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Who Im I(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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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頓馬上說:“我從沒這麽想過。”這可是要命題啊!
她冷哼了一聲,“沒有男人喜歡女人主意太大的,這我知道。女人麽,最好傻乎乎的,庸俗一點,愛錢愛珠寶,沒事去美容院消磨一下午,跟同階層的女人們有點共同話題,但最好不要太聽她們的話,因為女人們在一起就要嘴碎、攀比、無事生非。”
諾頓低頭笑,“你說的沒錯。但你也得知道,你不是那樣的女人,我也不可能是那樣的男人。”
奧黛麗聳肩,“是啊,我聽說你控制欲超強,任何事情都想要在掌握中。”
“這有問題嗎?”
“沒有。任何人都有控制欲,只是大部分時候,女人的控制欲因為愛、因為畏懼、因為各種原因,被削弱了。男人相對就好多了。你呢?你會因為我不是個聽話的女人而感到焦慮嗎?”
“這個問題很簡單,我早就知道你是這樣的人,如果我不確定我喜歡你、能接受你,就不會追求你。”
奧黛麗想了一下,點頭,“是這樣。談戀愛本來就是個雙選的過程,我想你足夠聰明到知道自己要什麽。”
愛德華·諾頓拂了拂她額發,“是這樣。你呢?”
“什麽?”
“你知道自己要什麽嗎?”
“呃……不知道。”
他微笑,“那你可得快點弄清楚。”
她沒再說話。
等到了馬裏布別墅,進了房間,她才說:“埃迪,你愛我嗎?”
“我愛你。”他很平靜的說。
“你瞧,Leo說愛我,但他根本不明白愛一個人是什麽意思,這讓我很失望。我還以為我足夠可愛到能讓他視我為唯一。我自私嗎?不愛他又要求他的愛?我是很自私,我不否認,但我——”
“噓——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不用說完。”低頭輕輕的吻她一下,“你也說我控制欲強,我不會讓你有太多時間想來想去,你得盡快弄明白自己要什麽。我現在還能接受被你拒絕,但再過一段時間,可能就無法接受了。”
“你、你不是馬上就要去紐約工作了嗎?”他已經推遲了兩次返回紐約的行程,他要自導自演一部愛情片,作為導演,會有很多前期準備工作。
“那很快的,兩個月,最多三個月就拍完了。”
“你知道我接下來幾個月的日程嗎?”
“知道。你要去東京、北京、香港、新加坡、倫敦、巴黎,你會很忙。我希望你能忙一點,空閑下來的時候、臨睡前都想著我,別去想其他人。我對你的愛也許不像別人那樣熾熱,但一點也不會比別人少。我會彈吉他,也會唱歌,我會陪你唱‘Twinkle twinkle littlestar’,以後也會給孩子們唱‘Twinkle twinkle littlestar’。你喜歡孩子嗎?我很喜歡孩子。我現在對你說這些會不會嚇到你?”
奧黛麗一臉震驚:大哥你這個進度是不是太快了!
“好的,你別害怕。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我是認真的,非常認真。我知道你不像別的女人那樣一聽說什麽結婚、孩子就嚇得轉頭就跑。不久前你才說過,沒來得及在18歲的時候結婚,那麽,21歲結婚也不算晚。”
奧黛麗趕緊開口,“你等等。我只是隨口說說,我沒有想過結婚。”結婚!這進度太特麽快了好嗎!明明連“戀愛”都不算好嗎!
“你知道控制欲強的人都是什麽心態嗎?他們希望一切都在掌握中,包括事業、包括愛情。”諾頓撫摸她的臉蛋,摩挲她的下巴、脖子、鎖骨,“你得把這些都考慮在內:要不要接納我、要不要跟我結婚、要不要一個有我的未來。你我都是聰明人,聰明人不需要浪費時間在一些無謂的事情上,比如,考驗我的真心,玩什麽所謂的愛情游戲。”
“什麽?等等!”奧黛麗被弄暈了。
“好吧,今天Leo的出現讓我意識到,我得快一點了,我不能再慢吞吞等你想明白。你可能永遠都想不明白,如果不推你一把的話。就算你心裏喜歡別人多過喜歡我,見鬼!可如果那個人連你需要推一把都弄不明白,那他可能笨到不適合你。”
“不許你說他笨!”
