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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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對於池清清的話表示讚同:“嗯,我也覺得想要半路伏擊的難度系數有點高。不過, 如果兇手帶著一把尖刀, 忽然沖過來抵在查秀榮的要害部位,威脅她必須乖乖地跟自己走, 她恐怕也只能從命。”
“如果是帶著刀在馬路上隨機挑受害人, 那麽兇手挾持查秀榮去了哪裏呢?你說前面那個路頭的監控並沒有拍到查秀榮走到那裏,也就是說她在這一帶就已經被人帶走了。”
雷霆左右一看,看著馬路兩旁一棟棟的樓房, 思索著說:“嗯,很有可能。如果查秀榮就是在這一帶被人帶走的,那麽警方或許應該要排查一下這條馬路兩邊的住戶了。”
馬嘯認同了雷霆的偵查思路, 第二天就安排了相關警力開始排查工作,對夜總會附近那條小街的住戶們展開了摸底調查。老規矩, 前科犯——尤其是有過搶劫或強-暴罪名的前科犯, 是重點關註的排查對象。
這樁案子的排查進行時, 馬嘯還在為錦尚豪庭殺人縱火案焦頭爛額。他又組織了一次專案組開會,會議主題自然還是尋找新的偵破方向。可是這一回大家集體熄了火,實在都想不出還能再朝哪個方向下手偵查了。
迄今為止, 錦尚豪庭的全部住戶都已經被細致地排查過兩遍了。而排查出來的可疑人員也都已經撇清了嫌疑。最初被警方懷疑極有可能是兇手的人,結果一個是背著家長偷食禁果的十五歲少年, “征用”舅舅閑置的空房子為自己的伊甸園;另一個是色膽包天的快遞員,偷偷潛入漂亮女模特兒的家中當了幾天臨時主人。兩個人都與林冉、陶心怡的遇害毫無關系。
之前,因為考慮到錦尚豪庭的安保嚴密性,馬嘯一直認為兇手極有可能就是錦尚豪庭的住戶之一, 利用地利之便實施殺人縱火。但是有過陸灝與海亮先後憑借他人的門禁卡混入公寓樓後,他開始覺得這一可能的概率降低了不少。
既然有門禁卡就能長驅直入,不被保安盤問,那麽兇手大可先設法弄一張門禁卡,再混進去執行殺人計劃。
最後,馬嘯再次下達指令:“這樣吧,大家重新再排查一遍案發前後三天,所有進出過錦尚豪庭的人。兇手就算有辦法混入錦尚豪庭,也沒法躲開幾個出入口的監控錄像。他一定會在錄像中留下自己的模樣,你們給我睜大眼睛仔細找。用笨辦法,所有人都統統給我記錄在案,再一個個排除嫌疑。”
馬嘯一聲令下,專案組的人再次累了一個人仰馬翻。
案發前後三天裏的所有監控錄像,被警員們翻過來覆過去地查了又查。他們記錄了每一個出入過錦尚豪庭的人,再一個個去核查他們是否有犯罪經歷或作案動機。結果發現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是公寓樓的業主,而另外百分之十,都是來拜訪不同業主的親朋好友。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都完全沒有殺害林冉的理由。
對於這樣的結果,馬嘯無法不深思:“小雷,你說這個案子有沒有可能是無理由殺人啊?否則沒道理怎麽查都查不出頭緒來的。”
“如果是無理由殺人,那就意味著兇手與受害人之間沒有任何私人恩怨。所以根本不可能查出兇手行兇的動機。馬叔,不得不說,目前的情況看來似乎有這個可能呢。”
面對這樣的僵局與困境,雷霆也不得不考慮起了無理由殺人的這一可能性。一般來說,兇殺案絕大多數都是有理由的,或是財殺;或是情殺;或是仇殺;歸根結底都是為了利益——物質上或情感上的利益。這類案子,一般意味著兇手與受害人之間是有關系糾葛的。警方只需要仔細調查受害人的生活圈子,往往很容易就能鎖定嫌犯是誰。
但是無理由殺人的話,兇手與受害人之間往往素不相識,也不存在利益關系鏈。連環殺人狂可以說是這一類案件的最佳代言人。他們隨機挑選陌生的受害人,把殺人當成一種樂趣或享受。因為兩者之間沒有任何關系,警方很難確定嫌犯的身份,往往會按慣例先查受害人的人際關系圈。總要耗費大量時間走很多冤枉路後,才會開始意識到自己可能弄錯了方向。
馬嘯和雷霆深入地討論了一番無理由殺人案的可能性。理論上雖然說得通,實際上卻顯得有些不可行。
如果真是兇手在隨機挑選受害人,那麽他不應該在高級公寓樓裏進行狩獵活動。那樣對他來說風險太高,因為進入這類公寓樓難免會被監控錄像拍攝到。只要樓裏的業主出了事,警察接到報案後,肯定會反覆查閱那些錄像。兇手有什麽信心來確保自己不會成為嫌疑犯呢?
