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63章

關燈
巴黎綜合理工大學, 隸屬於法國國防部,是法國最頂尖且最富盛名的工程師大學,在法國各類院校中常年排名第一, 她的名字通常意味著嚴格的選拔和傑出的學術, 被譽為法國精英教育模式的巔峰。

喬眠考上的,正是這所學校。

所以當她拿著offer給譚時看時,譚時楞住了, 他以為她是一只被圈養的金絲雀, 沒想到,她是一只可以自己登上枝頭的鳳凰。

拿開隔在兩個人之間的offer, 譚時狠狠地吻了她。

真是個寶貝。

譚時不知道怎麽形容自己的心情, 但總歸是高興的,忽然就想把天上的星星摘下來送給她,只要她高興, 他什麽都願意送到她面前。

那一天,他帶她去最昂貴的餐廳吃飯,帶她去郊外散步,帶她去游樂場玩旋轉木馬,帶她去一切她想去的地方,沒有拍攝沒有利益, 只是單純陪她玩滿足她。

有一瞬間,喬眠覺得自己回到了沈雲黎身邊。

或許眼前的這個男人真的可以讓她開始新的生活。

愛上另一個人,忘記沈雲黎。

直到兩個人玩了一天回來,譚時拿著一張黑卡遞到她面前。

玄關處, 兩個人相對站著,喬眠沒有伸手:“為什麽對我這麽好。”

譚時嘴角勾起一抹弧度,輕輕揉著她的頭發:“因為我喜歡你。”

喜歡?

喬眠望著他濃深的雙眸,上前一步靠在他的胸膛:“吻我。”

男人的襯衣沾染了夜色,有點墨色的涼,譚時滿眼寵溺地望著眼前的女孩,她輕擡下顎的樣子,不像索吻倒像是在要糖。

譚時低頭,在她額頭輕輕落下一吻。

在男人看不見的角度,喬眠勾起一絲冷笑。

“唇。”

忽略她的不滿,譚時依舊揉著她的頭發,像是在安慰一只纏人的貓咪:“乖。”

“不是喜歡我嗎?”喬眠抱著他的腰,輕輕靠在他懷裏,目光落在他左耳那枚和夜色融為一體的耳釘。

“嗯,喜歡你。”譚時玩著她柔軟的耳垂,“陪你做什麽我都願意。”

“陪我睡?”

喬眠眉眼微揚,被夜色描摹得極具風情,她靠的近了些,溫熱的呼吸全灑在男人棱角分明的下巴。

昏暗的光線裏,譚時的呼吸重了些,他輕輕推開黏在他身上的女孩:“乖,我今天有事得回國。”

喬眠看了下時間:“都這麽晚了。”

譚時說:“淩晨的機票。”

往後靠在墻上,喬眠點了支煙,火星在暧昧的光線裏映著繚繞的煙霧:“什麽時候回來。”

緩緩上前一步,譚時將她手裏夾得煙掐滅:“很快。”

沒有挽留也沒有溫情告別,喬眠不冷不淡地應了聲:“嗯。”

夜色更濃了,譚時低頭又吻在她的額頭:“睡吧,晚安。”

男人的吻就和他離開的身影一樣薄涼,房間只剩下她一個人,喬眠靠著墻將他剛剛掐滅的煙重新點燃,其實她始終都很討厭煙的味道,但討厭和抽之間並不存在絕對的關系,她想借著這種厭惡的東西讓自己清醒一點。

他喜歡自己嗎?

無疑是喜歡的。

但他的喜歡,是一個攝影師對模特的喜歡,或許比這層關系深一點,多了些暧昧。更確切的,像一個匆匆路過的人,對路邊盛開花朵的喜歡,因為那朵花比周圍的要鮮艷好看。這種暗裏著迷的欣賞,和入骨偏執的愛情占有,差了千裏萬裏。

每當喬眠覺得他是喜歡自己的,可以和這個男人再進一步的時候,他就不見了。

過去的一年裏,他幾乎兩個月來一次法國,最近似乎間隔短了一點,一個月。

一個月。

要說他喜歡她,好像也不是。

這種若即若離的縹緲,讓她惱火。

惱火?

