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平鎮上多匪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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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鎮是太恒山中的一座平常的小鎮,在太恒山中,這樣的小鎮有不少,所有的小鎮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窮。窮得連北方的契丹人都不願意跋山涉水來這裏打谷草,窮得連中原的朝廷也沒有人願意來這裏當縣令。
當然,也可能是因為另外一個原因,這裏的山民太兇悍,為了一文錢,他們可以跟任何人動刀子,很顯然,無論是搶劫還是收稅都變成一件很頭疼得事,在這裏,官府只是擺設。
清平鎮上有句話:“天大地大拳頭最大。”拳頭就是道理,誰的拳頭硬,誰便有道理。這也難怪,清平鎮上不是逃犯,便是山匪,好人不會來這裏,來這裏的沒有好人。
李風雲不是好人,至少他自己這麽認為,在清平鎮,“好人”是句罵人的話,含義非常豐富:沒用、孬種、白癡、軟蛋、腦袋被驢踢了……具體什麽意思,要由語境而定,所以,在清平鎮,如果被人稱為“好人”,千萬別高興,這意味著將會有很糟糕的事情會發生,清平鎮外的山溝裏,經常會看到被野狼啃得七零八落的殘碎屍體,那就是做“好人”的下場。
所以,李風雲認為他絕對絕對不是個好人,而此刻在他面前,卻有一個好人正牽著馬不懷好意地朝他走來。
“幹什麽?”李風雲惡狠狠道,擺出一副他認為最唬人的架勢,緊盯著來者。
“小兄弟,”莫輕言也用他認為最和藹的笑容說道,“莫緊張,我不是壞人。”
李風雲輕籲了口氣,緊握柴刀的手松了松,既然不是壞人,那自然是好人,李風雲很奇怪,在清平鎮居然還有人自認為是好人的,活得不耐煩了麽?不過這人的模樣,長得實在讓人有些不太放心,不笑還能看看,笑起來更加慘不忍睹,讓人有一種想吐的感覺。
“我是京城大理寺(註1)的捕快,這次專門來捉拿要犯!”莫輕言拔了拔胸脯,從懷中掏出一張告示,指著告示中的畫像問道,“這個人你見過麽?如果你能提供這人準確的消息,有五百文錢的賞錢,個個都是實打實的肉好,絕對不是那些劣質的小錢和鐵錢!當然,要抓到才行!”
“這麽貴呀!”李風雲心中一陣火熱,五百枚肉好呀,在清平鎮算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他砍一天的柴火,也只能掙到二三十文鐵錢,換成肉好,最多也只有四五枚,夠他幹上四個月的,有了這筆錢,他就可以買一把精良的斧頭,再不用腰間這把怎麽磨都磨不鋒利的破爛柴刀砍柴,有了好的斧頭,以後就可以掙更多錢,就能娶上趙四家的二妞,那姑娘,身子壯,胸大屁股大,奶水足好生養。
想到這裏,李風雲氣息有些粗,但看看莫輕言,李風雲心中的火熄滅了,這家夥,身子比豆芽菜強不了多少,還居然跑到清平鎮來抓要犯,不知道清平鎮就是個賊窩麽?
這家夥,能在清平鎮活三天,就算老天爺不開眼了。
李風雲仔細看了看告示中的畫像,這人他見過,左臉上有一條長長的刀疤,非常好認,十多天前他曾見過這家夥在陸家酒館裏喝酒,後來不知為何便被人砍成了七八截,屍體估計被扔到鎮子外頭的十裏澗裏餵了狼,這傻乎乎的小捕頭找得到他才怪。
“真的有五百個肉好?”李風雲小心翼翼地問道,“你該不是騙我吧?”
“絕對不騙你!”莫輕言心中有些鄙夷,到底是山裏的土包子,沒見過錢。
“我不信,”李風雲搖搖頭,“有五百個肉好,你還來找我問消息,自個賺不好嗎?清平鎮才這麽點大。除非你先把那五百個肉好給我看。”
莫輕言心中苦笑,清平鎮雖小,也有上千戶人家,他一個人查,查到什麽時候,上面又有交代,不許他驚動地方的官府,萬一被那賊人得知了消息,隨便在山中哪個旮旯一藏,他哪裏去找?他也是見這小子傻乎乎,長得老實,似乎沒多少心眼才問他話。
“這個容易,”莫輕言笑了笑,正要去翻馬背上的包裹。
李風雲嚇了一大跳,急忙攔住他,低聲說:“我信了,我知道這人在哪裏,你跟我來!”在這裏露了錢財,那錢財還會是他的嗎?這家夥夠傻,但他李風雲可不傻。
李風雲帶著莫輕言朝鎮子外走去,莫輕言疑惑地問道:“難道張崇山不在這清平鎮?”