“那個‘他’是誰?馬特?還是基努?噢,我明白了,是基努。要是他的話,我可以理解你的猶豫不定。但,我說過的,一段感情裏容不下第三個人。他不知道要推你一把,就由我來推你吧。”他覺得她的神情太可愛了:震驚,迷惘,還有點呆滯。這可太少見了。
奧黛麗楞了好一會兒,“不是。等等。你就不怕把我嚇跑了?我才21歲!我不想結婚!”
“嚇跑了,我可以再找回你。”不停的吻她,“只要你沒有明確的拒絕我,我就會來找你。難道我不是最能跟你有精神共鳴的人嗎?”
“你真無賴。”
“你喜歡我念書給你聽嗎?”
“喜歡。”
“那我以後會每天念書給你聽,直到你睡著。瞧,這樣你就沒有睡眠問題了。”
奧黛麗忍不住大笑起來,“好像是呢。”但她又覺得很奇怪,“你不在乎我不能說‘愛’嗎?”要求對方的回應才是最正常的,沒人能默默付出不求回應,尤其是他這種控制欲強的人。
“我在乎,很在乎。不過,你可以等到想清楚以後再一起回答我。我可以等你的,但不要讓我等太久。”
奧黛麗總覺得自己被他牽著走了,就像他們外出的時候,他牽著她的手走在前面。她想了好一陣子,直到被按到餐桌前坐下,還在苦思冥想。
她看著愛德華·諾頓端到她面前的餐盤,不由得笑了,“你記得嗎?Leo也問過我想不想結婚,還是當著你的面。”
“我記得。”那好像就發生在昨天,當時他還覺得Leo很可愛呢。現在,換他來問她了。
你想過結婚嗎?
“你呢?你想結婚嗎?”她問。
“當然。結婚並不需要有長期的戀愛過程,只要雙方都清楚對方是自己要的人。我現在就能確定,”他在她身旁坐下,“你是我要的人。所以,現在只需要你能確定。”
“你們是怎麽回事?”她苦惱的說:“我以為會有戒指、會有個相對通常意義上的求婚。”
“你等一下。”諾頓放下餐叉,從領子下面拽出一根項鏈,項鏈上有一枚藍寶石戒指。他取下戒指,“這是我母親留下的遺物。我是長子,母親把她的結婚戒指留給了我。那麽,奧黛麗,你想跟我結婚嗎?”
“你等等!”她沒想到他真的拿出了戒指,“你不是說等我想清楚?”
他笑,“你害怕了嗎?”
“害怕什麽?”
“結婚這件事。婚姻的本質。關於未來。”
“結婚沒有什麽可怕的,婚姻才可怕。兩個不愛的人在一起的未來才可怕。”
“哪裏可怕?”
“波瀾不興一潭死水的婚姻生活最可怕。然後就不得不離婚,為了財產分割、孩子的監護權鬧得不可開交。你瞧,我不是沒想過,我想的太多了。”
“你說的有道理。所以要維持婚姻確實需要很努力。”
“那太累了。”她蹙眉,“真煩人。”
“你不能因為怕麻煩就什麽都不願嘗試。”
“婚姻對我來說不是必需啊。就像如果你喜歡孩子,也不需要非要結婚、有個妻子,才能有孩子。我希望你晚上能念書給我聽,做我的專屬催眠師,我可以考慮跟你同居,甚至如果我發現自己喜歡孩子的話,也會考慮生個孩子。”她歪著腦袋,托著腮,認真的看著他,“但首先得是我喜歡、我想、我的意願。我這麽說,你能理解嗎?”
“那沒有什麽分別。不過當然,你還是得考慮結婚。”
“你那麽看重結婚證書?”
“不,我更看重結婚誓言。而且,”他握住她的手,吻她指尖,“從法律程序上讓你屬於我,會讓我更高興。”
“——讓我好好想想。”
“別想的太久了。我8月底回洛杉磯,你呢?”
“我也8月底回來。”
“等你回來,就告訴我你的決定,好嗎?”
“好。”
“來,你先試試看。”他把藍寶石戒指戴在她左手中指上,居然剛剛好。他很滿意,“你瞧,正合適!”