“馬叔,如果這樣的話,那麽兇手顯然還是公寓樓的住戶。因為只有住在這棟樓裏的人,才能讓警方不會懷疑他,覺得他出出入入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可是一般兇手都不會在自己的安全區域裏作案呢?怕會引火燒身。”
雷霆緩緩地搖頭說:“但這位兇手看起來似乎是個例外。而且,從他殺了人卻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來看,我覺得他應該不是新手。作案手法甚至還可以說相當熟練呢。”
馬嘯一怔:“如果不是新手,也就是說這種殺人放火的勾當他已經不是頭一回幹了。雷霆,你趕緊去查查看,以前有沒有過類似的案件發生。”
“好的,馬叔。”
雷霆翻檢資料庫的結果,卻是一無所獲。雖然舊檔案中也有過兩樁類似的殺人縱火案,但案件都早已經宣布告破。
一樁是某男子因為不忿女友執意要與自己分手,殺死女友一家三口後放火燒屋;
另一樁是一個外地人租在一對老夫婦家的隔壁後,發現老夫婦手頭頗有幾個錢,便半夜潛入他家盜竊。結果被老夫婦發現了,於是起了殺心。先殺人再放火制造火災假象。
這兩樁案件都發生在其他住宅區,而兇手及其親屬,都與錦尚豪庭的任何住戶沒有任何關系。對於這樣的結果,雷霆只能是再一次無可奈何地抓了瞎:靠,這個兇手到底是誰呀?藏得也太深了吧!
兩天後的一個下午,警方又接到了一起年輕女性不明失蹤的報案。有一位神色慌張的中年婦女跑到某派出所,聲稱自己的女兒已經失蹤兩個月多了。
這位中年婦女祖籍在川北的某個偏僻鄉村,她女兒潘月茹這兩年來一直在S市打工。隔三差五會寄一筆錢回家,每個月的1號還會和家裏通一次電話。
上個月初,潘家人像往常那樣去村裏一家雜貨店等女兒的電話時,卻等了一個空。當時他們還以為她忙忘了。這個月初還是沒有等到女兒的電話後,她父母終於坐不住了,擔心女兒會不會出了什麽事。於是曾經有過進城打工經歷的潘母坐上了火車,親自跑來S市找女兒。
潘母來到S市後,很快找到了當初帶女兒出門打工的一位老鄉。那個老鄉告訴她,潘月茹跟著她在工廠幹了幾個月後,就嫌累沒幹了,跳槽去了一家歌舞廳當坐-臺小姐。她們現在基本沒有聯系,並不清楚她目前的下落。
對於女兒墮入風塵的事,無論潘父還是潘母,其實都早已經猜到了幾分。
因為潘月茹外出打工幾個月後,寄回家來的錢是其他同鄉打工妹的好幾倍。如果在工廠上班,是肯定賺不到這麽多錢的。盡管有所猜測,潘氏夫婦卻誰也沒有開口問過女兒這些錢的真實來源。因為他們都窮怕了!而女兒能夠賺回大把的錢,對他們的生活是很有好處的。所以如同掩耳盜鈴一般,他們假裝什麽都不知道。
潘母找去那家歌舞廳時,老板不耐煩地告訴她,潘月茹早在兩個月前就沒在這裏幹了,他也不知道她的去向。
“不可能啊,好端端的一個孩子,怎麽會說不見了就不見了?她是肯定不會亂跑的。”
“我不知道她會不會亂跑,我只知道她早就沒在我這裏幹了。大嬸,你上別處找找去吧啊!”
潘母還能上哪裏找人啊?她只能報警求助了。她心焦火燎地跑去了最近的一家派出所報案。聽說潘月茹是一位坐-臺小姐後,值班警員知道市局刑偵總隊那邊正在負責偵辦一系列的賣-淫-女失蹤案,馬上就把這樁案子也上報了。
馬嘯讓雷霆接手了潘月茹的失蹤案。他第一件事就是找去歌舞廳進行調查。有了警察出面,歌舞廳的老板不敢再一臉不耐煩地趕人。但他還是聲稱自己什麽都不知道。
“你如果什麽都不知道,就找知道的人來跟我談。譬如潘月茹在這裏有沒有關系比較親密的小姐妹,還有她住在哪裏?地址能不能給一個?”
