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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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6章
俞家母子這一回是難得的統一了意見,哪怕一個是自己賺不了錢也不叫外人賺錢,另一個只是單純的不想戳人心窩子,可甭管怎樣,這事兒算是瞞下來了。
而毫不知情的小夫妻倆則忙著收拾野豬,索性這已經是第三回了,莫說展易了,連俞小滿都摸索出方法來了,趕在天黑之前就處理了個七七八八。
俞小滿還順便燜了一鍋紅燒肉,直接連肉帶湯汁都澆在白米飯上,來了個簡易版的蓋澆飯。
飯後,倆人清點了家裏的存糧和肉,管夠不說,肉還明顯多出來了,畢竟有三頭野豬並好些野雞野兔,哪怕拿了些給俞家老二,剩下的一冬日也是吃不完的。
那咋辦?
這要是擱在賣石榴之前,展易估計就會將第三頭野豬給賣了,哪怕不換糧食,留著銀錢傍身也是好的。可這不是剛賣了石榴嗎?家裏原就有幾十貫的積蓄,如今又入了這麽大的一筆錢,短時間是絕對不缺錢花的,既如此還折騰什麽?
狠了狠心,俞小滿索性將多半的豬肉都做成了肉幹,好吃還耐放,算是徹底將山洞上頭掛了個滿滿當當。
餘下的那些,或是腌制或是鹵了,正好展易很喜歡吃鹵肉,這回可得好生吃個痛快。只不過豬頭叫二哥拿走了,就沒法鹵豬耳朵了,但願二哥能吃得痛快。
……
……
二哥表示,他一點兒也不痛快!!
石榴事件讓俞家老二明白了一個深刻的道理,就算是價值三貫錢的稀罕玩意兒,吃多了還是會鬧肚子的。
又或者說,他一個地裏刨食的,就沒這個福氣吃稀罕玩意兒!
鬧肚子還不是最慘的,對他來說,俞母當著自己的面拿走了野味才叫要命!
費了大力氣才從山上拿回來的野味啊!一整只的豬頭!俞承嗣你也不怕吃多了拉肚子!
至於那大半個石榴反而無所謂了,起碼在幾年之內,他是不想再看到這玩意兒了。別說看到了,連想想都覺得心痛,只恨不得給自己一巴掌才好。
不過,也就是這會兒,要是過個幾十年,等他年歲大了,他還是很願意跟人提這事兒的,畢竟他一頓吃了二十貫錢呢!
這麽一想,好像肚子……又疼了。
而俞母這邊,趁著天不亮就背著一簍子好東西去鎮上了,生怕她家承嗣開火不容易,她昨個兒楞是燉了一大鍋子的肉,橫豎如今天氣涼了,放個幾天也不會壞。
除了肉,她還額外又煮了十個雞蛋,蒸了十個大肉包子,面粉是家裏原就磨好了,裏頭的肉餡用的是二小子拿回來的野味。
對了,她也沒忘記那大半個石榴。
擱了一個晚上,那石榴露在外面的一層已經有些蔫巴巴的了,俞母拿給大兒子時,還額外的愧疚,怪只怪自己沒早些跟二小子說,不然八個石榴,給承嗣留一個,其他全賣了換錢銀該有多好啊!
俞承嗣是認得這東西的,說來也是湊巧,他昨個兒剛參加了詩會,那邊就有石榴,他還嘗了兩顆,心道果然不負盛名。
結果,才隔了一夜,他娘就捧著大半個石榴來找他了。
接過石榴一看,俞承嗣微微嘆息:“二弟從山上拿來的?”他覺得他已經悟了,一定是那個混賬老二擔心自己搶他吃的,一到手就開吃了。
因著真相太過於慘烈,俞母原本是不想提這茬的,可誰叫大兒子自個兒先提了呢?
這下,她憋不住了。
“……真是氣死我了,俞興家那小兔崽子!一氣就吃了二十貫錢,你說他咋那麽能耐呢?還吃多了鬧肚子,昨個兒晚間我燉肉的時候,就聽到他不停的跑來跑去,今個兒出門時,他還蹲在茅廁裏呢!”
恨恨的說了情況,俞母擡頭一看,她大兒子已經徹底懵了。
俞承嗣覺得,他還是太小看他二弟了,竟然為了膈應他不惜將自己吃撐,這麽好的東西啊,落到老二那蠢貨手裏果然就是牛嚼牡丹,糟蹋了啊!!