奧黛麗其實不太懂要不要收下戒指。她想了想,覺得可能不該繼續戴著,就想要取下來。
“別取下來,戴著它。我知道你更喜歡紅寶石,可藍寶石也很襯你。”
“我不喜歡戴珠寶。”
“那從現在開始習慣一下。”
她撅著嘴,“我會去問格爾達該不該收你的戒指。啊!你是不是對我施了什麽魔法?這戒指怎麽回事?”她似乎恍然回神,懊惱的喊了一聲。
愛德華·諾頓周日晚上才坐紅眼航班去了紐約。
奧黛麗到底還是沒有把藍寶石戒指還給他。但也沒有繼續戴在手上,而是掛在項鏈上,戴在脖子上。
她回到帕薩迪納別墅,把萊昂納多的金雞心項鏈和其他一些東西快遞去了鳥街萊昂納多家。這根金雞心項鏈曾經3次到過她手裏,最終還是物歸原主。
鉆石手鏈、一些珠寶小首飾,都還給他。
沒有給他留字條。
似乎從長灘大船上揍了他一頓那天後,萊昂納多也終於發現她的殘酷和決絕。他沒有再打電話找她、沒有再想辦法見她。人家小王子也是有自尊的嘛,不能挨了揍丟了臉還學不乖。
他又去了紐約,和盧卡斯、賈斯汀一起住在曼哈頓公寓裏。三個人整天廝混在一起,每天泡吧,但不再帶姑娘回來了。
辛西婭已經放假,她在曼哈頓公寓住了幾天,見到萊昂納多的時候滿臉不高興,不過沒有罵他,也沒有理他。盧卡斯想辦法討好辛西婭,但辛西婭很快就回了洛杉磯。
奧黛麗周二去了學校論文答辯,晚上才回家。
累得不想吃飯,洗洗睡了。
愛德華·諾頓晚上10點打電話給她,吵醒了她,“餵?”
“你睡著了?”
“埃迪。”她迷迷糊糊的說。
“答辯通過了嗎?”
“那當然。”
“恭喜。抱歉我不能出席你的畢業典禮了。”
“沒關系。”
“抱歉我吵醒你了。你繼續睡嗎?”
“不睡了,過一會兒再睡,有點餓,我去弄點吃的。你呢?才收工嗎?”
“剛回酒店。”
“格爾達說我不能留著你的戒指,如果我不能答應你的話。”
“還沒到8月底。”
“好吧。但我怕弄丟了。”
“你好好戴在手上,不會弄丟的。”
才不會聽他的呢!他很狡猾啊,戴在手上就肯定會被人拍到,一定又會被炒得沸沸揚揚。
辛西婭周五回來,吃驚的發現她脖子上的戒指。
“誰的?誰給你的?我不在的時候發生了什麽?!”
“埃迪的。”奧黛麗把戒指取下來拿給她看。
繼續震驚,“你答應他了?”
“沒有。他說8月底給他答覆。”
“那我假設你還沒想好。那基努呢?”
“基努怎麽了?”
“你不是說,他之前跟你求婚過嗎?”
“他又沒給我戒指。”
“你喜歡埃迪嗎?”
“喜歡。”
“喜歡基努嗎?”
“也喜歡。”
“所以,”辛西婭嘆氣,“也只是‘like’。”
“‘Love’不能隨便說啊,說出來要負責任,我覺得我還沒辦法負擔那種責任。”
“那也不能隨便答應別人的求婚啊。”
“是啊,所以我說要考慮考慮。”
“那我能去告訴基努,有人向你求婚了嗎?我很喜歡基努,他要是成為我們的家人,我會跟他相處的不錯。”
“你不是最喜歡詹森嗎?”
