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168 幻術救人

關燈
很少會有修士對凡人抱有同情之心,甚至在沒有一絲利益的前提下想要救他們。

因此,紫汐的提議讓韓喬著實楞了下,為什麽紫汐想要救這群凡人?

對於紫汐的提議,只要不過分,韓喬向來都是無條件答應的。此時她要救這群凡人,雖然韓喬不是很理解為什麽,但是他還是答應會出手了。

就這會兒功夫,在屋裏搜索的四名男子已經搜遍了所有的民房,但是一無所獲。他們幾個在外面一聚頭,眼神交流一下就知道這個結果了。

其中一個身材粗壯的男子臂膀一甩,沖著站臺幾大步走上前,拎起外圍的一個瘦弱少年,掐著他的脖子把他舉高還左右轉了轉方向,粗聲喝到:“把東西交出來!不然我殺了他!”

“栓子!”站臺裏面有個中年婦女驚恐地高叫一聲,拼命想擠出來,去救自己的孩子。

“我們真的不知道大爺您要什麽呀!”一個蒼老的聲音響起,聽起來無奈極了。紫汐認出來這是剛開始聽到的那個老大爺的聲音。

“你們還要不要他的命了?”那大漢惡狠狠地道,“還不把你們藏起來的東西給我拿出來!”

“我們已經沒有藏起來的東西了呀!各位大爺剛才應該都在屋裏翻到過了呀!我們所有的東西都在那裏了。”

“老不死的!敢忽悠我!”那大漢手中憑空出現了一條鞭子,他舉起正欲甩過去,被另一個人攔了下來。

“把你們知道的秘密說出來!”那人一開口,紫汐就認了出來,是剛才感知到韓喬靈識的那個人!

“快點!不然這小子就活不成了!”那大漢緊了緊手指的力量,他手中的瘦弱少年頓時覺得呼吸困難起來。

看到栓子被掐得滿臉通紅,村民們都急了,七嘴八舌地說出自己知道的秘密來。

“大牛嬸子衣服上的那個腳印是小琴踩的。”其實是他推了小琴,小琴把大牛嬸子的晾衣架上的衣服給帶到地上,不小心踩到的。

“王伯家飯罩裏的魚是我家貓子偷吃的。”他後來看到了門背後的那魚骨頭才知道王伯說被偷了的魚是他家的貓幹的。

“公地裏的那片壓倒的油菜花不是貓狗打架壓翻的,是栓子三嬸和三叔在裏頭滾了才壓翻的。”栓子娘紅著臉道,為了救栓子,也不顧上他三嬸三叔的臉了。

“閉嘴!統統給我閉嘴!我們什麽時候說要知道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了?一個個都給我老實點,把秘寶的下落說出來!”那女人忍不住了,把自己這邊要找的東西給說了出來。

這些人中實力最強的那個大漢一個膀子甩了過去,把那女人甩翻在地:“都說了有人要過來了,你還說出來!沒聽見我的話是不是?”

“老,老大……”那女人努力了好幾下才爬了起來,擡起頭露出了那張腫了一半的臉。

村民們各個噤若寒蟬,那麽威猛的女人都能被打成這樣,不要說自己了。

正在這時,一個長得跟栓子很像,但比他還要小一些的男孩,背著個竹筐從林中走了出來。

村民們都楞住了,栓子娘甚至忘記了剛才的害怕,甚至喃喃地道:“我什麽時候給栓子生過個弟弟啊?”

那五個修者因為都是面朝著中間的站臺,所以背後樹林邊發生了什麽事情,他們也不知道。直到發現所有的村民的視線,都聚集到了他們的身後,這才警覺轉身。

“漏網之魚!”

紅衣女人一個箭步上前去準備將那男孩抓來,將功贖罪。哪知還沒等她接觸到那個男孩,身後一個火球擦過她的肩,直接攻向了那男孩。

說來也奇怪,那男孩在火球接觸前的一瞬間憑空消失了。

“何方道友?可否出來一見?”領頭大漢朝著樹林大聲道。

話音剛落,只見從樹林後又走出一個中年男子。那中年男子穿著普通的防禦布衣,看起來一副路人甲的樣子,但是五人可不敢輕敵。那中年男子都不知道在旁邊聽了多久了,他們都沒發現,可見其實力是高於他們幾個的。

中年男子也不說話,只是往旁邊走了兩步,就地打坐了。

五人面面相覷,不清楚那中年男子究竟是什麽意思。

領頭大漢上前一步,問道:“請問這位道友……”

他話還沒說完,就突然表情一變,正欲開口說話時,林中飛出幾面小旗,齊刷刷地插在他的周圍。村民們馬上就發現自己是在看一出啞劇。只見那領頭大漢嘴巴不停地開開合合,表情豐富,仿佛對面有個人正在跟他對話。但是原本在他對面的那個中年男子卻不知在何時已經消失不見了。

同樣的情景還發生在了另外四個人身上。

村民們還沒回過神來,就發現林中又射出幾面小旗,把他們所在的站臺也圍了起來。

“哎?這是怎麽了?”

“我們還能聽到自己說話的嘛,我還以為我們被插了這個旗,也跟他們那樣說不了話了。”

“這個是什麽東西啊?”

正當有人手癢地想去摸那個旗子的時候,林中有兩個人走了出來,正是韓喬和紫汐。

韓喬一個騰身進了圍著村民的那個鎖仙陣中。陣法是他開啟的,所以只有他才能在陣裏陣外來去自如而不破壞了陣法。

紫汐在陣外看著韓喬對著村民們一番解釋,村民們臉上的表情由戒備到崇拜最後乖乖點頭應了韓喬的要求。

韓喬撤去了這個陣法,讓紫汐帶著村民們走遠一些先找個地方避起來後,又回頭去對付那五個修士。跟對付在秘境口遇上的那幾個人一樣的戰術,依樣畫葫蘆,很快就搞定了那五個人,把栓子救了出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