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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牛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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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雷並不知道在方舟第34層的這間小實驗室裏,發生的這一段對話。

如果他知道剛剛他遇到的那個男人身份的話,肯定就會揪著他的領子,告訴那小子他姐姐根本就沒死,頹廢個P啊!

而且有林忍冬當內應,救出林半夏基本就是十拿九穩。

可是問題是,於雷他並不知道。

也更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麽。

在這個時候,於雷正走在晨光初照的海月廣場,此時天空已經從灰轉白,也讓他看清了周圍的情況。

原來他走的這條巷子兩側躺著零零散散的,都是偷渡上方舟的人,他們竟然是在這裏過夜的。

雖然方舟上的溫度很適宜,但是海月廣場這裏是真實地模擬了戶外的溫度,現在是清晨,太陽並沒有真正升起,睡在地面上還是非常的冷。

於雷脫下軍大衣,輕輕地蓋在了一對相擁而眠的母女身上。

年輕的母親警覺地睜開了眼睛,然後看到了於雷臉上的微笑,和身上的軍大衣。

於雷做出一個噓聲的手勢,笑著轉身離去。

反正那也是葉燃的軍大衣,他只不過是借花獻佛而已。

於雷一邊沿著這條狹窄的巷子一邊走,一邊覺得這分明就是方舟設計者的疏忽。讓這些人這麽自生自滅嗎?

不知道為什麽,盡管他知道設計和構架這麽大的一個方舟體系不可能只有一個人,但是他還是習慣性地認為這是方舟設計者,而不是方舟設計者們。

這條巷子很長,長到他足可以不斷地思考該如何幫助這些人。他現在是幫助了荊沫,可是暫時沒有能力幫助他們。他船票裏的方舟幣只夠他們吃一兩頓飯的,他當然不會吝嗇船票裏的方舟幣,只是他在考慮,他若這麽做了,會不會被認為妨礙社會建設。

走著走著,於雷索性靠著墻壁坐了下來,感受著初升的“陽光”照在臉上的溫暖感覺。

雖然這種人造的陽光和真正的陽光不能比,但是於雷卻發現自己的心平靜了下來,皮膚像是在有意識地吸收著光線,體內隱約產生著某種他根本沒法理解的變化。

難不成他變成了植物人?

當然不是指那種不能動的植物人,而是能像植物一樣,吸收陽光,進行光合作用。

植物體內的葉綠素,和動物體內的血紅素非常的相似。

葉綠素從光中吸收能量,然後能量被用來將二氧化碳轉變為碳水化合物。而血紅素是動物紅血球內的色素,用以攜帶氧氣。

現有科學水平根本解釋不了,為什麽植物和動物這兩種看起來根本就沒有任何關聯的物種體內,會有著如此相似的有機化合物。

他還記得前些年的諾貝爾得獎人發現,葉綠素的分子與人體的紅血球分子在結構上非常相似,唯一的分別就是各自的核心為鎂原子與鐵原子。因此,飲用葉綠素對產婦與因意外失血者會有很大的幫助。

也許,葉綠素和血紅素只是地球生物進化的奇妙分支,然後產生了植物和動物兩種大的類別。

那麽,如果這次的太陽輻射引起了這兩者的改變。讓血紅素可以直接吸收陽光,或者葉綠素可以攜帶氧氣……

以於雷的知識,就只能讓他思考到這裏。只是他又想到在太行山那片土地栽下去的種子,以極其飛快的速度生長起來。若結出的果實再讓人吃了呢?又會產生什麽樣的效果?

他的胡思亂想突然間不得不中斷了,因為有個人站在了他的面前,擋住了朝他照過來的陽光。

於雷不爽地擡起頭,卻因為背光,看不清這人的臉。

但是可以確定是個上了年紀的男人,陽光從他的背後照了過來,在他的身周形成了一圈光環。

於雷正想禮貌地問他有什麽事,就聽到一把柔和的聲音響起。

“孩子,你是不是餓了?”

已經很久很久,都沒有被喚作孩子了。這麽帶有慈愛的稱呼,讓於雷反應不過來地楞了楞。之後才反應過來,他坐在這裏,被人認為是流浪漢了。

不過想來也不怪別人誤會,他都把軍大衣送人了,現在只是穿著很普通的襯衫。

於雷剛想笑著解釋自己的情況,面前的這人卻沒等他回話,笑著拍了拍他的肩道:“來我店裏吃碗牛肉面吧!不用錢。”

於雷一楞,本來想拒絕的,但是聽到不要錢這三個字,覺得有點誇張。

真不要錢?那他怎麽維持店面的生計?施舍在以前的社會裏都是很敏感的一個話題,更別提這人在大街上就拐人回去牛肉面了。

不會是人肉面吧……於雷想象力豐富的腦袋裏,閃過水滸傳裏面的某個橋段。在末日的環境裏,什麽事情都可能發生。

所以於雷一聲不吭,拍拍屁股站起。

這才看到這人的模樣。他大概能有五十歲上下,一米七五左右的普通個頭,保養得非常好,身材一點都沒有發福的跡象,頭發花白,穿著一件很普通的白色中山裝和黑褲子。但是給於雷印象最深的,就是他那雙似乎可以看透世事的眼睛,散發著睿智的光彩。

鬼才相信他就是個面店的大叔。於雷更加疑惑了。

於雷靜靜地跟在這個大叔的後面,往巷子的更深處走去。這時巷子兩邊的店面都開始開店做生意了,不時就有人和這個大叔打著招呼。

看來這個大叔人緣很好,和他打招呼的人裏不光有各店的店主店員,還有很多流浪的人走過來和他聊天,臉上帶著的都是感激的神情。

他們都親切地稱他為“風大叔”或者“瘋子叔叔”。

於雷越發疑惑。

走到巷子盡頭,那裏真有一個牛肉面館,和別人店面一致的招牌上,卻不似別的店都是印刷出來的店名,而是用毛筆寫著“風大叔面店”這樣五個字。

於雷站在那裏仰頭看了一陣,確認了這五個字是真的用毛筆寫出來的,而不是電腦的字體。

“呵呵,請人寫的,怎麽樣,還好看吧?”風大叔看到於雷在意看他的招牌,笑呵呵地說道。

於雷別過頭看了他一眼,直覺這個招牌就是面前這個風大叔寫的。因為一個人的風度氣質,不是那麽容易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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