“我是最喜歡詹森,可我是把他當成弟弟。他本來就是家人,不需要跟你結婚才能是我們的家人。”
作者有話要說: *哈哈哈哈是不是都沒想到我會這麽寫。
*我一直覺得相處半年就足夠判斷對方是不是你想要相伴終生的人了,聰明人所需的時間更短。長期訂婚而不結婚都是耍流氓。當然要是雙方都約定好了不結婚另當別論(此情況不適合目前的中國)。
*快過年了,小可愛們要是攢文的話跪求自動續訂。不然訂閱數據不好就很難有好一點的人工榜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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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冷哼了一聲,“沒有男人喜歡女人主意太大的,這我知道。女人麽,最好傻乎乎的,庸俗一點,愛錢愛珠寶,沒事去美容院消磨一下午,跟同階層的女人們有點共同話題,但最好不要太聽她們的話,因為女人們在一起就要嘴碎、攀比、無事生非。”
諾頓低頭笑,“你說的沒錯。但你也得知道,你不是那樣的女人,我也不可能是那樣的男人。”
奧黛麗聳肩,“是啊,我聽說你控制欲超強,任何事情都想要在掌握中。”
“這有問題嗎?”
“沒有。任何人都有控制欲,只是大部分時候,女人的控制欲因為愛、因為畏懼、因為各種原因,被削弱了。男人相對就好多了。你呢?你會因為我不是個聽話的女人而感到焦慮嗎?”
“這個問題很簡單,我早就知道你是這樣的人,如果我不確定我喜歡你、能接受你,就不會追求你。”
奧黛麗想了一下,點頭,“是這樣。談戀愛本來就是個雙選的過程,我想你足夠聰明到知道自己要什麽。”
愛德華·諾頓拂了拂她額發,“是這樣。你呢?”
“什麽?”
“你知道自己要什麽嗎?”
“呃……不知道。”
他微笑,“那你可得快點弄清楚。”
她沒再說話。
等到了馬裏布別墅,進了房間,她才說:“埃迪,你愛我嗎?”
“我愛你。”他很平靜的說。
“你瞧,Leo說愛我,但他根本不明白愛一個人是什麽意思,這讓我很失望。我還以為我足夠可愛到能讓他視我為唯一。我自私嗎?不愛他又要求他的愛?我是很自私,我不否認,但我——”
“噓——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不用說完。”低頭輕輕的吻她一下,“你也說我控制欲強,我不會讓你有太多時間想來想去,你得盡快弄明白自己要什麽。我現在還能接受被你拒絕,但再過一段時間,可能就無法接受了。”
“你、你不是馬上就要去紐約工作了嗎?”他已經推遲了兩次返回紐約的行程,他要自導自演一部愛情片,作為導演,會有很多前期準備工作。
“那很快的,兩個月,最多三個月就拍完了。”
“你知道我接下來幾個月的日程嗎?”
“知道。你要去東京、北京、香港、新加坡、倫敦、巴黎,你會很忙。我希望你能忙一點,空閑下來的時候、臨睡前都想著我,別去想其他人。我對你的愛也許不像別人那樣熾熱,但一點也不會比別人少。我會彈吉他,也會唱歌,我會陪你唱‘Twinkle twinkle littlestar’,以後也會給孩子們唱‘Twinkle twinkle littlestar’。你喜歡孩子嗎?我很喜歡孩子。我現在對你說這些會不會嚇到你?”
奧黛麗一臉震驚:大哥你這個進度是不是太快了!
“好的,你別害怕。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我是認真的,非常認真。我知道你不像別的女人那樣一聽說什麽結婚、孩子就嚇得轉頭就跑。不久前你才說過,沒來得及在18歲的時候結婚,那麽,21歲結婚也不算晚。”
奧黛麗趕緊開口,“你等等。我只是隨口說說,我沒有想過結婚。”結婚!這進度太特麽快了好嗎!明明連“戀愛”都不算好嗎!
“你知道控制欲強的人都是什麽心態嗎?他們希望一切都在掌握中,包括事業、包括愛情。”諾頓撫摸她的臉蛋,摩挲她的下巴、脖子、鎖骨,“你得把這些都考慮在內:要不要接納我、要不要跟我結婚、要不要一個有我的未來。你我都是聰明人,聰明人不需要浪費時間在一些無謂的事情上,比如,考驗我的真心,玩什麽所謂的愛情游戲。”
“什麽?等等!”奧黛麗被弄暈了。
“好吧,今天Leo的出現讓我意識到,我得快一點了,我不能再慢吞吞等你想明白。你可能永遠都想不明白,如果不推你一把的話。就算你心裏喜歡別人多過喜歡我,見鬼!可如果那個人連你需要推一把都弄不明白,那他可能笨到不適合你。”
“不許你說他笨!”
