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第 5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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霄聽見鄭十七的話,不覺一笑:
“那人好心借你們銀子,你就這樣出賣人家?”
鄭十七也笑:
“大家都是在江湖上混的,那人借我們哥倆銀子,也不過是為了自己。我們哥倆交游甚廣,這人來和我們攀交情,顯見著是為了方便打聽訊息。舍弟向他講了二位的事,已經可以算是還了人情。兄弟的性命重要,也顧不得那許多,況且他也沒說不讓我們告訴別人。下次若還能見面,還錢時多給他一分利息也就罷了——如果我或十九還有機會與他見面的話。”
鄭十七表現得這般狡獪卻又如此坦蕩,讓霄覺得十分有趣,這讓他想起了當年贈他匕首的那個游俠兒。那游俠兒連個正經名字也沒有,街面上的人都稱他小頤,也不知是哪兩個字。當年那人送過匕首之後,就此消失無蹤,再也沒有在京城出現過。霄每當拿起那匕首,總要時時感懷,想著若能再見他一面就好了。
但這願望到底是不能達成,
霄想起曾經的友人,再看鄭十七便多了幾分親切,連帶著旁邊那個醉貓十九竟也顯得可愛起來。霄本來就不願殺人,此時見他這般,更不肯動手,說道:
“我答應你。你只消說出那人姓名住處,我便放了你們兄弟二人。不過你們得說個誓,再不許把我們的事告訴旁人了。”
鄭十七點頭道:
“發誓容易,只是我兄弟還不清醒,要發誓,總得等他醒了酒才行。我兄弟向來最聽我話,這點事絕對沒問題。至於此前我提到的那人,我與他相識也有七八年,見過三五回,只是不甚熟悉。他名叫馮綽,是個跑江湖的,身上有些武藝。尋常四處使槍棒賣藥,有時候遇到機會合適,也會替人保鏢。今日我在酒館遇上他,可知他一定住在鎮上,再詳細的我可不知道了。這會兒天色晚了,他只怕還要再住一宿。你們盡可以去找,一定找得到。”
這鎮子不算很大,可供住宿的客店僅有兩三家。要找起來的確不難。只是霄卻覺得沒趣了。他跟青龍一起從東海出來,是為了闖蕩江湖,好玩長見識的。這幾天他為了找匕首,早已經將這附近幾個鎮子上的客店酒樓之類找了個遍。早就煩得不得了,如今匕首找回來,霄就再也不想找麻煩了。
那個叫馮綽的,聽起來也不像是什麽大人物。想來大約只是個潦倒江湖人,拿了朝廷的銀子,靠著往宮裏遞些消息混口飯吃。這樣的人在這世上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就算是一刀殺了,只怕都沒人會去尋他,什麽麻煩都不會有。然而也正因為他是這樣的人,霄才更不願意殺他。
他十幾歲時,實在放浪形骸過一段。那時他厭倦了平時在一起玩時總捧著他的那些紈絝子弟,刻意避開他們,還真尋到了些特殊的朋友。
那一班經常在一處廝混的少年之中,有許多都與他年齡一般,裏面有殺過人的,在其中格外受尊重。少數幾個年紀大些,顯得更倨傲些,平時獨來獨往,不大願意跟小孩在一處。餘下的人平素不過是挾彈飛鷹在城外打獵,有了錢就呼朋引伴一起去飲酒。他們平時若遇上不平,也要做些豪俠之事;聽說城中哪裏的官員富商得了什麽罕有寶物,便要趁夜去取來。倒不一定非要據為己有,最重要的是,這可以當做是難得的能耐,在同儕面前盡情誇耀一番。
霄曾經在這些人之中混過很長一段時間,和他們在一起玩得不錯。那陣子他一直隱藏身份,沒人知道他是親王世子,但這些少年似乎天生有識人的敏銳嗅覺,他們都知道,他和他們是不一樣的,因此對待他似乎著意小心。
這類少年的流動性很大,每過一段時間,霄就能看到些從前沒見過的生面孔,一問起來,就會聽說他是從某地某地過來。至於霄曾經熟悉的那一些,也常有消失的。有些人有去向,有些卻沒有。霄想,或許其中的一些已經死了。
