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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多面司馬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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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呢,去否認?去找證人,說自己從來沒說過這樣的話?那就死定了,有些事越描越黑,越否認越被人相信是真的。王安石頂著雷走到了皇帝面前,說出了這樣一番話。

——陛下日理萬機,不流連聲色,不貪圖享樂,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百姓的安危,這不是害怕天變嗎?陛下能廣泛聽取臣子意見,不管大小,只要有理,就不會拒之門外(這是真的,壞事就壞在這一點上),怎麽能說不恤人言?至於祖宗之法不足守,陛下自己想,仁宗在位四十餘年,多次修訂法律,怎能說祖宗之法代代相傳,一成不變?

面對上面的記錄,不管這種解釋是不是最佳答辯,都映射出了王安石為人的本色。有事他不怕,絕不回避,正面交鋒,不管他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文人,還是上陣交鋒的戰士,他都是個充滿陽剛之力的男人!

王安石答辯之後,司馬光沈默了,他已經找不到新的發力點,仔細地找啊,王安石身上還有什麽能放大的東西呢?

默默地搜尋,這註定了是項非常艱巨的任務。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王安石不管政績怎樣,人緣如何,他身上的汙點幾乎可以歸零。這足以讓司馬光找白了頭也一事無成。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就在司馬光沈默艱辛地努力中,從遠方傳來了一個喜訊。

前首相韓琦成了他的戰友。這位三年前獨領朝綱的大宰相從大名府寄來了一份奏章,這份文件的力量是天翻地覆級別的,它一舉把宋朝當時的政局攪亂。

這份奏章很長,為了節省篇幅明確要點,我整理了一下,把它分成兩大部分。

第一,青苗法執行走樣了,和發布時的原文件不符。有嚴重的硬攤派行為。而且韓琦說,之所以有硬攤派,毛病就在法令本身裏。

比如城鄉居民裏的上等戶,本身就是所謂的兼並之家,人家有的是錢,根本就用不著借貸。管你青苗黃苗,與人家無關。於是問題出現,他們不借,國家的利息就會少得,為了增加利潤,只有硬攤派給他們。可這公平嗎?

第二,強硬兇狠了一輩子的韓大相公突然間毫無征兆的慈悲了起來。他說小民們借錢,借時容易還時難,到時肯定要皮鞭子蘸水死勁地抽,那會出人命的。皇上,那都是您的子民您的產業,不能這樣兇殘啊!

這兩點,把年輕的神宗皇帝給震住了。他的信心開始動搖,開始懷疑起王安石各種法令的妥善性。手捧這份奏章,他一連串地感嘆:“韓琦,真是忠臣。身在外地,不忘王室。我本以為青苗法是利民的,誰成想害民到這種地步?”

接著他自動地順著韓琦的思路滑了下去,成了韓琦的代言人——朕想起來了,青苗法還有個大毛病。青苗法只針對農業,關城市什麽事,為何在城市裏也放青苗錢?

截止到這裏,可以說無論是韓琦還是神宗說的都對。本來嘛,上等戶有錢為何硬攤派,城市不種田你搞什麽青苗錢,還有動用國家機關去追債,那註定了要家破人亡民不聊生的!

可恨的是王安石居然還不服,他面對一臉憂愁悔恨的皇帝,還怒了(勃然):“如果能滿足借錢者的需要,就算是城市居民又怎樣?”

一腦門子的錢,無可救藥的錢癆!

好,說到這裏了,我們就應該換個角度來想事了,然後兩方面對照,來看哪個有理。

以韓琦奏章兩個論點,第一,硬攤派。這是只針對上等有錢人來說了,不許硬攤派,那就是要以國家法令的形式,來維護兼並人家的既得利益。讓吃進去的再也吐不出來,除非改朝換代時天下大亂,全民成土匪去搶,才能挖出來,這就是對了吧?!

明白了這一點,請允許我稍微的動用些猜想,王安石到底知不知道下邊在“硬攤派”,在向有錢的,成為國家蛀蟲的兼並人家硬攤派。我認為,他是知道的。可這有什麽不好呢,青苗法的原始文件裏的確有不許硬攤派這一條規定,可面對整個新法的大原則——濟貧困、抑兼並來說,它是正確的!

一切都是階級在作怪,偉大領袖說得對,一切的矛盾都存在於階級矛盾裏。大家要註意韓琦是什麽階級,他家世代為官,到他達到頂點,各種明暗收入多到不可思議,曾經有篇文章計算過,以包拯為例,他一年的官方工資就折合現在人民幣數千萬元。

請想像韓琦的收入!

再參照他在家鄉買田置地,莊園大到無邊無沿,到北宋末年,連岳飛都是他們家的佃戶。知道為什麽反對了吧,青苗法在砍他,和他這類人的樹根。

再說第二,追債。

這真能讓人氣樂了,國家以一年四分利來追債,在韓琦的奏章裏就能達到家破人亡民不聊生的慘狀,那麽請問民間一年七十二分利的高利貸能追到什麽程度?為什麽那時不見你出來說話,這時面對四分利就鬧得不共戴天?!

一句話,不是國家追四分利的債有多狠,而是這斷送了他們每年追七十二分利的大油水,這幫兇殘成性的官僚,根本就是在為自己的利益搖旗吶喊!

可憐年輕的宋神宗還是太年輕了,他每天坐在金鑾寶殿上遙控全國,根本就不知道底下有這麽多的鬼花樣,根本就不知道韓琦的真面目是什麽。

他只知道,韓琦是他父親的大恩人,沒有韓琦,就沒有他父親的皇位,沒有他現在的皇位。於是,天下如果還有一個人可以相信的話,那就只有是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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