“那個‘他’是誰?馬特?還是基努?噢,我明白了,是基努。要是他的話,我可以理解你的猶豫不定。但,我說過的,一段感情裏容不下第三個人。他不知道要推你一把,就由我來推你吧。”他覺得她的神情太可愛了:震驚,迷惘,還有點呆滯。這可太少見了。
奧黛麗楞了好一會兒,“不是。等等。你就不怕把我嚇跑了?我才21歲!我不想結婚!”
“嚇跑了,我可以再找回你。”不停的吻她,“只要你沒有明確的拒絕我,我就會來找你。難道我不是最能跟你有精神共鳴的人嗎?”
“你真無賴。”
“你喜歡我念書給你聽嗎?”
“喜歡。”
“那我以後會每天念書給你聽,直到你睡著。瞧,這樣你就沒有睡眠問題了。”
奧黛麗忍不住大笑起來,“好像是呢。”但她又覺得很奇怪,“你不在乎我不能說‘愛’嗎?”要求對方的回應才是最正常的,沒人能默默付出不求回應,尤其是他這種控制欲強的人。
“我在乎,很在乎。不過,你可以等到想清楚以後再一起回答我。我可以等你的,但不要讓我等太久。”
奧黛麗總覺得自己被他牽著走了,就像他們外出的時候,他牽著她的手走在前面。她想了好一陣子,直到被按到餐桌前坐下,還在苦思冥想。
她看著愛德華·諾頓端到她面前的餐盤,不由得笑了,“你記得嗎?Leo也問過我想不想結婚,還是當著你的面。”
“我記得。”那好像就發生在昨天,當時他還覺得Leo很可愛呢。現在,換他來問她了。
你想過結婚嗎?
“你呢?你想結婚嗎?”她問。
“當然。結婚並不需要有長期的戀愛過程,只要雙方都清楚對方是自己要的人。我現在就能確定,”他在她身旁坐下,“你是我要的人。所以,現在只需要你能確定。”
“你們是怎麽回事?”她苦惱的說:“我以為會有戒指、會有個相對通常意義上的求婚。”
“你等一下。”諾頓放下餐叉,從領子下面拽出一根項鏈,項鏈上有一枚藍寶石戒指。他取下戒指,“這是我母親留下的遺物。我是長子,母親把她的結婚戒指留給了我。那麽,奧黛麗,你想跟我結婚嗎?”
“你等等!”她沒想到他真的拿出了戒指,“你不是說等我想清楚?”
他笑,“你害怕了嗎?”
“害怕什麽?”
“結婚這件事。婚姻的本質。關於未來。”
“結婚沒有什麽可怕的,婚姻才可怕。兩個不愛的人在一起的未來才可怕。”
“哪裏可怕?”
“波瀾不興一潭死水的婚姻生活最可怕。然後就不得不離婚,為了財產分割、孩子的監護權鬧得不可開交。你瞧,我不是沒想過,我想的太多了。”
“你說的有道理。所以要維持婚姻確實需要很努力。”
“那太累了。”她蹙眉,“真煩人。”
“你不能因為怕麻煩就什麽都不願嘗試。”
“婚姻對我來說不是必需啊。就像如果你喜歡孩子,也不需要非要結婚、有個妻子,才能有孩子。我希望你晚上能念書給我聽,做我的專屬催眠師,我可以考慮跟你同居,甚至如果我發現自己喜歡孩子的話,也會考慮生個孩子。”她歪著腦袋,托著腮,認真的看著他,“但首先得是我喜歡、我想、我的意願。我這麽說,你能理解嗎?”
“那沒有什麽分別。不過當然,你還是得考慮結婚。”
“你那麽看重結婚證書?”
“不,我更看重結婚誓言。而且,”他握住她的手,吻她指尖,“從法律程序上讓你屬於我,會讓我更高興。”
“——讓我好好想想。”
“別想的太久了。我8月底回洛杉磯,你呢?”
“我也8月底回來。”
“等你回來,就告訴我你的決定,好嗎?”
“好。”
“來,你先試試看。”他把藍寶石戒指戴在她左手中指上,居然剛剛好。他很滿意,“你瞧,正合適!”
