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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黑色短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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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大,你,你剛才,看,看到了沒?”平頭男嚇得舌頭打結,話都說不清楚,媽呀他是見鬼了嗎?

大肚皮男人甩了好幾下頭,眨了好幾次眼睛,卻再也瞧不見之前站在這裏的女人了。

地上掉落著麻繩,是方才拴住她手腕的那一根,如今斷成幾節散在那裏。兩人都傻眼了——能掙開那麽粗那麽緊的繩子,得多大力氣啊?!

“老,老大,要不咱回車上?總覺得背後發涼呢!”平頭男扶著樹勉強站穩,他差點就嚇得尿褲子了,這票他不幹了,喝幾個月稀飯他都認了!

大肚皮男人也嚇得不輕,故作鎮定地爬起來,腿肚子卻在發抖,也不管平頭男跟沒跟上來,拔腿就往車的方向跑去。

“老大,你等等我啊!”平頭男聽見汽車發動的聲音,加快了腳步奮力奔跑過去,最終跳上後座,和大肚皮男人消失在夜色中……

**

薄夜是半夜醒來的,方才的夢壓抑得讓他窒息,只記得誰大張開的嘴,和黯淡下去的眼珠裏悲傷的淚水。

摁了摁發疼的頭,薄夜坐起身,這才看見身上披著的薄毯,還有桌上的葡萄酒。

剛打開瓶塞,倒上一杯酒,便聽見從走廊盡頭傳來細碎的腳步聲,緊接著少女的身影便竄到了面前,睜著一雙失眠的眼,自顧自地拿了一個酒杯:“我也要喝。”

薄夜手腕一滯,給她也倒了酒。

暗紫色的液體在酒杯裏打了個圈兒,歸為平靜。

朝顏和他並排坐回沙發上,中間只隔了兩個拳頭的距離。夜裏有些涼,朝顏便順勢扯過毯子的一角給自己搭上。

她似乎沒有註意到,薄夜不自在的表情和一瞬間僵硬的背脊。

將杯子裏的酒一口灌下,只嘗到滿嘴的苦澀。

她晃著手裏的酒杯,忽然開口說話了:“今天謝謝你了。”

“不必。”薄夜抿了一口酒,他只是將那兩個人從宅子裏趕走了而已,舉手之勞而已。

朝顏前傾去倒第二杯,像是喝飲料般喝著並不喜歡的葡萄酒,憋了太久,很多話就像打開了匣子般一股腦地湧了出來——

“那個女生,她親手把我推到海裏呢。可是,蘇木不信我……”

“我知道。”薄夜抿了抿唇,他那天全都看到了,明知不該多管閑事,卻還是忍不住沖出去救了她。

朝顏轉過臉來,興奮地說:“你也看到了是不是?那麽文弱的女孩子,狠起來也不容小覷呢!”像是意識到自己問了很蠢的問題,訕訕地低下頭,悶悶地說,“也是呢,薄夜若是沒看到,也就不會出手救我了......”

“說起來,短短九天時間,你就幫了我四次呢,我卻無以為報。”朝顏有些洩氣,“甚至怎麽離開這座島都不知道,自以為是地搜查線索,最終還是像個縮頭烏龜似的躲在這裏,真差勁!”

薄夜不知道該如何接她的話,餘光瞥見少女失落的側顏,才鼓起勇氣說了一句:“你很好。”

朝顏搖搖頭,聲音低落:“我並不好,我只是沈浸在自己精神世界裏的膽小鬼罷了。其實最近越發覺得,留在這裏也挺好,至少不用回到那樣一個沒有靈魂的社會,違背自己的意志按部就班地讀書、就業、結婚、老去......每一天都像是重覆播放的無聊影片,我不想要那樣的生活。”

“朝顏,這裏的生活也是日覆一日像死水一樣。”薄夜握緊酒杯,失神地看著暗紫色的液體,有一點光在輕輕搖晃,亦如他略微動搖的心,頓了頓,還是不忍心說出那句“即便留下來,你也無法活下去”來。

但他也無力說出讓她振作起來想辦法回去的話,因為他知道,無人真正離開過這座島。畢竟,離開這座島的唯一辦法是......消失掉。

二人皆沈默良久,朝顏安靜地喝完第三杯酒,面頰浮出兩抹紅,雖然頭有點暈,但身體卻暖和極了。

酒精使然,朝顏的話又變得多起來:“薄夜你為什麽要三番五次地救我呢?你也這般救過其他人嗎?”

“只有你。”薄夜見她又要去倒酒,忍不住把酒瓶挪開了些,見她沒有過來奪,這才松手告訴她原因,“你和他們有點不同。”

“又是這句話,到底哪裏不同了?”朝顏記得當初蘇木也說過這句話,然後開始失常,是不是薄夜也會因為說了這句話而變得不像他了呢?

說起來,她也不知道什麽樣的薄夜才像薄夜。

她對於薄夜,並不了解呢。

他看似冰冷,卻又流露出讓人安心的溫暖,總是沈默不語,一副拒人於千裏之外的模樣,卻在關鍵時刻救她於水火之中。

薄夜他,是個很溫柔的人呢。

忍不住微笑起來,他的聲音也在這時從身側傳了過來:“朝顏身上縈繞的光是白色的。”

“白色的光?”朝顏楞了一楞,低頭打量起自己來,根本瞧不見什麽光,他難不成是散光度數太高,看岔了?