想到這裏,他簡直是痛心疾首,可吃也吃了,再說這些也沒啥意思了,因而只道:“罷了,能留半個總比啥都沒有強。”
“話是這麽說的,我就是心疼。唉,我還是心疼被他吃掉的那些啊,這麽好的東西,這麽好……”
俞母是越說越心疼,俞承嗣則是越聽越心塞,所幸俞母一貫待不久,把東西擱好後,就一步三嘆息的回去了。
只是在臨走前,俞母哪壺不提開哪壺的道:“承嗣啊,上回你說的去府學那事兒有結果了嗎?”
俞承嗣腳下一個踉蹌,差點兒就摔了,待穩住了身形後,才勉強繃住表情道:“這事兒……人家是府學那邊的先生,什麽好東西沒見過?這禮啊,還是太輕了。”
“太輕了?那可是一整頭鹿啊,拿咱家滿娘換來的!”俞母大驚失色。
“不過好歹跟人家攀上了些關系,也沒有白送。”提到鹿,提到滿娘,俞承嗣只想捂住心口,偏還得強顏歡笑的安慰俞母,叫他愈發的心如刀割。
不然呢?告訴俞母他這次虧了血本?原是打算拿鹿當敲門磚,好叫人家將自己弄到府學裏。沒曾想自己因著說的太直白反惹人家不悅,故而只說是當學生的孝敬先生,可既然說了孝敬,先生自是收得心安理得,這事兒過去也就過去了,再無人提及。
他的鹿啊!
不,那是他如花似玉的妹子啊!!
等送走了俞母,俞承嗣還沒緩過勁兒來,足足半個時辰後,他才勉強平覆了心情。之後,他上街買了倆精致的細白瓷碟子,將那大半個石榴剝開,把裏頭的果肉細細的弄幹凈擺在碟子上。
這麽一看就好多了。
當天,俞承嗣就在家裏請同窗來吃茶論文章,好的茶葉他是有的,茶具他也不缺,加上他賃的這個小院環境清幽,倒也不失為品茶的好去處。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
“子繼兄好本事!”
“可不是?這般精貴的物件也能弄到手,聽說這是府城才有的,沒點兒門路還買不到呢!”
“還能叫我們幾個一同品茗嘗鮮,這份情誼定不會忘卻。”
……
俞承嗣微笑著表示不敢當,心頭卻在不停的滴血。
八個石榴啊!
就不說拿去賣錢了,若是給他的話,他定能討得先生歡心,還能拿去疏通門路,保不齊這回就能順利轉去府學念書了,結果呢?
這混賬老二!!
作者有話要說:
蠢作者寫這章的時候,突然發現忘了給大哥取表字,然後看著大哥的名字“承嗣”,我腦海裏就冒出了“留種”……
再一想,叫“留種”還不如叫“傳宗”,反正是一個意思,聽著還更高雅了。
不過到最後我還是放棄了,有這麽個字,大哥會對未來絕望的。於是,我求助了我家女神,讓她資助了我大哥的字_(┐e:)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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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家母子這一回是難得的統一了意見,哪怕一個是自己賺不了錢也不叫外人賺錢,另一個只是單純的不想戳人心窩子,可甭管怎樣,這事兒算是瞞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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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小滿還順便燜了一鍋紅燒肉,直接連肉帶湯汁都澆在白米飯上,來了個簡易版的蓋澆飯。
飯後,倆人清點了家裏的存糧和肉,管夠不說,肉還明顯多出來了,畢竟有三頭野豬並好些野雞野兔,哪怕拿了些給俞家老二,剩下的一冬日也是吃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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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了狠心,俞小滿索性將多半的豬肉都做成了肉幹,好吃還耐放,算是徹底將山洞上頭掛了個滿滿當當。
餘下的那些,或是腌制或是鹵了,正好展易很喜歡吃鹵肉,這回可得好生吃個痛快。只不過豬頭叫二哥拿走了,就沒法鹵豬耳朵了,但願二哥能吃得痛快。
……
……
二哥表示,他一點兒也不痛快!!
石榴事件讓俞家老二明白了一個深刻的道理,就算是價值三貫錢的稀罕玩意兒,吃多了還是會鬧肚子的。
又或者說,他一個地裏刨食的,就沒這個福氣吃稀罕玩意兒!
鬧肚子還不是最慘的,對他來說,俞母當著自己的面拿走了野味才叫要命!
費了大力氣才從山上拿回來的野味啊!一整只的豬頭!俞承嗣你也不怕吃多了拉肚子!
至於那大半個石榴反而無所謂了,起碼在幾年之內,他是不想再看到這玩意兒了。別說看到了,連想想都覺得心痛,只恨不得給自己一巴掌才好。
不過,也就是這會兒,要是過個幾十年,等他年歲大了,他還是很願意跟人提這事兒的,畢竟他一頓吃了二十貫錢呢!
