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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大地七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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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變異的鸚鵡,只是一只二品妖獸,不管是對於大宇王,還是異修盟盟主,都只是一個玩物,價值不高。

不過,異修盟盟主一身血衣,這只鸚鵡的顏色,與其喜歡的顏色相同,很有可能討盟主喜歡。

大宇王獻上這麽一只鸚鵡,顯是費了一番心思。

當常山等人走到暢春園之時,劉權與陳永年已經整理好了隊列,在那裏等著了。

常山喚出飛舟,讓眾兵將躍上飛舟,在飛舟之上向大宇王、段非道了一句告辭之言,便控制飛舟往南飛去。

飛了三日,飛舟飛到了西風城上空。

常山控制飛舟停頓了片刻,便繼續朝南飛去。

盡管現在異修盟君臨青州,可是,安家未必就想與常山這個僵屍扯上太深的關系。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常山不喜歡別人將他不想要的“恩惠”加在他身上,他也不會為了滿足虛榮心而將別人不想要的“恩惠”加在別人身上。

“等到異修盟的事情安定下來了,倒是可以悄悄到安家來一趟。若是他們有什麽需要我幫忙的話,我能幫的話,就幫一下;若是沒有的話,也不必打亂他們平靜的生活。”

胡思亂想了一會,常山便壓下心底的雜念,專心控制飛舟飛行。

不算靈宗之事,萬流王室與異修盟還有奪劍之仇,兩個勢力之間的矛盾不小。不過,由於現在整個青州各個皇室、各個王室都向異修盟低頭,萬流王也不敢獨樹一幟的跟異修盟作對。

常山到了天河城,受到了比他在天宇城更熱情的招待。

萬流王江子雄,了解不少常山的事情,甚至知道常山與火龍道人的一些仇怨,於是,酒宴之上,他當著常山的面,下了一道追殺火龍道人的命令。

以常山的性子,若是碰到火龍道人,他肯定會趁機殺了火龍道人,了解了他們之間可以說完全由火龍道人挑起的仇恨;不然,他也沒那個心思四處尋找火龍道人。

萬流王要替常山追殺火龍道人,常山也不會展現自己的大度替火龍道人說情,畢竟,以火龍道人那種睚眥必報的性子,他死了,對常山更有利。

討好一個男人,無外乎權財色。

萬流王給不了常山比他現在擁有的權更大的權,就通過財色來討好常山。

常山沒有了在天宇城那種求刺激的心思,收下了萬流王送的一塊山神石,婉拒了他送來的美貌嬪妃。

在天河城也只呆了一天,常山便接著南行。

大明王朝在青州的最南端,即使常山飛行的速度不慢,卻還是花了半個月的時間,這才飛到大明王朝。

何為家鄉?

家鄉,乃是家所在之地。

若是沒有家,那麽,家鄉便是先人所葬之處。

大明王朝之中沒有他的家,一直以來,他也沒將大明王朝當作自己的家鄉。

不管道德文章之中是如何解釋家國之間的關系,一個人若是在一個國家沒有了任何令其牽掛的東西,那麽其就不會將這個國家當作家鄉故國,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

一個人若是沒有家鄉,是一件可悲的事。

然而,常山想將大明王朝當作自己的家鄉,可是,大明王朝之中卻沒有任何值得他留戀牽掛的東西。

常山心底沒將大明王朝當作自己的家鄉,到了大明王朝中,他自然也不會有什麽特別的感觸。

飛舟飛到琉京城前,常山遠遠的往大明王宮看了一眼,對著劉權道:“劉權,叫大明王出來。”

劉權應了一聲,就如當初喊大宇王一樣,往王宮之中高喊了一句。

也不知道是不是常山在大宇王朝索要寶物的事情從大宇王那裏傳到了萬流王與大明王耳中,萬流王招待常山時,明顯比大宇王要熱情許多,大明王一樣,出宮迎接常山的時候,也帶了十幾個大臣和幾位王子、兩個公主。

大明王宮之中有一個寬二十餘丈、進深三十七八丈的龐大宮殿,就在這個宮殿中,大明王給常山等人擺下了接風酒宴。

常山手下的二百零二人在下面,有大明王朝的一些大臣、王子陪著;常山則與大明王則坐在一個位於大殿正中間的高臺之上,他們身邊只有大明王的一個妃嬪、一個公主相陪。

“這個君王殿是小王專門布置出來招待常將軍的,你看,還滿意吧!”

“還不錯!”

常山四下掃了一眼,淡笑道:“坐在這兒喝酒,還真有一種高人一等的感覺。不過,修煉者不應該在意這些外物。”

大明王搖搖頭,笑道:“將軍這話,贖小王不敢茍同。”

常山雙眉一挑,笑道:“你有什麽高見?”

大明王將身邊的嬪妃送到嘴邊的火棗吞下,笑道:“以小王愚見,人生在世,享樂二字。修煉者,與天爭,與人爭,是為了活的更久,而活的更久的目的則是為了享受到更多可以享受的東西。獲得了強大的實力,擁有了強大的勢力,若是不知道享受的話,那麽,修煉還有什麽意義呢?”

