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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四個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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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熙攘攘的街道上, 一個穿著筆挺西裝的男人手握一杯沒有開封的奶茶, 緩緩步行, 周圍路過的人群, 下意識會把目光投在他身上, 尤其是年輕女孩。

“快看快看,那兒有個大帥哥。”

“哪呢?”

“第一次見到素人小哥哥長這麽帥的。”

“拍照拍照。”

“他身邊沒有女孩,我去加個微信。”

一個長發女孩走到男人面前,拿出手機,大大方方的說:“帥哥,可以加個微信嗎?”

男人微微一笑,女孩被驚艷了一臉, 臉上升起薄紅, 剛才的大方瞬間變成羞澀, 用期待的目光看著他。

男人深邃的目光在女孩臉上掃了一轉, 唇角似有若無的上揚。

“抱歉, 我趕時間,得去向我主人匯報消息。”男人低下頭,在女孩耳邊呢喃一句,“美麗的姑娘, 你會幸運的。”

熱氣噴灑,音調纏綿繾綣, 女孩耳後的肌膚升起戰栗,她怔怔的擡頭,看著男人消失在眼前, 臉上露出陷入熱戀的表情。

“微信要到了嗎?”等在遠處看她搭訕的同伴走過來,一臉興奮的說,“剛剛帥哥給你說什麽了,我看到他低頭,是不是親你了?”

女孩捧著心,喃喃:“我戀愛了。”

……

輕而易舉將一個女孩的心俘虜的男人自然是銀狐,回想剛才那個她說,他有些遺憾的嘆了口氣。

那女孩倒是挺幹凈的,若是享用一番,還能增點修為。

——化成Rén形後,銀狐為了增長修為,會擇取不同女孩利用她們體內的陰氣補給自己。

他雖然討厭人類,但也有分寸,只要不是組織給的任務讓他殺人,他絕不會輕易動手。

露水情緣,他吸取點陰氣,女孩會病弱一陣子。

他認為自己夠仁慈了。

作為狐妖,本能的會媚術,稍稍施展一點,就可以輕松將他看上的獵物納入掌心。

多數情況——他摸了摸自己的臉,即便不用媚術,靠著這張臉,他也會輕而易舉的獲取目標。

可惜,無論是他的臉,還是媚術,在姜眠面前都失了效。

想起那個陰險狡詐、而今成了他主人的少女,銀狐就一肚子氣。

想到查出來的消息,他深深的嘆了口氣,早知會有這樣的結局,當初說什麽都不會接刺殺姜眠的任務。

姜眠派他回殺手組織查是誰要殺她,銀狐花三天時間,倒也查出來了。

銀狐回到組織,與上面的人接頭,直言表明任務失敗,讓組織震驚不已。

一個還沒火的十八線之外的演員,居然連銀狐都拿不下?

組織中接了任務,任務沒有成功是有懲罰的,不同等級的殺手懲罰不同。

因為銀狐任務失手的太過離奇,高層開會,想聽他的解釋,從而判定他該受什麽的懲罰。

會議上,組織中一個和銀狐有很深積怨的高層冷笑:“一個手無縛雞的小丫頭而已,銀狐居然失手,該不會是見小丫頭長的漂亮,心軟了吧。”

銀狐轉著手中的筆,一言不發,那人認為自己說對了,銀狐心虛,罵罵咧咧的繼續說,說的話越來越難聽。

銀狐忽然站起來,繞著會議桌走到那人身邊,把手搭在他肩上,淡淡的說:“我入行之後,接的任務中,哪一單失手了,你覺得我會為了一個小丫頭自砸招牌?”

他俯下身,高層身子抖了下,眼中怒氣明顯:“那你倒是說說失手的原因。”

“這個嘛,你就不用知道了。”銀狐含笑出聲,下一秒,在所有人震驚的目光下,他將手中的筆刺入高層耳朵。

片刻後,他放開高層抽搐的身體。

銀狐拿出手帕,慢條斯理的擦拭手中不小心濺上的血跡,無視身後的槍口,從容不迫的開口:“大家不是想知道我為什麽失手嗎,我來告訴你們。”

……

“所以,你告訴他們,我身懷絕技,不好對付,若是不信,盡管來試——是這個意思,對吧。”姜眠坐在劇組休息室的椅子上,面無表情的看著手捧著奶茶的俊美男人。

銀狐將吸管插進奶茶,遞上去:“加了冰,試試。”

姜眠看著他,片刻後,輕描淡寫的說了句:“看來,你沒有嘗過板磚的味道,有些躍躍欲試。”

銀狐:“……”

他一臉委屈的說:“我不這麽說,等待我的就是斷二指的懲罰。”

他伸出自己漂亮的仿佛藝術品一樣的手:“斷了多可惜,是吧,我的主人。”

最後四個字他壓低聲音,故意說的暧昧又誘人。

見姜眠無動於衷,他只好收起媚惑,悻悻的說:“你去丹爾的時候,組織就準備派人,不過查了一下,你身邊的人影響太大,組織不敢冒險。”

姜眠:“為什麽之前不通知我?”