奧黛麗其實不太懂要不要收下戒指。她想了想,覺得可能不該繼續戴著,就想要取下來。
“別取下來,戴著它。我知道你更喜歡紅寶石,可藍寶石也很襯你。”
“我不喜歡戴珠寶。”
“那從現在開始習慣一下。”
她撅著嘴,“我會去問格爾達該不該收你的戒指。啊!你是不是對我施了什麽魔法?這戒指怎麽回事?”她似乎恍然回神,懊惱的喊了一聲。
愛德華·諾頓周日晚上才坐紅眼航班去了紐約。
奧黛麗到底還是沒有把藍寶石戒指還給他。但也沒有繼續戴在手上,而是掛在項鏈上,戴在脖子上。
她回到帕薩迪納別墅,把萊昂納多的金雞心項鏈和其他一些東西快遞去了鳥街萊昂納多家。這根金雞心項鏈曾經3次到過她手裏,最終還是物歸原主。
鉆石手鏈、一些珠寶小首飾,都還給他。
沒有給他留字條。
似乎從長灘大船上揍了他一頓那天後,萊昂納多也終於發現她的殘酷和決絕。他沒有再打電話找她、沒有再想辦法見她。人家小王子也是有自尊的嘛,不能挨了揍丟了臉還學不乖。
他又去了紐約,和盧卡斯、賈斯汀一起住在曼哈頓公寓裏。三個人整天廝混在一起,每天泡吧,但不再帶姑娘回來了。
辛西婭已經放假,她在曼哈頓公寓住了幾天,見到萊昂納多的時候滿臉不高興,不過沒有罵他,也沒有理他。盧卡斯想辦法討好辛西婭,但辛西婭很快就回了洛杉磯。
奧黛麗周二去了學校論文答辯,晚上才回家。
累得不想吃飯,洗洗睡了。
愛德華·諾頓晚上10點打電話給她,吵醒了她,“餵?”
“你睡著了?”
“埃迪。”她迷迷糊糊的說。
“答辯通過了嗎?”
“那當然。”
“恭喜。抱歉我不能出席你的畢業典禮了。”
“沒關系。”
“抱歉我吵醒你了。你繼續睡嗎?”
“不睡了,過一會兒再睡,有點餓,我去弄點吃的。你呢?才收工嗎?”
“剛回酒店。”
“格爾達說我不能留著你的戒指,如果我不能答應你的話。”
“還沒到8月底。”
“好吧。但我怕弄丟了。”
“你好好戴在手上,不會弄丟的。”
才不會聽他的呢!他很狡猾啊,戴在手上就肯定會被人拍到,一定又會被炒得沸沸揚揚。
辛西婭周五回來,吃驚的發現她脖子上的戒指。
“誰的?誰給你的?我不在的時候發生了什麽?!”
“埃迪的。”奧黛麗把戒指取下來拿給她看。
繼續震驚,“你答應他了?”
“沒有。他說8月底給他答覆。”
“那我假設你還沒想好。那基努呢?”
“基努怎麽了?”
“你不是說,他之前跟你求婚過嗎?”
“他又沒給我戒指。”
“你喜歡埃迪嗎?”
“喜歡。”
“喜歡基努嗎?”
“也喜歡。”
“所以,”辛西婭嘆氣,“也只是‘like’。”
“‘Love’不能隨便說啊,說出來要負責任,我覺得我還沒辦法負擔那種責任。”
“那也不能隨便答應別人的求婚啊。”
“是啊,所以我說要考慮考慮。”
“那我能去告訴基努,有人向你求婚了嗎?我很喜歡基努,他要是成為我們的家人,我會跟他相處的不錯。”
“你不是最喜歡詹森嗎?”
“我是最喜歡詹森,可我是把他當成弟弟。他本來就是家人,不需要跟你結婚才能是我們的家人。”
作者有話要說: *哈哈哈哈是不是都沒想到我會這麽寫。
*我一直覺得相處半年就足夠判斷對方是不是你想要相伴終生的人了,聰明人所需的時間更短。長期訂婚而不結婚都是耍流氓。當然要是雙方都約定好了不結婚另當別論(此情況不適合目前的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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