“那人叫張崇山麽?我不知道,我只曉得三天前我還在十裏澗見過一個跟那畫像長得差不多的人,嘴巴裏還鑲著顆金牙,說起話來很兇,不知是不是他。”李風雲答道。
“就是他,就是他!”莫輕言大喜,這樣的細節畫像中可沒有,這土鱉看來是真的見過張崇山,沒想到這件差這麽容易便完成了,虧那些同僚還將清平鎮說得跟地獄一般。張崇山的功夫不高,只是輕功十分了得,可不能讓煮熟的鴨子飛了。
莫輕言心中盤算著捉拿張崇山的細節,跟著李風雲,牽著馬兒,深一腳淺一腳走出了清平鎮,也不知走了多久,清平鎮早不見了蹤影。腳下根本無路可走,要麽是亂石坡,要麽便是不見天日的野林,走得十分辛苦。
莫輕言有些焦急,問道:“還有多少路?”
“快了,快了!”李風雲搭著額頭看了看四周,一屁股坐到一塊青石上,說道,“累死我了,休息一下!”又從腰間摘下一個酒葫蘆,“波”的一聲,拔開葫蘆塞,猛灌了一口,大聲道:“好酒,好酒,真是好酒。”又將酒葫蘆遞給莫輕言,說道:“捕快大哥,你也來兩口,天氣怪熱的。”
“不了,”莫輕言擺擺手,說道,“我帶了水!”
李風雲面色一沈:“你瞧不起我?嫌我的酒臟?在我們清平鎮,別人敬酒你不喝,那就是挑釁,你想挑釁我?不管了,你的錢我不賺了。”
“別,別呀,我喝還不成麽?”莫輕言沒想到這清平鎮居然還有這樣的怪規矩,又擔心李風雲真撂挑子了,誰來帶他去抓張崇山,又見李風雲自己先喝了一大口,也不疑心有他,接過酒葫蘆,捏著鼻子,喝了一小口。這一小口酒,莫輕言差點沒吐出來,哪裏是什麽好酒,又酸又澀,又沒多少酒味,顯然還摻過水。
“這就對了,再喝一口,再喝一口。”李風雲拍手笑道,“我們山裏人有句話,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感情鐵,喝出血。你若只喝那麽一小口,便是看我不起,我也不好要你的錢。”
莫輕言無奈,只得閉著眼狠狠地灌了一大口。
這酒雖然又酸又澀還摻過水,卻勁頭很足,兩口酒下肚,莫輕言只覺得肚中如著了火般,難受得要緊,他內力不弱,平日裏喝兩三斤烈酒也沒有這般過。
“莫不是這酒中有毒?”莫輕言大驚,望向李風雲。
“倒也,倒也!”只見李風雲笑嘻嘻地跳到一邊,指著莫輕言念道。
註1:大理寺,官署名。相當於現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獄案件審理,主官名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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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可能是因為另外一個原因,這裏的山民太兇悍,為了一文錢,他們可以跟任何人動刀子,很顯然,無論是搶劫還是收稅都變成一件很頭疼得事,在這裏,官府只是擺設。
清平鎮上有句話:“天大地大拳頭最大。”拳頭就是道理,誰的拳頭硬,誰便有道理。這也難怪,清平鎮上不是逃犯,便是山匪,好人不會來這裏,來這裏的沒有好人。
李風雲不是好人,至少他自己這麽認為,在清平鎮,“好人”是句罵人的話,含義非常豐富:沒用、孬種、白癡、軟蛋、腦袋被驢踢了……具體什麽意思,要由語境而定,所以,在清平鎮,如果被人稱為“好人”,千萬別高興,這意味著將會有很糟糕的事情會發生,清平鎮外的山溝裏,經常會看到被野狼啃得七零八落的殘碎屍體,那就是做“好人”的下場。
所以,李風雲認為他絕對絕對不是個好人,而此刻在他面前,卻有一個好人正牽著馬不懷好意地朝他走來。
“幹什麽?”李風雲惡狠狠道,擺出一副他認為最唬人的架勢,緊盯著來者。
“小兄弟,”莫輕言也用他認為最和藹的笑容說道,“莫緊張,我不是壞人。”
李風雲輕籲了口氣,緊握柴刀的手松了松,既然不是壞人,那自然是好人,李風雲很奇怪,在清平鎮居然還有人自認為是好人的,活得不耐煩了麽?不過這人的模樣,長得實在讓人有些不太放心,不笑還能看看,笑起來更加慘不忍睹,讓人有一種想吐的感覺。
“我是京城大理寺(註1)的捕快,這次專門來捉拿要犯!”莫輕言拔了拔胸脯,從懷中掏出一張告示,指著告示中的畫像問道,“這個人你見過麽?如果你能提供這人準確的消息,有五百文錢的賞錢,個個都是實打實的肉好,絕對不是那些劣質的小錢和鐵錢!當然,要抓到才行!”
