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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第一部電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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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幸地告訴你們,這三樣東西我都兼備。在直面最到達我面前的某位仁兄時,我使出了李英傑在《精武英雄》中的側踢。雖然這個動作源自日本,但只要實際好用就行了,總不能讓我紮著馬步來踢他吧,要知道這個動作我可是練了足足三個月力量速度和精確度都配合得天衣無縫。

一腳正中把心,“呼呼呼”破空聲中,可憐啊,此君身軀飛出10米開外,落在了由植物攀援所形成的涼棚架上,發出巨大的聲響,然後“砰”的一聲,整個架子都跨了下來,於是禍不單行,此君又與地面來了個親密接觸。

由於速度太快了,左右兩旁的金毛仔居然一時間反應不過來,拿著刀站在那裏發怔。

我自然不會放過這麽好的機會,我的拳腳已無情地揮向他們。當然是假動作,我可不會傻到用手去和西瓜刀拼,我又不是囂張得紅內褲外穿的超人先生,也不是有N多種實用工具榜身的蝙蝠俠更不是手裏發出強力粘人絲線的蜘蛛俠。

我只是用了讓他們最感意外的一招:我一腳用力地踩向右邊那個金毛仔的腳,全身的力量都凝聚在這一點上。可惜想像此次的打擊對面前這位是多麽沈重,要知道全身的重量都是由腳來支撐,一旦受到攻擊,不倒才奇怪了。

結果和我預料的相差無幾,他痛苦地彎下身子想抱住腳,只不過我的另一只腳已經擡了起來,重重地招呼了他的下巴。

“碰”的一聲又躺下一個,我轉過身看看那個已經徹底驚呆,楞在那裏一動也不動的半金毛(頭發只染了前面一半的)。

看見我的目光瞟向他,嚇得他渾身發軟,拿著西瓜刀的手也不停地顫抖著。我用輕蔑地眼光看著他,意思簡單明了:沒用的東西,還是回家喝奶去吧!虧你還是出來混的,簡直丟臉丟到家了。

我停了下來,整理了一下衣服,讓我意外的是,他居然還是楞在哪裏,沒有趁機偷襲。也許這家夥被嚇傻了吧!

我左手伸出去,但沒有伸出中指,比出那國際通用的手勢。只是手掌反轉四只手指由平至上彎轉著,示意叫他來啊,怎麽了?沒膽了吧。

可能是背水一戰,又或者是男人的自尊心使他不甘這樣被我“侮辱”,右手舉起刀,臉上的青筋盡露,大喊一聲,就向我揮刀砍了過來。唉難聽啊!比玻璃摩擦發出的“咯吱”聲還更難聽,這下不打你真對不起我的耳朵。

我轉身躲過了他的“大刀”,別以為有絕對的優勢我便可以輕敵。總不能我用肉身來擋他一刀然後再還手將他打趴下吧,這種英雄式的動作我是不會做的。想來這種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蠢事有腦子的人都不會去做吧,除非他是傻子!

在他還沒有轉身之前,我一拳正中他手上的麻筋。他渾身一震,刀立刻掉了下來。

這時他的背上冒出了大量的冷汗,心頭現在有一千個後悔,上萬個自責,十萬個為什麽,滿腦子都在問自己為什麽不逃跑居然還想逞英雄。況且自己並不是什麽英雄自己僅僅是個小角色啊。

我心情正不好,打人出氣實在太好不過了。而且像這種無緣無故就拿刀砍人的小混混不打白不打,打死一個少一個,社會才得以清靜,人們的生活安全才有保障。看看,我是做了一件多大的好事啊。

說服了自己後,我下手就更狠了,一腳踏向他的膝蓋骨,於是此君單腳跪地,被我擺成了一副認罪的樣子。我抓著他的右手順勢反向揪動,又是一聲“啊”的痛叫聲伴隨著骨頭斷裂的聲音。當我還想再反向揪動的時候,聽見後面大聲叫著:“停,停,別打了,這是拍戲,他們是臨時演員。”

我環視四周看了看,只見幾個人從我身後向我跑來。

“拍戲!?”這是怎麽回事?我頭都大了。看看地上躺著的那六個人,包括先前被淋得滿頭滿腦的煲湯仔,他們正在婉轉呻吟著,情形可以用慘不忍睹來形容。然後又看了看地上散落著的西瓜刀,剛才扔出去的時候沒仔細看,現在既然說是拍戲當然先拿來研究下看看到底是不是真的。

汗!刀鋒竟然是鈍的,根本無法傷人。而且看看質地也不像是鐵鑄的,我認真回想了一下剛才的細節。

好像想到什麽似的,我左右上下摸了摸身上的東西。

電話!對啊是電話!