送他匕首的那個小頤,也是霄在那段時間裏認識的人之一。他的身材比被人瘦些,動作很靈活,面目非常清秀,平時很少說話,總顯得和別人不太一樣,因此格外引人註目。或許就是因為這點差異,霄待他總有些不同。也正是因為這樣,當年他向霄求助時,霄毫不遲疑就幫了他。
小頤不識字,恐怕他一直都不知道霄曾是王府世子。如今這麽多年過去,或許他也和其他人一般,不知死在了什麽地方。就是因為想到了這一點,霄決定要放馮綽一條生路。
若是小頤,或是他當年認識的其他人處在這種情形之下,他們也需要有人放他一條生路。出於某種迷信,和對那素未謀面的男子的憐憫,霄決定不額外殺人。
還是隨他去吧,反正等那人將消息送到京城,他們早就已經不在這裏。就算聖上得到了情報,再做出什麽決定,一來一往也需要很長時間,到時再遇到什麽情況,他們見招拆招就是。
想起這些,霄就此做下了決定。
他擡起頭來,對鄭十七說道:
“既然如此,你們這就走吧。你既然替你兄弟擔保,我也願意信你。你們也不用再說什麽誓,只消守諾,以後再不把我們的事同別人說就是。至於那馮綽……你們再見他的時候,可別忘了還他的銀子。”
鄭十七沒想到這事情竟然如此輕易過去,眼前這年輕人面慈心軟,看樣子也不準備再去找馮綽。鄭十七闖蕩江湖多年,見慣了人斬草除根,就算是只為了予以警告,也要切下幾根手指頭。鄭十七早看出這年輕人性子溫柔,心裏想著這番說不定還能保住性命,卻沒想到自己又被這般輕易放過了。
鄭十七忽然想起了他此前的猜測,這年輕人,說不定真是令當今聖上頗為忌憚的晉王。
鄭十七的神情開始起了變化。
他們兄弟倆幹眼下這一行早已經厭了,只是未能想出個法子脫離。倘若這人真是晉王,他們兄弟跟在他身邊,或許能遇到什麽特別的機會,謀個什麽出身。就算是事情未能按照他想象的那般發展,能夠與天下聞名的晉王同行一段,無論何時都可作為談資,有的時候,說不定還可以當做什麽籌碼。
以上的這些,在鄭十七腦子裏閃過只需要幾秒鐘。他一向最知道什麽事情對自己更有利,此時機會就在眼前,若不能抓住,只怕就要永遠錯過。於是他當機立斷,對霄說道:
“十七此前一時糊塗,冒犯了公子。公子大度,兩次放過我們,十七心裏頗為慚愧。如今我看公子身邊沒有伺候的人,只怕行事上也有許多不便。如今我們甘願跟從公子,聽憑公子驅使。”
霄沒想到鄭十七竟會如此,只覺得頗為詫異。他楞了楞,隨即笑道:
“你這話說得沒道理。我放了你,不過是看你們兄弟也不容易,一時憐憫罷了。卻不是想要收什麽隨從。我們二人一同行路,輕裝簡從,十分輕松自在,倘若多加上兩個人,反而顯得累贅了。”
鄭十七堅持道:
“一看公子這模樣,就知道您平時身邊一定少不得人伺候。我們兄弟雖說這份方面不大熟練,但對這一帶道路精熟,沿途打尖住店的地方都了解。江湖上又有許多朋友,無論走到哪裏,有我們兄弟在,一定一帆風順的。”
霄本來不想收下他倆,可聽十九說起江湖上的朋友,倒是覺有點心動。他自己也有些朋友,如今都不知身在何處。倘若有一個十九這樣的人身邊,說不定還能有機會打聽到一點。他心中這樣想,嘴上卻還是說道:
“你願意跟我們同路,你那兄弟卻不一定同意。雖說他處處都聽你的,但這樣的事你也不好私自做主。這不是小事,總要等他酒醒,你們再好好商量。這樣吧,今晚我們就住在臨水客店,你們先回去休息,今晚商量好了,倘若還要來,明早一起過來客棧就是。”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下午就飛回家啦,下一更按說應該是周四,但是因為要給朋友送特產去,估計沒法在晚六點準時更新,可能會在半夜或者等到周五再更。總之周五之後應該能恢覆正常了,如果我狀態好,會多更一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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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好心借你們銀子,你就這樣出賣人家?”