“這麽貴呀!”李風雲心中一陣火熱,五百枚肉好呀,在清平鎮算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他砍一天的柴火,也只能掙到二三十文鐵錢,換成肉好,最多也只有四五枚,夠他幹上四個月的,有了這筆錢,他就可以買一把精良的斧頭,再不用腰間這把怎麽磨都磨不鋒利的破爛柴刀砍柴,有了好的斧頭,以後就可以掙更多錢,就能娶上趙四家的二妞,那姑娘,身子壯,胸大屁股大,奶水足好生養。
想到這裏,李風雲氣息有些粗,但看看莫輕言,李風雲心中的火熄滅了,這家夥,身子比豆芽菜強不了多少,還居然跑到清平鎮來抓要犯,不知道清平鎮就是個賊窩麽?
這家夥,能在清平鎮活三天,就算老天爺不開眼了。
李風雲仔細看了看告示中的畫像,這人他見過,左臉上有一條長長的刀疤,非常好認,十多天前他曾見過這家夥在陸家酒館裏喝酒,後來不知為何便被人砍成了七八截,屍體估計被扔到鎮子外頭的十裏澗裏餵了狼,這傻乎乎的小捕頭找得到他才怪。
“真的有五百個肉好?”李風雲小心翼翼地問道,“你該不是騙我吧?”
“絕對不騙你!”莫輕言心中有些鄙夷,到底是山裏的土包子,沒見過錢。
“我不信,”李風雲搖搖頭,“有五百個肉好,你還來找我問消息,自個賺不好嗎?清平鎮才這麽點大。除非你先把那五百個肉好給我看。”
莫輕言心中苦笑,清平鎮雖小,也有上千戶人家,他一個人查,查到什麽時候,上面又有交代,不許他驚動地方的官府,萬一被那賊人得知了消息,隨便在山中哪個旮旯一藏,他哪裏去找?他也是見這小子傻乎乎,長得老實,似乎沒多少心眼才問他話。
“這個容易,”莫輕言笑了笑,正要去翻馬背上的包裹。
李風雲嚇了一大跳,急忙攔住他,低聲說:“我信了,我知道這人在哪裏,你跟我來!”在這裏露了錢財,那錢財還會是他的嗎?這家夥夠傻,但他李風雲可不傻。
李風雲帶著莫輕言朝鎮子外走去,莫輕言疑惑地問道:“難道張崇山不在這清平鎮?”
“那人叫張崇山麽?我不知道,我只曉得三天前我還在十裏澗見過一個跟那畫像長得差不多的人,嘴巴裏還鑲著顆金牙,說起話來很兇,不知是不是他。”李風雲答道。
“就是他,就是他!”莫輕言大喜,這樣的細節畫像中可沒有,這土鱉看來是真的見過張崇山,沒想到這件差這麽容易便完成了,虧那些同僚還將清平鎮說得跟地獄一般。張崇山的功夫不高,只是輕功十分了得,可不能讓煮熟的鴨子飛了。
莫輕言心中盤算著捉拿張崇山的細節,跟著李風雲,牽著馬兒,深一腳淺一腳走出了清平鎮,也不知走了多久,清平鎮早不見了蹤影。腳下根本無路可走,要麽是亂石坡,要麽便是不見天日的野林,走得十分辛苦。
莫輕言有些焦急,問道:“還有多少路?”
“快了,快了!”李風雲搭著額頭看了看四周,一屁股坐到一塊青石上,說道,“累死我了,休息一下!”又從腰間摘下一個酒葫蘆,“波”的一聲,拔開葫蘆塞,猛灌了一口,大聲道:“好酒,好酒,真是好酒。”又將酒葫蘆遞給莫輕言,說道:“捕快大哥,你也來兩口,天氣怪熱的。”
“不了,”莫輕言擺擺手,說道,“我帶了水!”
李風雲面色一沈:“你瞧不起我?嫌我的酒臟?在我們清平鎮,別人敬酒你不喝,那就是挑釁,你想挑釁我?不管了,你的錢我不賺了。”
“別,別呀,我喝還不成麽?”莫輕言沒想到這清平鎮居然還有這樣的怪規矩,又擔心李風雲真撂挑子了,誰來帶他去抓張崇山,又見李風雲自己先喝了一大口,也不疑心有他,接過酒葫蘆,捏著鼻子,喝了一小口。這一小口酒,莫輕言差點沒吐出來,哪裏是什麽好酒,又酸又澀,又沒多少酒味,顯然還摻過水。
“這就對了,再喝一口,再喝一口。”李風雲拍手笑道,“我們山裏人有句話,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感情鐵,喝出血。你若只喝那麽一小口,便是看我不起,我也不好要你的錢。”
莫輕言無奈,只得閉著眼狠狠地灌了一大口。
這酒雖然又酸又澀還摻過水,卻勁頭很足,兩口酒下肚,莫輕言只覺得肚中如著了火般,難受得要緊,他內力不弱,平日裏喝兩三斤烈酒也沒有這般過。
“莫不是這酒中有毒?”莫輕言大驚,望向李風雲。
“倒也,倒也!”只見李風雲笑嘻嘻地跳到一邊,指著莫輕言念道。
註1:大理寺,官署名。相當於現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獄案件審理,主官名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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