再細看女孩的眼睛,裏面分明沒有一絲憤怒,她也是渾不在意的,都是游戲玩家而已,她怎麽會當真?只是沒有把男人征服她不開心罷了。

煙蒂微弱的紅光映著喬眠的側臉,光線迷離,在她的唇上留下斑駁的影,此時此刻,她像極了一只酒熏火燎的午夜魅靈。

喬眠打開燈,瞬間,室內一片明亮,暖黃的光暈充斥在房間每個角落。

不得不說,譚時是個玩弄氣氛的高手,他們之間的很多拍攝都是在這個房間完成的,所以,從床的擺設到沙發的位置以及燈光的顏色,都是經他點頭。

覆古的慵懶,低調的輕奢。只要他想,他可以拍出任何他想要的鏡頭。

這個房子完全是開放式,除了衛生間,站在任何位置都可以對整個房間一覽無餘,喬眠很喜歡這樣的設計。

她走到衣櫃前,拿出一件酒紅色絲絨吊帶長裙,和黑色的高跟鞋。對著鏡子補了妝塗上暗紅色的口紅。

她像一只月夜下叛逃的妖女,混入了酒吧。

這一夜,不知多少男人要丟了魂。

今天拿到通知書……不,應該是昨天,她真的很開心,很想和一個人分享自己的快樂,人生中的每一個節點她都想和他分享。

昨天和譚時在一起很開心,他真的很縱容她,寵她,帶她去她想去的一切地方,只不過她笑得越明媚,心臟就越空虛,就像此時此刻,周圍吵鬧的重金屬音樂和人影散亂,她身處其中,但內心卻越來越空虛。

那個位置,是別人填不滿的。

端著酒杯的手腕輕搖,喬眠坐在吧臺前看著調酒師眼花繚亂的動作。有無數次,她想過回去,回到他的身邊繼續做他的小公主,就以這樣的身份繼續貪戀那份溫暖。

可是……喬眠自嘲的笑了,性感的吊帶下,她摸了摸左肩的疤。

回去做什麽?

看他和林郁晨恩愛白頭嗎?

夏晟聞一直讓沈雲黎找個助理,但沈雲黎拒絕了,他不習慣有這樣的職位在自己身邊待著。而公司怕沈雲黎剛出院過於勞累,這次出差又多了兩個人跟著他一起。

在巴黎要待一周,今天是工作的最後一天,明天就要回國了。傍晚下班後三個人一起回了酒店。按照Zero出差訂酒店的標準,沈雲黎獨自一間,另外兩個同事一間。

回到房間,沈雲黎把今天的工作梳理了一下,正要關上電腦,房門被敲響了。

灰色的地毯上,沈雲黎穿著酒店的一次性拖鞋緩步走到玄關,隔著房門就聽到了同事聊天的聲音,他打開門。

“沈總,明天要回國了,所以我們今晚想去逛逛,一起去嗎?”門外的同事,都已經換上了休閑便服。

“我這裏還有一點工作,你們去吧。”不出意料的,沈雲黎像往常一樣拒絕了。

“嗯好的,您註意休息按時吃飯,要不然Frank會罵我們的!”其中一個比較活潑的同事笑著說。

沈雲黎唇角微抿:“給同事帶禮物的話,算我賬上。”

“既然您這麽說我們就不客氣了!”門外的同事玩笑道,臨走又囑咐了一遍,“您可一定得按時吃飯,我打電話讓他們送到你房間。”

“好,知道了。”扶著門框的手從深藍色襯衣中露出漂亮的腕骨,沈雲黎垂眸笑了,“有事打電話給我。”

“您放心沒事的,您一會兒好好休息吧。”

兩個同事離開,沈雲黎關上房門。他往玻璃杯裏倒了杯溫水,坐在沙發上安靜望著落地窗外的迷離夜景。

同事都挺不錯的,但不論是國內聚餐慶功宴,或者像這次的出差,沈雲黎幾乎不參加他們的活動。有他在,他們會不自在。

所謂高處不勝寒,可能就是此刻站在燈光與月光的交織下,披了一身清輝的男人吧。

吃過晚飯,沈雲黎獨自出了酒店。

以前,他總出差來法國,而她每次都不開心,鬧著要跟他一起來,但每次都害怕坐飛機。沈雲黎無奈,每次都拍很多照片,每次都把行程壓到最短,然後盡快回家陪她。

沈雲黎一個人走在街頭,很多地方他都給她拍過照,亞歷山大三世橋,巴黎聖母院,上次來的時候還沒被燒毀。

水中映著河畔兩側的燈光,沈雲黎站在橋上,晚風吹著男人墨色的頭發,一如他的雙眸那般深沈。

也是一年前,他站在同樣的地點,同樣的夜晚。她說她想看巴黎浪漫的夜景,沈雲黎就和她在人來人往的橋上視頻。

她嬌嗔的笑,他現在都記得深刻。

或者說,她每個樣子他都記得。撒嬌的,胡鬧的,生氣的,乖巧的……明明沒有刻意想,她卻在他的心裏紮了根。

沈雲黎拿出手機,怔怔地望著手機屏幕上那個名字——

“甜甜,甜甜……”