歌舞廳老板最後找來了一個藝名叫娜娜的坐-臺小姐,她和潘月茹合租著一間出租屋。平時經常一起上下班,關系要比一般人更親密。
娜娜面帶驚惶地回答了雷霆的問題。據她說,兩個月前,潘月茹有天傍晚外出後就再沒回來過。電話也打不通,不知道出了什麽事。總之,她從此就神秘失蹤了!
雷霆讓娜娜盡量回憶一下潘月茹失蹤前的言行舉止,有沒有流露出任何異樣。又或者,她當晚有沒有說明自己的去向。
娜娜記得潘月茹當時是說要去見一位熟客,她大概是六點半左右出的門,歌舞廳那邊是八點鐘開始營業。她出門前還說過自己會盡量趕在八點前回來上班,還說如果遲到了就讓她幫忙向媽咪說一聲,自己會晚一點來。結果,她卻一直沒有出現,有如斷線風箏似的不知去向所處。
雷霆聽完後問了一個問題:“她有沒有說過那位熟客是誰?叫什麽名字?”
“我不知道那位熟客的名字,只知道好像是什麽黃老板還是王老板吧。”
根據這條線索,雷霆馬上查了一下潘月茹失蹤當天的電話清單。發現那天下午六點到七點之間,有一個名叫黃平宗的男人給她打過兩次電話。
雷霆按圖索驥地找去了黃平宗,他是一位年近六十的老頭子。雖然已經有些腿腳不便,但性功能顯然還勢頭良好,經常電召性產業女工上門為自己提供性服務。
對於自己的嫖-娼行為,黃平宗一派理直氣壯地說:“我有什麽法子啊,老太婆走得早,我的性生活沒有正常的解決渠道了。如果不叫小姐,我還能找誰?要知道食色性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兩件事。就算我老了,也一樣有生理需求。如果你們要因為嫖-娼抓我,那真是太沒天理了。”
在雷霆表明自己不是來抓賣-淫-嫖-娼的違法亂紀行為,而是為了潘月茹失蹤一案特意找上門來的之後,黃平宗大吃一驚。
“什麽?她失蹤了?什麽時候的事啊?”
得知潘月茹失蹤當天,最後的已知行程就是來自己家提供性服務時,黃平宗趕緊搖頭擺手地說:“不不不,她當時沒有來我家,我壓根就沒見到過她。”
那天傍晚,黃平宗的確是打過電話給潘月茹,讓她來家裏為自己提供性服務。可是六點半過後,黃平宗的女兒臨時跑回家來探望父親。打亂了他的計劃與安排。
母親去世後,黃平宗的女兒原本是想把父親接去自己家裏住的。但是黃平宗嫌住在女兒家不自由,寧願自己獨自一人住在舊居。女兒拗不過父親,只得隔三差五地常回家看看。
一般情況下,黃平宗的女兒都會選擇在周末回家探望父親。但是那天傍晚,因為單位發了兩筐新鮮的水蜜桃,想到父親一向愛吃這個,所以女兒巴巴地特意送了一筐過來。女兒沒有放下水蜜桃就走,而是幫父親收拾起了屋子,與他閑話家常。
這種情況下,黃平宗沒辦法再接待潘月茹了。所以,他只得躲進衛生間又給她打了一個電話,通知她今晚不要來了,他女兒在家,不方便。
“唉呀,黃老板,你怎麽這樣子啊?人家都已經坐上出租車了,你又說別來了。浪費我打車的錢。”
“不好意思啊,這樣子吧,明天下午你再過來,到時我多給你五十塊算是補償你今天打車的錢,行了吧?”
潘月茹十分滿意:“當然行了,黃老板你真是大方啊!”
從黃平宗嘴裏詢問到的信息,讓雷霆來到了潘月茹在S市的臨時住所。
那是位於一個城中村裏的出租屋。雷霆沒有進屋,進屋搜查證據的事已經有鑒證科同事代勞了。他主要是沿著出租屋通往馬路主幹道的兩條路線走上一圈,試著找出那晚潘月茹離家後,最有可能在哪裏攔下一輛出租車。
雷霆最終確定了兩個地點。雖然那兩個地點都沒有監控攝像頭,但是只要沿著馬路筆直前行五六百米,就能分別抵達兩個安有監控攝像頭的交通路口。
警方立刻申請調閱潘月茹失蹤當日傍晚這兩個路口的監控錄相,發現在六點半到六點四十五分這一刻鐘內,一共有三十五輛出租車經過了路口。如果不出所料,其中一輛車上應該就坐著潘月茹。可因為當天是霧霾天氣,拍不清楚坐在車裏的人。
這三十五輛出租車中,乘客在兩人以上的都暫時不列入排查名單。因為陌生乘客一起拼車的可能性很低,所以警方目前只打算著重追查只載了一位客人的出租車。這麽一篩選後,就只剩下十四輛出租車了。
雷霆打算找來這十四位出租車司機,拿著潘月茹的照片讓他們辨認。看有沒有人還能記得自己曾經載過這麽一位女客人。她沒有按計劃趕去黃平宗家後,又改道去了哪裏?