“沒有機會呀。”銀狐理直氣壯的說,“回組織後,我被監視了,稍不註意就會被發現。”

姜眠按捺住用板磚揍人的沖動,道:“繼續說。”

見姜眠不接奶茶,銀狐幹脆自己喝了,他不再賣關子,直接道:“雇主叫周安民,人稱周政委。”

果真是他。

如果是他和鐘無離勾結的話,知道她和刑警爹的關系,雇殺手來殺她在情理之中。

周安民和大毒梟勾結在一起,他的兒子周明宇殺害宋梓依。

真是應了那句話: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連鋒這幾天很忙,關於周明宇殺害宋梓依一案,進展的十分順利,警察在黃泉路的一個坑洞裏,挖出宋梓依的身體。

周明宇在殺害宋梓依後,冷靜的處理現場,他知道刑偵手段,利用反偵察,將現場所有痕跡清除,隨後將宋梓依拋屍黃泉路。

拋屍地點他經過嚴格篩選,殺了人,就算心裏再冷靜,沒有絲毫後悔,到底有幾分害怕。

在殺害宋梓依後,他發現她的眼睛沒有閉上,死死的瞪著他,無論他怎麽伸手蓋,那雙眼睛都合不攏。

所以他選擇黃泉路。

黃泉路臨近靈清觀,他也不知道為什麽,突然就迷信起來,妖魔鬼怪肯定都怕這種地方。

靈清觀地處偏僻,也就白天會有人去上香,到了晚上,根本不會有人去。

周圍也沒有監控,只要小心一點,不會有任何痕跡露出。

等拋完屍,他利用宋梓依的手機,成功的瞞過所有人——他的打算,等過段時間,再想更好的方法。

宋學良以為女兒和男朋友去了國外當交換生,宋梓依的同學和學院老師,以為宋梓依因病退學。

宋梓依的朋友們以為宋梓依和周明宇去了國外渡假。

起初周明宇一點也不怕,定罪是要講證據的,就算大家都知道是他殺了宋梓依,可證據呢。

他把所有證據和痕跡都消除了。

最重要的是,他之所以做的這麽滴水不漏,因為這件事得到了他的父親周安民的幫助。

所以他很坦然,沒有絲毫慌張。

“都說我殺了小依,證據呢?”他裝出痛苦的模樣,“真好笑,我那麽愛她,我為什麽要殺她。”

“她死了,我比你們任何人都難過傷心。”周明宇通紅著眼看向連鋒,“連隊,我一直都很崇拜你,可你為什麽要冤枉我。”

……

直到連鋒將一樣東西甩在他眼前,周明宇臉色唰的變了,他不可置信的看著連鋒,緊接著嘶吼出聲:“你從哪來的!我已經燒了它,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那是一個日記本,有一半燒焦的痕跡。

周明宇有寫日記的習慣,他在殺了宋梓依之後,為了將心中瘋湧的情緒釋放,他將他之後的計劃初步寫到日記本上。

並在上面著重寫了,他不是故意要殺宋梓依,只是不小心——他不停的在日記本上替自己開脫罪名。

寫完之後,他就把日記本燒了,連同出租屋內的一些物品。

可惜日記本沒有燒完,那些燃燒的垃圾幸運的將日記本護在中間,而周明宇將這些扔進垃圾桶內是,被房東撿到了。

房東喜歡在垃圾堆裏撿瓶子知紙殼,她看到這個外殼燒焦,紙張也燒了不少的日記本,並沒有嫌棄,反正賣紙殼都是稱重。

然後,她看到了裏面的內容。

房東嚇到了,她是一個普通人,不想惹禍上身——如果她租的房子死了人,傳出去後,以後還有誰租她的房子。

因此她裝作什麽也不知道的樣子,悄悄的把日記本放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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