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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武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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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到滿滿一櫃子的各種槍械後,所有人都被震住了。私藏槍支可是犯罪,就算方英是特警,也沒有這樣的權力。雖然坊間流傳許多有錢有權的人都會在家裏藏上一兩只手槍,但像方英這種,槍支如此之多,種類如此之全的,搜遍整個城市恐怕也找不出來第二個。

江風在這方面是外行,但這並不代表他是一個沒有見識的土鱉。CS是像他這樣的普通人了解名槍的最佳來源地,大學時期他也沒少玩,總能認出幾種,甚至還有一些他在美國大片裏面經常看見的。

“還是我先來吧。”

看見大家都站在原地沒有動,方英就走到櫃子前面,把最後一排立著的那把狙擊步槍拿在手中,在調試了一番之後,方英很滿意,就把手中原來的那把特警配備的步槍放進櫃子裏,又從下面的抽屜裏面找出幾盒子步槍專用子彈裝進一個背包,然後隨便選了一支手槍,一盒子彈,才離開櫃子。

“該你們了。”方英說道。

聽到她的話,這一次大家都沒有客氣,都向櫃子走了過去。

“方英,你家是做什麽的,怎麽會有這麽多槍?不會是倒賣軍火的吧?要不就是開兵工廠的。”江風奇怪的問道。

江風的話,無疑是說出了所有人的心聲,否則根本無法解釋眼前看到的,更無法解釋櫃子裏面的槍支彈藥。

“這些槍比我們特警隊裏面的那些要好多了,都是軍用的,還有外國貨呢。”一個比較識貨的特警隊員驚嘆的說道。

“方英,這些槍你到底是在那弄到的?咱們特警隊裏可沒有這些寶貝。”

“這些都是我爸我媽收藏的。”方英聽見眾人的文化後回答道。

“收藏?說的太容易了吧?這些東西是隨便就能夠收藏的到的嗎?”

“他們是軍工廠的工程師,專門設計研究槍械裝備。”

“難怪……!”

眾人聽見後,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其中一個特警更是說,“難怪你的槍法那麽準,原來是從小摸著槍長大的。”

方英微微一笑,沒有否認。

六個特警很快就挑選完了,基本都是一把沖鋒槍一把手槍的配置,其中還有人並沒有換槍,繼續沿用特警配置的裝備,只是多拿了一些子彈。

剩下的幾個人都是對槍不熟悉的,特別是江雪和何念慈兩個女人,更是不知道該拿什麽才好,因為她們壓根就從來沒有碰過槍,甚至不敢碰,就更不要說會不會用了。

一旁的方英看出了這一點,所有在把步槍背在身後之後就來到櫃子旁邊,拿起最邊上的一把手槍,對江風等人說道,“這支是伯萊塔92F手槍,意大利產,後被美軍廣泛使用,被命名為M9,彈夾容量十五發,槍中九百五十克,射程在五十米以上,特點是精度高,故障率低,適應性槍,使用方便。”說完,方英把手槍放下,拿起了第二把,“相信這一把手槍大家就比較熟悉了,以色列的沙漠之鷹,精準度非常高,威力大,但是炸彈量少,體積和質量比較大,後坐力強,如果沒有接受過訓練,不建議女士使用。”

“MP5沖鋒槍,德國產,槍重兩千四百五十千克,彈夾容量三十,有效射程兩百米,它的特點是輕便,中近距離設計精準度高,結構緊湊……!”

“AK47突擊步槍,槍身短小,射程較近,適合近距離設計,結實耐用,故障率低,彈夾可容納三十發子彈,後備彈夾最多可帶就是發子彈,可選擇半自動和全自動發射方式,是世界六大名槍之首……!”

“奧地利AUG突擊步槍,世界六大名槍之一,五槍托,塑料槍身,采用汪遠瞄準鏡,易攜帶,耐腐蝕,使用壽命長……!”

“SG550狙擊步槍……!”

“……!”

方英說了很多,但是江風和江雪等人卻聽的雲裏霧裏,一頭霧水。江風對槍的喜好與性能無關,通常是看外觀好不好看。江風開始準備挑選那把英國的AWP狙擊步槍,但拎起來實在太重了,最後在方英的建議下,選了那把比較粗狂的AK47。至於江雪和何念慈,方英為她們每人挑選了兩把輕便好用的手槍。

當方英要把櫃子關上的時候,一直在後面看的屠虎又叫了起來。

“我,還有我呢?”屠虎大聲的說道,“你們怎麽又把我忘了?我可是你們的開路先鋒。不能你們都用上槍了,還讓我用這條破鐵鏈子吧?”屠虎指了指掛在脖子上的腳鐐。

“解開你的手銬腳鐐已經算是優待你了,你還想用槍?”一個特警沖著屠虎喝道。

“不行,不能給你槍。”另一個特警跟著附和道。

“你們不讓我用槍,不就是擔心我把槍口對準你們嗎?”屠虎瞥了瞥那幾個特警,用手抖了抖脖子上的腳鐐,不屑的說道,“我要殺你們,還要用槍?用這鐵鏈子一樣能殺你們。老子玩槍的時候,你們還還穿開襠褲呢。”

“放屁!”