回想剛才王經打電話叫我過來,然後我撲了個空。然後讓我繼續找他,又耍了我一次。難道這一切都是預先安排好了的?暈啊!他到底想幹什麽呢?

這時那些人已經來到了我的身邊,為了安全起見我還是把鈍刀握在手心裏,誰知道他們會做什麽呢?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啊!

還好,他們僅僅只是扶起了被我打趴下的那六個人。

看著他們手上並沒有任何攻擊性武器,也沒有什麽合圍包抄的意思,我慢慢地放松了警惕。

“我是劇組的劇務,你還真厲害啊!不過你出手太狠了,看把他們打得,嘖嘖,這下麻煩大了。”一個三十來歲精瘦的漢子走過來對我說道。看他的面容很熟悉,似乎在哪裏見過。

“你們是誰啊?到底發生了什麽?”我裝瘋賣傻地問到,其實這時我已經猜到了這是怎麽一回事,但臉上卻是一副茫然的表情。

“有沒有搞錯啊?你居然不知道這是怎麽一回事?”這位仁兄吃驚地望著我。

廢話!我當然要裝傻到底啊,如果說明了我知道這是怎麽一回事,不明擺著我是故意打人嗎?再怎麽樣要也裝下去,直到王經導演出來我才會做出恍然大悟狀,不然如果那六個人知道我是故意的話,指不定哪天他們會報覆我呢。

就在我和劇務裝瘋賣傻的同時,在街角的陰暗處,有幾個人正賊眉鼠眼地望向街心花園,目睹著事情的始末。

其中一個留著長發,嘴裏叼著一只煙,滿臉痞子樣的青年說道:“HAPPY哥,老大不是說這小子不經打嗎?可是你看他毫不費力地一個人就擺平了六個!六個啊!也不知道是哪路的兄弟倒了黴,居然幫我們摸清楚了他的底細。現在更來了這麽多幫手,我們還上嗎?”言語間帶著幾絲畏縮,顯然被目標人所表現出來的實力驚呆了。當然從他口中的言語來看,很明顯他沒有聽到劇務和目標人的對話。

“算了……下次吧!反正他也跑不掉的。”說話的是那個叫HAPPY哥的人,他的語氣也明顯缺乏自信。可他再怎麽著也算個大哥,在小弟面前可不能丟面子。

作了個自以為很瀟灑的動作,雙手一抖,整理了一下衣領,一敲響指,轉身便要招呼一幹手下離開。

“怎麽大哥,我們是不是回去多叫些人來?”說話的又是一個光頭,長得滿臉橫肉。但這次他的發言很不識時務,這也許就是這種人永遠只能做小混混,站不到臺面的原因吧。沒有一點大腦,不講究策略,只會打打殺殺。

“你白癡啊你!你看看他們有多少人,再看看那小子有多經打,你以為你是陳浩南啊。”HAPPY哥生氣的斥責道。其實他看完我收拾掉那六個人所展示出來的身手後,心裏就十分後悔接這個任務了。雖然出來混時常要面對打打殺殺,但是每次的對手都是一些碰面就先被嚇得半死的小市民,即使組織間的火拼也難得碰上幾個硬骨頭,因此一對上高手就一籌莫展了。其實他們這些出來混的目的無非就是為了求財,誰想一整天都在危險中生活啊。

“那大哥我們現在去哪兒啊?”光頭人如其外表一樣沒有頭腦,就像大腦缺少腦細胞一樣,整一個白癡。

現在HAPPY哥後悔當初為什麽收他做小弟了,雖然打架很厲害但平時和一個弱智兒童沒有分別,看來以後還是找個機會把他一腳踹了好些,免得以後為自己惹麻煩。

“去哪兒?去玩啊!做事有的是時間和機會,吃喝玩樂才是最重要的。你有本事你自己先去啊。”

“老大我們去那裏玩啊,嘿嘿,好久沒打炮了,好像發洩一下。”光頭繼續發傻,白癡般的問題讓一幹混混掩嘴偷笑。小混混能去哪玩兒?除了夜總會便是賭場。

去你媽家,HAPPY哥心裏惡毒地想著,嘴上卻道:“白癡啊,當然是去夜總會。”

光頭聽後很是興奮,一行人就這麽搖搖晃晃地離開了。除了光頭是個莽漢外,其他幾個人都身如門板,看來是縱欲過度了吧。女人和毒品,早已經抽光了他們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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