鄭十七也笑:
“大家都是在江湖上混的,那人借我們哥倆銀子,也不過是為了自己。我們哥倆交游甚廣,這人來和我們攀交情,顯見著是為了方便打聽訊息。舍弟向他講了二位的事,已經可以算是還了人情。兄弟的性命重要,也顧不得那許多,況且他也沒說不讓我們告訴別人。下次若還能見面,還錢時多給他一分利息也就罷了——如果我或十九還有機會與他見面的話。”
鄭十七表現得這般狡獪卻又如此坦蕩,讓霄覺得十分有趣,這讓他想起了當年贈他匕首的那個游俠兒。那游俠兒連個正經名字也沒有,街面上的人都稱他小頤,也不知是哪兩個字。當年那人送過匕首之後,就此消失無蹤,再也沒有在京城出現過。霄每當拿起那匕首,總要時時感懷,想著若能再見他一面就好了。
但這願望到底是不能達成,
霄想起曾經的友人,再看鄭十七便多了幾分親切,連帶著旁邊那個醉貓十九竟也顯得可愛起來。霄本來就不願殺人,此時見他這般,更不肯動手,說道:
“我答應你。你只消說出那人姓名住處,我便放了你們兄弟二人。不過你們得說個誓,再不許把我們的事告訴旁人了。”
鄭十七點頭道:
“發誓容易,只是我兄弟還不清醒,要發誓,總得等他醒了酒才行。我兄弟向來最聽我話,這點事絕對沒問題。至於此前我提到的那人,我與他相識也有七八年,見過三五回,只是不甚熟悉。他名叫馮綽,是個跑江湖的,身上有些武藝。尋常四處使槍棒賣藥,有時候遇到機會合適,也會替人保鏢。今日我在酒館遇上他,可知他一定住在鎮上,再詳細的我可不知道了。這會兒天色晚了,他只怕還要再住一宿。你們盡可以去找,一定找得到。”
這鎮子不算很大,可供住宿的客店僅有兩三家。要找起來的確不難。只是霄卻覺得沒趣了。他跟青龍一起從東海出來,是為了闖蕩江湖,好玩長見識的。這幾天他為了找匕首,早已經將這附近幾個鎮子上的客店酒樓之類找了個遍。早就煩得不得了,如今匕首找回來,霄就再也不想找麻煩了。
那個叫馮綽的,聽起來也不像是什麽大人物。想來大約只是個潦倒江湖人,拿了朝廷的銀子,靠著往宮裏遞些消息混口飯吃。這樣的人在這世上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就算是一刀殺了,只怕都沒人會去尋他,什麽麻煩都不會有。然而也正因為他是這樣的人,霄才更不願意殺他。
他十幾歲時,實在放浪形骸過一段。那時他厭倦了平時在一起玩時總捧著他的那些紈絝子弟,刻意避開他們,還真尋到了些特殊的朋友。
那一班經常在一處廝混的少年之中,有許多都與他年齡一般,裏面有殺過人的,在其中格外受尊重。少數幾個年紀大些,顯得更倨傲些,平時獨來獨往,不大願意跟小孩在一處。餘下的人平素不過是挾彈飛鷹在城外打獵,有了錢就呼朋引伴一起去飲酒。他們平時若遇上不平,也要做些豪俠之事;聽說城中哪裏的官員富商得了什麽罕有寶物,便要趁夜去取來。倒不一定非要據為己有,最重要的是,這可以當做是難得的能耐,在同儕面前盡情誇耀一番。
霄曾經在這些人之中混過很長一段時間,和他們在一起玩得不錯。那陣子他一直隱藏身份,沒人知道他是親王世子,但這些少年似乎天生有識人的敏銳嗅覺,他們都知道,他和他們是不一樣的,因此對待他似乎著意小心。
這類少年的流動性很大,每過一段時間,霄就能看到些從前沒見過的生面孔,一問起來,就會聽說他是從某地某地過來。至於霄曾經熟悉的那一些,也常有消失的。有些人有去向,有些卻沒有。霄想,或許其中的一些已經死了。