接到警方要求配合調查的通知後,十四位出租車司機都陸續趕到了公安局,在刑警隊辨認潘月茹的照片。但是所有的司機都表示自己記不起來那天晚上是否載過這麽一位女客。畢竟那已經是兩個月前的事了。
雖然出租車司機無法提供任何幫助,不過警方在核查了潘月茹的銀-行-卡記錄方面,卻有了一個新的發現。
就在潘月茹失蹤後的第二天,她卡裏原本存有的一萬多塊錢都被人取光了。而監控錄像顯示,取錢的居然是一個女人。她戴著一頂夏季騎車戴的那種防曬帽,有著雙層的超大帽檐,裏面那層就像頭盔的面罩,可以完全拉下來遮住臉部不被陽光曬黑。這也讓監控完全無法拍到她的臉。
得知了這一最新發現後,馬嘯都無法不訝異:“什麽?居然是一個女人取走了潘月茹卡裏的錢?難道這個連環殺手是女人不成?”
雷霆搖頭否認說:“連環殺手中的女性比例非常低,尤其像這類殺人後還藏匿屍體的案件,需要一定的體力才能完成。但這個女人的身形瘦小,並不具備這一能力。”
馬嘯看著監控上那個體格瘦小的女人,點著頭認同地說:“是的,很難想像這樣一個女人一直在殺人並棄屍。她應該不是我們在找的連環殺手,但她一定和殺手之間有親密關系。”
“那是肯定的,否則殺手不會讓她來取錢。還有,馬叔,你看到她戴在胸前的那根白金項鏈沒有?那根項鏈應該是屬於潘月茹。鑒證科從出租屋裏帶回了她所有的個人物品,我在某個相框裏看到過她戴著同一款項鏈的照片——而且剛才我還特意把照片拿過來確認了一下。”
“也就是說,殺手殺了潘月茹後,把她的首飾送給了這個女人,還把她的銀-行-卡也交給這個女人去拿錢——看來這個女人跟殺手之間,不是情人關系,就是親人關系。”
雷霆補充說明道:“還有,他們也極有可能是同謀關系。因為這個女人喬裝打扮來取錢,顯然十分明白這張銀-行-卡的來歷,所以知道要避免被監控攝像頭拍到自己的真實容貌。”
對於目前警方所掌握到的唯一線索,馬嘯高度重視。他讓雷霆設法查一下這家銀行附近是否有監控攝像頭,看有沒有哪個攝像頭能拍到這個女人離開銀行後去了哪裏的畫面。
這天是周末,池清清上午在家裏美美地睡了一個懶覺,午飯後,她打算和吳悠一起去近郊的碧浪灣。江那裏有一處開闊的天然游泳場,每年夏天都有許多人來此與水進行一場親密接觸。
得知女朋友要去江灣水域游泳,雷霆頗有些不放心:“你根本就不會游泳,還跑去江裏游,很危險呢。”
“我又不是傻子,會套著救生圈再下去了。你放心,我只是想去玩水,並不是想去淹死自己。”
雷霆還是不放心,“要不,你今天就別去了?等我有空了再陪你去吧。”
“親,等你有空要等到什麽時候啊?你現在手頭上好幾個案子在查,忙得連跟我見面吃飯的時間都沒有,更別提陪我去游泳了。”
雷霆弱弱地說:“呃……我最近是太忙了。一直沒空陪你,請你千萬別生我的氣,更別拋棄我啊!”
池清清笑嘻嘻地回答:“暫時沒有這個打算,不過,如果今天下午我在碧浪灣能邂逅一位高富帥,而且他還對我一見鐘情猛追不舍的話,我沒準就會動心哦!”