這麽一想,好像肚子……又疼了。
而俞母這邊,趁著天不亮就背著一簍子好東西去鎮上了,生怕她家承嗣開火不容易,她昨個兒楞是燉了一大鍋子的肉,橫豎如今天氣涼了,放個幾天也不會壞。
除了肉,她還額外又煮了十個雞蛋,蒸了十個大肉包子,面粉是家裏原就磨好了,裏頭的肉餡用的是二小子拿回來的野味。
對了,她也沒忘記那大半個石榴。
擱了一個晚上,那石榴露在外面的一層已經有些蔫巴巴的了,俞母拿給大兒子時,還額外的愧疚,怪只怪自己沒早些跟二小子說,不然八個石榴,給承嗣留一個,其他全賣了換錢銀該有多好啊!
俞承嗣是認得這東西的,說來也是湊巧,他昨個兒剛參加了詩會,那邊就有石榴,他還嘗了兩顆,心道果然不負盛名。
結果,才隔了一夜,他娘就捧著大半個石榴來找他了。
接過石榴一看,俞承嗣微微嘆息:“二弟從山上拿來的?”他覺得他已經悟了,一定是那個混賬老二擔心自己搶他吃的,一到手就開吃了。
因著真相太過於慘烈,俞母原本是不想提這茬的,可誰叫大兒子自個兒先提了呢?
這下,她憋不住了。
“……真是氣死我了,俞興家那小兔崽子!一氣就吃了二十貫錢,你說他咋那麽能耐呢?還吃多了鬧肚子,昨個兒晚間我燉肉的時候,就聽到他不停的跑來跑去,今個兒出門時,他還蹲在茅廁裏呢!”
恨恨的說了情況,俞母擡頭一看,她大兒子已經徹底懵了。
俞承嗣覺得,他還是太小看他二弟了,竟然為了膈應他不惜將自己吃撐,這麽好的東西啊,落到老二那蠢貨手裏果然就是牛嚼牡丹,糟蹋了啊!!
想到這裏,他簡直是痛心疾首,可吃也吃了,再說這些也沒啥意思了,因而只道:“罷了,能留半個總比啥都沒有強。”
“話是這麽說的,我就是心疼。唉,我還是心疼被他吃掉的那些啊,這麽好的東西,這麽好……”
俞母是越說越心疼,俞承嗣則是越聽越心塞,所幸俞母一貫待不久,把東西擱好後,就一步三嘆息的回去了。
只是在臨走前,俞母哪壺不提開哪壺的道:“承嗣啊,上回你說的去府學那事兒有結果了嗎?”
俞承嗣腳下一個踉蹌,差點兒就摔了,待穩住了身形後,才勉強繃住表情道:“這事兒……人家是府學那邊的先生,什麽好東西沒見過?這禮啊,還是太輕了。”
“太輕了?那可是一整頭鹿啊,拿咱家滿娘換來的!”俞母大驚失色。
“不過好歹跟人家攀上了些關系,也沒有白送。”提到鹿,提到滿娘,俞承嗣只想捂住心口,偏還得強顏歡笑的安慰俞母,叫他愈發的心如刀割。
不然呢?告訴俞母他這次虧了血本?原是打算拿鹿當敲門磚,好叫人家將自己弄到府學裏。沒曾想自己因著說的太直白反惹人家不悅,故而只說是當學生的孝敬先生,可既然說了孝敬,先生自是收得心安理得,這事兒過去也就過去了,再無人提及。
他的鹿啊!
不,那是他如花似玉的妹子啊!!
等送走了俞母,俞承嗣還沒緩過勁兒來,足足半個時辰後,他才勉強平覆了心情。之後,他上街買了倆精致的細白瓷碟子,將那大半個石榴剝開,把裏頭的果肉細細的弄幹凈擺在碟子上。
這麽一看就好多了。
當天,俞承嗣就在家裏請同窗來吃茶論文章,好的茶葉他是有的,茶具他也不缺,加上他賃的這個小院環境清幽,倒也不失為品茶的好去處。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
“子繼兄好本事!”
“可不是?這般精貴的物件也能弄到手,聽說這是府城才有的,沒點兒門路還買不到呢!”
“還能叫我們幾個一同品茗嘗鮮,這份情誼定不會忘卻。”
……
俞承嗣微笑著表示不敢當,心頭卻在不停的滴血。
八個石榴啊!
就不說拿去賣錢了,若是給他的話,他定能討得先生歡心,還能拿去疏通門路,保不齊這回就能順利轉去府學念書了,結果呢?
這混賬老二!!
作者有話要說:
蠢作者寫這章的時候,突然發現忘了給大哥取表字,然後看著大哥的名字“承嗣”,我腦海裏就冒出了“留種”……
再一想,叫“留種”還不如叫“傳宗”,反正是一個意思,聽著還更高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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