送他匕首的那個小頤,也是霄在那段時間裏認識的人之一。他的身材比被人瘦些,動作很靈活,面目非常清秀,平時很少說話,總顯得和別人不太一樣,因此格外引人註目。或許就是因為這點差異,霄待他總有些不同。也正是因為這樣,當年他向霄求助時,霄毫不遲疑就幫了他。
小頤不識字,恐怕他一直都不知道霄曾是王府世子。如今這麽多年過去,或許他也和其他人一般,不知死在了什麽地方。就是因為想到了這一點,霄決定要放馮綽一條生路。
若是小頤,或是他當年認識的其他人處在這種情形之下,他們也需要有人放他一條生路。出於某種迷信,和對那素未謀面的男子的憐憫,霄決定不額外殺人。
還是隨他去吧,反正等那人將消息送到京城,他們早就已經不在這裏。就算聖上得到了情報,再做出什麽決定,一來一往也需要很長時間,到時再遇到什麽情況,他們見招拆招就是。
想起這些,霄就此做下了決定。
他擡起頭來,對鄭十七說道:
“既然如此,你們這就走吧。你既然替你兄弟擔保,我也願意信你。你們也不用再說什麽誓,只消守諾,以後再不把我們的事同別人說就是。至於那馮綽……你們再見他的時候,可別忘了還他的銀子。”
鄭十七沒想到這事情竟然如此輕易過去,眼前這年輕人面慈心軟,看樣子也不準備再去找馮綽。鄭十七闖蕩江湖多年,見慣了人斬草除根,就算是只為了予以警告,也要切下幾根手指頭。鄭十七早看出這年輕人性子溫柔,心裏想著這番說不定還能保住性命,卻沒想到自己又被這般輕易放過了。
鄭十七忽然想起了他此前的猜測,這年輕人,說不定真是令當今聖上頗為忌憚的晉王。
鄭十七的神情開始起了變化。
他們兄弟倆幹眼下這一行早已經厭了,只是未能想出個法子脫離。倘若這人真是晉王,他們兄弟跟在他身邊,或許能遇到什麽特別的機會,謀個什麽出身。就算是事情未能按照他想象的那般發展,能夠與天下聞名的晉王同行一段,無論何時都可作為談資,有的時候,說不定還可以當做什麽籌碼。
以上的這些,在鄭十七腦子裏閃過只需要幾秒鐘。他一向最知道什麽事情對自己更有利,此時機會就在眼前,若不能抓住,只怕就要永遠錯過。於是他當機立斷,對霄說道:
“十七此前一時糊塗,冒犯了公子。公子大度,兩次放過我們,十七心裏頗為慚愧。如今我看公子身邊沒有伺候的人,只怕行事上也有許多不便。如今我們甘願跟從公子,聽憑公子驅使。”
霄沒想到鄭十七竟會如此,只覺得頗為詫異。他楞了楞,隨即笑道:
“你這話說得沒道理。我放了你,不過是看你們兄弟也不容易,一時憐憫罷了。卻不是想要收什麽隨從。我們二人一同行路,輕裝簡從,十分輕松自在,倘若多加上兩個人,反而顯得累贅了。”
鄭十七堅持道:
“一看公子這模樣,就知道您平時身邊一定少不得人伺候。我們兄弟雖說這份方面不大熟練,但對這一帶道路精熟,沿途打尖住店的地方都了解。江湖上又有許多朋友,無論走到哪裏,有我們兄弟在,一定一帆風順的。”
霄本來不想收下他倆,可聽十九說起江湖上的朋友,倒是覺有點心動。他自己也有些朋友,如今都不知身在何處。倘若有一個十九這樣的人身邊,說不定還能有機會打聽到一點。他心中這樣想,嘴上卻還是說道:
“你願意跟我們同路,你那兄弟卻不一定同意。雖說他處處都聽你的,但這樣的事你也不好私自做主。這不是小事,總要等他酒醒,你們再好好商量。這樣吧,今晚我們就住在臨水客店,你們先回去休息,今晚商量好了,倘若還要來,明早一起過來客棧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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