“真是高見!常某也覺得人生在世,享樂最重要,可惜的是,常某不像你一樣,身為大明王,擁有無數寶物供你修煉所用。”

“哈哈!”

大明王哈哈大笑一聲,拿出一個玉盒,放到桌上,推到了常山面前。

常山拿過玉盒,打開一看,只見裏面一些明黃色的沙粒。

“這是沈土?”

“常將軍好見識!”

在常山看過的一本煉器典籍之中,將玄黃地膜、地珠、玄武龜甲、山神石、龍紋石、沈土、元磁鐵七種土屬性寶物列舉出來,合稱為大地七寶。

大地七寶之中,玄黃地膜屬於傳說中的東西,那本典籍沒有介紹其用途。其他六樣寶物,那本典籍將它們的用途詳詳細細的介紹過。

地珠,是保命之物,修煉者借助他可以將自身融進大地;玄武龜甲,是煉制土屬性防禦法寶的最好材料;山神石,用來施展翻天印;龍紋石,是煉制土屬性重兵器的最佳材料;元磁鐵,與元磁之力相合,幾乎所有修煉者都是利用元磁鐵來施展元磁之力。

至於沈土,它可以用來封印修煉者、封印靈物,單從珍惜程度論,它比山神石還要珍貴幾分。

可惜,修煉美杜莎之力的修煉者太少,能將地行之力修煉到可以施展出封印之功的修煉者也太少。

對於大部分紫丹期以下的修煉者,沈土沒有什麽用,是個雞肋之物。

“這倒是樣稀罕東西,可惜,常某暫時用不上它。”

常山淡笑著接了一句,蓋上玉盒,將其收進了儲物戒。

“將軍暫時用不上沈土,卻肯定用的上這樣東西!”

大明王笑著回了一句,又拿出一個玉盒,放到桌上,推到了常山面前。

常山拿起玉盒之時,便猜到玉盒中是何物,他打開一看,果然,玉盒中放著一塊比萬流王送他的那塊山神石更大一點的山神石。

“將軍喜歡嗎?”

“喜歡!”

“喜歡就好!”

大明王哈哈大笑一聲,拿出了一個血玉瓶,放到桌上,推到常山身前,笑道:“這裏還有一樣稀罕物,希望將軍能喜歡。”

“什麽稀罕物?”

常山笑著問了一句,打開了玉瓶。

玉瓶一打開,常山就聞到了一股帶著一絲甜膩膩的氣味的血腥味。

“這是血?”

“不錯!這是以酒養大的五彩麋鹿的血液,本王給他取名叫英雄酒。”

“英雄酒?有什麽深意嗎?”

“將軍喝了就知道了!”

大明王話音剛落,跪坐在常山身邊的李雲鸞拿起玉瓶,往一個沒用過的酒杯之中倒了一杯五彩麋鹿的血液。

“將軍請!”

“嗯!”

常山點點頭,從李雲鸞手上接過酒杯,放在嘴邊抿了一口。

五彩麋鹿的血液聞著有些血腥味,喝著卻只有香甜之味。

“不錯!”

常山笑著點點頭,將酒杯送到了李雲鸞眼前。

李雲鸞微微一笑,又給常山道了一杯。

一杯下肚,再接著一杯,常山越喝,越覺得這麋鹿血好喝,連續讓李雲鸞給他倒了六杯,然後將玉瓶拿到自己手上,自斟自飲了起來。

又連續喝了九杯麋鹿血,常山驟然覺得腦袋有些發暈,臉上滾燙異常。

“這酒怎麽這麽烈?”

在常山覺得有些古怪之時,李雲鸞將身子從他左臂下穿過,鉆到常山懷裏,將身子軟軟的靠在常山身上,捉住常山的左手,又在常山右手的酒杯之中倒了一杯麋鹿血,嬌聲道:“將軍,接著喝。”

“好!”

常山下意識的回了一句,又將杯中的麋鹿血飲盡。

低下頭,常山只覺得懷中這張嬌顏與他記憶深處的那張嬌顏十分神似,忍不住低下頭,在李雲鸞額頭輕吻了一下。

李雲鸞嚶嚀一聲,柔軟的身子又往常山懷裏擠了兩下,然後又捉著常山的手給常山倒了一杯麋鹿血。

常山將杯中的麋鹿血飲盡,又低頭在李雲鸞羞紅的臉頰之上吻了一下,將手中玉瓶塞到李雲鸞手上,空出來的手,在李雲鸞修長的大腿上輕輕撫摸了一下,便按在了李雲鸞平滑的小腹。

這時,常山突然有了片刻的清醒,往大明王一看,只見大明王已然將他身邊的嬪妃抱在了懷裏,一只手甚至伸進了那嬪妃的衣襟之中。

“那些傳記中將王宮寫成天下最淫亂的地方,還真沒寫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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