“放屁?哼!老子八歲摸槍,十二歲用獵槍打獵,十六歲用槍殺人,你說誰放屁呢?”屠虎說話時一臉的得意,他把這些事情當成功績來炫耀。

“你……!”

“不要吵了。”方英大聲的說道,車庫裏面立即安靜了下來。她冷冷的看了一眼屠虎,然後把櫃子打開,指著裏面說道,“自己挑一把吧。不過你記住,如果你用它亂殺人,我的槍口會在第一時間對準你們腦袋,打爆它。”方英話音中充滿了殺氣,犀利的目光更是如同兩發子彈一樣向屠虎射去。

“放心。”屠虎咧著嘴笑嘻嘻的說道,“有那麽多行屍可以殺,我還殺什麽人呀。”說著,他就來到櫃子前面,打量起裏面的槍。從最小的到最大的,他把每一把槍都看到了,最後拿起了江風因為太重而放棄的AWP狙擊步槍,以他的體格和力氣,拿這把槍十分的輕松。

江風看見後,眼睛亮了起來,如果屠虎肯拿,那麽他是不是可以過過癮呢?

屠虎端量著這把槍,然後把槍口對準他自己,雙手握住槍管,接著又做了一個揮動的姿勢,看起來就像在打棒球一樣。

“槍不是這樣用的。”方英冷冷的說道。

“我知道。”屠虎又把槍放回了櫃子裏面,嘴裏面嘖嘖有聲的說道,“哎呀,這裏放的都是些什麽破爛貨呀,沒有適合我的。”屠虎看著看著,最後把目光落在了外面那一層裝著修車工具的櫃子裏,並從裏面取起一把獵斧拿在手中,看著鋒利的刀鋒,屠虎突然揚起手,用獵斧狠狠的砍在一把扳手上面。“當!”一個清脆的響聲,屠虎在看獵斧的時候,獵斧的刀鋒沒有任何劃痕,倒是扳手上面出現了一個缺口。屠虎不住的點頭,“恩,這個東西不錯,我喜歡,就用它了。”然後就轉身離開了櫃子。

“不讓你用槍的時候你喊著要用,讓你用的時候你不用,你是不是有病啊?”一個特警看著屠虎說道。

“嘿嘿。”屠虎咧著嘴笑了笑,說道,“槍?哼,用槍有什麽意思?”說到這裏,屠虎的臉上露出了陶醉的模樣,一邊用手摸著獵斧,一邊說道,“這東西多好?用它的時候,可以看到鮮血到處噴濺的美景,還可以感覺到它割在肉和骨頭上時帶來的摩擦和阻礙……嘶,想想就讓人感到美妙。”接著,他開始細數著自己以前殺人時用到過的武器,並沈溺在殺人的美妙感覺當中。

雖然眾人都見過行屍,殺過行屍,甚至可以說成經歷過地獄的場面,但是現在在聽到屠虎的話後,仍然不禁感到渾身發冷,江雪和何念慈更是聽的臉色發白。

江風走到還在沈醉的屠虎的身邊,伸手沖著對方的屁股就是一腳,“你要是再敢在我們面前提起你以前殺人那些事,我們就一起用槍把你打成塞子!”

屠虎踉蹌的向前拱了兩步,回頭狠狠的瞪著江風。

“獵斧是不是不想要了?”江風說道。

聽見江風的話,屠虎趕緊把腳鐐掛在脖子上,雙手緊緊的握著藏在懷裏。很顯然,他非常喜歡這把獵斧,就像一個小孩在護著自己心愛的玩具一樣。

江風沒有好氣的白了屠虎一眼,覺得對方掛在脖子上的腳鐐很礙眼,就說道,“你已經有了獵斧,還要那鐵鏈子幹什麽?”

“你是說這個嘛?”屠虎低頭看了看脖子上的腳鐐,然後說道,“有行屍的時候,它就是武器。沒有行屍的行屍,它就是項鏈。怎麽,不好看嗎?”

“……!”

在場的人全都被屠虎的審美觀念折服。

“好了,我們快走吧,時間就是生命。”方英把櫃子鎖好之後,看著車庫裏的人說道。

眾人聽見後,不再看屠虎,認真整理好身上的裝備,向外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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