“那待會兒我會虔誠地祈禱上蒼,一定不要讓這樣多金又多情的高富帥出現。”
池清清聽得撲哧一笑:“雷警官,那你慢慢祈禱吧,我就不奉陪了。悠悠催我呢,再見。”
作者有話要說: 新一輪的有獎競猜又來了,明晚本導演又邀請了一位新的動物動物菌前來友情出演。這次的動物嘉賓是鳥類,大家猜猜它是誰吧。老規矩,每人猜三個,猜中送紅包。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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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帶著刀在馬路上隨機挑受害人, 那麽兇手挾持查秀榮去了哪裏呢?你說前面那個路頭的監控並沒有拍到查秀榮走到那裏,也就是說她在這一帶就已經被人帶走了。”
雷霆左右一看,看著馬路兩旁一棟棟的樓房, 思索著說:“嗯,很有可能。如果查秀榮就是在這一帶被人帶走的,那麽警方或許應該要排查一下這條馬路兩邊的住戶了。”
馬嘯認同了雷霆的偵查思路, 第二天就安排了相關警力開始排查工作,對夜總會附近那條小街的住戶們展開了摸底調查。老規矩, 前科犯——尤其是有過搶劫或強-暴罪名的前科犯, 是重點關註的排查對象。
這樁案子的排查進行時, 馬嘯還在為錦尚豪庭殺人縱火案焦頭爛額。他又組織了一次專案組開會,會議主題自然還是尋找新的偵破方向。可是這一回大家集體熄了火,實在都想不出還能再朝哪個方向下手偵查了。
迄今為止, 錦尚豪庭的全部住戶都已經被細致地排查過兩遍了。而排查出來的可疑人員也都已經撇清了嫌疑。最初被警方懷疑極有可能是兇手的人,結果一個是背著家長偷食禁果的十五歲少年, “征用”舅舅閑置的空房子為自己的伊甸園;另一個是色膽包天的快遞員,偷偷潛入漂亮女模特兒的家中當了幾天臨時主人。兩個人都與林冉、陶心怡的遇害毫無關系。
之前,因為考慮到錦尚豪庭的安保嚴密性,馬嘯一直認為兇手極有可能就是錦尚豪庭的住戶之一, 利用地利之便實施殺人縱火。但是有過陸灝與海亮先後憑借他人的門禁卡混入公寓樓後,他開始覺得這一可能的概率降低了不少。
既然有門禁卡就能長驅直入,不被保安盤問,那麽兇手大可先設法弄一張門禁卡,再混進去執行殺人計劃。
最後,馬嘯再次下達指令:“這樣吧,大家重新再排查一遍案發前後三天,所有進出過錦尚豪庭的人。兇手就算有辦法混入錦尚豪庭,也沒法躲開幾個出入口的監控錄像。他一定會在錄像中留下自己的模樣,你們給我睜大眼睛仔細找。用笨辦法,所有人都統統給我記錄在案,再一個個排除嫌疑。”
馬嘯一聲令下,專案組的人再次累了一個人仰馬翻。
案發前後三天裏的所有監控錄像,被警員們翻過來覆過去地查了又查。他們記錄了每一個出入過錦尚豪庭的人,再一個個去核查他們是否有犯罪經歷或作案動機。結果發現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是公寓樓的業主,而另外百分之十,都是來拜訪不同業主的親朋好友。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都完全沒有殺害林冉的理由。
對於這樣的結果,馬嘯無法不深思:“小雷,你說這個案子有沒有可能是無理由殺人啊?否則沒道理怎麽查都查不出頭緒來的。”
“如果是無理由殺人,那就意味著兇手與受害人之間沒有任何私人恩怨。所以根本不可能查出兇手行兇的動機。馬叔,不得不說,目前的情況看來似乎有這個可能呢。”
面對這樣的僵局與困境,雷霆也不得不考慮起了無理由殺人的這一可能性。一般來說,兇殺案絕大多數都是有理由的,或是財殺;或是情殺;或是仇殺;歸根結底都是為了利益——物質上或情感上的利益。這類案子,一般意味著兇手與受害人之間是有關系糾葛的。警方只需要仔細調查受害人的生活圈子,往往很容易就能鎖定嫌犯是誰。
但是無理由殺人的話,兇手與受害人之間往往素不相識,也不存在利益關系鏈。連環殺人狂可以說是這一類案件的最佳代言人。他們隨機挑選陌生的受害人,把殺人當成一種樂趣或享受。因為兩者之間沒有任何關系,警方很難確定嫌犯的身份,往往會按慣例先查受害人的人際關系圈。總要耗費大量時間走很多冤枉路後,才會開始意識到自己可能弄錯了方向。
馬嘯和雷霆深入地討論了一番無理由殺人案的可能性。理論上雖然說得通,實際上卻顯得有些不可行。
如果真是兇手在隨機挑選受害人,那麽他不應該在高級公寓樓裏進行狩獵活動。那樣對他來說風險太高,因為進入這類公寓樓難免會被監控錄像拍攝到。只要樓裏的業主出了事,警察接到報案後,肯定會反覆查閱那些錄像。兇手有什麽信心來確保自己不會成為嫌疑犯呢?
