個小國的邊境。那是個對凡人來說相當難熬的冬季,我記得凍死了許多人,也記得冬景很美。
雪是甜的,帶些刺痛藏在回味盡頭,藏在舌根深處。
鵝毛大雪遮蓋了萬物,就像冰涼的糖霜堆簇在糕點上。
我住在山林中部的小屋中。它屬於山下的獵人,但他在大雪來臨之前染上風寒,沒能熬過這個嚴冬,我就整理了一下這個廢棄的小屋,作為在這個國家的落腳之處。
某一天大雪封山,天上地下都是白茫茫一片,小屋裏沒有水了,我就拎了兩個木桶去山頂經年不凍的湖泊打水。
雖然門外挖一缸雪就能解決問題,但非要計較的話我本來還不需要水呢……我就是樂意收斂法術把日子過麻煩,劈柴、打水、燒火做飯,盡可能還原每一個細枝末節。說白了就是既不為生計發愁,又安於現狀,才能把生活的每一個邊角都咂摸得有滋有味。
說真的哦,我有時候想想我做的事,覺得自己簡直是個哲人。
然後我在湖邊看到我的朋友。
傳聞不可盡信,但至少還是說對了一半。
我的朋友——即將成為我的朋友的狐妖,躺在雪地中,因為重傷而危在旦夕。他盛裝覆體,雙手交疊於腹,面容恬然,讓我在一瞬間想起了無數個童話裏沈睡的公主,在水晶棺裏、在城堡裏、在荊棘和玫瑰裏,她們是誰都能看懂的符號,暗喻著究極的、毫無力量的美。
可美又是她們的力量,讓她們總能逢兇化吉。
他遲緩地向我看過來,我知道他背後一定有天大的麻煩,能把他傷成這樣說不定排得上名號的宗門都參了一腳;我才剛躲過一輪追殺,打算少說在人間先躲個幾十年;我還計劃要開鑿一條水渠從湖裏引流下來搗鼓搗鼓自來水,計劃種上一圈耐寒的花……但這些都在他的眼神中化為了泡影。
正如我所說的,狐妖就是有這樣的特質,有究極的、毫無力量的美。
我不能拒絕他。
“你在聽我說話嗎?上車起你就一直在發呆,下了車還是發呆,走著走著又突然不走了,想什麽呢這麽入神?”錢錚問我。
“你有身份證明嗎?護照呢?”我說,“算了,反正我原本也沒打算走程序入境,偷.渡帶你一個應該不難。”
“你回自己家都是偷.渡啊?”錢錚一頭霧水,“你家到底在哪?”
“不帶你回家了。我們去加州。”
“你怎麽說變就變!”這句話倒挺簡潔。
“閉嘴。”我說,“我本來就是今天出發,讓你一個在家我不放心。”
作者有話要說: _(:зゝ∠)_作者在火車上寫的這一章,筆電都沒拿來看電影!
好累好累啊……以及在沒有細綱的情況下寫長文真的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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