“其他人都是黑色的。”薄夜放下酒杯,神色覆雜地看向她,少女一臉的茫然,“所以我不想接近他們。”

**

原以為葡萄酒不會醉人,沒想到後勁兒還挺足。

朝顏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醒來,揉著因為宿醉而疼痛不已的頭,下意識地伸手去拿手機。

這是現代人都有的習慣,每天閉眼前最後看到的是手機,每天早上醒來第一個想到的也是手機。

摁下了開機鍵,朝顏才想起這手機浸了水早就不能用了。

但驚奇的是,屏幕亮了,開機畫面照得她眸子也跟著一亮。

放了這麽多天,手機裏的水曬幹了?

打開手機的第一件事就是點進去看她的二次元男神,因為盯得入迷,沒有註意到進來的薄夜已經站在那裏看了她好一會兒了。

輕咳一聲,薄夜總算是弄出點兒聲響,引起了她的註意。

朝顏收回黏在手機屏幕上的目光,朝他看去。

薄夜走近,目光落在手機上,畫面上俊美無雙的男子正微笑地看著他。

“他是......?”忍不住出聲詢問,剛問了便恨自己多嘴,懊惱地抿了抿唇,下巴弧線繃緊。

朝顏唇角掛著柔和的微笑,那般溫情脈脈的眼神,幾乎要融化整個冬季的嚴寒,她的聲音如雪花般輕輕落下,在誰的心上留下一道濕漉漉的痕跡——

她說:“他是我最喜歡的人。”

說出來又覺得“喜歡”二字太過矯情,臉紅了紅,支支吾吾地解釋說:“就是想一直待在一起的人……”

末了,又露出失落的表情來,嘆口氣說:“不過,那應該是永遠都不可能的事。”

“為什麽?”薄夜側頭問她,瞇眼仔細看了過去,那種風格的畫像他還是第一次見。

朝顏退出界面,無奈地看著他:“因為他只是虛構的人物,次元不同,怎麽在一起?”

見薄夜沒說話,朝顏也不知道他聽沒聽懂,握著手機忽然想到了什麽似的,調出相機功能,笑臉盈盈地對準面前的人,難得遇上盛世美顏,不收藏一張照片都對不起這絕佳的機會!

不知情的薄夜就這麽被人光明正大地偷拍了。

朝顏將手機壓低了些,偷偷看向剛拍的照片——

總覺得,她以後會經常翻出這張來看,於是在照片下面摁了心,標記為“喜歡”。

偷笑著鎖屏後,發現薄夜還沒走,才意識到對方找她應該有事,抱歉地問:“薄夜找我有事吧?”

“嗯,我捉了魚……”薄夜想著每天都吃半月果她會不會膩,雖然他並不需要進食,也不知道每天都吃同樣的東西是怎樣一種折磨。

前些日子吃膩了烤魚,如今每日三餐都是半月果,朝顏自然高興,跟著下了樓。

薄夜瞥見她赤腳踩過冰涼的旋梯,腳步一滯,卻什麽也沒說,只是趁著朝顏吃飯的時候折返二樓,在一間屋子的衣櫥裏拿出了一雙黑色短靴,這是他少年時期穿過的,也不知道是否合她腳。

自從昨晚聽見了槍聲,他便有了危險將至的不祥預感,朝顏這樣光著腳根本沒法在室外行動。如果緊急情況下他沒有辦法保護她,至少也會拖時間讓她先跑,而鞋子在這種時候就顯得尤為重要。

於是當朝顏吃下最後一塊魚肉,並咕咚咕咚灌下一杯水後,便瞧見薄夜提著一雙鞋走到她跟前。

“你試試合不合腳。”

精致的黑色短靴,似乎保養得很好,看起來跟新的一樣。

朝顏有心理潔癖,自己的鞋子衣物水杯絕不外借也絕不用別人的,因此在穿鞋前還是猶豫地問了一句:“這是誰的?”

薄夜微微走開了一點,別扭地擠出一句:“我的。”

和朝顏一樣,甚至可以說比朝顏更嚴重些,薄夜不喜歡別人碰他的東西,哪怕是他再也不需要的。

所以,把少年時期的短靴給她,對於他來說,近乎在挑戰極限。

是啊,遇見她以後,便一次次地打破原則,突破極限。還真是......不像他!

朝顏輕松地套上,低頭系鞋帶的時候安心地說:“是你的就沒問題。”別人的她可不穿!

這話一說出口,氣氛就變得暧昧起來。

朝顏趕緊閉嘴穿鞋,總覺得已經最近脫口而出的一些話讓她尷尬得要命,一定是最近營養不良導致智商不夠用了。

作者有話要說: 作者君有潔癖=。=

作者君的媽媽也有潔癖,爸爸愛幹凈。

然後看到別人互相借鞋子穿就覺得自己接受無能,這算是一種怪癖嗎?( ̄ Q ̄)

所以才會覺得私人物品給別人用或者用別人的是很親密的人之間才會發生的事。

於是有了這一章的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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