“馬叔,如果這樣的話,那麽兇手顯然還是公寓樓的住戶。因為只有住在這棟樓裏的人,才能讓警方不會懷疑他,覺得他出出入入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可是一般兇手都不會在自己的安全區域裏作案呢?怕會引火燒身。”
雷霆緩緩地搖頭說:“但這位兇手看起來似乎是個例外。而且,從他殺了人卻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來看,我覺得他應該不是新手。作案手法甚至還可以說相當熟練呢。”
馬嘯一怔:“如果不是新手,也就是說這種殺人放火的勾當他已經不是頭一回幹了。雷霆,你趕緊去查查看,以前有沒有過類似的案件發生。”
“好的,馬叔。”
雷霆翻檢資料庫的結果,卻是一無所獲。雖然舊檔案中也有過兩樁類似的殺人縱火案,但案件都早已經宣布告破。
一樁是某男子因為不忿女友執意要與自己分手,殺死女友一家三口後放火燒屋;
另一樁是一個外地人租在一對老夫婦家的隔壁後,發現老夫婦手頭頗有幾個錢,便半夜潛入他家盜竊。結果被老夫婦發現了,於是起了殺心。先殺人再放火制造火災假象。
這兩樁案件都發生在其他住宅區,而兇手及其親屬,都與錦尚豪庭的任何住戶沒有任何關系。對於這樣的結果,雷霆只能是再一次無可奈何地抓了瞎:靠,這個兇手到底是誰呀?藏得也太深了吧!
兩天後的一個下午,警方又接到了一起年輕女性不明失蹤的報案。有一位神色慌張的中年婦女跑到某派出所,聲稱自己的女兒已經失蹤兩個月多了。
這位中年婦女祖籍在川北的某個偏僻鄉村,她女兒潘月茹這兩年來一直在S市打工。隔三差五會寄一筆錢回家,每個月的1號還會和家裏通一次電話。
上個月初,潘家人像往常那樣去村裏一家雜貨店等女兒的電話時,卻等了一個空。當時他們還以為她忙忘了。這個月初還是沒有等到女兒的電話後,她父母終於坐不住了,擔心女兒會不會出了什麽事。於是曾經有過進城打工經歷的潘母坐上了火車,親自跑來S市找女兒。
潘母來到S市後,很快找到了當初帶女兒出門打工的一位老鄉。那個老鄉告訴她,潘月茹跟著她在工廠幹了幾個月後,就嫌累沒幹了,跳槽去了一家歌舞廳當坐-臺小姐。她們現在基本沒有聯系,並不清楚她目前的下落。
對於女兒墮入風塵的事,無論潘父還是潘母,其實都早已經猜到了幾分。
因為潘月茹外出打工幾個月後,寄回家來的錢是其他同鄉打工妹的好幾倍。如果在工廠上班,是肯定賺不到這麽多錢的。盡管有所猜測,潘氏夫婦卻誰也沒有開口問過女兒這些錢的真實來源。因為他們都窮怕了!而女兒能夠賺回大把的錢,對他們的生活是很有好處的。所以如同掩耳盜鈴一般,他們假裝什麽都不知道。
潘母找去那家歌舞廳時,老板不耐煩地告訴她,潘月茹早在兩個月前就沒在這裏幹了,他也不知道她的去向。
“不可能啊,好端端的一個孩子,怎麽會說不見了就不見了?她是肯定不會亂跑的。”
“我不知道她會不會亂跑,我只知道她早就沒在我這裏幹了。大嬸,你上別處找找去吧啊!”
潘母還能上哪裏找人啊?她只能報警求助了。她心焦火燎地跑去了最近的一家派出所報案。聽說潘月茹是一位坐-臺小姐後,值班警員知道市局刑偵總隊那邊正在負責偵辦一系列的賣-淫-女失蹤案,馬上就把這樁案子也上報了。
馬嘯讓雷霆接手了潘月茹的失蹤案。他第一件事就是找去歌舞廳進行調查。有了警察出面,歌舞廳的老板不敢再一臉不耐煩地趕人。但他還是聲稱自己什麽都不知道。
“你如果什麽都不知道,就找知道的人來跟我談。譬如潘月茹在這裏有沒有關系比較親密的小姐妹,還有她住在哪裏?地址能不能給一個?”