那麽柔軟,那麽軟。

明明知道她的手機在家裏放著,在她書桌第一排抽屜的那個格子裏,但沈雲黎還是撥了視頻電話。

一個不存在任何希望的奢望,果然就成了灰。漫長的等待音,像是世界都停止運轉,只剩下他在等她。

最後還是掛斷了,沈雲黎放下手臂,輕輕摸索著屏幕上那兩個字,甜甜,甜甜……

就這麽走著,沈雲黎忘了時間,等他意識到已經過了很久時,已經淩晨了,夜晚的風很舒適,他竟然不是很想回去。

無論多麽繁華浪漫的都市,在夜晚都會變得安靜寂寥。很多門店已經關門了,現在還熱鬧的,大多都是酒吧。

沈雲黎望著霓虹閃爍的燈牌,慢慢走了進去。

喬眠坐在吧臺前,喝了很多酒,但是還不到醉的地步,這種半醉的朦朧下,想沈雲黎沒那麽難受,因為實在忍不住的時候她可以告訴自己再喝幾杯,醉了就不疼了。

當年在學校總是吸引男生目光的女孩,現在長大了,從清水芙蓉變成了吸引精魄的妖女,酒吧三分之一的目光都落在了喬眠身上,有人上來搭訕,喬眠都拒絕了。

但忽然,腰上多了一只男人的手。

喬眠眉頭微皺,只不過下一瞬鼻間傳來男人熟悉的味道,她驚喜地回頭,望著他黑亮的雙眸。

“怎麽回來了?”

譚時將她從吧臺的椅子上抱下來:“誤了航班。”

因為穿著高跟鞋不方便,喬眠順著他的力氣下來:“不是淩晨的嗎?”

將她手裏的酒杯放回吧臺,譚時撫著她的唇:“從家裏出來的時候已經十一點了。”

話裏話外的意思,都是在怪她太磨人。

“怪我嗎?”喬眠嬌嗔地躲進他懷裏。

“怪你。”譚時手臂嵌在她腰上,“以後不準穿成這樣出來。”

喬眠笑了,她輕擡下顎,挑釁的意味很明顯:“你在的一周不穿,你不在的兩個月……你能管得著嗎?”

順勢擡起她的下巴,譚時輕輕摩挲著:“乖一點。”

喬眠輕哼一聲。

此時此刻,酒吧所有男人落在譚時身上的目光,名字都叫嫉妒。

“你怎麽知道我在這裏?”喬眠忽然想起這個問題。

說來可能不信,兩個人相識一年,就算經常一個月不見,但待在一起的時間加起來也有兩個月了,更何況兩個人還有合作的關系。

但就是這麽讓人難以置信,他們彼此沒有對方的電話,而且都默契的誰都沒提。

每次他的出現,都沒有絲毫的預兆,要麽在她睡意朦朧的床邊,要麽是她從外面回來時,發現他坐在沙發上的背影。

“我都已經在這裏找到你三次了。”譚時笑著說,“下次能不能換個地方。”

“換個地方你還能找到我嗎?”喬眠抱著他的手臂,她的意識已經恍惚了,有些站不穩。

“當然能,你在哪裏我都能找到。”譚時將放在她腰上的手往上擡了擡,放到她腋下,讓她完全倚在自己身上。

譚時:“走吧,回家。”

喬眠笑著嚶嚀:“我沒有家。”

譚時微楞:“你喝醉了。”

她沒再說話,譚時低頭,發現她的目光已經恍惚了,還在低語,然而酒吧太吵他聽不清她在說什麽,只抱著她朝門外走去。

沈雲黎低著頭緩緩走進酒吧,只是剛進來就被人不小心踢到了,餘光中有一抹鮮紅。

譚時停住腳步,側了側身:“抱歉。”

沈雲黎微微扭頭,餘光中一個男人抱著一個衣著妖冶人事不省的女人,剛剛踢到他的,是女人晃在外面的腳。他們已經走過去了幾步,女人的身體被他擋住,披散的長發完全遮住了臉。

沈雲黎淡淡移開視線:“沒事。”

作者有話要說:  推薦朋友的文:《晚晚》by何繾綣

已經完結了,可以大膽跳啦!

沈知晝第一次見到晚晚時,她還不叫晚晚。

小女孩兒穿了只斷了半個底的塑料涼鞋,眨著一雙水靈清澈的眼,看著他一句話也不說,空洞的像是沒有生命。

那一日,毒梟清剿行動大獲全勝,他的戰利品卻是這個小姑娘。

“就叫晚晚吧。”

那之後,別人總問:“晚晚啊,他是誰?”

晚晚都糯糯地答:“知晝哥哥。”

就這麽叫了沈知晝十年。

後來,他捏著小姑娘下巴,“晚晚,該改口了。”

“不想做哥哥了,只想做一個很愛你很愛你的壞蛋。”

年齡差8歲.緝毒臥底和他的小姑娘

腹黑壞男人x嬌軟少女;“愛她就像愛生命。”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