歌舞廳老板最後找來了一個藝名叫娜娜的坐-臺小姐,她和潘月茹合租著一間出租屋。平時經常一起上下班,關系要比一般人更親密。
娜娜面帶驚惶地回答了雷霆的問題。據她說,兩個月前,潘月茹有天傍晚外出後就再沒回來過。電話也打不通,不知道出了什麽事。總之,她從此就神秘失蹤了!
雷霆讓娜娜盡量回憶一下潘月茹失蹤前的言行舉止,有沒有流露出任何異樣。又或者,她當晚有沒有說明自己的去向。
娜娜記得潘月茹當時是說要去見一位熟客,她大概是六點半左右出的門,歌舞廳那邊是八點鐘開始營業。她出門前還說過自己會盡量趕在八點前回來上班,還說如果遲到了就讓她幫忙向媽咪說一聲,自己會晚一點來。結果,她卻一直沒有出現,有如斷線風箏似的不知去向所處。
雷霆聽完後問了一個問題:“她有沒有說過那位熟客是誰?叫什麽名字?”
“我不知道那位熟客的名字,只知道好像是什麽黃老板還是王老板吧。”
根據這條線索,雷霆馬上查了一下潘月茹失蹤當天的電話清單。發現那天下午六點到七點之間,有一個名叫黃平宗的男人給她打過兩次電話。
雷霆按圖索驥地找去了黃平宗,他是一位年近六十的老頭子。雖然已經有些腿腳不便,但性功能顯然還勢頭良好,經常電召性產業女工上門為自己提供性服務。
對於自己的嫖-娼行為,黃平宗一派理直氣壯地說:“我有什麽法子啊,老太婆走得早,我的性生活沒有正常的解決渠道了。如果不叫小姐,我還能找誰?要知道食色性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兩件事。就算我老了,也一樣有生理需求。如果你們要因為嫖-娼抓我,那真是太沒天理了。”
在雷霆表明自己不是來抓賣-淫-嫖-娼的違法亂紀行為,而是為了潘月茹失蹤一案特意找上門來的之後,黃平宗大吃一驚。
“什麽?她失蹤了?什麽時候的事啊?”
得知潘月茹失蹤當天,最後的已知行程就是來自己家提供性服務時,黃平宗趕緊搖頭擺手地說:“不不不,她當時沒有來我家,我壓根就沒見到過她。”
那天傍晚,黃平宗的確是打過電話給潘月茹,讓她來家裏為自己提供性服務。可是六點半過後,黃平宗的女兒臨時跑回家來探望父親。打亂了他的計劃與安排。
母親去世後,黃平宗的女兒原本是想把父親接去自己家裏住的。但是黃平宗嫌住在女兒家不自由,寧願自己獨自一人住在舊居。女兒拗不過父親,只得隔三差五地常回家看看。
一般情況下,黃平宗的女兒都會選擇在周末回家探望父親。但是那天傍晚,因為單位發了兩筐新鮮的水蜜桃,想到父親一向愛吃這個,所以女兒巴巴地特意送了一筐過來。女兒沒有放下水蜜桃就走,而是幫父親收拾起了屋子,與他閑話家常。
這種情況下,黃平宗沒辦法再接待潘月茹了。所以,他只得躲進衛生間又給她打了一個電話,通知她今晚不要來了,他女兒在家,不方便。
“唉呀,黃老板,你怎麽這樣子啊?人家都已經坐上出租車了,你又說別來了。浪費我打車的錢。”
“不好意思啊,這樣子吧,明天下午你再過來,到時我多給你五十塊算是補償你今天打車的錢,行了吧?”
潘月茹十分滿意:“當然行了,黃老板你真是大方啊!”
從黃平宗嘴裏詢問到的信息,讓雷霆來到了潘月茹在S市的臨時住所。
那是位於一個城中村裏的出租屋。雷霆沒有進屋,進屋搜查證據的事已經有鑒證科同事代勞了。他主要是沿著出租屋通往馬路主幹道的兩條路線走上一圈,試著找出那晚潘月茹離家後,最有可能在哪裏攔下一輛出租車。
雷霆最終確定了兩個地點。雖然那兩個地點都沒有監控攝像頭,但是只要沿著馬路筆直前行五六百米,就能分別抵達兩個安有監控攝像頭的交通路口。
警方立刻申請調閱潘月茹失蹤當日傍晚這兩個路口的監控錄相,發現在六點半到六點四十五分這一刻鐘內,一共有三十五輛出租車經過了路口。如果不出所料,其中一輛車上應該就坐著潘月茹。可因為當天是霧霾天氣,拍不清楚坐在車裏的人。
這三十五輛出租車中,乘客在兩人以上的都暫時不列入排查名單。因為陌生乘客一起拼車的可能性很低,所以警方目前只打算著重追查只載了一位客人的出租車。這麽一篩選後,就只剩下十四輛出租車了。
雷霆打算找來這十四位出租車司機,拿著潘月茹的照片讓他們辨認。看有沒有人還能記得自己曾經載過這麽一位女客人。她沒有按計劃趕去黃平宗家後,又改道去了哪裏?
接到警方要求配合調查的通知後,十四位出租車司機都陸續趕到了公安局,在刑警隊辨認潘月茹的照片。但是所有的司機都表示自己記不起來那天晚上是否載過這麽一位女客。畢竟那已經是兩個月前的事了。
雖然出租車司機無法提供任何幫助,不過警方在核查了潘月茹的銀-行-卡記錄方面,卻有了一個新的發現。
就在潘月茹失蹤後的第二天,她卡裏原本存有的一萬多塊錢都被人取光了。而監控錄像顯示,取錢的居然是一個女人。她戴著一頂夏季騎車戴的那種防曬帽,有著雙層的超大帽檐,裏面那層就像頭盔的面罩,可以完全拉下來遮住臉部不被陽光曬黑。這也讓監控完全無法拍到她的臉。
得知了這一最新發現後,馬嘯都無法不訝異:“什麽?居然是一個女人取走了潘月茹卡裏的錢?難道這個連環殺手是女人不成?”
雷霆搖頭否認說:“連環殺手中的女性比例非常低,尤其像這類殺人後還藏匿屍體的案件,需要一定的體力才能完成。但這個女人的身形瘦小,並不具備這一能力。”
馬嘯看著監控上那個體格瘦小的女人,點著頭認同地說:“是的,很難想像這樣一個女人一直在殺人並棄屍。她應該不是我們在找的連環殺手,但她一定和殺手之間有親密關系。”
“那是肯定的,否則殺手不會讓她來取錢。還有,馬叔,你看到她戴在胸前的那根白金項鏈沒有?那根項鏈應該是屬於潘月茹。鑒證科從出租屋裏帶回了她所有的個人物品,我在某個相框裏看到過她戴著同一款項鏈的照片——而且剛才我還特意把照片拿過來確認了一下。”
“也就是說,殺手殺了潘月茹後,把她的首飾送給了這個女人,還把她的銀-行-卡也交給這個女人去拿錢——看來這個女人跟殺手之間,不是情人關系,就是親人關系。”
雷霆補充說明道:“還有,他們也極有可能是同謀關系。因為這個女人喬裝打扮來取錢,顯然十分明白這張銀-行-卡的來歷,所以知道要避免被監控攝像頭拍到自己的真實容貌。”
對於目前警方所掌握到的唯一線索,馬嘯高度重視。他讓雷霆設法查一下這家銀行附近是否有監控攝像頭,看有沒有哪個攝像頭能拍到這個女人離開銀行後去了哪裏的畫面。
這天是周末,池清清上午在家裏美美地睡了一個懶覺,午飯後,她打算和吳悠一起去近郊的碧浪灣。江那裏有一處開闊的天然游泳場,每年夏天都有許多人來此與水進行一場親密接觸。
得知女朋友要去江灣水域游泳,雷霆頗有些不放心:“你根本就不會游泳,還跑去江裏游,很危險呢。”
“我又不是傻子,會套著救生圈再下去了。你放心,我只是想去玩水,並不是想去淹死自己。”
雷霆還是不放心,“要不,你今天就別去了?等我有空了再陪你去吧。”
“親,等你有空要等到什麽時候啊?你現在手頭上好幾個案子在查,忙得連跟我見面吃飯的時間都沒有,更別提陪我去游泳了。”
雷霆弱弱地說:“呃……我最近是太忙了。一直沒空陪你,請你千萬別生我的氣,更別拋棄我啊!”
池清清笑嘻嘻地回答:“暫時沒有這個打算,不過,如果今天下午我在碧浪灣能邂逅一位高富帥,而且他還對我一見鐘情猛追不舍的話,我沒準就會動心哦!”
“那待會兒我會虔誠地祈禱上蒼,一定不要讓這樣多金又多情的高富帥出現。”
池清清聽得撲哧一笑:“雷警官,那你慢慢祈禱吧,我就不奉陪了。悠悠催我呢,再見。”
作者有話要說: 新一輪的有獎競猜又來了,明晚本導演又邀請了一位新的動物動物菌前來友情出演。這次的動物嘉賓是鳥類,大家猜猜它是誰吧。老規矩,每人猜三個,猜中送紅包。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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